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之路還有多遠 上岸之路離我還有多遠
發(fā)布時間:2020-03-11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撥開歲月的迷霧,遠離現代的喧囂,攀援峭立的山崖,踏遍荒草凄迷的古道。尋找,一千遍一萬遍地尋找,尋找源頭,尋找根脈,尋找回家的道路……”一首以“非遺”為主題的歌帶著我們去尋找文化長河的那些燦爛輝煌。
我們在集體尋找民族文化的記憶。
一個節(jié)日的誕生
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假設: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文化的蔓延下,若干年之后,全世界的孩子都吃著肯德基、麥當勞,穿著阿迪達斯球衣、耐克的球鞋,唱著英文流行歌曲,在平安夜里守歲祝!
那將是人類的悲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和精神記憶。千百年來,世界各族的人們以不同的方式創(chuàng)造出了不同的習俗和文化。正是由于這些不同的民族文化,創(chuàng)造了多元化生存和多樣化文明,世界所以變得豐富多彩。長期以來,文化進化論的影響和文化一體化的趨勢使越來越多的“弱勢文化”處于被“覆蓋”和替代的狀態(tài),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運動為一些處于強勢文化包圍下的弱勢文化提供了一種繼續(xù)生存的可能。提倡“文化多樣性”和關注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進入21世紀以來人類在文化領域里最具有深遠意義的舉措。
2005年7月,老舍之子、作家舒乙在內的11名學者的聯名致信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我們認為,通過設立‘文化遺產日’使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祖國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以及國家對保護文化遺產的各項政策,關注文化遺產的保護動態(tài),自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行動,既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客觀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眾分享文化資源,參與監(jiān)督文化遺產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在大力提倡保護文化遺產的大勢之下,學者們的上書很快有了結果。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就“文化遺產日”的設立下發(fā)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通知將文化遺產保護提升到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和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設立“文化遺產日”旨在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
被誤解的“非遺”
“非遺”整理保護給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了新的生機。各級“非遺”項目的挾持政策調動了地方政府申報“非遺”的熱情。作為山東第二文化大縣的東平縣,3年時間整理出了712項“非遺”項目,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名錄2項、省級5項、市級8項、縣級50項!袄献孀诹粝聛淼臇|西,要把它傳承下去。”主管“非遺”工作的東平縣文體局副局長寧梅對整理挖掘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充滿了信心。但面對一摞厚厚的“非遺”資料,寧梅的擔憂是,整理出來的這些“非遺”靠什么才能真正活態(tài)地傳承發(fā)揚下去。
該如何保護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
2010年8月1日,巴西利亞第34屆世界遺產大會,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批準,“中國丹霞”和“登封天地之中”被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這一利好消息在申遺成功后的第一個周末就顯示出強大號召力,“中國丹霞”之一廣東韶關丹霞山在兩天里售出門票10300張,比申遺成功的前個周末整整多出了一倍。
世界遺產的巨大光環(huán)和巨大經濟利益,吸引各地不惜動輒幾億元的重金,不怕幾年的等待爭搶“世界遺產”。
如今,申遺的功利思想已延伸到“非遺”上,出現“重申報、輕保護”的趨向。各地申報時積極性非常高,但在無法獲得所期望的“經濟回報”時,便熱情不再,對傳承、保護工作失去積極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曉明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需要一個“健康的心態(tài)”,以科學的手段加強對“非遺”的保護。一方面,部分貧困地區(qū)列入名錄的保護項目,由于地方財政困難尤其是不少貧困縣沒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項經費而無法實施保護措施;另方面,一些傳承人抱著“先申報再說”的心理,申報成功后,在無法獲得經濟回報的情況下,也就對傳承保護不再熱衷。“這些都需要政策乃至法規(guī)的支持!
理論界認為,目前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如何評估、如何保護,各地還缺少全盤考慮的整體思路,考慮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挑選和培養(yǎng)的問題,所以必須要有20年至30年的遠景規(guī)劃,才能對藝術形式的整體傳承形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制定遠景規(guī)劃和長效投入機制。
“非遺”的出路
東平縣銀山鎮(zhèn)的膳山,相傳元代道教全真龍門派創(chuàng)始人邱處機在此修行。邱處機把臘山道樂和十方經韻進行交流,逐漸形成了風格獨特和曲譜繁多的臘山道教音樂,流傳至今。興盛時道徒多達300余人,每逢廟會、山會期間,為趕會者演奏助興。1949年之后,開始在民間收徒傳藝。俗家弟子岳躍海是臘山“祥龍觀”道教音樂第十九代傳人,對臘山道教音樂融通神匯。
然而今天,已幾乎沒有人愿意去從事這項藝術,道教音樂也失去了收入來源,陷入了艱難生存的境地。臘山道教音樂原有300多個曲牌,大部分已經失傳。年事已高的岳躍海擔心臘山道教音樂會在自己的手上失傳,多方尋找接班人,但始終沒有人愿意接手。在岳躍海的勸說與壓制下,在機關上班的兒子岳元征接過了傳人的擔子。今年年初,岳躍海去世。接過重擔的岳元征不得不考慮在艱難中傳承與發(fā)揚道教音樂。
傳承首先要生存下去。在臘山旅游旺季,岳元征帶著幾名懂得道教音樂的人現場演出,所得的報酬是景區(qū)提供的每人每天30元的勞務費!把莩鲆惶鞉30塊錢,對多數人來講已沒有吸引力。談何傳承的積極性”寧梅說。
盡管山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世博會上精彩亮相引起了廣泛關注,但并不能改變這些古老藝術衰落的命運!盀槭裁匆Wo‘非遺’?就是因為這些東西的生命力已經非常微弱,再不保護就要消亡了。通過資金扶持、智力支持,為這些古老藝術的傳承創(chuàng)造條件!鄙綎|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資金緊張是制約非物質文化遺產整理發(fā)掘的最大障礙!边@是東平縣文體局李同芳的深切體會!胺沁z”多來自民間,每一項都要一次次地深入到鄉(xiāng)村調查、記錄,如此大量的工作卻沒有專門的人員來進行,整理“非遺”只能是李同芳他們的兼職!皩τ诔尚偷摹沁z’項目,還要拍照、攝像,不但要有設備,還要有專門的技術人員,這些都需要花錢!钡畬Α胺沁z”的資金支持遠不夠費用支出。
針對“非遺”,東平縣制定出了詳細的保護計劃和措施,但280多萬元的經費預算,他們的經費收入每年大約只有2萬多元,只能用這有限的錢按輕重緩急支持最需要的項目。
自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共撥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500余萬元,山東全省各級政府共通過多種渠道投入近5600多萬元。從2008年起,每年投入1000萬元,用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隨著宣傳力度的加大,社 會各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空前提高,幾年來,共通過舉辦冠名非物質文化遺產節(jié)慶活動、資助資金設備、提供場所等方式,投入近2600余萬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
山東省加大對一批重點項目的資金投入,一批有代表性的“非遺”項目獲得了新發(fā)展。高密市、膠州市、沾化縣等依托國家級項目“茂腔”和漁鼓戲等,重新成立了劇團等項目保護機構,直接將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單位,保證了工作經費、排練經費和人員工資,解決了后顧之憂。
據統(tǒng)計,自2006年以來,山東全省新建立依托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劇團11個。泰安市山東梆子劇團原為自收自支單位,由于各種原因,經營一直不太好,效益較差,人才流失嚴重。自被列入國家級名錄項目后,泰安市政府高度重視,將泰安市山東梆子劇團定為差額預算單位,新建宿舍樓總面積5000平方米,演藝大樓2000平方米,解決了20余名青年演員的編制問題,職工的積極性有了極大提高,排練了大批新劇目,山東梆子這一劇種煥發(fā)了新的生機。
此外,一批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有效搶救。其中比較突出的民間戲劇類項目有漁鼓戲、藍關戲、一勾勾,民間曲藝類項目有山東落子、山東花鼓、端公腔,民間舞蹈類項目有商羊舞、陰陽板等。許多項目經過搶救得以恢復,并已發(fā)展成為當地知名的“文化名片”。
但對于目前山東整理出的4萬多項“非遺”來講,這些資金仍然是杯水車薪。解決“非遺”保護的資金難題需要新思路!皬哪壳暗臓顩r看,財政還無力支持大量的項目,需要結合旅游開發(fā)挖掘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可以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非遺’項目,只要能保護好‘非遺’,所有手段都可以嘗試!鄙綎|省非遺保護中心的一位負責人明顯表示出對“非遺”保護的擔憂和急切。
尊重本土文化的權力
山東省文化廳副廳長李宗偉認為,“非遺”的申報不是成績,而是責任,申報成功不是結束,而是保護工作的開始。
從新中國成立以后60年幾次大的沖擊,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遺產已經被破壞得支離破碎。正在推進的現代化進程,使民眾的生活條件發(fā)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價值觀和審美觀隨之發(fā)生著巨大的變化,加之傳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些門類,逐漸走向式微、甚至消亡,傳承和延續(xù)面臨著嚴重危機。
傳承人每分鐘都在逝去、傳承形態(tài)每分鐘都在消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分秒必爭!霸凇沁z’的前提下,不能提發(fā)展,只能是保護。”中國藝術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長羅斌直言隱憂,他發(fā)現當前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發(fā)展沖動下失去了原來的面目,甚至遭到了破壞。
在他看來,“非遺”是“活的文物”,文物是不能動的,但凡有要發(fā)展的欲望,就會導致非物質文化遺產發(fā)生變化,造成“發(fā)展性破壞”。一方面,很多傳統(tǒng)文化瀕臨滅絕,需要加大保護力度,讓更多人認識,另一方面,來自經濟領域的發(fā)展概念被移植到文化保護領域,認為不斷發(fā)展、不斷創(chuàng)新才叫藝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造成破壞。
作為活態(tài)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容易受社會結構、生活環(huán)境的影響,這樣必然帶來它愈漸狹窄的發(fā)展趨向,其生存也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機,一些依靠口傳心授方式加以承傳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tǒng)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隨意濫用、過度開發(f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已然可見。
“非遺”立法被提升到了重要的議事日程。目前,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正在審議討論之中。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表示,對“非遺來講”,立法保護是最根本的保護。目前有9個省市制定了非遺地方性法規(guī)。如果該法通過,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體系將進一步完善,將以更科學的態(tài)度對待非遺保護。
文化自覺的回歸
即便有優(yōu)厚的政策,有充足的資金,但要想讓這些藝術形式充滿生機和活力并不容易。這需要民眾的文化自覺,自覺地去關注傳統(tǒng)藝術,保護傳統(tǒng)藝術。把外在的動力轉化為內在的意愿。
那么,文化自覺是怎樣發(fā)生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田青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文化自覺”不會自然發(fā)生,它常常是在災難或巨大的民族危機之后的一種深刻甚至痛苦的反思,當一個民族缺乏“文化自覺”的時候,任何來自外部的
“保護”,都是暫時而難以真正起作用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稱謂來自日本。日本在1952年公布了“無形文化財”的保護法!盁o形”就是我們所謂的“非物質”,“財”就是我們說的遺產,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全世界最早立法保護“無形文化財”,體現的是日本對本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保護和尊崇,是在近代與西方強勢文化的碰撞中淪為弱勢之下的一種文化的覺醒。
日本明治維新之后,提出“脫亞入歐”、全面西化的國策,整個日本社會積極學習西方,傳統(tǒng)文化被改造拋棄殆盡,甚至連日本的國寶“歌舞伎”都曾經被按照西洋歌劇的形式來改造。
然而文化的西化并沒有讓日本實現“脫亞入歐”的目的,反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失敗后,整個民族文化面臨消失的危險。他們終于認識到,一個丟失本民族文化的國家是難以獲得別人的尊重和認可的,丟掉了傳統(tǒng)風俗、禮儀、節(jié)日就等于喪失了國家的完整。
基于這樣的一種思想轉變,日本于1950年率先制定了《文化財保護法》。1954年之后,又制定了對無形文化財傳承人的保護制度。文化的自覺反省和對傳統(tǒng)的高度尊重帶給了日本的高速發(fā)展的現代化。
盡管中國的民族文化從來沒有間斷過,但“全球化”的西方文化的具體形式已經被中國社會廣泛接受,甚至成為當代青年的基本文化模式。中國的“文化自覺”是在西方強勢文化的全面擠壓下的一種自我保護的反應。
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功之后,在物質享受的同時,我們開始看到現代化背后的一些隱憂,其中重要的一個就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漠視與拋棄。保護“非遺”,留住民族文化的記憶,是現代化進程中的一種自我反思和自我調整,是民族文化和精神記憶的一次回歸。
編輯/杜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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