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圖:語境·概念·修辭:昆廷·斯金納與思想史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6-1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在目前西方學術界,對思想史特別是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以斯金納為代表的“劍橋學派”成為了主流,其在學術界的地位和影響,被芬蘭學者帕羅內(nèi)稱之為思想史研究中的“斯金納的革命”1。為什么斯金納的研究成果產(chǎn)生了如此重要的影響,他在思想史的研究上作出了什么貢獻從而能夠被稱之為一場“革命”?本文擬對此作一評述。
一
昆廷·斯金納教授出生于1940年,受業(yè)于劍橋大學,畢業(yè)后,他曾于1974-1975年和1976-1979年兩度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高級研究院作學術研究。1978年,斯金納教授出版了《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一書2,這本書匯聚了斯金納教授多年來對思想史研究的思考和成果,是運用“歷史”方法研究思想史的代表性著作。該書出版后立刻獲得好評,并于次年獲得沃爾夫森學術獎(Wolfson Literary Prize)。此后,斯金納教授在思想史研究領域內(nèi)繼續(xù)開拓,在馬基雅維里研究、英國近代思想史、思想史的方法論等一系列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學術成果。著有《馬基雅維里》(牛津大學出版社1981年),主編《劍橋文藝復興哲學史》(劍橋大學出版社1988年),翻譯《君主論》為英文,主編《馬基雅維里與共和主義》(劍橋大學出版社1990年),出版了《霍布斯哲學中的理性和修辭》(劍橋大學出版社1996年)、《自由主義之前的自由》(劍橋大學出版社1998年);
2002年,他又推出了三卷本的煌煌巨著《政治的視界》(劍橋大學出版社2002年)。因其卓越的學術貢獻,1997年斯金納教授榮任為劍橋大學欽定近代史講座教授,這標志著他獲得了學術上的最高地位。
為了便于理解斯金納思想史研究的主要內(nèi)容和主要貢獻,我們需要對西方思想史研究的演進作一梳理,勾勒其大致的輪廓。因為只有在這樣的“長時段”中,才能凸顯出他在思想史研究中的地位和價值。
長期以來,在思想史特別是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占據(jù)主導地位的研究方法常常是在“哲學”的抽象層面上來展開其研究,這以美國的“歷史觀念史”的開創(chuàng)者阿瑟·洛維喬易(Arthur Lovejoy——轉載者注)為掉膘。作為“歷史觀念史的主要創(chuàng)始者”3,1936年,他出版了《人類觀念的偉大環(huán)節(jié)》(The Great Chain of Being)一書4,他的研究不像以往那樣只是簡單地追蹤思想體系的哲學史研究,而是聚焦于“觀念的單元”(Unit Ideas)。這里的“觀念的單元”意指西方思想傳統(tǒng)中那些基本的和經(jīng)久不變的觀念。雖然這些觀念可以被分開和重新組織,但一般來說,整個西方社會都不假思索地繼承了這些觀念。在人類思想的演進中,這些基本的觀念就成為了基本的存在,成為了思想演進進程中的“偉大環(huán)節(jié)”,影響或絕頂著人類思想的發(fā)展。同時,在思想史研究的資料上,研究者幾乎全部集中于那些“經(jīng)典思想家”的著作,把他們的著作看作為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惟一材料。于是,一談到思想史的研究,就必然是對這些經(jīng)典文本的解讀。正如斯金納所說,一些主要的經(jīng)典文本被廣泛地視為政治思想史研究惟一的研究對象。例如與洛維喬易同一學派的另一位思想史家列維·斯特勞斯就認為在偉大的哲學著作中能夠發(fā)現(xiàn)所隱含著的不同意義5。按照這樣的方法,歷史學家的人物主要是把每個人的政治思想系統(tǒng)化,并從中推演出一些結論或他們對某些基本觀念的態(tài)度。然后,歷史學家便將幾個思想家作比較,不管他們是否關心同一理論抽象層次的問題。他們的相似之處或“共同觀念”都被當作歷史延續(xù)性的表現(xiàn);
他們的不同之處則被看成歷史變化或發(fā)展。因此,政治思想史變成了一些基本觀念的歷史,并被歸結為一種單一的、發(fā)生在高度抽象層次的歷史6。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英國,一些歷史學家當然主要是思想史家開始挑戰(zhàn)這一占據(jù)主導性的傳統(tǒng)觀點。首先對此提出批評的是劍橋大學從事思想史研究的拉斯萊特(Laslett——轉載者注)。1960年,拉斯萊特編輯出版了洛克的《政府論》,并為此寫了序言,他在文章中堅持認為要用歷史的方法而非哲學的方法來研究洛克。他說,我們首要的目標必定是一種純粹的歷史方法,將像洛克希望要被閱讀的那樣去構建洛克的文本,將其文本放置于歷史的語境和洛克自己的語境中,并顯示出他的思想和作品與其歷史影響之間的關聯(lián)7。他還提出,歷史方法的重要意義就在于,歷史將能夠修正我們所接受的觀念8。同樣倡導用歷史方法研究思想史的另一位學者是波科克教授(Pocock——轉載者注)。波科克教授曾經(jīng)在劍橋大學專攻近代思想史,著作甚豐9。波科克認為,思考政治理論不僅僅是去研究公認的經(jīng)典文本,還應在更寬廣的范圍探究每個社會都在談論的不斷變化的政治語言。只有置于這種大背景下,或不同的語境下,才能更好地理解這些思想。由此,反思傳統(tǒng)的政治思想史研究,其明顯的缺陷就是其研究方法是非歷史性的。波科克對此作了很好的概括:“首先,思想家變成了一個個孤立個體,被從他們所屬的具體社會中分離出來,好像他們身處一切時代,在對一切時代的人發(fā)議論;
他們的作品也被置于其特殊的體現(xiàn)。再者,傳統(tǒng)歷史學家往往以哲學的方法去分析政治作品,把它們放在一種作者與過去的讀者都可能未曾達到的抽象層次去研究,強加給它們一種它們實際上并未獲得的邏輯連貫性。這樣做,從哲學的角度看是無可非議的,但從歷史的角度看很成問題。因為當歷史學家以這種方式去研究政治作品時,他所關心的與其說是作品在過去曾經(jīng)經(jīng)歷過的,不如說是他自己在現(xiàn)在所能找到的東西。他因為熱衷于找出作品中最大理論連貫性,往往添加給作者一些明確的意圖,或把作者說成在做一些在其歷史條件下不可能做的事。此外,把所有作品都當作政治哲學來對待,就是胡適這樣一個事實,即政治思想實際上可以在許多層次發(fā)生(從實際鼓勵到哲學思辯)。也就是說,政治討論可以為哲學性的,也可以為雄辯性的。即使歷史學家要加以哲學式分析的作品恰好是高度哲理性的,也不能因此就認為他的做法是歷史性的。因為他提出的問題(更不用說解答)不是真正歷史的問題,諸如這一作品如何在歷史中產(chǎn)生,如何置身于歷史;
或作者為什么要寫它,以及為什么以這種方式去寫它,等等。”10這樣,“思想史家要從他們的特定情境和傳統(tǒng)中來研究思想支配下的人的行為,和如何形成概念,以及抽象觀念的”?傊\用歷史的研究方法,就是要在歷史的情境中考察那些觀念、信仰和論據(jù),這就是“歷史重建”的研究方法,而非是哲學式的“理性重建”。
拉斯萊特和波科克的歷史研究方法給了斯金納以極大的啟發(fā),他認真地閱讀過拉斯萊特所編輯的洛克的《政府論》,也聆聽過他的老師對此書的點評。與此同時,他特別喜歡波科克于1957年出版的《古代政制與封建法》(The Ancient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轉載者注)這本書,將此書看作為他在大學學習時期最為喜歡的一本書。波科克的歷史研究方法,如我們可以在不同的層面上來對政治思想家的著作進行討論都給了斯金納以很大的影響。斯金納完全同意前輩老師們的意見,并且在此基礎上作出了自己的思考。他指出,如果我們作為政治思想的研究者繼續(xù)把我們的主要注意力放在那些以他們的任何同時代人都難以匹敵的那種抽象知識水平來討論政治生活問題的人身上,我們怎么可能希望實現(xiàn)這種對歷史的理解。因此,“我對傳統(tǒng)的‘拘泥書本’的方法感到不滿意的一點是:雖然這種方法的倡導者往往自稱是撰寫政治理論史的,但他們卻很少能提供給我們真正的歷史”11。對在實際的歷史進程中,“觀念的單元”完全抹殺了思想演進中的不斷變化和無數(shù)的偶然,他批評道:“我認為,非常明顯,任何試圖用從經(jīng)典文本中學來的‘永恒的問題’和‘普遍真理’等名詞來證明觀念史研究的合理性必定就是以使觀念史本身更愚笨和天真為代價來對合理性的追求。像我已經(jīng)顯明的那樣,任何思想家的陳述不可避免地體現(xiàn)著特定的意圖,依賴特定的條件,為解決特定的問題而發(fā)言。所以,就具有了特定性。在這種方式下,想超越這種特定性將僅僅是一種天真!12 同時,針對“觀念史”研究者只把研究對象定格集中于“偉大的經(jīng)典文本”,集中于“觀念的單元”這樣的研究方法,斯金納認為這是非歷史的,是歷史的荒謬。它將既定存在的一些觀念抽象成為了“理想類型”,并且將這些觀念看作為在任何時期都存在,只是有的時候萌芽,有的時候發(fā)展定型,完全忽視了同一種概念在不同時期所具有的不同含義。因此,人們總是認為,后來所形成的思想總是有前面的“參與者”,總是在前面的基礎之上。如馬基雅維里吸收了馬西略的思想,馬基雅維里思想有名是因為他奠定了馬克思的思想基礎,等等。這樣,思想家當時的歷史環(huán)境被棄置不管,對過去思想家的臧否也只是按照他們是否有助于我們現(xiàn)在已經(jīng)存有的觀念。這樣的一種方法論帶來的另外一種歷史的荒謬便是無休止的爭論,一種觀念究竟出現(xiàn)在什么時候,是在誰的著作中首先提出,如權力分立理論,人們就不斷地爭論到底在什么時候出現(xiàn)13。在斯金納看來,“觀念史”研究完全是非歷史性,因此,斯金納寫道:“我認為,決不存在著這樣的一種觀念的單元,而僅僅存在著一種在不同的時間由不同的代理人所使用不同語言的歷史。我敢說,隱藏或者在使用這種語言的背后沒有任何歷史,他們的歷史僅僅是不斷要被重寫的觀念的歷史。”14 為此,斯金納和劍橋學派的其他學者們創(chuàng)造出了一種不同于以往的對待歷史文本的研究和解釋的特殊方式,“不去專門研究主要的理論家,即經(jīng)典作家,而是集中探討產(chǎn)生他們作品的比較一般的社會和知識源泉”15。并且將從思想家文本中來研究思想家的思想轉換為思想家在什么狀態(tài)下創(chuàng)作出了這樣的文本,使用這樣的詞匯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這也意味著要將思想家的文本(text)放在其所處的語境中(context)來研究。這樣的研究方法也被稱為“語境主義”(Contextualism)。由此,在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論上,以斯金納為代表的“劍橋學派”把注意力從只關注經(jīng)典文本,或思想的連續(xù)性轉移到了語境16。這就是說,越把文本看作為在更寬廣的政治話語中的基本內(nèi)容,它的內(nèi)容隨著變化的場景而變化,我們的研究也就越能把握其主旨。這一主旨指的是思想史的研究并非是要完全恢復思想家們的思想,而是要盡可能地去理解他們的思想。對這一方法的特質(zhì),斯金納自己有過言簡意賅的陳述:我將“捍衛(wèi)著我對閱讀和解釋歷史文本的一個特定的觀點,我認為,如果我們希望以合適的歷史方法來寫歷史觀念史的話,我們需要將我們所要研究的文本放在一種思想的語境和話語的框架中,以便于我們識別那些文本的作者在寫作這些文本時想做什么,用較為流行的話說,我強調(diào)文本的言語行為并將之放在語境中來考察。我的意圖當然不是去完成進入考察已經(jīng)逝去久遠的思想家的思想這樣一個不可能的任務,我只是運用歷史研究最為通常的技術去抓住概念,追溯他們的差異,恢復他們的信仰,以及盡可能地以思想家自己的方式來理解他們。17
二
在思想史的研究中,斯金納一直不滿意于傳統(tǒng)的研究方法,不斷地思考在經(jīng)典文本中,作者在寫作這些文本時將要做什么,特別是他們提出并試圖要回答什么問題,這些問題如何被接受和認可,或者被質(zhì)問和拒絕,甚至也許故意地忽視占據(jù)主導的假設和政治爭論中的準則。正是在這樣的思考和探索中,斯金納找到了在歷史語境之下思想史研究的新路徑。這就是斯金納不再籠統(tǒng)地使用“思想史”或者“觀念史”這樣宏大的方式來進行論述,而是下降到更為具體的“單位”,這個具體的單位既是思想觀念的核心和內(nèi)涵,也是研究思想觀念的重要載體,斯金納將這樣的具體“單位”定格為“概念”。斯金納說:“研究不斷變化著的概念作為歷史研究的一種獨特的形式。如果我們希望去寫作這一類型歷史的話,我們就必須特別關注于我們用來描寫和評價如霍布斯所說的我們的人工的世界,即政治和道德世界的概念。”18 這樣,“概念史”研究的提出不僅表明著“思想史”或者“觀念史”研究的具體化,而且意味著思想史研究對象的實質(zhì)性轉換。正像波科克所說“政治思想就是研究通常所使用的相對穩(wěn)定的概念”19。同時,與“觀念的單元”的普遍性和反歷史性想必,“概念史”則更為突出了思想演進中的斷裂性和歷史性。正是在這樣的理論指導下,1978年,斯金納出版了《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一書。在這本書中,斯金納抽取出“國家”這個概念來作為自己研究主旨的載體和體現(xiàn)。他要研究作為一種全能的和非人格化的國家權力是如何進入到近代世界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這個時期,從‘維持他的國家’——其實這無非意味著支撐他個人的地位——的統(tǒng)治者的概念決定性地轉變到了這樣一種概念:單獨存在著一種法定和法制的秩序,亦即國家的秩序,維持這種秩序乃是統(tǒng)治者的職責所在。這種轉變的一個后果是:國家的權力,而不是統(tǒng)治者的權力,開始被設想為政府的基礎,從而使國家在獨特的近代術語中得以概念化——國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內(nèi)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惟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惟一恰當目標。”20
通過運用“歷史”的研究方法,斯金納為我們清晰地描繪了作為近代“國家”概念如何產(chǎn)生,并且怎樣成為了在社會和政治思想中占據(jù)主導的概念。由此,斯金納實現(xiàn)了思想史研究對象和范式的轉換。從一般的思想觀念史的研究轉換變成了具體的“概念”歷史的研究,從思想史對的“意義”的探尋變成了對“概念”的形成以及其含義演進變化的探討;
從文本本身轉向對文本形成特別是概念形成的知識環(huán)境的考察,從而開創(chuàng)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范式,同時也奠定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新“基礎”。在當時“觀念史”占據(jù)主導地的基礎上,這樣的一種研究方法當之無愧地應當被看作是思想史研究方法上的一場革命。更值得關注的是,在概念史的研究中,斯金納并不特別重視概念在歷史長時段中的變化,而是集中于考察在某一特定的時段中概念的“突然轉換”。正如他自己所說:“概念有自己的歷史,或者更進一步說,我們所用來表達我們概念的名詞有一種歷史,這些名詞出現(xiàn)和廢棄,以及在某種場合它們最終消失。我承認,在概念的‘命運’這類長時段的變遷并不是我主要的興趣所在,這里我的方法與考斯萊克和他的同事們完全不同的,他們主要關注于緩慢的時間進程,而我則更多地關心概念的突然轉換。”21 這種突然轉換在斯金納那里則意味著在重大的歷史轉型時刻相同的概念會被不同地重新定義,有時候有些概念被廢棄了,有時候卻成為了主導。因此,他對概念史的考察就在于不是僅僅要探討概念所具有的意義,而是為什么這些概念會在某些時候成為了主導,起著占據(jù)或者控制人們觀念的統(tǒng)治地位。他說:“對概念史的考察并不意味著作為恢復其含義和意義的進程中的一種內(nèi)容,相反,在對這每一項的研究中,我的部分目的是去顯示為什么這些被質(zhì)疑的概念首先在一種特定的歷史時期并在這個概念缺席的情況下通過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方式首先成為了主導!22 他還說:“我研究概念變化不在于關注使用一些特定的詞匯來表達這些概念的‘意義’,而是通過追問運用這些概念能做什么,和考察它們相互關系和更寬廣的信仰體系之間的關系!23
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一書中,斯金納已經(jīng)開創(chuàng)了這一思想史研究的新路徑,此后,他繼續(xù)沿著這一思路在進行研究。1997年,斯金納在榮任為劍橋大學欽定近代史講座教授之際,發(fā)表了《自由主義之前的自由》一書,又著重考察了“自由”這個概念。自1958年英國思想家伯林提出了“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這一觀點后,“消極自由”的概念成為了占據(jù)主導地位而被接受。作為歷史學家,作為在思想史研究中力主“概念轉換”變化史研究的歷史學家,我們不應該僅僅只是緊隨現(xiàn)在通行的概念,而是要考察這個概念的含義究竟在何時形成,并固定下來成為了我們通行的一種接受。既然任何一種概念的內(nèi)在含義都有著歷史的演進,即它的定義會在歷史的進程中而不斷發(fā)生變化,因此,為了理解這個概念及其定義,我們也就需要運用歷史學的方法來對此進行研究。具體到自由來講,理解它的最好的方法應該是,弄清楚我們在使用“自由”這個詞時它通常的意義是什么,它在歷史進程中的不同階段中是如何被定義的。因此,斯金納教授將視線投向了歷史,希冀在歷史中重新再現(xiàn)關于“自由”的不同定義和更為豐富的內(nèi)容。并以此來表達這一主旨,我們應該在更寬廣的視野中來考察與理解“自由”。在《自由主義之前的自由》一書中,斯金納教授通過研究17世紀英國思想家們對“自由”的論述,闡釋了“自由”的含義,這種理解完全不同于伯林所提出的“消極自由”的概念,因為成為當前學術界最新和最具影響的關,并被學術界廣為引用24。
正是在對這種“共和主義”自由思想的挖掘中為我們在當代“消極自由”觀點占據(jù)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揭開了“自由”的另一種含義。同樣,他也在方法論的意義上繼續(xù)拓展著思想史研究的新方向。2003年,斯金納在《國家和公民自由》一文中運用這種方法進一步考察了“自由”概念的變化。在近代早期,公民的自由指的是一種地位,在法律和社會意義上的獨立狀態(tài)。到了18世紀,這種理解發(fā)生了變化,被這樣的觀點所取代,即公民自由僅僅被看作為缺乏干涉。盡管19世紀的很多思想家想擴展自由概念的內(nèi)容,將次視為人們真正利益的觀念,但是并沒有動搖18世紀的定義作為惟一的主導。并且,從此以后,這種定義就一直主導著我們的觀念,成為惟一性的定義25。在思想史的研究中,我們需要格外關注“概念史”這一方法,對概念歷史演進的探討有助于我們理解思想觀念的歷史演進是具體的特定的,而非永恒和普遍的;
是斷裂的,而非是一直延續(xù)的。這意味著雖然“概念”本身依然延續(xù),但其內(nèi)涵卻不斷在變化。這對我們來說,當我們在研究和理解思想和觀念史時,透過“概念”這個具體的單位,并在“概念轉換”所界定的內(nèi)涵中將能夠更好地理解思想觀念的變化和演進。
三
既然在思想史研究中,“概念”的考察成為其重要的中心內(nèi)容,那么與“概念”相關聯(lián)的自然是語言或者說是“詞匯”。它包括兩個層面的意義。第一,與概念相伴隨的新的詞匯的出現(xiàn)。因為任何概念都是由特定的名詞來表達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考察概念的歷史就是概念名詞的歷史。正如斯金納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一書中所說,在考慮了引起這種概念變化的歷史發(fā)展之后,我在結論中擱下了歷史,轉而對歷史語義進行了短暫的討論——從國家的概念轉至了“國家”一詞。我認為,說明一個社會開始自覺地掌握一種新概念的最明確的跡象是:一套新的詞匯開始出現(xiàn),然后據(jù)此表現(xiàn)和議論這一概念。所以我認為這決定性地證實了我的這一個中心論點:在16世紀末之前,至少在英國和法國,我們發(fā)現(xiàn)“State”和“Etat”二詞已經(jīng)開始首次在近代的意義上使用26。他還說道:“一個整體的社會也許最終會改變其對一些主要價值或實踐的態(tài)度,同樣也改變了它通常所使用的詞匯!27 因此,在這一意義上,思想史研究就必須將語言納入到其研究對象之中。例如波科克就把“政治思想定義為政治討論的語言”。具體而言,為了研究思想家在什么樣的知識和社會狀態(tài)下,他們怎么形成自己的思想,思想史家要著重探討在這些時代所出現(xiàn)的詞匯以及概念。因為,“說明一個社會開始自覺地掌握一種新概念的最明確的跡象是:一套新的詞匯開始出現(xiàn),然后據(jù)此表現(xiàn)和議論這一概念”28。同時,“從歷史角度來看,‘政治語言’是該特定‘時代’(一個時代可持續(xù)兩年到一千年不等)內(nèi)人們用以表述對政治生活看法的語言”。這樣,歷史學家的任務是要找尋這種規(guī)定思想含義的“政治語言”或“含義的語言”的結構和范式。研究重點應放在分析“語言,而不是運用這套語言的個人”上。于是“‘思想的歷史’便讓位于語言、語匯、概念和范式等思想單位的歷史。剖析某個特定的思想家,可從構成其時代的特殊語言體系入手,進而發(fā)現(xiàn)他的真實的言論、動機和表述的結果”29。當然,對于這種語言的研究,“歷史學家需要去懂得語言變化的歷史并不是一種簡單的直線式的連續(xù),在這一過程中,新的語言模式克服和代替了舊的語言模式,相反,而是表現(xiàn)為一套復雜的語言模式,并抵抗著語言模式的轉換”30。
第二,作為修辭意義上的詞匯的使用。這意味著為什么要使用著這樣的一種詞匯而不是另外一種詞匯,這種修辭的手法隱含著何種意義,要達到什么效果。同時,這種修辭與思想家的思想和其行動究竟是什么關系。正像斯金納所說:語言一種是在傳統(tǒng)方法上被用于描述意義的方面,研究意義和據(jù)稱是附屬于詞和句子的關系,另一種最好被描述為上述語言的行動方面,研究說話者在(或通過)他們所用詞和句子時得以做事情的范圍31。而斯金納所關注的修辭正是第二種類型。關于這一點,斯金納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一書中已經(jīng)作出了解釋。2002年,斯金納對此又補充道,“我對概念變化的形式有興趣,我已經(jīng)把這種形式描寫作為修辭的一種特性。這種修辭的目的是奉勸聽眾接受其所使用的詞匯,其實質(zhì)是讓聽眾接受著他們有爭議的行動。”32為什么要關注語言,關注修辭,除了因為概念與名詞之間有著內(nèi)在的聯(lián)結之外,同時還因為我們所研究的思想家在寫作文本時都運用了修辭戰(zhàn)略,斯金納又將此稱為“文本戰(zhàn)略”,而這種修辭戰(zhàn)略的使用又是服務于思想家們所要表達和所要達到的目的。這種目的,實際上是對那個社會作出一種合法性的思想論證,建構一個社會得以良好運轉的觀念基礎和使民眾形成共同的認同。對此,斯金納解釋道:“我們運用我們的語言不僅僅是交流信息,與此同時也為我們的表述樹立權威,去激發(fā)參加談話者似的情感,創(chuàng)造進入和排它的邊界,和參與很多其他的社會控制方式!33 更具體來說,任何一個社會都需要通過對一些名詞的修辭運用來成功地建立、支持或者改變其觀念和道德認同。在這樣的過程中,思想家們有時就要把一些行動描寫為崇高的、友善的和值得鼓勵的,而另一種行動則被描寫為卑劣和丑惡的。這樣,所有承擔為新的觀念合法性而論證重任的思想家就面對著一個艱難的但明顯是修辭的任務,他們必須使某種受到質(zhì)疑的社會行為合法化。所以,他們的任務必須是去顯示為他們仿佛受到質(zhì)疑的行為提供一系列有利于自己的詞匯34。很明顯,作為歷史學家的斯金納在政治思想史的修辭研究中受到了語言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和奧斯汀的影響。奧斯汀提出,如果說話和寫作被視為是追求實用價值的話,那么,作為由說話者和寫作者所承擔的語言行動則至少包含兩種行動,一種是作者想要說或者寫什么,一般來說,作者通過使用詞語、句子、論據(jù)、理論等等使文本具有了特定“語言風格”或者“主題”的意義;
另一種為,作者在說或者寫這些詞語、句子、論據(jù)等中將要做的那些行為,據(jù)此,他將使自己的說或者寫帶有一種論點,或者一種他要表述的確切含義,奧斯汀將此稱為“語內(nèi)表達行為”(illocution)。對于維特根斯坦,斯金納特別欣賞他的一句話:語言即為行動,并且將自己的研究方法概括為語言即為行動。他說:“思想史研究有兩種方法,或者語言有兩種維度。第一是被描寫為意義的范圍,研究與詞匯和語言。第二種是語言行動的維度范圍,研究說話者在運用單詞和句式時所能行動的范圍。傳統(tǒng)研究重視第一種,而我則關注于第二種。如果概括我的研究方法的話,用維特根斯坦的話說,語言即為行動!35 因此,在這一理論的影響下,斯金納將修辭和概念的變化納入了思想史的研究內(nèi)容之中,探討思想家如何利用修辭來對概念進行重新定義,運用新的詞匯以便創(chuàng)造新的概念,對詞匯的重新編排以便為某種政治行為找到合理性等等。通過這一路徑,我們才能準確地理解在歷史上所出現(xiàn)的很多政治概念和政治行為,理解政治觀念、原則與思想的不斷演進。
讓我們回到文本本身來進行考察,當人們在對任何文本進行研究的時候,為了要準確理解文本的意義,以及作者所要表達的含義,我們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必須要重視作者在寫作文本時所運用的語言或者修辭,因為“文本自身并不能夠充分地成為我們考察和研究的客體”,我們必須要把文本的修辭特征看作為我們研究的必要前提和組成部分。斯金納在研究概念的變化時特別指出,“通過考察,我將在此重申我的異義,用維特根斯坦的話說,概念僅是工具。為了要理解概念,不僅必然要把握用來表達其意義的詞匯的意義,而且也要了解利用這一詞匯將所能從事活動的范圍。這就是為什么,盡管我們所承繼的思想范式已經(jīng)標志著思想的長期連續(xù)性,但我仍然固執(zhí)地相信,概念的歷史并非如此,它們僅僵尸只有在論證中被使用的歷史!36 這就是說,“概念”本身并沒有自然地具有意義,相反,“概念”所包含的意義的維度始終與語言的使用方式相關聯(lián),其語言的風格、詞匯的選擇和表達的范圍與概念所包含的意義緊密相連。例如,人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帶有不同的目的來表達相同的事情,同樣,相同的語言也會指代不同的概念含義,有時人們還常常使用暗示、諷刺語等等來表達自己特定的含義。因此,在思想史研究中,我們就必須研究與文本相關聯(lián)的修辭,研究人們?nèi)绾握f和為什么要說。(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這樣,當我們在閱讀文本或者歷史材料時,正如斯金納所說,我們將會思考,這些詞匯意味著什么,一些特定的詞匯意味著什么,這本著作對我意味著什么,在這一文本中,作者通過他所說的什么從而表達了什么含義。同樣,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要關注和考察作者在寫作文本時所要做的什么,即語言的表達行為,而不是考察作者在寫作文本時期望要取得什么,即語言表達效果(perlocution)。通過這樣的分析,斯金納堅持認為,語言的修辭方式理應成為文本研究的有機組成,應被增加到研究內(nèi)容之中和成為思想史研究的對象。1996年,斯金納就是使用了這種方法對霍布斯的《利維坦》進行了修辭學特征的分析,從而更加準確地理解文本及其他的政治思想。
1984年,理查德·羅蒂對學術研究的發(fā)展和演進作出了這樣三種“轉向”的概括,分別是“語言轉向”、“解釋轉向”和“修辭轉向”。認為目前在學術演進中“修辭轉向”正在成為學術研究的新取向。由此,我們可以理解斯金納在思想史研究中對“修辭”的重視,并且成功地將維特根斯坦和奧斯汀的語言哲學運用到思想史的研究,從而不僅發(fā)展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同時也更進一步深化了思想史的研究。斯金納曾經(jīng)這樣說過語言與我們現(xiàn)實實踐的關系,由此也可以理解為什么斯金納在思想史研究中特別重視語言修辭的作用。“語言像其他社會權力一樣自然是一種強制,它全然塑造了我們……然而,語言也是一種資源,我們能夠使用它來塑造我們的世界。因此,在這一意義上說,筆為利劍。我們通常在實踐中體現(xiàn)著語言并受之限制,但這些實踐部分地取得其主導地位歸因于我們抓住了我們通常所使用語言的權力。始終向我們展現(xiàn)的是,運用我們的語言資源來削弱或加強這些實踐,也許我們會比有時設想的更自由!37 正像著名思想史學者詹姆士·塔利曾經(jīng)以“筆為利劍:昆廷·斯金納對政治的分析”為題論述了斯金納對思想史研究的貢獻。他寫道:斯金納不僅研究了思想史和方法論,而且使用了這種方法來解讀現(xiàn)在。斯金納的貢獻在于:解讀歷史的文本,考察觀念的形成和變化,分析觀念與其所代表的政治行為之間的關系38。
在我看來,斯金納不僅在思想史研究的理論方法和具體研究領域上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也還對思想史的意義給出了價值性的評判。他回答了思想史研究與現(xiàn)實社會觀念的關系,解答了思想史研究在現(xiàn)實觀念建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斯金納已經(jīng)用歷史語境和概念史的研究方式告訴了我們,我們不能夠全然相信那種抽象的和被認為是普遍性的觀念或者概念,相反,我們應該看到不同時代對概念的不同定義和不同理解。因此,在這一意義上講,斯金納用“特殊”分解了“普遍”,用“解構”挑戰(zhàn)了“既存”;
用不同定義的“斷裂”回應著毫無變化的一致與“延續(xù)”;
用歷史語境打破了任何對既定觀念或者概念的神圣永恒的崇拜,甚至用修辭回答了我們的現(xiàn)實世界并非必然就是如此,而只是被我們的語言所塑造。同時,正是對思想史進行“歷史”的研究中才有助于我們理解久遠的價值觀念如何凸現(xiàn)在我們今天的生活方式中,和我們今天思考這些價值觀念的方式,反思在不同可能的狀態(tài)中、不同的時間里我們所做出的一系列選擇。實際上,正是這種類型的思想史研究才會使我們不會盲目地輕信于某種占據(jù)主導地位的觀念,幫助我們從對某些觀念的主導性解釋的控制下解放出來,并對它們進行重新理解。當然,這種理解并不是說我們要把相異的價值偷偷地私自塞進在歷史中。相反,思想史家的作用就在于從歷史中挖掘出不同的定義,從而有助于讀者對現(xiàn)在的觀念和信仰作出自己的判斷,并作出新的選擇,建構起不同于以往的另一種世界。正因為此,歷史的研究、思想史的研究才具有了格外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1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2003, p. 1.
2 這本書的英文原文為“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中文翻譯為現(xiàn)在的名稱,但是,這樣翻譯沒有能夠準確地反映出斯金納的思想,實際上,“起源”(origin)才更能夠體現(xiàn)他的愿意。因此,這本書可以翻譯為“近代政治思想的起源”。
3 Preston, King, ed., The History of Ideas: An Introduction to Method, 1983, p. 8.
4 此書已經(jīng)被翻譯成中文,名為《存在巨鏈——對一個觀念的歷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5 Alistar Edwards and Jules Townshend, eds.,Interpreting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 2002, p. 3.
6 張執(zhí)中:“從哲學方法到歷史方法”,《世界歷史》1990年第6期。
7 洛克:《政府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頁。
8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Politics, Rhetoric, 2003, p. 15.
9 對波科克的介紹見張執(zhí)中:“從哲學方法到歷史方法”。
10 張執(zhí)中:“從哲學方法到歷史方法”。
11 昆廷·斯金納:《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4頁。
12詳見:Quentin Skinner, "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James Tully, ed.,Meaning and Context: Quentin Skinner and His Critics, 1988, p. 65.
13詳見:Quentin Skinner, "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14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2003, p.4.
15 昆廷·斯金納:《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第3頁。
16 Norman J. Wilson, History in Crisis? Recent Directions in Historiography, 1999, pp. 75-6.
1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2002,preface, p. 8.
18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2002, p.175.
19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p. 16.
20 昆廷·斯金納:《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第2頁。
21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75.
22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78.
23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4.
24 Quentin Skinner, 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 2001. 中譯本為李宏圖譯,上海三聯(lián)出版社2003年版。
25 Quentin Skinner and BoStrath, eds., States and Citizen: History, Theory, Prospects, 2003, pp. 11-23.
26 昆廷·斯金納:《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第2-3頁。
2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81.
28 昆廷·斯金納:《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第3頁。
29 轉引自滿云龍:“思想·意識形態(tài)·語言——共和修正派與美國思想史學”,載黃安年等編,《美國史研究與學術創(chuàng)新》,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111頁。
30 J. G. A. Pocock, Politics, Language, and Time, preface, 1989, pp. 4-5.
31 Quentin Skinner, Hobbes"s Reason and Rhetoric, 1996. 這里的譯文由王加豐教授翻譯,特此致謝。
32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182.
33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4.
34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49.
35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2.
36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p. 37.
3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7.
38 James Tully, ed., Meaning and Context: Quentin Skinner and His Critics, 1988, p.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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