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用政府治理和公共治理來恢復社會公信力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2004年12月,OECD在其網站上公布了一個新的公司治理指引——《OECD國有企業(yè)公司治理指引(草案)》。春節(jié)前后,我花了許多業(yè)余時間將這個文件逐字逐句翻譯成中文,在翻譯過程中感慨良多。
2004年底、2005年初,中國證券市場成了現(xiàn)今中國口水最多的是非之地。政府用心良苦、輾轉反側、掏盡了肺腑,但仍然里外不落個好,不僅市場不見好起色、股民也不給好臉色。政府想盡辦法給市場政策、給市場趨動資金、給市場密集利好;
但市場上關注的是股權分置、國有股流通、券商的成批倒下、股民利益的長期傷害慘重;
建言者談論的是證券產品創(chuàng)新、資本市場外包、本土市場窒息……
落實“國九條”成了爭相推趕各類資金和機構入世、成了爭相推出新的市場產品上市、成了爭相提出各種成熟不成熟的規(guī)章制度、成了爭相發(fā)表意見建議觀點積怨……等等這一切的最最時髦的金字招牌。南腔北調、南轅北撤、南桔北枳、南來北往……說不到一塊去、做不到點子上、聯(lián)不起各自的企盼。
為什么中國證券市場的參與者、組成者會在共同磕磕碰碰維持了這個市場十幾年以后,會在預期上、認識上和行動上,出現(xiàn)這樣紊亂的“布朗運動”? 有一句西方俗語:足球場是一個社會特征的最好反映。
在近十幾年的中國,可以套用這句俗語來不盡恰當?shù)馗爬ǎ褐袊C券市場是當今中國社會特征的最好反映。——最可笑的是,不管足球城還是證券市場,在2004年底、2005年初,都成了中國口水泛濫的是非之地!袄鏇_突、權力尋租、行政干預、無視和損害最基本觀眾(股民大眾)的利益、不保障也不補償對投資人所造成的損害……”種種的現(xiàn)象,如出一轍。
證券市場,按照學術化的語言來定義,就是寄托信用的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現(xiàn)在的中國證券市場所存在的根本問題,說一千道一萬,其實并不完全是股權分置的問題、也不完全是產品創(chuàng)新的問題、更不是保險(社保、QFII、年金)資金入市的問題……它是一個長期沒有預期、信用寄托失常的問題。政府和國家公信力被政府本身、以及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長期預支、透支,所產生的社會信用空洞化結果;
從社會層面上講,也是民眾信用寄托失衡,民有資本所信失當、所托非人,而產生的國家失信于民的背離狀況。
政府和國家公信力的下降,是證券市場諸多問題表象背后的深層原因之一。
有人說:政府治理是綱、公司治理是目,綱舉才能目張。所言極是。
在證券界,證券監(jiān)管部門對上市公司治理問題要求十分嚴格,但是對人對己卻不是一個標準。所謂公司治理,最核心的就是兩條:一是權力要有制衡和監(jiān)督;
二是充分完全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在《OECD國有企業(yè)治理指引(草案)》中關于政府部門,用了這樣幾個單詞:“state body, Ministry or administration”。在這個語境里,這三個單詞分別可以定義為“政府(或國家)機關、政府部門(但一般用于和市場沒有直接關聯(lián)、沒有直接行政監(jiān)管權力的部門)和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與市場有關聯(lián)、可能產生利益相關)。
我們從改革一開始起就嘈嘈著要政府退出市場、要政府維持公共利益,但改革二十多年以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由于國家機構的規(guī)模、行政監(jiān)管部門的慣例和傳統(tǒng),從而導致產生一個新的過分強大的官僚層”(《OECD國有企業(yè)治理指引(草案)》注釋第42條),這樣一個行政官僚層,不管他們是傳統(tǒng)的管理部門還是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監(jiān)管部門,又由于他們掌控著政府行政監(jiān)管職能、和市場能夠高度關聯(lián)甚至產生利益相關,所以就可以長期采用“合法的行政干預權”和“規(guī)則制定權”來向市場預支國家信用,最終透支政府信用從而造成社會信用失衡。
所以時至今日,可以清楚地看出,既然政府行政監(jiān)管機構可以在經濟背景狀況沒有根本變化的情況下,一年前說股市過熱(見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報題為《正確認識當前股票市場》的特約評論員文章)、一年后又說需要一個恢復性的跨世紀行情(見1999年5月19日前后人民日報社論和證監(jiān)會領導有關言論);
既然政府行政監(jiān)管層可以把市場所有的控制手段都收歸、壟斷在自己手里,把要老百姓掏血汗錢買下的東西的是否值錢的標準都由自己說了算;
既然中國二十多年的改革一直采取沒有錢就給政策的習慣做法,在關系到政府公信力的行政監(jiān)管機構,特別是原來計劃經濟時代沒有的、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出現(xiàn)的經濟部門的政府行政監(jiān)管機構,在它們的監(jiān)管費用來源的制度安排上也貌似公正地采取這種會導致?lián)p害政府公信力的做法……那么,要政府徹底退出市場,如果不說是故作天真、那至少是并不十分切合實際的。更為現(xiàn)實的應該是,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讓政府、特別是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接受監(jiān)管,不僅是他們的權力要受到制約、他們的行為也要受到監(jiān)督;
不僅要使之受到政府內部不同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控,更應該有制度安排使之必須接受外部的、甚至是全社會的監(jiān)督。要把這視同于政府必須履行的一項重大的公共政策責任或目標。
要做到這一條,相輔相成地,就需要讓政府、首先是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采用和他們要求監(jiān)管對象做到的相同、或更高的信息披露標準。《OECD國有企業(yè)治理指引(草案)》中對于非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yè)、或者是承擔著公共社會政策義務的國有企業(yè),要求他們執(zhí)行比一般國有企業(yè)、甚至比私有企業(yè)更高的信息披露標準!耙驗楣娛亲罱K所有者,所以國有企業(yè)應該至少像公開交易的企業(yè)一樣透明。所有的國有企業(yè),無論它具有什么樣的法律地位、即使它不上市,也都應該按照最高會計和審計標準進行報告!眹衅髽I(yè)“應該像履行重要的公共政策責任或目標一樣,來按照國際上最好的標準披露財務與非財務的信息!边@些要求可以同樣引申到政府本身、特別是代表政府直接和市場關聯(lián)的行政監(jiān)管部門。他們要求監(jiān)管對象做到多少,他們自己就應該做到更多。他們更應該“應該像履行重要的公共政策責任或目標一樣,來按照國際上最好的標準披露財務與非財務的信息!
《老子》49章曰:“百姓皆屬耳目,圣人皆駭之”。如果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自己首先做到了充分及時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話,政府行政監(jiān)管部門的權力制衡就做到了一半。
政府的功能之一就是防止利益團體剝奪公眾利益。如果政府行政監(jiān)管機構不可避免地因為他們與市場的密切相關而不由自主地表現(xiàn)出利益團體的行為特征,那么,要恢復政府和國家公信力——讓政府、特別是政府的行政監(jiān)管部門“Tie their own hands”(管住自己的雙手)、重新代表和維護起公共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就應該從政府治理開始做起,從權力的制衡和信息的公開做起。
當然,這還僅僅是一個開端,我們這個轉型中的社會除了政府治理以外還需要得更多,用OECD所采用的一個詞來表達,那就是“Public governance”(公共治理)。用更高的透明度、更強的權力制衡、更公正的利益分布、更和諧的社會形態(tài)……來使得公眾信有所托、使得社會公信力得以恢復、使得國家信用進入良性循環(huán)。
如果這樣,不知道還有什么市場問題、利益問題不能找到適當?shù)霓k法來解決。ū本┐筌娊洕^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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