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走向全球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發(fā)布時間:2020-03-19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北約組織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為在軍事上和意識形態(tài)上防范和對抗蘇聯而建立的。北約成立后,蘇聯也在1995年5月14日,建立了華沙條約組織。 1991年7月1日華沙條約解散,同年12月蘇聯也解體了。蘇聯解體后,歐洲的政治與安全形勢發(fā)生了變化。為適應新形勢的發(fā)展,北約不斷調整戰(zhàn)略,在戰(zhàn)略目標、擴張范圍以及組織性質等方面均走向全球化:
1、戰(zhàn)略目標全球化。冷戰(zhàn)結束,北約開始致力于在非傳統安全領域探索新的戰(zhàn)略目標。以1990年7月在倫敦召開的北約首腦會議提出同原華沙條約組織國家建立合作關系為標志,其戰(zhàn)略調整經歷了幾個關鍵時期:1991年11月7日至9日,北約首腦會議在羅馬召開,確定了北約發(fā)展的新戰(zhàn)略,正式將北約與原華約的“合作與對話”寫入了北約新戰(zhàn)略文件中;1999年4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首腦會議通過的《聯盟戰(zhàn)略概念》,提出了面向21世紀的新戰(zhàn)略,這是冷戰(zhàn)結束后北約提出的第二份有關戰(zhàn)略概念的文件。文件認為,因冷戰(zhàn)時期的危險已不復存在,北約受常規(guī)武器大規(guī)模入侵的可能性很小,但北約仍然面臨“更具挑戰(zhàn)性”的前景,新的機遇與危機并存,北約今后將積極參與處理危機,有效地預防沖突。強調“以政治和軍事手段維護所有成員國的‘自由與安全’”是北約根本、持久的目的。在如何解決21世紀的安全問題時,文件指出,不僅要采取軍事措施,而且還將在政治、經濟、社會和環(huán)境等各個領域動用“廣泛的手段”,以便建立一個“歐洲安全大廈”。
到了21世紀,特別是“9?11”事件發(fā)生后,“反恐”又成為北約新的戰(zhàn)略口號。在這一旗幟下,北約開始擴張到亞洲范圍,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曾對此評論說,北約正在從一個“冷戰(zhàn)時代的地區(qū)性軍事集團”轉型為21世紀的“全球性的政治和軍事同盟”;2006年11月28日在被世界媒體普遍關注的北約首腦會議上,北約新的戰(zhàn)略目標初見端倪:這次會議建議擬定《全球伙伴關系計劃》,將致力于在全球建立擁有“共同價值觀與共同利益”的“全球伙伴關系”,這里“共同價值觀與共同利益”即指西方的“民主、自由”,即北約要在民主、自由與法制等原則基礎之上組建一個“擁有全球伙伴的聯盟”。
從上述歷程看出,經過多年的發(fā)展,北約已經從一個以歐洲防御為主的靜態(tài)聯盟轉變?yōu)橐粋為輸出“民主、自由”而隨時準備在全球采取行動的聯軍。同時,在全球化條件下,這個軍事防御集團的“集體防御”目標已經被重新定義,在其活動范圍內不斷跨越邊界,走向全球。
2、活動范圍由“歐洲”走向“全球”。1949年初成立的北約只有12個成員國,多年來,北約不斷擴大,在地域上也突破了傳統的歐洲地區(qū)向全球擴展。
北約的最初擴大是冷戰(zhàn)時期,在蘇聯的威懾下,北約開始擴充。1952年、1955年、1982年希臘、土耳其、聯邦德國和西班牙依次成為北約的新成員,北約的成員國由此而增至16個。
冷戰(zhàn)結束后,北約致力于同原“華約”國家在安全領域的合作,東擴的范圍開始由“西歐”國家繼續(xù)向“東歐”國家擴展。其進程經歷了幾個關鍵時期,1991年12月20日,北約、原華約國家以及波羅的海三國共同成立了北大西洋合作特別委員會, 1994年1月,北約首腦會議提出了新的向東歐國家和歐洲一些中立國家開放的軍事合作計劃--“和平伙伴關系計劃”,正式邀請前華約國家以及中立國參加以美國主導的“和平伙伴關系計劃”,并在軍事演習、維和、危機控制等方面進行合作和政治磋商,這意味著北約開始決定把原華約集團的中東歐國家納入北約軍事集團;1996年12月10日,布魯塞爾舉行外長會議中主要討論北約東擴、同俄羅斯關系和北約內部改革等問題,并決定于1997年7月在馬德里會議確定首批北約東擴國家的名單;1997年7月8日,馬德里會議決定首批接納波蘭、匈牙利和捷克三國加入北約,標志著醞釀了三年多的北約東擴計劃正式啟動;1999年3月,波蘭、捷克和匈牙利加入北約,北約完成了冷戰(zhàn)結束后的第一次東擴;2002年11月21日北約又邀請10個候選國中的7個國家加入北約,這7個國家分別是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和斯洛文尼亞。將這7國納入北約,是北約成立53年來規(guī)模最大的一次東擴;2004年7國已完成所有入盟手續(xù),正式加入北約,從而使北約成員國增加到26個。經過幾次東擴,北約已經由最初的12國組建的軍事政治組織轉變?yōu)橛?6國組成的政治軍事等組織。
如今,北約把這種擴張的計劃擴大到了全球的范圍。最新的北約擴張意圖在2006年11月28日的里加峰會上體現得非常明顯:在會上,美國建議用“全球伙伴計劃”取代原有的“和平伙伴關系計劃”,提出,不僅要加強與日本、澳大利亞和韓國等非北約成員國的合作,還將謀求與巴西、印度、南非等“民主國家”擴大合作范圍。該計劃的提出是北約發(fā)出的通向全球的明確的政治信號。
3、組織性質從軍事政治組織戰(zhàn)略變?yōu)檎诬娛陆M織。北約的組織由兩大部類組成:軍事組織和政治組織。20世紀90年代,隨著華沙條約組織(華約)的解散和蘇聯的解體,北約在傳統的軍事領域失去了戰(zhàn)略對手,開始了由軍事政治組織向政治軍事組織的轉型進程。1990年7月,北約倫敦首腦會議宣布冷戰(zhàn)結束后,同年11月,當時的北約16國和華約除阿爾巴尼亞以外的6國在巴黎簽署“22國聯合聲明”,明確表示“在歐洲關系新時代開始之際,他們不再是敵人,將建立新的伙伴關系并互相友好! 1992年12月17日北約決定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將在防區(qū)以外采取相應的行動。這意味著北約已不再把自己定位為純軍事性質的北大西洋地區(qū)集體防御組織,并將自己的影響力擴大到傳統防區(qū)以外。
“9?11”事件發(fā)生后,北約將目標更進一步集中于反恐、維護世界各區(qū)域的穩(wěn)定,阻止一個失敗國家向外輸出恐怖主義和毒品,改造阿富汗、伊拉克等非民主國家,保障能源安全等方面。
從上述歷程看出,雖然冷戰(zhàn)前后的北約組織在結構上并未發(fā)生變化,依然包括政治和軍事兩大職能機構,但其軍事目的已經悄悄發(fā)生著改變,正如北約軍事委員會主席埃諾將軍所言,北約和其他國家一起致力于政治軍事合作的目的“是為了支持政治目標的實現,包括實現民主化目標等”。
與此同時,隨著組織性質的轉變,北約的行動范圍不但超越了傳統的大西洋區(qū)域,而且越來越多地執(zhí)行一些非軍事任務。1992年6月4日,北約決定幫助歐安會執(zhí)行在歐洲的維和任務,這是北約第一次到北約防區(qū)以外去執(zhí)行任務;1993年4月12日,北約出動數十架戰(zhàn)斗機開始在波黑領空實施聯合國的禁飛計劃,這是北約自1949年成立以來首次為實施聯合國決議而在北約防區(qū)以外采取的軍事行動;1995年12月16日,北約首批維和部隊開赴波黑維和,這是北約歷史上最大的軍事行動,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來歐洲最大的軍事調動。
如果說,上述的北約行動還在聯合國授權的范圍下行動,那么到了1999年,北約開始繞開聯合國獨立展開軍事行動。當年3月24日,在未經聯合國授權的情況下,北約多國部隊向南聯盟發(fā)起大規(guī)?罩幸u擊,這是北約成立50年來第一次對一個主權國家發(fā)動軍事打擊。2001年“9?11”事件后,為建立一個所謂不但民主而且自由的社會,北約在2001年和 2003年以“反恐”和結束邪惡國家等名義,繞開聯合國,不顧歐洲盟友的反對,出兵阿富汗和伊拉克。與此同時,隨著北約戰(zhàn)略職能的不斷擴大,北約軍隊頻繁而主動地出現在熱點地區(qū)。如今,在世界各地都有北約的身影:在阿富汗,有3.2萬名北約士兵正在努力展開軍事行動;在伊拉克,北約正在為伊拉克訓練安全部隊;在科索沃,有1.7萬名北約士兵在維和;在非洲佛得角,北約的快速反應部隊成功地進行了演習,并向非洲聯盟的地區(qū)活動提供后勤支持;在蘇丹的達爾富爾,北約正在對當地的軍事人員進行培訓。甚至在印尼和巴基斯坦的自然災害中提供幫助。這些都表明,北約的行動范圍擴張的同時已將影響力滲透了世界各個地區(qū)。
(本文責任編輯:蔣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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