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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國合縱 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與六國“合縱”的失敗

        發(fā)布時間:2020-02-22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摘 要 在秦國霸權擴張的過程中,為什么六國沒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或者說聯(lián)合制衡。本文從收益分配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本文注意到了東方六國預期收益類型趨同的事實,通過史實論證了這種趨同對國際合作三大困難――集體行動困境、信任溝通問題和相對收益問題的影響,并由此提出了對這個問題的新解釋:在共同利益條件下,六國預期的核心收益類型的趨同(實際上就是領土收益)加劇了這三大困難,因此東方六國間沒有形成強有力的合作。
          關鍵詞 “合縱” 聯(lián)盟 預期收益類型 國際合作 春秋戰(zhàn)國
          中圖分類號:D82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4812(2010)03-0053-62
          
          一、六國合縱的失敗及其原因解釋
          
          關于戰(zhàn)國七雄逐鹿和秦國統(tǒng)一天下的歷史,歷來不乏文人墨客激揚文字。先有賈誼的《過秦論》,再有杜牧的《阿房宮賦》,到了宋朝,蘇洵、蘇轍父子的《六國論》更是交相輝映!傲鶉茰纾潜焕,戰(zhàn)不善,弊在賂秦。”“嘗讀六國世家,竊怪天下之諸侯,以五倍之地,十倍之眾,發(fā)憤西向,以攻山西千里之秦,而不免于死亡!碧K洵父子《六國論》的目的雖然是為了針砭當時宋朝的時政,但卻客觀地描述了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六國的滅亡并不是實力的問題,如果六國合力抗秦,則完全是另外一種結局。當然,秦國最終統(tǒng)一中國有著諸多復雜的因素,不是一兩個原因就能解釋的。但六國的合作效率之低,卻是不爭的事實:在面對秦國長達一百多年的霸權威脅之下,東方六國見于史書的聯(lián)合抗秦行動僅有九次:除了史書記載的五次合縱抗秦之外,還有四次是東方六國對秦國進攻的聯(lián)合制衡,分別是公元前294一前286年,秦與韓魏之戰(zhàn);公元前283一前281年,燕趙兩次解魏都大梁之圍;公元前275年,秦圍魏都大梁,韓國發(fā)兵救魏;公元前259一公元前257年,楚魏救趙。這些行動雖然在當時造成了不小的聲勢,但并未對秦軍構成實質(zhì)性打擊;相反,六國間的戰(zhàn)爭卻是如火如荼,生死相搏。究竟為什么,在合作壓力如此之大的情況下,六國沒有形成有效的合作,而背叛行為卻如此流行?傳統(tǒng)上存在以下四種解釋:
          第一類觀點強調(diào)人的作用。認為秦國的國君都是勵精圖治的精干之人,而六國的領導人大多是昏庸無能之輩,這也正是蘇氏父子《六國論》所持的觀點。我們或許能夠接受某些特殊的例子,如楚懷王被張儀欺騙,與秦交好而破壞了合縱。但一百多年來,秦國國君的能力和決策水平都要好于東方六國國君的論斷則很難讓人信服。
          第二類觀點則傾向于單元層次的分析。一種觀點是政治制度,主要是說秦國自商鞅變法后,形成了一套非常高效的政治制度,這是東方六國所無法比的。這可能是秦國統(tǒng)一天下的原因之一,但卻不能解釋為什么六國合作效率的低下。也有類似國內(nèi)政治利益集團的解釋,認為特殊人物決定影響了歷史進程。戰(zhàn)國時期無疑是群星璀璨的年代,優(yōu)秀的軍事家、縱橫家、政治家層出不窮。他們對具體的歷史事件發(fā)揮了特殊影響,他們的私人利益是抗秦合作中需要考慮的另外一類收益。
          第三類觀點強調(diào)社會觀念和意識的作用,認為先秦的“大一統(tǒng)”思想促進了中國的統(tǒng)一,因為秦朝的統(tǒng)一順應了歷史潮流,受到了廣大勞動人民的支持,這是后世儒家的習慣性解釋。然而,非常諷刺的是,秦國僅僅統(tǒng)一中國十來年,六國各地的農(nóng)民起義和貴族叛亂又顛覆了秦帝國。
          這些傳統(tǒng)的解釋往往并不是基于國際關系所做的闡釋,由于時代和知識面的局限性,它們也沒有自覺地應用國際關系理論。隨著人們對中國古代先秦外交實踐和外交思想的日益重視,這段時期的諸侯國體系也引起了國際關系學界的興趣,分別有三位學者提出了三種非常獨到的解釋:
          許田波應用行為主體選擇理論分析了從前656年到前221的春秋戰(zhàn)國歷史,認為除了系統(tǒng)因素之外,行為體的主體選擇具有更重要的意義:戰(zhàn)國時期的秦國通過“自強型”改革和聰明的國際戰(zhàn)略克服了擴張所帶來的成本增加和制衡的風險,從而獲得了成功。按照她的觀點,秦國的“自強型改革”和高明的外交政策使六國之間無法進行有效合作:秦國的強大實力使東方六國失去了聯(lián)合反秦的足夠興趣(因為成功機會很小);各個擊破的外交策略(“連橫”)則有效地削弱了由于秦國崛起而出現(xiàn)的制衡效應。該觀點的隱含論調(diào)是秦國的政治家和秦國的政治策略比歷史上所有的霸權國家的君主和政治策略都要高明,因為只有秦國成功超越了均勢,克服了制衡,實現(xiàn)了統(tǒng)一。
          韋宗友認為,秦崛起后形成了單級體系,六國對秦國威脅的不同感知決定了六國更愿意采取追隨和不介入的策略。他觀察到,“囿于一己私利以及出于對聯(lián)盟的不信任,各國也并未結成有效的聯(lián)盟!钡z憾的是,他并沒有繼續(xù)分析六國短視自私,互不信任的原因。
          趙鼎新認為與其他區(qū)域體系不同,戰(zhàn)國體系不存在其他力量,如宗教勢力,其他規(guī)范,如主權、人權等的制約,一切為了打贏戰(zhàn)爭,各國對戰(zhàn)爭的工具性理性認識使兼并統(tǒng)一戰(zhàn)爭最終無法避免,戰(zhàn)爭的殘酷迫使合作變得非常困難,風險巨大。但機會對于合作與背叛是均等的,這種理論似乎無法解釋背叛行為的流行。
          面對先秦的國際體系,傳統(tǒng)的西方國際關系理論和西方經(jīng)驗存在著解釋力的困境。上述三位學者都試圖擺脫這種束縛,即不再把歐洲經(jīng)驗當普適原則,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三位學者的出發(fā)點和目的都是相同的。他們的研究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三種新的解釋,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的研究框架過于宏大,如許田波和趙鼎新要解釋的是整個政治、社會的變遷,而這遠非國際關系領域的命題所能概括。因此,我們有必要精確研究對象,同時探尋新的研究視角。
          
          二、百年研究范圍和收益分配角度
          
          本文選取的研究范圍是公元前320年左右到公元前221年的戰(zhàn)國體系,研究對象是在此期間,秦國霸權威脅背景下的六國對外行為。
          
          (一)研究范圍的確定
          秦國的崛起是個漸進的過程,在戰(zhàn)國前期,秦國甚至只能算個一般性強國。實際上,即使到了公元前344年,衛(wèi)鞅依然認為“以一秦而敵大魏,恐不如”。魏國依然相對強大。本文時間段的確定主要源于三方面的依據(jù):首先是秦國在公元前330年前后完成了變法,國力開始超越東方六國,最明顯的證據(jù)就是秦國對魏國發(fā)起了連續(xù)的戰(zhàn)爭,九戰(zhàn)皆勝,諸侯為之震動。到公元前322年,秦國不僅完全據(jù)有河西,還取得了曲沃、陜等進攻基地。從軍事上講,秦國與三晉國家的攻守形勢已然易位。其次,經(jīng)過桂陵之戰(zhàn),馬陵之戰(zhàn)和秦國的連續(xù)打擊之后,魏國實力大衰,秦國掃除了東出的障礙。最后,公元前323年公孫衍發(fā)起的“五國相王”,就是對這種體系失衡變化的自助反應,戰(zhàn)國體系已經(jīng)由多極結構漸漸演變?yōu)榍貒鲗碌膯渭壗Y構。
          因此,公元前320年前后是秦國崛起過程中的一個轉(zhuǎn)折點。這之后,秦國的擴張對象不再局限于魏國,秦國北平義渠、西吞巴蜀,充實了國力,穩(wěn)定了后方;向南攻楚取漢中和武關,向東攻韓取宜陽。到秦武王即位時(公元前311年),秦國的強國地位已經(jīng)得到了東方六國的認可。“惠王卒,武王立。韓、魏、齊、楚皆賓從。”秦國擴張性質(zhì)的變化也意味著 體系結構的變遷,從此,一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國都保持著絕對的主導優(yōu)勢。所以筆者選取了這段時期作為研究的時間范圍,目的是為了讓本文的研究對象更加清晰。
          
          (二)收益分配問題與六國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
          收益分配角度是現(xiàn)有研究較少涉獵的領域,而國家利益是國際合作的動因,對六國合縱的研究同樣繞不開預期收益分配的問題。國際合作如果成功,能為參與者帶來兩大類的預期收益,一是共同收益;二是排他性收益,或可以稱為私有收益。因為,共同收益具有共享性和可擴展性,無論參與國家的貢獻程度差異有多大,他們都會自動獲得這種收益,因此它不存在分配的問題。每個國家預期的私有收益稱為排他性收益。這種收益具有非共享性的特點,一方所得必然意味著另一方所失。這種收益存在多少之分和收益類型的差別,因此也就出現(xiàn)了分配問題。
          國家當然關心共同收益,共同利益是國家間合作的基礎;但國家更關注排他性的自我利益的實現(xiàn)!皣遥瑹o論他們采取合作還是沖突的策略,他們的任何行動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基礎的!惫餐娌贿^是國家實現(xiàn)自己私有利益的附屬物,非共享性收益對于國際合作具有更重要的意義。實際上,各國在國際合作的利益博弈中主要考慮的就是預期的私有收益。
          六國的合作能遏制秦國的霸權和擴張,消除六國受到的安全威脅,這是六國的共同利益。應該說,六國國君和將相們對秦國的威脅是有充分認識的。原因很簡單,秦國的領土面積越來越大,實力越來越強;而秦國的戰(zhàn)爭藝術更是發(fā)展得爐火純青,大小戰(zhàn)數(shù)百計,敗者寥寥;秦國的殘酷戰(zhàn)爭手段也表明了其并吞天下之野心,為了最大程度打擊戰(zhàn)敗國,秦國將殲滅戰(zhàn)作為自己的主要手段,戰(zhàn)爭結束后,殺降也很常見。實際上,從秦昭王開始,秦國就已經(jīng)開始了統(tǒng)一戰(zhàn)爭。毫無疑問,共同利益是巨大的,從體系安全和國家安全來講,六國合作抗秦本是題中應有之義。
          在觀察六國合縱抗秦的共同利益的同時,筆者也注意到了各國排他性收益分配的一個重要特點,那就是各國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這種趨同首先是由六國先天稟賦的相似性所決定的。
          戰(zhàn)國時期,戰(zhàn)國七雄的實力相對均衡。我們從領土、人口和軍隊數(shù)量可以看到這一點。從領土來看,楚國最大,韓國最小,趙、齊、秦、燕、魏居中,但由于楚國的領土有相當大的未完全開發(fā)地帶,其領土質(zhì)量與中原地帶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從實際控制的角度來看,在戰(zhàn)國中期,戰(zhàn)國七雄的差別不大。從人口數(shù)量來看,秦、楚、齊、魏略強,都在500萬左右;趙、韓、燕略少,在400萬左右,這方面沒有一國有特別大的優(yōu)勢;從軍事能力來看,齊,“帶甲數(shù)十萬,栗如丘山”;楚,“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栗支十年”;趙,“帶甲數(shù)十萬,車千乘,騎萬匹,栗支十年”;魏,“武力二十余萬,蒼頭二千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韓,“帶甲數(shù)十萬”;燕,“帶甲數(shù)十萬,車七百乘,騎六千匹,粟支十年”秦,“名師數(shù)百萬”。雖然這些都是策士之言,多有夸張成分,但也說明了戰(zhàn)國七雄間實力懸殊不大。而實際上,秦、魏、楚、趙、齊都曾有長短不一的輝煌時期,這五國都曾有統(tǒng)一中國的可能。相似的先天稟賦導致了各國相近的對外訴求,無論從形勢上,還是心理上,擴大領土、增強實力、圖謀天下都是各國無法抵制的誘惑。
          長期的戰(zhàn)爭也是導致利益趨同的一個重要原因。西周王朝的創(chuàng)建者們以宗法理念為基礎,制定了一套復雜的禮儀體系以規(guī)范諸侯、貴族的行為。在春秋時期,這種禮儀體系依然發(fā)揮著重要影響。除了領土擴張之外,“仁義”道德也是國家對外追求的目標之一。要想成為春秋霸主,光有強大的國力和軍力是不夠的,一定的信譽和道德水準也是必須的。然而,隨著戰(zhàn)爭的日益殘酷,諸侯不得不以應對安全威脅,將維持生存作為首要目標,禮儀制度、宗法觀念逐漸被拋棄。領土擴張逐漸成了諸侯對外的主要目標。
          法家的興起很好地迎合了諸侯增強實力、贏得戰(zhàn)爭、擴張領土的政治需要,到了戰(zhàn)國時期,法家已經(jīng)完全超越儒家、道家成為主流的意識形態(tài),各國都先后進行了一系列的法家改革。相似的法家改革促使諸侯對國家利益類型的偏好非常一致,這些改革既從理論上回答了各諸侯國對外關系中的最高利益――領土收益,也從政治制度設計上確保了國家對領土收益的執(zhí)著追求。
          同樣不能忽視的是縱橫家的作用。景春曾說:“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笨v橫家憑著他們?yōu)檫_目的,不擇手段的超現(xiàn)實主義理念和巧舌如簧的游說給各國君主充當了很好的教員,他們的計謀促使了各國競爭的進一步激烈,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他們用實際行動影響著各國對外政策的價值取向。他們的活動促使無論國君還是大臣都毫無例外的接受了將追求領土利益最大化作為自己的對外目標。
          先天稟賦的相近、戰(zhàn)爭的殘酷、法家和縱橫家一起成就了戰(zhàn)國的大爭之世,各國爭的東西主要是領土和居住在領土上的人口,奪取領土、城池幾乎是戰(zhàn)國對外戰(zhàn)爭的唯一目的。領土擴張取代霸權爭奪成為各國對外關系中的首要目的。筆者認為,正是這種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導致了六國合作的困境。
          
          三、預期收益趨同妨礙六國合作的途徑
          
          無政府狀態(tài)下的國際合作是可能的,但卻是困難的,至少存在三大困難阻礙著國際合作。首先,在自助體系下,相對收益問題妨礙了國際合作!凹词购献髂芙o雙方都帶來重大的絕對收益,但只要其中一方擔心另一方會利用增加的相對能力對自己不利,預期的重大收益就不能促進國際合作!睋Q句話說,國家擔心合作會使合作伙伴比自己獲利更多。信息溝通不暢導致的欺騙問題是國際合作經(jīng)常失敗的另一大原因。
          
          (一)領土的相對收益問題與六國的反秦合作
          戰(zhàn)國時期,相對實力問題已經(jīng)受到廣泛關注,“各國不僅擔心在本國抗秦時,他國會坐享其成、甚至“陰構于秦”;更擔心的是,在削弱秦國后,又會有新的大國從中崛起!备鲊粌H關心自己收益的絕對值,也考慮其他國家,尤其是鄰國收益是否比自己大。戰(zhàn)國時期,避免讓鄰國強大,從而威脅自己一直是各國統(tǒng)治者追求的重要對外目標。燕國更為關心齊國和趙國的實力增長,而齊國更關心魏國、楚國和趙國實力的增長。各國擔心今天的合作伙伴會成為明天的敵人。如果無法擴大自己的相對領土優(yōu)勢,尤其是相對于鄰國的權力地位,那么參加合縱抗秦將弊大于利。由于領土是各國對外行動中唯一能獲取的重要收益,各國對相對優(yōu)勢的關心自然就轉(zhuǎn)換為對相對領土收益的關注,對于其他國家,尤其是鄰國在領土方面的任何成就都抱以敵意。
          這種相對收益的矛盾使六國很難就領土收益分配達成共識或者協(xié)議,又因為收益類型的單一,各國也無法通過利益交換或一攬子解決辦法尋求相對收益因素的緩解。收益分配的難題導致六國間的抗秦合作很難發(fā)起,即便少有的幾次抗秦合作,也因為領土收益的矛盾,而缺乏深度和持續(xù)性。
          實際上,不僅聯(lián)合制衡強國,諸侯們會考慮領土相對收益問題,甚至是在弱小國家的處理問題上,諸侯們也因為相對收益問題而導致合作非常困難。戰(zhàn)國中后期,大國進攻其它小國都不希望其他大國插手。齊國曾經(jīng)和魏國試圖通過合作方式,解決宋國問題,但因為利益 分配的問題,最終沒能達成協(xié)議,最后齊國便單獨滅了宋國。而齊國的這種舉動招致了其他國家的嫉妒,反齊聯(lián)盟隨即形成,并最終給了齊國以毀滅性打擊。甚至到了六國快要被滅亡的前夕,楚國和魏國依然在圍繞著宋國舊地的領土大動刀兵。楚國和齊國曾就魯國進行了長期的爭奪,齊國公元前284年衰落后,楚國便乘機北上,多次攻打魯國,并最終于公元前249年將其滅亡。
          圍繞著領土利益的競爭激化了六國之間的矛盾,分散了他們的注意力,進而增加了聯(lián)合抗秦的難度。我們可以從五次合縱的經(jīng)過繼續(xù)考察領土相對收益問題對抗秦合作造成的影響。第一次合縱雖說是五國攻秦,實際上出兵的只有韓、趙、魏三國。楚、燕并未真正出兵,而齊國則專注于偷襲趙國。韓、趙、魏三國的聯(lián)軍僅僅佯攻了一下函谷關,一遇秦軍就被擊敗。齊、韓、魏發(fā)起的第二次合縱雖然攻入函谷關,取得了勝利。但齊國很快因為領土收益考慮放棄攻秦,而專心攻宋,由于宋國也是魏國覬覦之地,因此韓、魏逐漸與秦國聯(lián)合,而齊國則聯(lián)合楚國與之對峙,反秦的合作未能夠持續(xù)。再看第三次合縱,秦國聯(lián)合齊國,圖謀五國攻趙,趙國面臨著存亡危機。這個時候,蘇秦勸說齊王取消帝號,并聯(lián)合趙國等國發(fā)動五國攻秦。作為這次合縱的發(fā)起者,蘇秦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反秦,而是在為燕國破齊創(chuàng)造條件。“因為在這樣秦、齊、趙三強鼎立而斗爭的形勢下,必須要造成秦、趙兩強合縱攻齊的局勢,才能把齊國攻破。”相反,如果五國攻趙成功,趙國必然衰落,而借此獲得最大收益的肯定是齊國,齊國必然更加強大,而燕國則處于更不利的局面。在這種情形下,燕趙參加合縱攻秦顯然只是合縱攻齊的序幕,齊國參加合縱是為了乘機攻滅宋國,反秦也不是其主要目的。由于齊國攻宋,魏國與齊國的矛盾開始激化。魏國將攻秦的五國聯(lián)軍阻擾在成皋、滎陽,并進攻宋國,與齊爭奪宋地。因為各國的主要心思都不是在攻秦,加之其他的矛盾,此次合縱沒有與秦交戰(zhàn)便宣告瓦解。長平之戰(zhàn)后,秦國的對外兼并愈演愈烈,而從公元前250年到公元前247年贏政即位的這段時期,秦國國內(nèi)政治動蕩不定,本是東方六國打擊秦國,收復失地的最后機會。然而第四次合縱的聯(lián)軍并未乘勝追擊,給了秦以喘息之機。到了公元前241年的最后一次合縱發(fā)起之時,六國面臨的已經(jīng)是生死攸關的社稷存亡問題,但六國的合作依舊毫無作為。這還是因為各國間的相對收益問題未能得到解決,楚與齊有關魯國,楚與魏有關宋國舊地的矛盾,趙與燕、齊的領土糾紛吸引了它們的大量精力。
          此外,在缺乏其他利益類型的條件下,東方六國有關領土相對收益的考慮也缺乏緩解的途徑和渠道。各國越是關注領土,相對收益就越成為六國合作抗秦中的一大障礙?紤]到短期目標,是如此;即使考慮到中長期利益目標,各國間也無法形成差異性的收益類型偏好。第五次合縱的失敗教訓告誡我們,即使所有國家都感受到了社稷存亡的巨大壓力,對共同利益的需求程度已無差別,領土的相對收益問題依然阻礙了六國間的合作。
          
          (二)預期收益類型的雷同加深了東方六國之間的猜忌
          東方六國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增加了合作談判的難度,同時也降低了合作中的互相信任,這導致了背叛行為的盛行。
          六國如果打敗秦國,能得到的物質(zhì)收益就是秦國的領土。這種單一的領土收益對于抗秦合作具有雙重的負面效應。首先,領土收益并未有太多的特殊性,它并非抗秦合作所能帶來的特有收益,在當時的情況下,六國至少存在以下四種獲得領土收益的其它辦法:1)六國可以通過打擊周邊小國去拓展領土,如齊滅宋,楚滅魯?shù)龋?)六國之間互相攻伐改變領土疆域;3)與秦國合作,獲取秦國的賄賂;4)向秦稱臣,保全現(xiàn)有領土。其次,因為地緣的緣故,選擇鄰國擴張領土總是最具誘惑、最經(jīng)濟實用的途徑;同時,選擇弱者為對手始終是最實際,也最有效的。因此,對于東方六國而言,這其中任何一種方式都可以帶來領土收益,而且這些策略實現(xiàn)起來的難度和風險要遠遠低于反秦合作。這四種獲取領土收益的途徑給了東方六國的其他選擇,預期領土收益潛在來源的多元性刺激各國采取背叛、追隨等行為。
          在面對秦國霸權威脅的形勢下,東方六國最先考慮的不是尋求其它國家的合作,而是轉(zhuǎn)嫁危機,保全自己。與秦國作戰(zhàn),遭受了損失,不是積極向秦國復仇,而是向其它尋求補償。例如,秦攻韓之管,魏王欲發(fā)兵救之,魏國大臣昭忌對魏王說:“夫秦強國也,而韓、魏壤梁。不出兵則已,若出攻,非于韓也必魏也。今幸而于韓,此魏之福也!痹偃,楚懷王在受秦蒙蔽之后,想要興兵伐秦,陳珍勸楚王說,“伐秦非計也,不如因腡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于秦,取償于齊也,吾國尚可全!边@種計策雖然全無仁義道德,但卻能最好的滿足楚國的領土收益。這種思想和策略在當時非常流行,東方六國彼此這樣思考和作為,指望各國對其他國家的行為有什么良好預期則是癡人說夢了。
          單一的領土收益也使各國對安全威脅的來源判斷非常之困難。不僅秦國有并吞天下之心,其他六國也有同樣野心。李楨曾說道:“以余觀之,彼六國者皆欲為秦所為,未可專以罪秦也”而且由于地緣的影響,其他國家,尤其是鄰國的威脅有可能比秦國來得更可怕。例如,燕國和齊國互相把對方當死敵,都曾給對方造成致命傷害,對于齊國和燕國而言,趙國的威脅比秦國的威脅更迫在眉睫。各國面對的安全威脅都是來自多個方向的,秦國的威脅僅是其中的一個方向,在很多情況下,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方向,因此,各國很難把主要精力放在對付秦國上,他們不僅要防備秦國,還需要防備自己的潛在盟國。這種安全威脅來源的多樣性正是秦國的連橫策略得以成功的關鍵。主張合縱的人和主張連橫的人在對天下形勢的分析上實際上并無實質(zhì)性的不同。如蘇秦和張儀分別在游說燕國參加合縱、連橫的時候,都認為趙國而非秦國是燕國的最大威脅。蘇秦對燕王說,“秦之攻燕也,戰(zhàn)于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zhàn)于百里之內(nèi)!睆垉x對燕王說,“夫趙王之狼戾無親,大王之所明見知也!钡谌绾螒獙@種威脅的策略上,兩者卻大相徑庭。蘇秦主張采取追隨趙國的策略,“是故愿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為一,則國無患矣!睆垉x卻主張借助秦國的力量對趙國進行制衡,“是西有強秦之援而南無齊趙之患!痹趶娙说耐苿酉拢峡v和連橫都有可能在某一時期成為各國的政策選擇。但由于對領土收益的敏感,各國必然首先關注來自鄰國的威脅,必然首先關注獲自鄰國的收益。在這種形勢下,各國顯然無法精誠團結,去應對各國面臨的共同威脅。
          單一收益類型的條件下的博弈使得東方六國的合作進入了典型的囚徒困境。所有的國家都知道合作對大家有利,如果不聯(lián)合,有被秦國各個擊破的危險。然而對領土收益的熱衷和競爭給六國的合作埋下了楔子。各國既無法就收益分配問題達成一致,也就無法對其他國家的行為做出正面的預期。因為對于東方六國而言,他們不僅僅要考慮秦國的威脅,也得考慮其潛在盟友的威脅。如,對于燕國和齊國而言,趙國對他們的危險要遠甚于秦國的威脅。因此,基于對領土收益的考慮,單個國家采取背叛行為所得到的短期收益明顯大于采取合作行為所得到的收益,其戰(zhàn)略選擇的優(yōu)先序列表現(xiàn)為DC>DD>CC>CD(c=cooperation,D= defection)。
          既然背叛是單個國家的最優(yōu)選擇,東方六國就不得不假設盟國通常會采取背叛行為,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他們不僅要獨自面對秦國的強大攻勢,還要防備潛在盟國的威脅。綜合考慮,割地事秦就成了茍且偷安的最好選擇,這至少能保障暫時的安全。當各國都如此行為之時,合縱抗秦自然成為了可望不可求的奢望。雖然,合作是六國保全的唯一辦法,但任何一國都不敢承擔其他國家采取背叛,而自己采取合作的風險;任何一國都不敢相信其他國家會采取合作行為,也不敢冒這個風險。因此,雖然存在合作的充分必要性,但單一的領土收益決定了背叛行為將遠比合作行為流行。
          
          (三)預期收益類型的趨同加劇了東方六國集體行動的困境
          從公元前四世紀末開始,秦國的崛起和擴張就不再限于收復失地了,其進攻目標已不再局限于魏國,韓國、趙國、楚國都開始成為其擴張的對象。而秦國在東方的擴張和國力的增強也對當時另外一個大國――齊國的國際地位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因此,合作抗秦,遏制秦國的鋒芒符合東方六國的共同利益。而隨著公元前284年齊國的衰落,秦國的進一步得勢,六國的合作緊迫性就更為凸顯。但他們預期收益類型的雷同――領土收益卻給他們的集體行動帶來了結構性的障礙。
          當時的形勢是,韓、魏面臨著秦國的直接威脅,反擊秦國能收復失地,他們有強烈合作的愿望,但前提是得到齊楚趙等國的支持,因為單靠韓魏自己的力量,無法與秦國抗衡。而韓、魏如被秦所控制,齊、楚、趙的安全景況也會猝然惡化。正如《資治通鑒》卷七“夫三晉者,齊楚之藩蔽;齊楚者,三晉之跟柢;形勢相資,表里相依”所說的那樣,六國是唇齒相依的關系,只有合力抗秦,六國才能免于滅亡!敖耥n、魏,中國之處天下之樞也!表n、魏地處當時中國的中心,又控制著主要交通要道。無論是秦東進,還是六國西進,首先都必須控制韓、魏或得到韓、魏的支持,因而韓、魏自然成了秦軍的首要攻擊對象。在完全占領河西之地后,秦國繼續(xù)攻魏,先后占有魏之陜城和焦、曲沃,并開始占據(jù)淆山北道。此后,韓國便成了秦國東進的主要障礙。公元前308年一前307年,秦國進攻韓國重鎮(zhèn)宜陽,并取得成功,從而完全據(jù)有了崤、函之險。面對秦國的急速擴張,韓、魏不得不謀求齊、楚的支持。魏國衰落后,魏惠王便采取了惠施的“變服折節(jié)而朝齊”的建議,希望聯(lián)合齊楚抗秦。但這一策略并未得到齊楚的良好回應。在面對秦國的現(xiàn)實威脅之下,魏王只得采取張儀的“以魏合于秦韓而攻齊、楚”的策略。公元前314年,秦國伐韓,韓向楚國求救,楚國表面上答應,但實際上卻并未出兵,結果韓國以為有楚國的支持而與秦開戰(zhàn),結果五戰(zhàn)五敗。齊、楚的消極態(tài)度使韓、魏孤軍奮戰(zhàn),導致了嚴重的后果。首先,便是韓、魏實力的大幅度削弱,軍隊大量被殲滅,領土大量被占領,此后更是無力應對秦國的擴張。在缺乏齊、楚兩大國長期而堅決支持的情況下,韓魏兩國為了避免損失,維持生存,也只得與秦國親善。
          齊、楚、趙的消極態(tài)度是由預期收益分配結構決定的。齊國與秦國并不接壤,即便秦割地再多,也只是增加了三晉的疆域;而楚國與秦國交界的秦嶺、商洛、豫西山區(qū)地形復雜,不利于大規(guī)模軍事行動,因而也很難得到秦國的領土收益。在起初的互動中,這兩個對合縱至關重要的大國因為預期得不到什么實際收益,便坐壁上觀。齊國自孟嘗君公元前298年發(fā)起第二次合縱后,就再無實質(zhì)性的抗秦行動。這期間唯一的一次援助他國抗秦的合作行動發(fā)生在公元前265年。齊國的政策固然是由于齊國君主的短視,但深層次的原因卻是其預期利益決定的。合縱成功了,收益將主要由韓魏獲得,第二次合縱,韓魏收復了一些被占領地區(qū),而齊國無所得。楚國一開始對合縱就不太熱心,在其他國家合謀抗秦的時候,楚懷王還忙于與秦國交好。楚、秦兩國長期為險峻的秦嶺所阻隔,合縱攻秦,楚軍則必須向韓魏借道,從東向函谷關進攻。成功了,楚軍長途遠征卻無所得;失敗了,損失卻由楚國自己來承擔。和齊國一樣,楚國很難有實際的收益。當然,當楚國遭到秦國一連串直接打擊之后,其反秦行動有所加強,但從公元前320年到公元前223年楚國被滅,楚國并未給三晉國家提供多少實質(zhì)性的援助。趙國自趙武靈王胡服騎射改革之后,國力大增,軍隊戰(zhàn)斗力也迅速加強,趙國成為繼齊、楚衰落之后最后一個可以與秦國抗衡的國家。但在秦大舉對韓、魏動武的時候,趙國反而是與秦交好,“結秦連宋”以抗齊;在公元前284年齊國力量衰落之后,趙國更是采取了追隨秦國擴張的政策,對齊、魏兩國進行大規(guī)模擴張:公元前283年,廉頗攻取齊的陽晉;公元前280年趙奢攻取齊的麥丘;公元前276年,廉頗攻取魏的畿,次年又攻占魏的防陵、安陽;公元前274年,燕周攻取齊的昌城和高唐。趙國這種追隨行為顯然吸取了之前參加合縱抗秦的教訓:趙國處在秦與齊兩大強國之間,同時受到秦、齊兩國擴張的壓力。參加抗秦合作不僅可能招來秦國的瘋狂報復,還有可能受到齊國從背后的偷襲。實際情況正是如此,公元前317年趙因參與五國合縱抗秦,被秦打敗,斬首八萬,同時齊又打敗趙軍于觀澤。次年,秦攻取趙的西都、中陽。趙國參加合縱不僅很難獲得領土收益,還會損失大量領土;而采取追隨策略,與秦國交好則能很好地實現(xiàn)自己的領土利益,這也符合當時趙國北逐匈奴,南滅中山,加強武備,擴地自強的基本國策。
          總的來說,秦崛起后,韓、魏首當其沖成為秦國重點擴張和打擊的對象,而韓、魏自身國力孱弱,力量有限,抗秦斗爭離不開齊、楚、趙外圍三個大國的支持。只有齊、楚、趙三國對韓、魏兩國的鼎力支持和對合縱的積極參與,東方六國的抗秦合作才能持久有效。但問題是,在六國的預期收益類型非常趨同的情況下,齊、楚、趙三國很難通過抗秦而獲得他們最為關注的領土收益,而他們遭受秦國的危險又暫時比較小,韓、魏兩國又缺乏其他類型利益與他們做交換,在預期付出與預期收益嚴重不成正比的形勢下,這三國要么對韓、魏的求援漠不關心;要么干脆乘機攻取韓、魏的領土。需要指出的是,齊、楚、趙三國在反秦合作中表現(xiàn)消極并非是因為他們與秦國力量的懸殊,至少在秦國崛起的前期。,此三國都有與秦國一較短長的能力。但他們卻缺乏這樣做的動力,因為他們這樣做,得不到多少實質(zhì)性的收益回報。單就領土收益而言,抗秦合作中,韓、魏的收益最大,抗秦合作對韓、魏而言也最迫切。對于齊、楚、趙而言,抗秦幾乎得不到任何領土的收益。當然由于秦國的擴張,后期楚國和趙國在抗秦合作中的領土收益形勢有所變化,有收復失地的利益驅(qū)動。但就長期而言,韓魏兩國面臨著的秦國威脅的生存壓力和收復失地的沖動要遠遠大于齊、楚、趙。選擇與秦國連橫,或者與秦國搞好關系對于服務韓、魏兩國的領土利益而言是最有效的戰(zhàn)略。因為一方面,韓、魏很難得到東方其他國家的實質(zhì)性支持,當秦國重點進攻楚、趙等國的時候,情況也大致相同;另一方面,這些受到秦國重點進攻的國家也在考慮擴張問題,而選擇與秦國親善追隨秦國還有可能從其他國家獲得領土收益。因此,由于預期收益類型的單一,出于自私的考慮,抗秦合作出現(xiàn)了公共物品的供給危機,集體行動因而變得比較困難,而偶爾發(fā)生的集體行動,其效率也非常低下。
          
          四、總結
          
          在秦國霸權崛起的陰影下,東方六國沒有形成有效的國際合作以應對秦國的威脅。與個人、單元層次的解釋相比,系統(tǒng)層次的原因顯然更為重要,否則我們無法解釋一百多年來存在的諸多的偶然性。從預期收益分配的角度來看,各國對領土利益的崇拜和追求,使得各國預期的核心收益類型趨同。研究發(fā)現(xiàn),正是這種趨同加劇了國際合作中的三大障礙:相對收益問題、信任溝通問題和集體行動困境。因此,筆者認為,預期收益類型偏好的差異是國際合作成功發(fā)生的收益結構基礎,而正是東方六國利益類型偏好的趨同導致了抗秦合作的困難。正所謂“同欲者相憎,同憂者相親。”六國間既然不可能在核心收益類型上存在差別,也就無法超越由于收益類型趨同導致的合作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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