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而治乃大治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一
"無為而治"是道家的政治主張。"無為"主要有兩層意思:
一是順從天地自然之道,尊重歷史規(guī)律,不妄為,不恣意行事,不用過多的法令條規(guī)強制約束,否則會適得其反。即"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之難治,以其上有為"[人民難以統(tǒng)治,是因為統(tǒng)治者太胡作非為],因而,"治大國若烹小鮮"[治理大國像煎小魚,意謂煎小魚時不可亂翻,否則會把魚弄碎。治理大國也一樣,如果玩弄權術,頻繁擾民,會造成國家混亂]。統(tǒng)治者要像天地那樣無私,"生而不有,為而不恃,成功不居"[使萬物生長不占有,對萬物有所推動而不自恃有恩,有所作為不居功自喜]。
二是"無不為",即在尊從自然規(guī)律的前提下更高境界的無所不為、大為,用哲學的話說,就是進入自由的境界。同時,"愛國治民,能無為乎?" 給老百姓一個寬松自由的環(huán)境,無苛政之苦,無重稅之憂,人民安居樂業(yè),自然達到"無為而治"、"無為而無不為"、"為無為,則無不治"。
"無為"既有不恣意妄為之意,又有"無不為"之意,為其所當為,止其所當止。
概而言之,所謂"無為而治",并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強調統(tǒng)治者的行為要順應自然和人性,不強作干預,讓下屬和老百姓各得其所,各盡所能,相安無事。最好的政策應該是"清靜無為",不要好大喜功,勞民傷財,徭役賦稅,接連不斷,搞得民眾怨聲載道,無所適從。要使一個國家安定大治,就要像對待井水一樣,盡量不要攪動它,否則會淤泥殘渣泛起。因而,"無為"不但不會有什么疏失,而且還能補救"有為"之弊端,"抑制違反自然的行動。"
二
話說劉邦當了皇帝以后,對于秦的"二世而亡"是很警惕的,他要士人陸賈總結一下包括秦朝在內(nèi)歷代興亡的經(jīng)驗教訓,為他提供借鑒。陸賈根據(jù)儒家和黃老學說,結合當時國家殘破、經(jīng)濟凋敝的狀況,寫成論文12篇,主要觀點有:"事逾煩,天下逾亂;
法逾滋,而奸逾熾;
兵馬益設,而敵人逾多。秦非不欲為治,然失之者乃舉措暴眾,而用刑太極故也。"他主張不要"極武",不要"用刑太極",而要"文武并用",說這是"長久之術"。劉邦很賞識陸賈的意見,采取"清靜無為"與民休養(yǎng)生息的政策,經(jīng)過輕徭役,減賦稅,開關梁,弛山澤之禁等一系列措施,到文、景兩帝時,社會經(jīng)濟獲得了大發(fā)展,一片富足景象,"無為而治"收到明顯的效果:"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庚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 即歷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這與漢朝剛建立時連皇帝都坐不上四匹馬拉的車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里還有一個"無為而治"的有趣故事,說的是曹參做了相國之后,整天在家飲酒。漢惠帝就去拜訪他,說國家這樣大,你相國不管事,我皇帝怎么辦?曹參說你看我跟蕭相國[蕭何]比怎么樣?惠帝說不如蕭相國。那么陛下和先帝比呢?不如先帝。先帝和蕭相國制定下來的政策擺在那兒,我們不如他們,那什么東西都是現(xiàn)成的了。你就在家里喝酒吧。胡適對這一段歷史特別推崇,他有一段話是這么說的:我們看漢初,國家的官員特別的少,軍隊的人數(shù)特別的少,沒有警察,稅收也少,整個上下和睦。
三
那么,政府對國民、對社會到底應該起什么作用?是管得多了好呢,還是管得 少了好?
這不僅是專家學者們研究的理論問題,而且是與我們休戚相關的實際問題。
有人說,政府是一種信托,其目的是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chǎn)的安全。
有人說,政府的固有職能不是一成不變的東西,在不同的社會狀態(tài)下而有所不同,在落后的社會狀態(tài)比在先進的社會狀態(tài)要廣泛得多。
有人說,政府存在的合法目的是為人民去做他們所需要做的事,去做人民根本做不到的或者是以各自的能力不能做得很好的事,而對于人民自己能夠做得很好的事,政府不應當干涉。
有人說,一個好的政府應當做到兩點:一是信守政府的宗旨,亦即人民的幸福;
二是了解實現(xiàn)其宗旨之最佳途徑。
人類早期是沒有國家及政府的,自然狀態(tài)下的自由自在 。隨著人類的進化, 要征服自然,改善人的生存和生活,要把人的力量組織起來以應付種種挑戰(zhàn), 慢慢地國家及政府產(chǎn)生了。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及政府的產(chǎn)生,是由于生產(chǎn)力比較低下。而且生產(chǎn)力愈低下,政府的職能就愈多。同樣,社會愈發(fā)展, 生產(chǎn)力愈發(fā)達, 政府的職能就愈少。如組織生產(chǎn)一項,在市場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情況下, 基本上有市場及價值規(guī)律對生產(chǎn)者、經(jīng)營者和消費者起導向作用,政府則不必違背這個規(guī)律對經(jīng)濟管得那樣多那樣細。從這個意義上講,管得較少的政府是較好的政府,這是社會進步的歷史趨勢。
進而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政府存在的價值與意義,歸根到底,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和社會的進步。這應該是檢驗一個政府是好的、壞的或蹩腳的政府最根本的標準。舍此標準任何其他標準都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騙人的、有害的。
在政府與人的關系的歷史實踐中,有兩種傾向顯然是錯誤的和有害的:一種認為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可以管,人的衣食住行言談舉止,乃至私生活,政府都能管。而且可以隨時隨地無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會每一個階層、每一角落、每一個人。就是說,一個社會中不存在政府不可進入的領域,個人和群團的自由與權利沒有保障。他們活動范圍的大小、內(nèi)容是由政府決定的,人民無絲毫權利、自由、尊嚴可言,甚至動轍得咎。特別是當政教合一時,人的肉體和精神都受到禁錮與摧殘,如歐洲的中世紀。也許是深受這樣蹩腳、惡劣的政府管制與折磨之痛苦而難以忍受,于是有些人要實行無政府主義,認為國家與政府是產(chǎn)生一切剝削和壓迫的根源,一切權力與權威是屠殺人類靈魂及智慧的罪惡之源。國家、政府及權力既無益于社會經(jīng)濟,又無益于個人,主張廢除國家和政府,反對一切管理與領導。
四
我國在政府與人的關系問題上有著沉痛的教訓。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制度及其政府是對個人天性和智慧的摧殘,社會進步的反動,也是近代中國落后挨打的一個根本原因。專制政府對個人是仇視和排斥的,這就造成了人與政府的分離與對立,對國事的冷漠。盡管君臣們以政治欺騙的手段和宗法觀念標榜自己為民之父母,儒士文官以自己的參政號召人民的參與,但反映仍是冷淡的。事實是那樣明白地告訴他們,官是官,民是民,哪朝哪代老百姓都要完稅完糧,官吏們照樣作威作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實行社會主義,政府與人的關系問題并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一、政府職責不明,什么都管。認為社會主義就是一大二公,一切靠國家計劃安排,國民要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步調,統(tǒng)一思想,甚至統(tǒng)一服裝統(tǒng)一發(fā)式,城市的國有化和農(nóng)村的公社化是其典型反映。這不僅嚴重違背經(jīng)濟規(guī)律,管了許多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同時扼殺了個人的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和企業(yè)的活力,使個人和企業(yè)處于一種被動服從的地位,滋長了惰性和依賴思想,國家喪失了生機。文化大革命發(fā)展到極端就是早請示晚匯報。二、決策錯誤,勞民傷財。一次次政治運動,一次次瞎折騰,不僅沒有把國民經(jīng)濟搞上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反而把國民經(jīng)濟搞到崩潰的邊緣。政府在決策方面的盲目性和隨意性,給國家造成的創(chuàng)傷,給國民帶來的不幸,其教訓足夠我們深刻反思并長期記取。何以致此?是由于左傾 思想作怪,是由于決策者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嚴重,又好大喜功,喜歡興師動眾,創(chuàng)造轟轟烈烈的場面與"政績",而且決策錯了個人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三、腐敗造成權力的變異。政府及公職人員本來是為社會服務、為人民謀幸福的,但由于對政府及其官員缺乏監(jiān)督制約,一些官員私欲膨脹,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中飽私囊,政府成了他們謀取個人利益的場所和合法外衣,權力成為換取金錢與好處的工具。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脫離了人民群眾,甚至形成隔閡與對立。
這里,關鍵的問題是要對政府的職能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哪些該管-要一定管好;哪些不該管-要堅決不管,不擾民,不與民爭利。該管的也要有規(guī)范的程序,避免長官意志隨意性。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這些,在憲法和法律里要有明確的規(guī)定。
中國入世,經(jīng)濟融入全球一體化,按市場經(jīng)濟規(guī)律和世貿(mào)規(guī)則辦事,這就要求政府盡快轉變職能,減少對經(jīng)濟的管制,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要退出市場,當好裁判員-提供信息,搞好服務,維護市場秩序;
同時要退出社會,一些事由中介組織、行業(yè)協(xié)會來做。
政府的權力不是無限的,同樣,黨的權力也不是無限的,無所不在的。黨政要分開-黨做哪些事,政府做哪些事,要有一個清晰、適當?shù)膭澐。歷史告訴我們,過去的許多問題都是黨政不分、以黨代政造成的。進入新世紀,不應該讓這種狀況再延續(x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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