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粲敏慧譯文 “敏求字次道”閱讀答案附譯文
發(fā)布時間:2019-02-0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8-l0題。
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為館閣校勘。預蘇舜欽進奏院會,出簽書菜慶軍判官。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習唐事,奏為編修官。持祖母喪.詔令居家修書。卒喪,同知太常禮院。
石中立薨,子繼死,無他子。其孫祖仁疑所服,下禮官議。敏求謂宜為服三年,當解官,斬衰。同僚援據(jù)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加集賢校理。從宋庠辟,通判西京。為群牧度支判官。墜馬傷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為仁宗實錄檢討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大常寺。
英宗在殯,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為大行未發(fā)引,不可。逾年,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義服,服降而練,可嫁娶矣。坐前后議異,貶秩知絳州。王珪、范鎮(zhèn)乞留之,使成實錄。神宗曰:“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然敏求議初不誤,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說,故因是去之。是歲,即詔還。
徐國公主以夫兄為侄奏官,敏求疏其亂天倫,執(zhí)正之。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如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cè)之惡,出之潁州。敏求當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安石怒白于帝,命陳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未聽。
會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還詞頭,遂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奉朝請。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置優(yōu)等,安石愈怒,罷文仲。人為敏求懼,帝獨全護之,除史館修撰、集賢院學士。鄧潤甫為帝言:“比群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羌,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乃加敏求龍?zhí)镩w直學士,命修《兩朝正史》,掌均國公箋奏。元豐二年,卒,年六十一。特贈禮部侍郎。
(《宋史·敏求列傳》有刪節(jié))
[注]①斬衰:喪服名,衰(cuī)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衰。②大行:指皇帝的葬禮。
8.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同僚援據(jù)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 是:贊同
B.加集賢校理 加:升任
C.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說,故因是去之 去:離開
D.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 因:利用
9.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部直接表現(xiàn)敏求剛正方直的一組是
①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
②敏求疏其亂天倫,執(zhí)正之
③敏求當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
④安石怒白于帝,命陳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
⑤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置優(yōu)等
⑥乃加敏求龍圖閣直學士,命修《兩朝正史》,掌均國公箋奏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②⑤⑥ D.②③④
10、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敏求認為石中立之孫石祖仁應為石中立穿斬衰服喪三年。后來,敏求官職幾度升遷,應宋庠的請求,先后擔任西京通判、群牧度支判官、亳州知府、仁宗實錄檢討宮等職務。
B.敏求在宋英宗死后較疏遠的皇族成員什么叫候可以婚嫁這個問題,看法前后不一,因而被降為絳州知府。但同年就被召回京。
C.王安石因不喜歡呂公著而想誣陷呂公著,并傳旨讓敏求在詔書中說明呂公著的罪狀,敏求認為不妥而沒有照做,之后想辭官,但皇帝并末批準。
D.敏求在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時,因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剛正不阿,所以把他放在優(yōu)等的位置上,卻因此又觸怒了王安石。在人們?yōu)槊羟蟮奶幘硴鷳n時.皇帝卻保全了他。
11.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5分)
(2)比群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5分)
參考答案:
8.C (去:除去。應結(jié)合前后語境推斷詞意。)
9.D (①主語是宋祁,是客觀陳述宋祁同意敏求的看法,⑥是皇帝對敏求剛正方直,敦厚不阿的嘉獎,是側(cè)面表現(xiàn)敏求的品質(zhì)。②陳述敏求以亂天倫的罪名將徐國公主抓捕正法。符合題意。③陳述敏求為了維護客觀事實,敢于觸犯宰相王安石。符合題意。④說明最終不能如實反映事實,敏求憤而請求辭官。符合題意。⑤陳述敏求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因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yōu)等。符合題意。)
10.A(出任西京通判是應宋庠的請求,而擔任仁宗實錄檢討官等官職并非應宋庠的要求。)
11.(1)典禮制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得如此,哪能沒有責任?(反問句式1分,“是”、“責”各1分,句意通順2分)
(2)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擊告發(fā),并非國家的好現(xiàn)象,應該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便改變這種淺薄的風氣。(“告訐”、“美”、“薄俗”各1分,句意通順2分)
附:譯文
宋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初任館閣校勘。囚參加蘇舜仗進奏院的集會,被調(diào)離京城,出任集慶單判官。王堯臣修《唐書》,因為宋敏求熟習唐朝的事情,便上奏請他擔任編修官。后圍祖母去世服喪,皇帝下詔令他住在家中修史書。服喪完畢,任同知太常禮院。
石中立去世后,他的兒子也死了,沒有其他兒子。他的孫子石祖仁對服喪的禮節(jié)疑惑不陲,便吏給禮官討論。宋敏求說應服三年的喪,并應辭官,服斬衰。同僚們援引依據(jù)不統(tǒng)一。判寺宋祁也同意宋敏求的說法,于是將此定為制度。升任集賢校理。后應宋庫的請求,隨他出任西京通判;后任群牧度支判官。因從馬上跌下來傷了足,被降為毫州知府。治平年間,被朝廷召去擔任《仁宗實錄》檢討官.任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大常寺等職。
宋莢宗殯喪期間,有人說童族宗室成員血緣關(guān)系較疏遠的在喪期也可以婚嫁,宋敏求認為先皇帝還沒有出殯,絕不可以婚嫁。一年后,又有人這么說。宋敏求說宗室普遍服喪,由穿喪服降到穿練服時,便可以嫁娶婚姻了。因為他的說法前后互相矛盾,被貶職為蜂州知府王硅、范鎮(zhèn)乞求朝廷留他,讓他完成{仁宗實錄》。宋真宗說:“典禮制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得如此,哪能沒有責任。”宋敏求的議論最初奉沒錯,但曹公亮痛恨禮院里的劉瑾附和宋敏求的說法,所以要借此除去他。當年,宋敏求就被詔令回京。
徐國公主將丈夫的兄長認作侄兒,并上奏官府,宋敏求上疏說這是亂了天倫,應將她抓捕正法。王安石不喜歡呂公著,誣陷呂說過韓琦想要利用人心,如當年趙鞅在晉陽起兵,借此驅(qū)逐君主身邊的惡人奸臣,將呂公著降為頗州知府。宋敏求準備芋擬詔書時,王安石傳旨給他,要他在詔書中說明呂公著的罪狀,而宋敏求卻只說他敷陳失實。王安石發(fā)怒,告訴皇帝,皇帝傘陳升之將詔書中的話改了,宋敏求請求解除自己官職.皇帝沒批準。
遇上車定白秀州判官升任御史,宋敏求將委任詔書封回不發(fā),于是李定以本官右諫議大夫身份升為朝請大夫。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囚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yōu)等。王安石更加憤怒,罷免了孔文仲。人們都為宋敏求擔憂,而皇帝卻保擴他,并任他為史館侍撰、集賢院學士。鄧潤甫對皇帝說:“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擊告發(fā),并非國家的好現(xiàn)象,應誼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便改變這種淺薄的風氣。”于是升宋敏求為龍圖閩直學士,命他修著《兩朝正史》,掌管均國公的箋奏。元豐二早(1079)去世,事年六十一歲。特例追贈為禮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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