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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推薦制的喜與憂 校長推薦制

        發(fā)布時間:2020-03-12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不拘一格降人才”,是社會亦是個人發(fā)展的大章。2009年,北京大學在全國高校中首先“試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是在探索人才選拔制度上的一個飛越,有助完善“高考獨木橋”不盡科學之處。
          今年,山東省共有10所優(yōu)質(zhì)高中入圍“校長推薦上北大”名單,青島二中是青島市惟一一所獲得該資格的高中。2011年高考,山東大學也將在自主招生中實行校長推薦制,并將欣然接受中學校長推薦的偏才怪才,F(xiàn)在,這股改革之風刮入青島,是潤物無聲、擢拔本土人才,還是喧鬧一時、風過無痕。“一發(fā)動全身”,不管是學校、社會、家庭還是個人,此刻每個人都有不盡的期待與擔憂。
          大家期盼著這樣一項政策能沖破束縛,讓偏才、怪才不再因現(xiàn)行的“一考定終身”而埋沒,給他們一片自由和舒展的空間,讓他們在大學教育的陽光雨露中成長成才,如此,對社會、家庭、個人而言,都是莫大的喜悅與欣慰。隨之而來,大家對校長推薦制的“公平”以及由此有可能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等問題表示出深重的憂慮。這自然包括推薦的標準如何定義,校長的權利如何監(jiān)督,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的推薦……種種問題,在社會各界的關注與熱議中。每個人都希望人才選拔能真正開拓出一條好路子。
          
          愿這通道變通途
          藍曉強
          
          2009年,北京大學在全國高校中首先“試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今年,山東省共有10所優(yōu)質(zhì)高中入圍“校長推薦上北大”名單,青島二中成為青島市惟一一所獲得該資格自鎬中。據(jù)悉明年高考,山東大學也將在自主招生中實行校長推薦制,并將欣然接受中學校長推薦的偏才怪才。一時間“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高考改革之風勁吹青島,從而引發(fā)了每一位考生及其家長的期待與擔憂。
          事實上,盡管大學錄取的“一考定終身”一直以來飽受詬病,甚至早已被公認為國內(nèi)教育的病根所在,從基礎教育領域中填鴨教育、應試教育等頑癥,到學生課業(yè)負擔過重、假期補課成潛規(guī)則之類的怪現(xiàn)狀,幾乎者阿以歸咎于高考指揮棒效應。然而,一旦要改革大學錄取的方式方法,引入高考之外的元素,卻又舉步維艱,甚至寸步難行。
          任何一件新生事物萌發(fā)之初,歡欣鼓舞者有之,評頭論足者有之,葉公好龍者也有之。這是往會常態(tài),不足為怪。
          老實說,剛一聽說這一消息,我也是憂喜參半。
          先說其憂。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剛一出臺,便遭來頗多爭議,校長推薦制是否會帶來大學招錄過程中的貓膩?會否導致新的不公?應該說,公眾的擔心與憂慮其實并非全無道理。事實上,就連過去的保送生與特長加分生,金錢的影響與權力的陰影都一直存在,北大的“推薦制”如何能防止權力和金錢的強力公關,的確需要打上個問號。不僅如此,校長其實是司職學校管理工作的,對于學生情況的了解,其實還未必有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多,讓校長去擔當推薦學生的角色是否合適,也的確值得商榷。
          再說其喜。應該說,對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作為家長的筆者也同樣心存疑惑與擔心。但是,作為大學招錄改革的一種模式,對于北大及一些名校的嘗試,我仍然愿意拭目以待并樂觀其效。
          事實上,假如因為新的制度有可能的弊端,便抵觸甚至反對的話,所有的新制度恐怕都只能束之高閣,任何的改革與改良的嘗試也都只能停留于想象的階段并被扼殺于萌芽之胎。真若如此的話,社會無法前進,人們也將永遠保持對現(xiàn)有問題的不滿與抱怨,中國的教育更將永遠停留在應試層面,只能被動地接受高考這根惟一指揮棒的指點。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雖說并非完美無缺,甚至會有藏污納垢的可能,但是,從打破高考效應的角度來看,這一步的走出卻是有其獨特價值與意義的。更何況,所謂校長被公關,推薦成為錢權交易,其實只是來自人們的想象。只要相應的程序得到充分公開,校長推薦制得到有效的監(jiān)督,為什么不可以試一試?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考生上名校,的確應成為一條為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人才、拔尖型人才而建立起的“綠色通道”,當然這個綠色通道不是“人治通道”,應是一個程序性通道。
          所謂程序性通道,就是一個學校的校長,他在經(jīng)過完整的教師團隊、學生團隊、家長團隊、校外專家的認證下,向高校直薦優(yōu)秀生,讓這樣的同學直接進入高校的考量視野,高校再根據(jù)自己的培養(yǎng)模式、培養(yǎng)特色,進行入學前的答辯,符合的就入學,不符合的再回去參加普通高考。
          這樣做,我想至少可以解放小部分學業(yè)特別優(yōu)秀、確有特長的學生,讓他們能從目前的高考模式中走出來,獲得更自由的空間、更自主的發(fā)展。高?筛鶕(jù)這些學生的特色,構建創(chuàng)新人才、拔尖人才培養(yǎng)模式的“綠色通道”。通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若能被高校提前錄取,就形成了高校與基礎教育的對接,就能實現(xiàn)人盡其才,因材施教。
          同時這也是一種對中國現(xiàn)行高考制度的創(chuàng)新型思維和補充型設計,F(xiàn)行高考是面向大多數(shù)的,在目前來講雖說是誠信度、公認度最高的一種人才選拔模式,但是對特殊人才我們能否再開辟另外一種選拔方式,這種選拔辦法就是作為校長,通過他多年對一個學生成長的觀察,出于職業(yè)的良知、個人的誠信、責任的承擔,愿意把這樣的學生作提前推薦,讓這樣的學生能順利進入高校。這不僅是考生的夢想,也是眾多望子成龍的家長們的期待。
          當然,好經(jīng)要讀好,美事要做美。要讓這“綠色通道”暢通無憂,還需要我們校長努力工作和社會的全程監(jiān)督。
          任何一位校長在實名推薦一個學生時,不僅僅要對學生負責,還要對自身的信譽、名譽負責。校長敢做這件事,已經(jīng)表明這一行為已經(jīng)超越了功利:大家一定不要誤解,校長實名推薦制不等于校長一人制!而是校長通過這種形式,在教師、學生、家長、包括校外專家認可和監(jiān)督的基礎上,最后校長代表這個團隊行使推薦權。在如此眾多監(jiān)督初制約束下的權力,是應該負有公信力的。
          多一分信任、多一分寬容、多一分支持、多一分期待,為讓這剛剛打開的
          “綠色通道”真正做到暢通無憂,不光是我們每一位校長、考生和家長的責任,更需要我們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當然,我們還期待著有更多這樣的“綠色通道”在我們的考生面前打開,到那時,就不會只是“千軍萬馬躋身獨木橋”,而是“條條大道通羅馬”。
          就在我剛剛寫完這篇小文之時,傳來青島二中曹光宇同學在推薦中勝出的消息,成為青島實名推薦上名校第一人。讓我更加堅定了對這一舉措的認同和信心,我由衷地期待著有更多像曹光宇這樣的優(yōu)秀學子在這一“綠色通道”上建步如飛。
          
          一個具有象征意義的高考選拔方式
          李彥
          
          自去年11月北京大學首次列出了39所學校校長可實名推薦學生上大學,一時在社會引起了波瀾。今年北大又將校長實名推薦學校擴至161所,并向偏遠地區(qū)和農(nóng)村學校進行了傾斜,此類行為在社會引起廣泛熱議。我認為此類行為在觀念上是值得推廣的,在實質(zhì)上并沒有很大意義,其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 意義。
          
          教育公平是教育的第一要義
          北京大學連續(xù)兩年采取的這種推薦方式無論從推薦的人選和去年的實際錄取情況看,并沒有達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目的,也有違背于北大最初采取這種招生方式的初衷。從北大確定的高中學?炊嗍侨珖母咧袑W校,理論上這些學校每年有多人可通過高考考入北大,北大本意主要是通過這種形式可以選拔到一批在某些學科或領域中有特別才能的“偏才”、“怪才”。然而在當今社會氛圍中,在教育公平的強烈呼吁下,這個目的是不可能達到的。首先具有推薦權力的每一位名校校長不可能個人決定推薦人選,所有人選都是學校集體研究決定的。每一名被推薦人都是最優(yōu)秀的、全面發(fā)展的、在全校中無可爭議的。例如首次入圍的青島二中推薦的曹光宇同學,青島媒體以“見識一下真正的校園高手”為題,副標題是“曹光宇學業(yè)成績、老師面試和學生測評三個第一獲得惟一的二中校長推薦上北大資格”報道了此事?v觀山東省十所具有推薦資格的高中,推薦的學生無一不是這一標準,根本沒有所謂的“偏才”、“怪才”。其次,所謂“偏才”、“怪才”是沒有標準的,沒有標準的推薦必然引起重大爭議,甚至可能出現(xiàn)不公平,任何校長不會冒犧牲個人聲譽和學校名譽的風險進行推薦。教育公平作為社會公平的基礎,教育公平就成為了教育的第一要義。因此,北大希望的推薦初衷是不可能達到的。
          
          少數(shù)人的游戲不具備普遍意義
          相對全國2萬余所普通高中學校,這種數(shù)量極少的、僅百余所學校參與的單一推薦選拔方式是沒有很大作用的,只不過是一個具有象征意義的高考選拔方式而已。
          北大作為中國高等學府的頂尖者之一,只在全國百余所高中中,選拔了每個學校千分之幾的應屆學生,從范圍和代表性來看都是明顯不足的,同時作為高等學校選拔人才的方式,僅北大一所高校顯然也是單薄了。雖然山東大學等學校亦有這種選拔方式的想法,但至今未付之行動。因此這種方式至多是一個象征意義,不太具備推廣作用。
          面對全國莘莘學子,在奔赴高校深造的道路上,多形式的選拔才是人才選拔的方向。首先,應當擴大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只有擴大自主招生人數(shù)的比例,這樣才會達到多渠道、多形式選拔人才的目的,也才有可能選拔一些在某些專業(yè)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其次,應當建立以地區(qū)為范圍的專家委員會推薦人才方式,并非某一學校的校長推薦,包括目前各類競賽的獲獎者可免試保送高校,這實際已經(jīng)是一種“偏才”、“怪才”的選拔。盡管目前要取消奧賽保送等形式,其目的是遏制已經(jīng)有違特殊人才選拔的本意,扭曲了的人才培養(yǎng)方式,并非要取消全部競賽的保送方式?梢酝ㄟ^擴大一些學科競賽的學科和領域,聘請專家專門研究考察進行推薦。其三針對目前所謂以北大為首的“北約”、清華大學為首的“華約”及同濟“聯(lián)盟”、北京化工大學五校聯(lián)盟的諸多形式的自主招生聯(lián)考,如果能做到像清華大學副校長所說的,拋棄掐尖目的,拋棄爭搶生源的目的,也不失為一種好的人才選拔方式。
          
          人口大國高考不可博弈
          中國作為13億人口的人口大國,每年近千萬的考生參加高考選拔,對當前高考的方式,社會各界基于不同群體利益提出了諸多非議,認為這使學生淪為應試的機器,一分之差影響了人才選拔、壓制了人才成長。這些固然是現(xiàn)行高考的弊端,但此問題上利益各方是不可博弈的,本文前面所提觀點只能作為高考選拔方式的一種補充,當前形勢下高考是整個高等人才選拔的基礎,切不可動搖這一方式。
          2010年11月19日公布了國家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xié)等五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規(guī)范和調(diào)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進一步加強了高考加分管理工作,這充分體現(xiàn)了當前高考方式這一基礎不可動搖的原因。僅僅是一個高考加分,就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一些問題,特別是為獲取加分的資格或身份而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嚴重損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會反應強烈。
          因此保持高考工作的規(guī)范性、權威性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根本方式,同時也是均衡城鄉(xiāng)教育逐步實現(xiàn)城鄉(xiāng)教育一體化目標的重要途徑。
          從數(shù)量上講,90%以上的學生是通過普通高考形式升入高校的,是高等學校人才選拔的主流和主要方式,因此無論“華約”、“北約”還是什么“聯(lián)盟”、“聯(lián)考”只能是補充,在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內(nèi)是不可能取代高考這一方式的。
          在改革開放30年后的今天,我們的社會在高速發(fā)展的同時,社會矛盾凸顯,穩(wěn)定、和諧的社會生活是我們的選擇,穩(wěn)定、和諧的教育局面是我們的希望,穩(wěn)定、和諧的人才選拔方式是我們的企盼。
          
          公平公正是公共政策的靈魂
          竇澤秀
          
          人們對“一考定終身”的高考制度詬病已久,“高考獨木橋”業(yè)已負載嚴重,搖搖欲墜。時下北京大學試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其初衷和動機在于改革傳統(tǒng)高考制度、拓展人才選拔渠道、打破“惟高考分數(shù)論”、“不拘一格降人才”,僅就此而言,其積極意義不言而喻。
          但問題是,作為關乎千百萬考生以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一項改革舉措、一項制度安排、一項公共政策設計,僅有良好的意愿、善意的初衷顯然是不夠的,更重要的在于公平公正,因為公平公正是制度和公共政策的靈魂。在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這一制度安排、公共政策設計中,關平制度與政策公平公正,具體體現(xiàn)在
          第一,推薦的標準問題。即什么樣的學生,符合什么樣的標準才能夠被推薦。經(jīng)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已經(jīng)多元化了,人才也進入了崇尚個性、強調(diào)能力的時代,惟高考分數(shù)論之所以受到廣泛質(zhì)疑,就在于這種單一選拔人才的方式與當代人才基本特征格格不入。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根本價值就在于打破惟高考分數(shù)論英雄、論成敗的單一人才選拔機制,承認并通過一種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設計來促進人才個性化成長。人才的市場認可和社會認可是當前衡量人才的重要標準,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所推薦的也一定是市場認可和社會認可的,顯然,人才的這一標準并不取決于某個中學校長或某個大學校長基于個人的價值認知判斷。更何況這些校長們不能超脫于社會大的環(huán)境,其認知標準和價值判斷必然會受到諸多因素影響,單純由中學校長推薦,就難免會有失公平公正。同時,推薦的標準還應有一個指標化過程,倘若缺乏具體而科學的、可量化、能鑒別、便于衡量的推薦標準指標,即使是實名推薦,也難免成為某些人謀取不當利益的工具。
          第二,推薦的標準如何制定的問題。這涉及到政策體制問題,不一樣的決策體制對公共決策的公平公正影響巨大。公共決策學的核心問題就在于打破個人獨斷專行,構建民主化、科學化的公共決策體制,而這種民主化、科學化的決策體制特別強調(diào)決策所涉及的利益主體充分參與和充分意 愿表達,亦即重視和強調(diào)決策過程公平。在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制定與設計中,很遺憾,我們并沒有看到這種充分參與和意見的充分表達。比如中學的任課老師、班主任、中學生、學生家長、大學教授等對標準的意見如何,充分參與和充分意見表達不是為了要形成一致的決定,也不是為了爭取大多數(shù)人的支持,更不是為了協(xié)調(diào)個人和群體問的利益和需要,只是謀求為各種思想、意見提供表達的機會,當利益主體認為決策過程公平性之后,他們甚至能夠接受這個過程所產(chǎn)生的對自己不利的結果。這種利益主體廣泛參與和意見表達的缺失,不僅有暗箱操作之嫌,更重要的在于將來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會缺失相應監(jiān)督,導致腐敗叢生。
          第三,被推薦者名單是如何產(chǎn)生的問題。推薦制是否實名本身并不是問題的所在,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推薦,也就是被推薦者名單通過一種什么樣的程序產(chǎn)生。程序公開公正是推薦制有效執(zhí)行的關鍵所在。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特別強調(diào)的是實名推薦,給人們的感覺似乎是,只要實行了實名推薦,就可以有效制約中學校長在推薦過程中以個人意志行事,防止腐敗行為產(chǎn)生,從而體現(xiàn)政策執(zhí)行的公平有效。這恰恰是把制度與政策執(zhí)行的核心放在個人的良知與覺悟上,而不是建立在公開公正的程序規(guī)范上。對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而言,公開公正的程序規(guī)范應該是依據(jù)推薦標準,經(jīng)過個人自薦、任課教師聯(lián)名推薦、校委會共同決定等環(huán)節(jié),然后通過一定渠道在社會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四,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可能導致的總體不公平不公正問題。目前北京大學所確定的實施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中學全國有161所,從總體上看,這些中學都是全國各地所謂的重點中學,在以往高考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中學,這樣的學校往往是集中了當?shù)貎?yōu)勢的教育資源,而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本身就有失公平,在已經(jīng)不公平的基礎上即使實行公平的推薦,其結果也必然是不公平的,更何況是在不公平的基礎上進行不公平的推薦,就會導致更大的不公平。我們看到,在這161所中學里,涉及到農(nóng)村和中國偏遠地區(qū)的幾乎沒有,就青島市而言,僅就青島二中一所中學具有推薦資格,那對其他優(yōu)秀的中學來講,就是不公平。再者,北京大學所確定的推薦數(shù)額應該是在其總體招生計劃數(shù)額之內(nèi)(如果超出其招生計劃,難免有借此擴大招生之嫌),不管其推薦數(shù)額占招生計劃名額的百分之幾,都將意味著有諸多學生夢想通過考試的形式就讀于北大這樣的名校成為泡影,對于這部分人來講,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這一制度和政策的設計在這方面顯然是導致學生的起跑線不同,其結果就有失公平。就這一點來說,來自網(wǎng)絡調(diào)查結果所顯示的,有超過七成的網(wǎng)友反對這一改革方案,認為“實名推薦制對多數(shù)人不公平”,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公平公正是制度與公共政策的生命和靈魂。對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這樣的一種制度安排與公共政策設計,在標準確定、制度與政策制定以及程序規(guī)范等諸多問題上,目前尚未解決一個最基本的公平問題,那么這樣一種制度與公共政策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暗箱操作,甚至出現(xiàn)以權謀私等嚴重腐敗問題就不可避免。即使有再廣泛再科學的監(jiān)督約束機制,也只能減少暗箱操作及腐敗發(fā)生的頻率,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中國青年報社會調(diào)查中心通過清研咨詢和民意中國網(wǎng)進行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高達69.9%的人擔心此舉滋生腐敗,正好說明了這一道理。傳統(tǒng)的以高考分數(shù)論英雄、論成敗的選拔標準雖然不科學,但畢竟是維持了社會公眾最低層級的公平需要,這也是其實行至今的生命力所在。
          高考制度要改革,并且必須加以改革,但如果改革不能體現(xiàn)社會公眾最基本的公平需要,或者拋棄了公平公正,那么,這樣的改革舉措、制度安排、公共政策設計,就不能不讓人產(chǎn)生名校借助名校光環(huán)效應爭搶生源的懷疑。
          
          包容全新的嘗試尋求真正的突破
          魏海政
          
          現(xiàn)行的高考制度在運行了30多年之后,其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及其對人才考核選拔的影響隨著時代的發(fā)展逐漸顯現(xiàn)出來,為有識之士和社會各界所詬病,這已成不爭的事實。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種制度能夠替代現(xiàn)行的高考制度而顯示出其高于現(xiàn)行高考制度的優(yōu)越^生。因此,企求以革命的方式徹底變現(xiàn)行高考制度,而代之以理想的、完全合理的、符合人才選拔規(guī)律招生考試制度的的想法,并下存在現(xiàn)實的可行性。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北京大學于2009年在全國高校中首先“試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探索和嘗試新的自主招生方式和途徑,以求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取得點上的突破。2010年,山東大學也不甘落后,也宣布將在2011年自主招生中新增校長推薦制,以求通過校長推薦制選拔錄取學科方面有特長、有發(fā)展?jié)撡|(zhì)的學生。從本質(zhì)而言,北京大學、山東大學推出校長實名推薦制,都是努力在現(xiàn)行高考制度基礎上尋求招生考試方式取得突破的嘗試之旅、探索之旅和破冰之旅,對于現(xiàn)行高考制度的改革和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和現(xiàn)實意義,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當然,校長實名推薦制一出,眾說紛紜,歡呼者有之,質(zhì)疑者亦有之。我們目從校長推薦制本身出發(fā),來看看北京大學和山東大學的校長實名推薦制各自的要求和特點。在今年北京大學公布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標準中明確要求,學生需要達到“綜合素質(zhì)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fā)展?jié)撃、社會責任感強”等條件,這是一個對各方面要求都比較高,相對比較全面的要求。再來看看山東大學今年試行的校長推薦制,對學生的要求是“學科方面有特長,面試方面表現(xiàn)突出”,并明確表示對“偏才”、“怪才”敞開大門,經(jīng)專家評判后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高考成績可突破一本線限制,且校長推薦沒有數(shù)量限制。相對而言,這是一個改革步伐更大,突破限制更有力,更加貼近“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改革措施。山東大學招辦有關負責人還透露,山東大學招生負責人還表示,學校目前已向教育部門遞交了試點申請,正在積極爭取完全意義上的自主招生,將面試作為錄取與否的依據(jù),即只要經(jīng)過專家面試合格的學生,就可以不通過高考,直接錄取,真正打破“一考定終身”局面,如果這一步能夠真正實現(xiàn),無疑將是現(xiàn)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這雖是后話,但同樣值得期待。
          從上述分析來看,實行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學校都希望通過這一改革措施來選拔具備培養(yǎng)和發(fā)展?jié)撡|(zhì)的優(yōu)秀學生,不同之處在于對優(yōu)秀學生的具體指向性要求有所區(qū)別。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當然希望改革的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點,產(chǎn)生實質(zhì)性的突破。但無論對哪個學校來說,這都是一種全新的嘗試,由于時機和種種條件的限制,不可能從一開始更十分完善,達到理想的標準和境界。因此,我們既需要沉下心來,以包容的心態(tài)給予校長實名推薦制改革發(fā)展,不斷走向成熟的時間和空間,更需要群策群力,形成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促使其尋求和實現(xiàn)真正的突破,發(fā)揮其更大的作用。
          當然,除了校長實名推薦制之外,還有一個事情值得關注,在今年已經(jīng)發(fā)布自主招生政策的高校中,清華大學等六所高校的“聯(lián)考”同樣引人矚目,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將聯(lián)合命題、統(tǒng)一組織筆試并共享考試成績,相對單個高校的校長實名推薦制及自主招生而言,這是一個從點到面的變化,雖然聯(lián)考學校只是集中在國內(nèi)頂尖高校,當然目前也只能集中在國內(nèi)頂尖高校,但由點到面的變化蘊含著進一步擴展和推動質(zhì)變的可能性,同樣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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