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外交核心思想是什么 [緒論:淺談外交和外交思想]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與自然科學不同,社會科學通常缺乏應有的精確性。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人們在形成和運用概念、命題和框架、方法時,加入的主觀成分太多,以致造成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局面。這種情況在年輕的學科,諸如政治學、國際關系學和外交學等領域,尤其嚴重。英國著名外交學家尼科松在其所著《外交學》一書中,曾經(jīng)指出了對“外交”概念使用上的混亂情形。他寫道:“在現(xiàn)代流行的語言中,‘外交’這個名詞被隨便用來表達幾種完全不同的東西。有時它被用來作為‘外交政策’的同義詞,例如我們說:‘英國在近東的外交不夠有力!袝r,它又指談判,例如說:‘這個問題可以用外交來解決。’更特別的是用這個詞談判的過程和進行談判的機構。第四個意義是指外交工作的一個部門,例如有人有時說:‘我侄子在從事外交’。這個倒霉的詞的第五個含義是用來表示一種抽象的品質(zhì)或天才,在它的最好的意義上,是指在國際談判中的老練;
在它最壞的意義上,是指機智的狡詐方面。” 與尼科松一樣,葡萄牙外交家馬格爾赫斯在其著作《論純粹意義上的外交概念》中,也指出了對“外交”概念的濫用和缺乏精確性的四種情況:第一,在使用“外交”和“外交政策”的概念時缺少區(qū)分,造成了兩者的混淆。包括雷蒙.阿隆在內(nèi)的許多著名學者都經(jīng)常將“外交”與“外交政策”混為一談,而且大多數(shù)關于外交史的著作,實際上談的都是特定國家和地區(qū)的外交政策或對外關系史。第二,不少人把“外交”理解為執(zhí)行外交政策的全部手段和工具,也是不準確的,“外交”只是執(zhí)行外交政策的一種手段或工具。第三,還有人把“外交”與“談判”等同,實際上“外交”比“談判”來得廣泛,而談判也可以劃分為許多種,只有通過外交代表和外交機構進行得談判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外交談判”。第四,有人把“外交”理解為“外交家的活動”。這種理解盡管不失準確性,但卻是同義語的反復。
誠然,人們在社會科學研究中難免發(fā)生分歧,但是對某門學科的基本概念缺乏共識卻無助于學術的進步和發(fā)展。因為,概念、命題和框架等對任何學科來說,都是其基本部件。它們是確定和劃分相關現(xiàn)象以及表達涵義的工具。一門學科的成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本概念、命題和框架等的明晰、準確。中國人對外交學的研究盡管從30年代已經(jīng)開始,但解放后卻斷裂了。外交學院雖為中國研究外交學的較早的專門機構,周總理在50年代初也曾提出“外交學中國化”的命題,但對外交學的真正研究是從80-90年代開始的。中國的外交學目前尚處在介紹國外研究成果、借鑒他人工具、按照通用范式討論問題的階段。因此,對外交學概念、命題、框架和方法論等的研究,應充分考慮西方學者的學術成果,否則容易搞得不倫不類。
然而,問題在于,如何理解“外交”的概念?
我認為,首先要正本清源,了解“外交”一詞的來龍去脈。“外交”一詞在中國使用要比在西方早得多,但其意義與今之外交完全不同。古語“外交”是指為人臣者私見諸侯或者個人之間的交際往來!秶Z.晉語》講:“乃厚其外交而勉之,以報其德”!抖Y記》云,“為人臣者,無外交,不敢貳君也!薄妒酚.鄧通傳》言:鄧通“不好外交”。中國古代把國與國之間的交往叫做“邦交”、“外事”,清末則稱為“外務”。在西方,從詞源上講,“外交”(Diplomacy)一詞與“外出”有關,該詞是希臘語Diploma的派生詞,意為“一折為二”,既用二塊折合連接一起的金屬片做的護照和其他通牒。
在羅馬帝國時代,帝國道路上所用的一切護照、通行證和旅客單都刻在兩張金屬片上,用一定的方法折疊和縫在一起。這些金屬的通行證被稱為文憑。后來,Diploma被延用到其他一些并不是完全用金屬制成的官方文件,特別是那些同外國或外族之間有關特權或規(guī)定協(xié)議的文件上去了。在中世紀,Diploma又被運用于檔案學方面。
直到18世紀,這個詞才被用在國際關系的處理或調(diào)整方面。1796年,愛德蒙.伯克使用“Diplomacy”一詞,意思指處理國際交往和談判的技巧和談吐。
從此,現(xiàn)代意義上的“外交”概念才流行開來。
其次,我們應當找尋純粹意義上的外交概念或者說狹義上的外交,以便與外交政策及其他概念加以區(qū)別。對此,尼科松的意見是采用牛津英文字典中的定義。那就是:“外交就是用談判的方式來處理國際關系;
是大使和使節(jié)用來調(diào)整和處理國際關系的方法;
是外交官的業(yè)務或技術!彼J為,使用這個雖然廣泛但卻精確的定義,一方面能避免跌進外交政策的泥坑;
另一方面也不致于陷入國際法的泥沼。對于不同國家的某些政策和制度,只有在它們影響到實行政策的方法和確定這些政策的標準時,才加以討論。對于國際法,也只有在它們提出外交理論或影響到外交使節(jié)特權、豁免和行動時才加以敘述。這樣可以集中精力來談這個問題的“行政”方面,而不是它的“立法”方面。
葡萄牙外交家馬格爾赫斯在其著作《純粹意義上的外交》中,則提出了純粹意義上的外交概念應包含的四個要素,即:
1.它是執(zhí)行外交政策的一種工具;
2.它指不同國家和平交往的設置及其發(fā)展;
3.這種交往需通過外交代理人來進行;
4.這些外交代理人應為各方所承認。
我國出版的《辭源》和《辭!芬膊捎昧霜M義上的“外交”定義。《辭源》說:“今稱國與國之間的交往、交涉為外交。”《辭!芬矊懙剑和饨皇侵浮皣覟閷嵭衅鋵ν庹,由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外交代表機關等進行的諸如訪問、談判、交涉、發(fā)出外交文件、締結條約、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等對外活動。外交是國際實現(xiàn)其對外政策的重要手段!
從尼科松、馬格爾赫斯和我國《辭源》和《辭海》的敘述中,我們理解了區(qū)分外交與外交政策的必要,純粹意義上的外交實際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任何以主權國家為主體,通過和平方式,對國家間關系和國際事務的處理;
二是指一種維護國家利益,執(zhí)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工具。
這兩個方面包含了“外交”概念的質(zhì)的規(guī)定性,使得它與“外交政策”等概念區(qū)分開來。首先,從外交的主體來說,只能是主權國家,非主權國家及其對外交往行為就不能稱為“外交”,如臺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其對外交往就不是“外交”。其次,外交是執(zhí)行外交政策的一種和平手段或工具,因此它與外交政策的制定就有區(qū)別,政策制定屬于政治的范疇,而政策執(zhí)行屬于行政的范疇。
第三,對于廣義的外交概念,雖然不能排斥,但在使用時應非常謹慎。國內(nèi)外學者對廣義上外交概念的使用,通常有4種情況:一是英國學者薩道義的定義,他主張:“外交是運用智力和機智處理各獨立國家的政府之間的官方關系,有時也推廣到獨立國家和附庸國家之間的關系。” 薩道義這個定義前一句話沒有問題,后一句話,顯然有為英國殖民主義辯護的嫌疑。第二,還有人把外交理解為對外交往,理解為一個國家與外國的交往。
這種理解過于廣泛,因為對外交往要比外交大得多。對外交往的主體和對象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群眾團體甚至個人。第三,周恩來總理曾多次指出,中國外交就是人民外交。他說:“外交是國家和國家間的關系,還是人民間的關系?外交工作是以國家為對象,還是以人民為對象?……就外交工作來說,則是以國家與國家的關系為對象的。外交是通過國家和國家的關系這個形式來進行的,但落腳點還是在影響和爭取人民,這是辯證的! 從周總理的這段話分析,他是主張把半官方的人民外交包含在中國外交之中的,但人民外交相對于政府外交仍然是起補充和輔助作用的。在50年代,他提出了我國人民外交的指導方針是“民間先行,以民促官”;
70年代則改為“官民并舉,相輔相成!钡谒,就是摩根索在《國家間的政治》中對外交的廣義理解。他認為,外交包括外交政策的整個范圍,實際上是說包括外交政策的制訂和執(zhí)行。
這種理解確實容易混淆“外交”和“外交政策”,但是也包含了合理的成分。
總之,我主張在狹義“外交”概念的基礎上,兼顧廣義“外交”概念。而這種廣義外交的概念一是指可以將外交擴大理解為主權國家及其派生的行為,如主權國家與國家組織的交往、國家之間半官方的聯(lián)系等等;
二是不僅把外交看成是執(zhí)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工具,而且把外交政策的制訂也包括進來。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可以把“外交”與“外交政策”等概念做明確的區(qū)分;
另一方面又比較符合當前外交的實踐。
與對外交的理解相聯(lián)系,西方外交及其外交思想的起點在哪里?特別是在古代社會,到底有沒有外交?從外交是國與國之間的交往以及執(zhí)行國家外交政策的一種工具來說,外交不是純粹近代的現(xiàn)象,而是古已有之,甚至在國家產(chǎn)生之前就已經(jīng)有了外交的萌芽,這在外交史上通常稱為“原始外交”或“神話外交!闭缬饨患夷峥扑芍赋觯骸叭绻淹饨豢醋魇翘幚硪蝗喝撕土硪蝗喝岁P系的正常行為,那它早在人類有歷史記載以前就存在了。”“即使在史前時期,一群野蠻人和另一群野蠻人在竟日戰(zhàn)斗以后,有時也愿意休戰(zhàn)一時,以便收集傷員和掩埋死者。” 法國著名啟蒙學者盧梭也指出:“政治體為了知己就必須知彼。它依存于它所處的整個環(huán)境,它必須對所有發(fā)生的事情感興趣! 法國另一位啟蒙學家孟德斯鳩則強調(diào)說:“甚至吞食戰(zhàn)俘的北美印地安易洛魁人……也派遣和接待使節(jié)! 芬蘭學者拉格那.紐邁寧在其出版的題為《外交的開端》一書中也認為:“國際思想,或者部落間關系的思想的產(chǎn)生,是與相對獨立的政治共同體的存在一樣古老的,不管這些政治共同體是叫原始部落、古代城邦國家還是叫帝國!
在西方的古代世界,特別是在古希臘,外交曾經(jīng)相當發(fā)達。根據(jù)修昔底德的記述,當時希臘人已建立了關于正常外交關系的一些制度;
外交代表團成員享有一定的特權,并且受到很大的尊敬;
人們已開始認識到各邦間的關系不能僅僅用詭計和武力來處理或調(diào)整;
當時已了一些大家默認的“法律”,這種“法律”是超出國家當前的利益和一時的便宜之上的。
而古羅馬對現(xiàn)代國際法的貢獻是盡人皆知的。在中世紀,盡管外交行為進入了混亂時期,但外交技巧特別是拜占庭帝國的外交技巧曾經(jīng)發(fā)展到十分成熟的程度。
到中世紀末期,資本主義萌芽已經(jīng)發(fā)生,文藝復興運動在意大利城邦國家方興未艾,意大利人成為西方外交的鼻祖。1455年,米蘭大公弗朗西斯可.斯福沙第一個在熱那亞設立常駐使團,不久其它城邦國家和西歐國家紛紛效仿。常駐使團制度的發(fā)明,使職業(yè)外交官取代了過去的臨時外交代表,極大地推動了西方規(guī)范外交的發(fā)展。17世紀以后,歐洲民族國家體制興起,荷蘭人特別是法國人在西方外交中成為領航者。法國式的外交注重禮儀和尊嚴,講究持續(xù)和漸進,重視知識和經(jīng)驗,照顧到當前各國的實力的現(xiàn)實情況。它把恪守信義、說話達義和用詞精當定為搞好談判所必不可少的條件。法國式外交的重大優(yōu)點在于,它建立了一個制定外交政策的中央集權的權威機構,同時培養(yǎng)了一支由專家組成的隊伍來貫徹這種政策。
因此,法國在西方外交中稱雄了300年,法語也是當時外交界的通用語言。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后,以美國總統(tǒng)威爾遜提出十四點和平計劃為標志,西方外交進入了美國時期,即由法國式的舊外交演變成美國式的新外交,英語亦取代法語成為國際外交界的通行語言。這種新外交與主張宮廷的、個人的、秘密的舊外交不同,是所謂民主的、多邊的和公開的外交。20世紀是美國的世紀,也是美國式外交稱雄的世紀。但在兩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美國奉行孤立主義政策,美國對世界事務的影響仍不免受到限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后,美國成為西方世界的領導者,在美國的倡導下,首腦外交、多邊外交層出不窮、花樣翻新。美國同時也成為西方外交思想的中心,諸如摩根索的強權政治論、凱南的遏制理論、基辛格的均勢和有限戰(zhàn)爭思想、布熱津斯基的地緣戰(zhàn)略思想等,均對美國政府及其西方國家的外交政策發(fā)生了重要影響。80年代末90年代初,東歐劇變、蘇聯(lián)解體,西方取得了對前社會主義國家冷戰(zhàn)的勝利。于是乎維護美國或西方霸權的外交理論,諸如歷史終結論、民主和平論、霸權穩(wěn)定論和文明沖突論等紛紛出籠。在華約解體以后,北約不僅繼續(xù)存在,而且不斷擴大。1999年3月,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首次以人道主義名義對南聯(lián)盟的科索沃問題進行干預,從而把北約的新戰(zhàn)略付諸實施,西方傳統(tǒng)的炮艦政策在“人道主義”的外衣下死灰復燃。
回顧西方2000多年的外交歷程,我們認為外交是一個持續(xù)的過程,它的基本原則代表著智慧和理性的人們世世代代所積累的經(jīng)驗。正如法國外交家雨勒·康朋指出:“在外表上看,或者說,外交的形式是逐漸地在改變,(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而它的實質(zhì)依然如故:第一,因為人類的天性是永恒不變的;
第二,因為解決國際爭端只有這一種辦法;
第三,因為任何政府出來事件最能信服的方式還是老實人的一句話! 換言之,與古代外交相比,近現(xiàn)代外交方式、體制確實發(fā)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但它的實質(zhì)即作為主權國家的行為及維護國家利益和執(zhí)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工具的性質(zhì)是始終不變的。
與對外交概念和西方外交起點的理解相一致,我們對外交思想史的研究對象和內(nèi)容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們認為,外交思想一般說來不應該首先是政治家的思想,而應該首先是外交家的思想。如前文所述,牛津英文字典曾提到,外交是外交家的業(yè)務或技術。美國人莫頓·卡普蘭也認為,外交是外交家對戰(zhàn)略的執(zhí)行,這種戰(zhàn)略的目標在于在國際舞臺上實現(xiàn)國家利益。
盡管這種定義如同是同義語的反復,就好象說醫(yī)學是醫(yī)生的實踐技藝一樣,但它卻不失準確性。而且,從我手頭掌握的西方外交思想史方面的課程和專著情況來看,把外交思想看成首先是外交家的思想是符合國際學術界的普遍理解的。英國蘭開斯特大學是西方研究外交學的重鎮(zhèn),該大學著名外交學教授G.R.Berridge 曾經(jīng)開設了一門碩士課程,名為外交研究,內(nèi)容包括兩個部分,一為外交思想研究,一為外交實踐研究。外交思想研究主要涉及到了馬基雅維利、圭契亞迪尼、格勞秀斯、黎塞留、維克爾福特、卡利埃爾、尼科爾森和摩根索等8位西方外交家或外交思想家的思想,其中恐怕只有馬基雅維利、黎塞留可以稱為政治家,其他人多是外交家,而摩根索只是一個思想家而已。目前我能見到的外國人寫的有關西方外交思想史方面的專著是印度人G.K.Moorkerjee寫的一本書,書名叫《外交:理論與歷史》(第1卷,New Delhi, 1973)。該書包含6章,第一章講古印度和中國古代的外交思想,著重介紹了公元前4世紀印度政治思想家考底利耶的《政事論》和中國古代的朝貢外交;
第二章講的是希臘和拜占庭的外交思想,其中提到了著名的外交家和演說家德摩斯西尼以及他對大使職能的看法;
第三章是意大利學派和梵蒂岡的外交思想,涉及到了馬基雅維利等人的外交思想以及梵蒂岡外交的風格;
第四章關于法國外交學派的外交思想,涉及到了格勞秀斯、卡利埃爾、維克爾福特、黎塞留、塔列朗等人的思想,他們幾乎全是外交家;
第五章關于德國外交學派,討論了梅特涅、俾斯麥等人的外交思想;
第六章是核時代的外交思想,涉及到了二戰(zhàn)后世界外交的新變化。
當然,我們說外交思想首先應是外交家的思想,絲毫不排斥對政治家外交思想的研究,因為從廣義上說,一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可視為最高級的外交官,但他們并非通常意義上的職業(yè)外交官(家),即那些受過專門訓練、以外交為職業(yè)并循序漸進地擔任各級外交職務的人們。嚴格地說來,政治家的外交思想實際是外交政策思想,而不涉及外交政策的執(zhí)行方面。但是,外交政策的制訂和執(zhí)行是一體兩面,雖有區(qū)別,也有聯(lián)系,因此外交思想史應包括對政治家外交思想的研究。前蘇聯(lián)維辛斯基主編的《外交辭典》(原版)曾指出:“在某種意義上說,外交是對外政策的工具。對外政策實質(zhì)上不僅決定外交的內(nèi)容,而且決定外交的性質(zhì)和方法!
但是,政治家甚至外交家的思想并非沒有來源,例如拿破侖就曾受到盧梭思想的很大影響,梅特涅的均衡外交思想源自他的大學老師福格特,基辛格的外交思想受到雷蒙·阿隆的不少啟發(fā)等等。歷史上大的思想家以及他們對外交的看法也是不能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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