團市委信訪工作實施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0-09-14 來源: 對照材料 點擊:
相關印發(fā)《團市委信訪工作
實施方案》通知
團市委機關各部室、青少年宮:
為深入強化責任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使團市委在新形勢下切實做好信訪工作,維護信訪工作秩序,保持社會穩(wěn)定,依據(jù)國務院《信訪條例》、《共青團信訪工作實施措施》相關要求,特制訂《xx 團市委信訪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望在以后信訪工作中落實實施。
附:《xx 團市委信訪工作實施方案》
共青團 xx 市委辦公室
6 月 13 日
專題詞:共青團工作
信訪工作
方案
共青團 xx 市委辦公室
6 月 13 日 印發(fā)
xx 團市委信訪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本方案所稱信訪,是指團員、青少年或其它公民、法人、組織采取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團組織反應情況,提出提議、意見或投訴請求,依法由團組織處理活動。反應情況,提出提議、意見或投訴請求團員、青少年或其它公民、法人、組織為信訪人。
)
。ǘ┬旁L工作必需堅持實事求是標準,根據(j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正確處理信訪人提出多種問題,能夠處理問題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要耐心解釋,做到件件有著落、有結果。信訪人反應情況,提出提議、意見,有利于團組織改善工作,愈加好地團結、教育和服務廣大團員、青少年,相關團組織應該認真研究論證并主動采納。
。ㄈ┮叨戎匾曅旁L工作,常常研究和處理信訪工作中問題,自覺接收群眾監(jiān)督,努力為廣大群眾服務。辦公室應該通暢信訪渠道,為信訪人采取本措施要求形式反應情況,提出提議、
意見或投訴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四)各級團組織和團干部辦理信訪事項,應該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立即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團干部和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應該回避。對收到信訪事項應該登記、轉送、交辦而未按要求登記、轉送、交辦,或應該推行督辦職責而未推行,團市委有權責令更正;造成嚴重后果,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給處分。
二、組織機構
信訪工作實施“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管理機制。設置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子儀,負責主管信訪工作,辦公室為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信訪工作日常管理和相關協(xié)調工作。
三、具體方法
(一)辦公室負責接待多種形式來信來訪,關鍵職責是:
1、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 2、協(xié)調處理關鍵信訪事項; 3、督促檢驗信訪事項處理; 4、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立即提出加強和改善團工作提議;
5、承接上級單位交由處理信訪事項; 6、對團市委所屬各部門、直屬單位和下級團組織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ǘ┺k公室發(fā)覺團市委所屬各部門、直屬單位和下級團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該立即督辦,并提出改善提議:
1、無正當理由未辦結信訪事項; 2、未按要求反饋信訪事項辦理結果; 3、未按要求程序辦理信訪事項; 4、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 5、不實施信訪處理意見。
(三)各部門、直屬單位全部有按業(yè)務分工承接職權范圍內信訪事項職責,對辦公室轉辦信訪事項,應該認真、立即辦理,并在要求時限內書面回復辦理結果。
。ㄋ模┦盏叫旁L事項,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1、登記。收到信訪事項,要具體統(tǒng)計信訪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2、通知。應該將決定是否受理口頭或書面通知信訪人; 3、交辦。屬于共青團工作職責范圍內信訪事項,應該依據(jù)其內容交相關所屬部門、直屬單位或下級團組織處理,并要求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匯報;
4、轉送。包含黨政相關部門或其它相關單位處理信訪事項,應將信訪事項附函轉送有權處理信訪事項黨政相關部門或其它相關單位; 5、通報。應依據(jù)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定時通報信訪事項交辦、轉送情況。
(五)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團組織辦理信訪事項,必需時能夠要求信訪人、相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需要深入核實相關情況,能夠依法向其它組織和人員調查。
。⿲π旁L事項有權處理,經(jīng)調查核實,應該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團章相關要求,分別作出以下處理,并書面回復信訪人:
1、請求事實清楚,符正當律、法規(guī)和團章相關要求,給予支持; 2、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規(guī)和團章相關要求依據(jù),應該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 3、請求缺乏事實依據(jù)或不符正當律、法規(guī)和團章相關要求,不予支持。
。
。ㄆ撸└骷増F組織應該就以下事項向團市委定時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匯報:
1、受理信訪事項數(shù)據(jù)統(tǒng)計、信訪事項包含領域和被投訴較多部門和單位;
2、轉送、督辦情況和各部門和單位采納改善提議情況; 3、提出政策性提議及其被采納情況。
。ò耍┬旁L人對下列團工作和團干部職務行為反應情況,提出提議、意見,能夠提出信訪事項:
1、團紀申訴; 2、反應、控告侵犯青少年權益行為; 3、檢舉、揭發(fā)團干部違法違紀行為; 4、對團工作提出提議、意見和批評; 5、需要團組織解答、辦理、幫助相關事項。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該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她人。
(九)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該遵遵法律、法規(guī),不得損害團組織、團干部和她人正當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辦公場所周圍非法聚集,圍堵、沖擊辦公場所,攔截公務車輛,或堵塞、阻斷交通; 2、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 3、欺侮、毆打、威脅團干部,或非法限制團干部人身自由; 4、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將生活不能自理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5、煽動、串聯(lián)、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她人信訪或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6、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其它行為。
四、責任追究
。ㄒ唬┬旁L工作責任追究,是指領導干部在工作中不依法推行信訪工作職責,或有違紀、違法行為,造成群眾個人上訪、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依據(jù)本要求追究其對應責任。
(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方法:
1、責令做出書面檢驗; 2、通報批評; 3、誡勉談話; 4、黨紀、政紀處分; 5、行政處罰; 6、評選優(yōu)異一票否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對責任相關領導追究其責任:
1、對發(fā)生在基層群眾信訪問題,因相關領導不出面接待,不立即協(xié)調處理,造成群眾到市以上機關上訪; 2、對發(fā)生在基層信訪問題,相關領導出面接待處理后,明知群眾對回復意見不服將越級集體上訪,沒有采取主動方法或未
提前向上級機關匯報信息、溝通情況,造成群眾到市以上機關上訪; 3、因相關領導瀆職、瀆職引發(fā)人數(shù)較多、影響較大到市以上機關集體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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