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偉時:中國憲政:曲折而凄慘的開篇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憲政,這是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現(xiàn)代文明的標志之一。中國憲政的歷史是從晚清開始的。百年前,慈禧下令“預備立憲”;
五年后,武昌城頭的槍聲敲響了這個老大帝國的喪鐘,歷史翻開新的一頁,憲政依然有名無實。這是一個曲折而凄慘的故事。
(一)代價慘重的播種和起步
任何社會行動都以思想為先導。中國憲政的第一粒石子,是1835年7月由外國傳教士投下的。1833年7月,德國傳教士郭實獵(1803-1851)在廣州創(chuàng)辦了中國內地第一份現(xiàn)代期刊:《東西洋考每月統(tǒng)記傳》。1835年6月,它披露了一節(jié)《新聞》:“英吉利國之公會,甚推自主之理開諸阻擋,自操權焉。五爵不悅,爭論不止。倘國要旺相,必有自主之理。不然,民人無力,百工廢,而士農(nóng)商工,未知盡心竭力矣。是以英吉利良民不安,必須固執(zhí)自主之利也! 它宣揚的是國家要興旺發(fā)達,國會和自由(自主)這些憲政基本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1837年7月,它又刊登文章介紹美國的憲政:“容個人任言莫礙……每省良民立公會,自選人才忠烈縉紳代庶民……首領主在位四年遂退。倘民仰望之,歡聲載道,復任四年……民齊平等……個人隨意圖利……效死執(zhí)自主之理,由是國之列邦而興也!
1838年更是連篇累牘發(fā)表介紹和贊揚憲政的文章。先是在四月那一期上,以《自主之理》為題,肯定自由和法治是“國基”!坝⒚裾f道,我國基為自主之理!灾髦碚,按例任意而行也!缘弁踔劣谑,各品必凜遵國之律例!O使國主任情偏執(zhí),藉勢舞權,庶民恃其律例,可以即防范。倘律例不定人之罪,國主也不能定案判決矣!薄坝卮俗灾髦,大開言路,任言無礙。” 接著連續(xù)四期連載《英吉利國政公會》和《北亞默利加辦國政之會》,詳細介紹了國會的起源、運作的具體狀況,并比附管子、孟子,而歸結為“公會總攝之務,為英國自主之理!薄氨形弧f之話,所辦之事十耳所聽,十手所指,難逃民之鑒矣。由是觀之,其民攝總政,且操權焉!
這些文章正確地介紹了:(1)公民的個人自由(自主)是憲政和現(xiàn)代國家立國的基礎。(2)保障自由的基本途徑是法治。(3)國會是推行憲政的中樞。(4)政府領導人選舉產(chǎn)生,并接受民眾監(jiān)督。(5)言論自由是憲政不可或缺的條件。(6)憲政是國家興旺發(fā)達的基礎,也是使官員真正置于民眾監(jiān)督下、民眾真正成為國家主人的基本制度。
不過,這個石子丟到大清帝國的水面,只激起輕微的漣漪。魏源和徐繼畬都讀過這份刊物,并在十多年后編纂《海國圖志》和《瀛寰志略》中大量選用了其中的文章。魏源讀了有關材料后,謳歌美國的民主憲政:“其章程可垂奕世而無弊……皆曠代所未聞。” 可是,作為中下級官員,人微言輕,對實際政治生活毫無作用。從地方督撫到皇帝,《海國圖志》出版二十多年后討論何以自強,卻不知道這部為國家發(fā)展指出康莊大道的書!此后,要求學習西方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呼聲不絕如縷,但統(tǒng)治者都視若罔聞。
文祥(1818-1876)從1858年起任軍機大臣,1861年起兼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是位高權重的滿族大臣。死前不久,光緒元年(1875)上《密陳大計疏》指出:“說者謂各國性近犬羊,未知政治,然其國中偶有動作,必由其國主付上議院議之,所謂謀及卿士也;
付下議院議之,所謂謀及庶人也。議之可行則行,否則止,事事必合乎民情而后決然行之!闭J為這樣的制度,清帝國“勢有難行,而義可采取”。
這是中國最高領導層第一次議論吸取民主憲政制度的精神,改進本國的施政。
1884年,兩廣總督張樹聲在自己的《遺折》中把意見說得更為明白:“夫西人立國,自有本末,雖禮樂教化遠遜中華,然馴致富強,具有體用。育才于學堂,論政于議院,君民一體,上下一心,務實而戒虛,謀定而后動,此其體也;
輪船、大炮、洋槍、水雷、鐵路、電線、此其用也。中國遺其體而求其用,無論竭蹶步趨,常不相及,就令鐵艦成行,鐵路四達,果足恃歟!” 這已把西方的政治制度作為救國的根本上達朝廷了。
啟蒙思想家鄭觀應在1894年即甲午戰(zhàn)爭那一年出版《盛世危言》,憤懣溢于言表:“或謂‘議政院宜西不宜中,宜古不宜今!瞬蛔R大局,不深知中外利病者之言耳!袢毡拘兄嗖慌d起,步趨西國,陵侮中朝。而猶謂議院不可行哉?……噫!傎矣!” 不幸,這些無知傎言根深柢固,鄭觀應的諍言隨風飄逝了。
直到1900年義和團闖下彌天大禍,231位外國人和數(shù)以十萬計的中國人被殺,招致首都北京再次被列強軍隊占領,慈禧倉惶逃亡后,才痛感非學習西方無以救亡圖存。1901年1月29日,朝廷發(fā)出學習西方變法的“上諭”,邁開了十年新政的第一步。1906年9月1日,終于宣示:“時處今日,惟有及時詳晰甄核,仿行憲政,大權統(tǒng)于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家萬年有道之基! 雖然大清帝國統(tǒng)治者對憲政的理解稀里糊涂,但憲政畢竟由禁忌話語轉變?yōu)楹戏ㄕZ言,中國憲政史翻開了新的一頁。
為這個遲來的憲政宣示,中國人付出了什么?在鴉片戰(zhàn)爭后60年間,主要由于不肯打開國門、認真改革腐朽透頂?shù)膶V浦贫,引發(fā)多次內外戰(zhàn)爭和饑荒,一億多即四分之一中國人死于非命;
給列強的賠款高達七億多兩,相當于十多年的全國財政收入。
(二)清政府對憲政的理解和路徑選擇
盡管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大清帝國的高層還是沒有學到足夠的東西。簡短宣布預備立憲的上諭,明確說明他們所理解的憲政是“大權統(tǒng)于朝廷,庶政公諸輿論”。這個結論與西方傳教士在中國播下的憲政種子相距甚遠。與其說這是憲政,毋寧說這不過是開明專制的外衣。
于是,當時的革命黨人便斥之為“假立憲”;
并且不惜破壞有關的活動。
1905年9月24日,清政府派出載澤、徐世昌等五位大臣出國考察政治,火車正要啟動,革命黨人吳樾引爆炸彈,在轟然巨響中,死傷十余人,送行的各界人士紛紛逃命。這次考察被迫推遲。
這些激進分子不分青紅皂白的破壞活動,日后還在延續(xù),而且對其他反對專制的黨派非常不寬容。1907年梁啟超、馬相伯等立憲派在東京成立以實行憲政為宗旨的政黨——政聞社,10月17日舉行成立大會。同盟會會員張繼等十多人人竟然沖進會場,厲聲咒罵,大打出手,并用草鞋擊中梁啟超的面頰;
直至日本警察出面,才將這些暴徒逐出會場。
平心靜氣地說,用一個假字全盤否定清政府的立憲,未免過于簡單。
清政府1901年4月21日下令設立“督辦政務處”,1905年11月又在其下設立考察政治館,并于1907年改為憲政編查館,確實為籌劃政治體制改革、預備立憲做了許多切實的工作。
。1)清政府認為教育是憲政的基礎。義和團之災結束,立即推動各地創(chuàng)辦新式學堂。1905年9月又采納袁世凱、張之洞、端方等督撫的建議,從下一年開始廢除科舉,把新式教育確立為培養(yǎng)人才的主要渠道。廢除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意味著中國青少年的知識譜系從四書五經(jīng)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為接受現(xiàn)代學術文化奠立了基礎。
。2)毅然制定《新刑律》、《新民律》和《民事刑事訴訟法》,以西方的大陸法系取代實行了二千年的中華法系;
同時推行司法體制改革,接受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現(xiàn)代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建立法治國家的觀念。盡管要把這些原則和觀念真正變?yōu)槿粘_\行機制還很艱巨,畢竟以此為制度變革的目的,無疑與廢除科舉一樣,是震古爍今的改革。作為預備立憲的重要措施,這些成果一直被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歷屆政府沿用或承認。
(3)清政府根據(jù)各國經(jīng)驗認識到,推行地方自治是預備立憲非常重要的一環(huán)。1905年8月朝廷接納刑部侍郎沈家本等人的奏請,下令奉天和直隸試辦地方自治;
總結經(jīng)驗后,又于1909、1910接連頒布《城鎮(zhèn)鄉(xiāng)地方自治章程》、《城鎮(zhèn)鄉(xiāng)地方自治選舉章程》和《京師地方自治章程》、《府廳州縣地方自治章程》、《府廳州縣議事會議員選舉章程》。這些章程規(guī)定各地分設選舉產(chǎn)生的議事會和董事會,實行民主自治。
辛亥革命前,很多省區(qū)省級以下(不包括。┑牡胤矫裰髯灾螜C構已經(jīng)成立過半,有些。ㄈ缯憬┑某擎(zhèn)鄉(xiāng)議事會成立已超過90%!加上法律和司法體制改革,三權分立的雛形在各地顯現(xiàn)。
清帝國的政權一直以來都是到縣或相當于縣的機構(如直屬廳)為止,縣以下沒有政府官員。以三權分立的自治體為社會的基層,這是一個非常有遠見的選擇。
對一個古老的宗法專制帝國說來,不能不承認這是翻天復地的變化。
(4)改革官制,向現(xiàn)代行政體制轉變,也是預備立憲的重要一步。中國傳統(tǒng)的六部制被內閣制取代,盡管出現(xiàn)了“皇族內閣”的逆流,但制度框架已經(jīng)確立。
。5)影響十分深遠的是清政府全面啟動了全國性的憲政研究和憲政教育。地方自治局、自治研究所、自治講習所等官方機構遍布全國,培訓了一大批推行民主選舉的骨干。派出官員和士紳到西方和日本考察憲政、地方自治蔚然成風。官方大量收集、翻譯和出版了各國實行憲政的資料和書籍,并且寬宏大度允許報刊宣揚憲政,討論預備立憲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偟恼f來,當時出現(xiàn)的全國性的民主憲政教育的熱潮,主要是立憲派的功勞,但很大程度上是官方支持和參與的。
。6)1909年9月各省諮議局陸續(xù)成立;
第二年9月“豫立上下議院基礎”的全國資政院也成立了。盡管清政府把他們規(guī)定為諮詢性的機構,但議員們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加上報刊跟蹤報道,引起各方強烈關注,中央和地方議會雛形已經(jīng)浮現(xiàn)。
百年回首,這些行動豈能以一個假字了得?從路徑選擇的角度看,其中不乏值得認真研究可供后人吸取的經(jīng)驗教訓。
(三)內外壓力下的選擇
不能把清末預備立憲看作是清政府單方面的行動。清政府所以要走到這一步是多種力量博弈的結果。
首先是列強環(huán)伺,俄羅斯賴在東北不肯依約撤兵,華僑在各國飽受欺凌,俄日竟把中國的領土作為戰(zhàn)場,英國則趁機入侵西藏,如此等等,激憤難平。在日俄戰(zhàn)爭中,后起而號稱實行憲政的“蕞爾小國”日本打敗了專制的俄羅斯這樣的老大帝國,也給仍在泥淖中掙扎的中國人極大的刺激,覺悟到政治體制對國家盛衰的作用。盡管當時中國的經(jīng)濟在高速發(fā)展,但是,這個廣土眾民的國家太落后、太貧困了,增長的速率掩蓋不了滿目瘡痍;
而內政腐敗,官員貪黷,更成為經(jīng)濟增長的主要障礙。眾多因素匯合,前景渺茫。加上進入20世紀,大批士子和士紳或東渡日本,或負笈歐美,對比強烈,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救國的激情讓各方人士無法沉默。三種力量在博弈:守舊,改革,革命,此消彼長,決定著中國之命運。
首先是政府內部不同聲音在激辯。
出使各國大臣梁誠、汪大燮等人對世界發(fā)展大勢和中國遠遠落后于列強有深切的感受,他們聯(lián)名上書朝廷:強調“保邦致治”,“全出憲法一途”,為此應從三事著手:“一曰宣示宗旨……將朝廷立憲大綱,列為條款,謄黃刊貼,使全國臣民,奉公治事。一以憲法意義為宗,不得稍有違悖!薄岸徊嫉胤阶灾沃!薄叭欢瘯⒀哉、出版之律。集會、言論、出版三者,諸國所許民間之自由,而民間亦以得自由為幸福!
甚至地方督撫和朝廷高官也不再緘默。八位總督中有五位奏請立憲。出國考察政治的大臣也異口同聲,一致贊同立憲。
本土的工商業(yè)特別難以忍受官員的需索。著名企業(yè)家張謇一針見血地說:“非朝廷力持憲法,篤守大信,鞏固臣民權利,不能使實業(yè)振興”。
更令清政府頭痛的是各派政治勢力正在集結,他們各自提出的綱領吸引著各方人士特別是知識階層,形成強大的社會思潮,第一批現(xiàn)代政黨在各地陸續(xù)出現(xiàn)。
原來的;逝赊D化為旗幟鮮明的立憲派。隨著一些德高望重的士紳與他們聯(lián)手,聲威大震。1907年10月,以梁啟超為實際領袖的政聞社成立,推舉馬相伯(1840-1939)為名義領袖——“總務員”。馬氏是復旦公學的創(chuàng)辦人、著名的中國天主教領袖人物、學者和社會活動家。他在政聞社成立大會上,以《政黨之必要及其責任》為題發(fā)表演說指出:“人類之樂有國家也,所以求常保神我之愉快也!视陣抑熑危谑箛鴥戎烁鞯闷溆!薄疤煜码m無絕對之良政治,而有絕對的惡政治……質而言之,則曰專制。專制政治,束縛人人之神我,使不得申,故有國家曾不如其無。故生為專制之國民者,必當以排除專制為唯一之義務。”而由于人們各有其欲,就會出現(xiàn)不同黨派,“吾是吾所是,而不能謂人之盡非。此國家所以能容兩政黨以上之對立也。(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故吾儕忠于本黨,而不嫉視他黨,可以為光明正大之辯難,而不可以為陰險卑劣之妨害! 立憲派與社會各界人士合作,不但在當時請開國會的憲政運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辛亥革命爆發(fā)后對比較平穩(wěn)地轉移政權、穩(wěn)定各地局勢也舉足輕重,其功勞絕對不比革命黨人小。
至于以同盟會為中心的革命黨人,他們前仆后繼進行了“十次革命”,雖然多數(shù)是規(guī)模和影響都很小,但對清政府確實是生還是死的威脅。清政府加快改革無疑有消弭革命于無形的意圖。
(四)認識錯誤和遲疑的代價
不過,在內外壓力下,清政府并沒有作出恰當?shù)倪x擇。它頒布的第一個憲法文件《欽定憲法大綱》就有一些很奇怪的條文。例如,“用人之權,操之君上,而大臣輔弼之,議員不得干預!薄熬险{遣全國軍隊……凡一切軍事,皆非議員所得干預!薄靶麘(zhàn)、講和、訂立條約……國交之事,由君上親裁,不付議院議決!薄盎适医(jīng)費,應由君上制定常額,自國庫提支,議院不得置議。”內政外交大事仍然由君主專制,詮釋了所謂“大權統(tǒng)于朝廷”的具體內容!
這當然同統(tǒng)治者不肯輕易放棄手中的權力有關。不可輕視的是其中也包含著認識錯誤。這些認識錯誤又與選錯老師有關。對比大清帝國的《欽定憲法大綱》和日本的《明治憲法》,其中就有不少共同點。說得準確一點,清朝的《欽定憲法大綱》有很多抄自《明治憲法》,而比后者更為落后。例如,《明治憲法》規(guī)定:“天皇統(tǒng)率陸海軍!薄疤旎室(guī)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薄疤旎市行麘(zhàn)、講和及締結各種條約。”利用這些條款,日本的軍部成了直屬天皇的機構。因此,與現(xiàn)代化各國不同,日本軍隊不但不受內閣管轄,反而操縱內閣,把國家推向實行軍國主義瘋狂對外侵略的罪惡道路。這些都被《欽定憲法大綱》變本加厲移植過來了。至于“臣民之權利義務”一章,兩個文件從標題到具體條文,如出一轍。兩者都把國民稱為臣民而不是國民或公民。兩者都規(guī)定“按照法律”可以剝奪“臣民”的各種自由,從而為制定惡法鎮(zhèn)壓公民敞開了大門。日本的憲法和法律是以德為師的,而那時的德國憲法和法律遺存的專制因素甚濃。當時的大清帝國是以日為師的,日本學者直接參與了中國法律和憲法的制定。與當今日本麻生外交部長大言不慚的斷言相反,日本給亞洲各國在政治體制上開創(chuàng)了一個很壞的先例。
從1904年開始,大臣上書和民眾呼吁立憲便此起彼伏,互相呼應。派大員到國外考察,實行三權分立、地方自治的憲政體制等等建議,已一一見諸奏章。1906年以后,在立憲派策動和朝廷預備立憲的上諭下達后,各界人士紛紛組織各種立憲團體。1907年以后,請開國會的群眾性請愿活動接連不斷。1909年10月14日,各省諮議局第一次會議開幕,11月18日各省諮議局代表便在上海開會,討論請開國會事宜。1910至1911年由各省諮議局和諮議局聯(lián)合會領導的四次請開國會運動,把請愿活動推向高潮。
這些請愿活動直接表達了民意,特別是商人和知識階層的意愿。是接納還是拒絕民意?歷史處在大轉折關頭。請愿者要求立即召開國會,實行憲政。19名督撫也于1910年10月25日聯(lián)名致電軍機處,要求“立即組織責任內閣”、“明年開設國會”。如果朝廷能夠洞察形勢,順從民意,中國歷史就將翻開新的一頁,避免不必要的破壞,比較順利實現(xiàn)社會轉型。
自上而下的改革,通常需要有雄才大略并掌握實權的改革家當機立斷,力排眾議。可是,當時的皇族和攝政王都是一些庸眾,他們沒有改革家的氣魄和胸懷。面對洶涌的群眾性的請愿浪潮,他們只作出縮短三年,提前于1913年召開國會的決定,便以為萬事大吉了。請愿團體,他們下令解散。學生舉著“立憲救國”的標語上街請愿,他們強行驅趕,強迫復課。更荒唐的是,打著官制改革的旗號,他們竟然推出一個“皇族內閣”!正常的對話渠道被堵塞,激進主義向民眾招手。
歷史大轉折關頭,總會有各種不同的主張在爭奪信眾。壓迫和壓制只能造就偏執(zhí)。革命派是組織和觀念都很龐雜的人群。他們雖然標榜民主,關注的中心卻是從“異族”手中奪權,為此不惜使用除推進立憲以外的任何手段。在他們眼中,和平請愿、要求政府立憲都是怯懦。暗殺、起義,從滿族這些“外國人”(孫中山語)手中奪權是最好的選擇。當權者在大轉折關頭的遲疑,為他們上場掃清了道路。
當時最為激進的是無政府主義。他們在東京、巴黎辦報刊,互相呼應。但他們不過是同盟會中的一個小流派。興中會、同盟會的綱領及其主要領袖的言論,有些就是極為激進。“蓋天下萬事萬物無不為平均而設”。
1911年10月30日,步歷代皇帝的后塵,隆裕太后下“罪己詔”;
開黨禁;
答應組織完全內閣,不以親貴充國務大臣。11月3日,眼看革命烽火無法撲滅,對憲政做了多年研究的清政府,公布了第二個憲法文件:《十九信條》。這個憲法文件廢除了《欽定憲法大綱》的荒唐條款,代之于民主憲政制度應有的條文;
按照現(xiàn)代憲法的標準看來,倒也中規(guī)中矩。不過,這來得太遲了,已無法取信于民。著名儒商、江蘇諮議局議長、請開國會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張謇說得好:“大局土崩,事機瞬變。因不充分之立憲,致不得已之罪己,亦不能取信! 這就是中國憲政開篇的總結。國家大事,選票和法治隱退,槍桿子決是非,天下從此多事。中國人的艱難歲月開始了。
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刊登于《經(jīng)濟觀察報》2007年3月5日星期一,作者授權天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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