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邵飄萍:穿越歷史的悲愴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一
1918年10月5日,一份帶有強烈啟蒙主義色彩的報紙在北京前門外三眼井誕生了。它凝聚著一位渴望新聞救國的報人數(shù)年的心血與夢想,以致它的主編邵飄萍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在《京報》創(chuàng)立的當天,就在編輯部揮毫提筆,寫下“鐵肩辣手”四個大字,贈與辦報的同仁——鼓勵他們和自己一樣“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而這盤空錯硬的詩句,最終也像符咒一樣伴隨著邵飄萍走完困厄、流亡、緝捕、囚禁、直至殺戮的一生。
邵飄萍,名振青,字飄萍,1886年10月11日出生于浙江東陽大聯(lián)鎮(zhèn)一個寒儒家庭。在創(chuàng)辦《京報》以前,曾任《漢民日報》主編,袁世凱稱帝后,因為在《時事新報》、《申報》等報刊撰文,抨擊袁的罪惡陰謀,先后三次被捕入獄,后來不得不亡命東瀛。1916年回國后,被史量才聘為《申報》駐北京特派記者,在《申報》發(fā)表了大量揭露北洋軍閥貪賄弄權的報道。文筆辛辣、詼諧生動,尤其是他對時局驚人的洞察力常常使人暗暗稱奇。
早在1912年1月他就撰文指斥袁世凱:
“帝王思想誤盡袁賊一生。議和,停戰(zhàn),退位,遷廷,皆袁賊帝王思想之作用耳。清帝退位,袁賊乃以為達操莽之目的,故南北分立之說,今已隱有所聞矣!”
僅僅過了5天,他又評論道:
“總統(tǒng)非皇帝。孫總統(tǒng)有辭去總統(tǒng)之權,無以總統(tǒng)讓與他人之權。袁世凱可要求孫總統(tǒng)辭職,不能要求總統(tǒng)與己”。
這顯示了一個深受民主思想洗禮的報人過人的精警與明敏,同時也代表了一個時代的知識界對民主政治認識的最高度。因為與專制政體下的皇帝不同,總統(tǒng)的職位不是私物,而是公器。它是全社會的公民以納稅為條件雇用他來管理公共事務的行政領袖,如果他不能或不愿擔當此工作時,必須經(jīng)得委托人的同意,不能私相授受;
袁世凱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如果他覺得總統(tǒng)不能勝任其職位,有權要求下臺,但不能要求下臺后把職位傳送給他。
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在上海火車站被不明身份的歹徒槍殺。邵飄萍當即就指出“有行兇者,有主使者,更有主使者中之主使者”,矛頭直指袁世凱。同時斷然聲明“報館可封,記者之筆不可封也。主筆可殺,輿論之力不可蘄”。果然,不出半年,浙江當局就以“擾害治安罪”及“二次革命”嫌疑罪,查封《漢民日報》館,逮捕了邵飄萍。他后來感嘆在杭州的生活,“日與浙江貪官污吏處于反對之地位,被捕三次,下獄九月”。翌年被營救出獄后不得不東渡日本,開始了他的第一次流亡生涯。在日本,他一邊在法政大學學法律、政治,一邊為國內的《申報》、《時報》寫時評,袁同日本密簽賣國“二十一條”的內幕就是他率先向國內馳報的。同時他痛感中國新聞理論根基的嚴重缺失,廣泛搜羅海外新聞學知識,所著《新聞學總論》、《實際應用新聞學》后來在國內出版,成為中國近代新聞學奠基性的著作。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經(jīng)過一番扭捏作態(tài)后稱帝。邵飄萍應國內新聞界的邀請匆匆返國。甫一抵滬,便為上海《申報》、《時事新報》、《時報》執(zhí)筆,寫下了一系列嬉笑怒罵的文章。時人一時稱奇的有《預吊登極》: “京電傳來,所謂皇帝者,不久又將登極。嗚呼!皇帝而果登極,則國家命運之遭劫,殆亦至是而極矣!但二月云云,尚需多少時日,各處反對之聲勢,再接再厲。所謂登極者,安知非置諸極刑之讖語乎!記者是以預吊!”
文章先是把皇帝的“登極”和國家的危難之“極”聯(lián)系起來,繼而又預言,袁世凱原定于1915年的春節(jié)登極,但離登極之日尚有不少時日,倘各地反袁勢力同仇敵愾,一鼓作氣,則所謂“登極”,就是“置諸極刑之讖語”,因而記者沒有“勸進”,而是“預吊”——為一個慣會專權弄術的竊國大盜提前吊喪。
邵飄萍不僅文筆犀利,而且善于采訪,手段高明,時人譽為“有鬼神莫測之機”。創(chuàng)辦《京報》以來,更是與社會各色人等廣泛接觸,上至總統(tǒng)、議員,下至販夫走卒、仆役雜工,他都能應付裕如。他為人慷慨豪俠,愛講排場,經(jīng)常在酒樓飯店宴請賓客,而許多重要新聞就是在觥籌交錯之間獲得并完成的。當時的京畿大官對記者普遍避之唯恐不及,而獨邵飄萍卻能使他們不得不見,見后又不得不談。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后,北洋政府也想?yún)?zhàn),又恐民眾反對。為了防止泄露秘密,在正式?jīng)Q定出臺以前,段祺瑞下令國務院及下屬機關全都“停止會客三天”。北京的新聞記者四處打探消息,均無所獲。邵也因為這條消息多次碰壁。最后,他干脆借來一輛掛有總統(tǒng)府牌照的汽車,徑直開進國務院的大門。下車后,他掏出“《京報》社長”的名片,要求門衛(wèi)稟報一聲。門衛(wèi)說,段總理有令,這幾天不會客。這時,邵拿出1000元,先遞給他500元,說:“總理見不見沒關系,只要你給稟報一聲,這500元就歸你了。萬一總理接見了我,再送你500元!边@時,門衛(wèi)動了心,拿著名片進去了。不一會兒,就笑嘻嘻地出來說,段總理同意見你。
邵飄萍見到了段祺瑞,但段祺瑞避口不談參戰(zhàn)的事情。邵飄萍向段祺瑞保證,3天之內如在北京走漏風聲,自己甘愿受罰,并以全家生命財產為抵押。段祺瑞這才將中國決定參戰(zhàn)的消息告訴了邵飄萍。邵得到確切消息后,就離開了總統(tǒng)府。臨出門時,還沒有忘記將剩下的500元還給那位工作人員。一出門,就直奔電報局,用密碼將此消息拍到上海。上海報館馬上將此消息發(fā)表出來,還印了十幾萬份“號外”。當時津浦鐵路尚未通車,上海的報紙都用輪船運到北京,要4天才能到達。所以,當北京市民看到刊有“中國參戰(zhàn)”消息的報紙時,已是4天之后。段祺瑞惱羞成怒,但也無可奈何。
二
邵飄萍素有“新聞全才”之稱,但他給后人留下的最珍貴的遺產是他堅定不移地反專制、反蒙昧,以及終其一生為捍衛(wèi)言論自由所持的不屈不撓的戰(zhàn)斗姿態(tài)和犧牲精神。
早在主持《漢民日報》的時候,他就“以尊崇人道,提倡民權,激勵愛國尚武之精神,建設完全無缺之共和政府為唯一宗旨”,后來在北京做特派記者的兩年里,他深感一個報人沒有一份屬于自己獨立發(fā)言的空間,就好像一只老虎沒有一片屬于自己的森林一樣呼吸艱維。他渴望有一方不依附于任何集團、勢力,能夠自由言說,獨立負責,不仰任何人鼻息的言論天地。于是毅然辭去了《申報》駐北京的特派員資格,多方籌措資金,八方延攬人才,辦起了從業(yè)十余年來第一張真正屬于自己的報紙。
在《京報》的創(chuàng)刊詞里,他這樣明確辦刊宗旨:“必從政治教育入手。樹不拔之基,乃萬年之計,治本之策。......必使政府聽命于正當民意之前,是即本報之所作為也!”
這里面有兩個層次不同的目標:第一目標,也就是長遠目標或終極目標,是從政治教育入手啟蒙民眾。以民主共和的理念汰洗民眾頭腦中根深蒂固的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這才是一張報紙的靈魂。沒有這樣的“長遠目標”,一張報紙登載再多的花邊新聞和虛假消息都無補于它精神的陽萎,就好像一個沒有“靈魂”的“肉人”一樣,即使穿上再多的漂亮衣裳都看起來東倒西歪。他認為這才是“萬年之計,治本之策”。
第二目標,也就是基本目標或初級目標,是要讓“政府聽命于正當民意之前”。這個話看起來樸素而簡單,但在一個有著幾千年“牧民”傳統(tǒng)的國度里,要讓“政府聽命于正當民意”,無異于要讓父母聽命于子女的安排——因為中國的官員歷來以“父母官”自居。而對于當時深受西方民主自由理念影響的報人來說,這的確是一個常識。因為政府是受雇于民眾管理公共事務的機構,如果它不能保障民眾的財產和安全,那么當初委托它的人就可以彈劾或解散這個沒必要存在的機構,但同時不要忘了這份宣言的起草人在“民意”前面所加的“正當”二字。因為民主如果不是建立在大多數(shù)人對人性、人道、人權充分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那么民主就有可能演變?yōu)椤氨┟褡鲋鳌。對于這一點,經(jīng)歷過“文革”,參與過“打、砸、搶”的勇士們想來應該不會陌生。
鑒于這樣的考慮,他把記者定義為“社會之公人,是居于統(tǒng)治者和被統(tǒng)治者之外的第三者”,也就是說,記者既不是某集團、某黨派、某政府的“喉舌”,同時也不是民眾的“喉舌”,因為他既有揭穿真相的義務,還有啟蒙民眾的義務,“喉舌”怎么啟蒙“腦袋”?要說“喉舌”,他只是自己的“喉舌”,是“布衣之宰相,無冕之王”。
這樣一種辦報理念,對于近代以來的西方來說也許只是一個路人皆知的常識,而在一個從來沒有言論自由,有的只是“三千年文禍”的國度里,注定是要吃盡苦頭的。
1919年5月3日晚上,一個不眠之夜。北大學生高君宇、許德珩得到政府已密令我國代表可以在山東條款上簽字的消息后,召集北大和北京各高校代表在北大政法禮堂開會。會上,北大新聞學會導師、《國民》雜志顧問邵飄萍介紹了中國代表團在巴黎和會上失敗的經(jīng)過,最后振臂疾呼,號召同學們起來抗爭。當天夜里,他就趕寫了評論,并于次日在《京報》頭版發(fā)表。此后,他接連在《京報》辟出專欄,揭露當局的腐敗和賣國行徑。當時的安福系政府終于忍無可忍。8月,軍警包圍了《京報》館,并下令在全國范圍內通緝邵飄萍。邵被迫離開北京,東渡日本,開始了第二次亡命生涯。
直到1920年段祺瑞下臺后,他才輾轉回國,《京報》也得以復刊。但復刊后的《京報》一仍其舊,不改初衷,尤其是對北洋政府喪權辱國,大小官員貪殘橫暴的揭露更是不遺余力。
1923年4月18日,《京報》上有一篇辛辣嘲笑議員和官僚們蛇鼠一窩、賄賂公行的文章,題目叫《議員多變財政官》,其文曰:
猶憶去年陶文泉強奸兒媳,其媳婦呈文中述陶強奸時言,曰:“不要生氣,多給錢花!”此名言也。今日政治中人,能免為陶媳者有幾?
尤甚者為議員諸公,觀于命令中屢屢發(fā)表,閣議中屢屢決定者,竊議皆陶媳也。昨日之閣議,又有一個重慶關監(jiān)督余紹琴先生產出矣。嗚呼!“不要生氣,多給錢花!”
昨日我問張敬輿,保定對于國會怎樣?張半晌答曰:“對于國會的機關,當然是很尊重的……”請議員諸公為敬輿下一轉語。嗚呼!“不要生氣,多給錢花,多給錢花!”
嬉笑怒罵,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邵的手筆。
1926年3月18日,北京各界民眾為抗議日本軍隊炮擊大沽口,并聯(lián)合美、英等國要挾中國政府,在天安門前集會,會后結隊赴執(zhí)政府門前請愿。不料,段祺瑞竟命令衛(wèi)隊開槍射擊,并用大刀鐵棍追打砍殺,造成死47人,傷150余人的大慘案。
慘案發(fā)生后,北京市成了一座鬼城,各大學校園,差不多都成了靈櫬陳列室。3月23日,各界民眾為了抗議這場民國以來最野蠻、無恥的屠殺,自發(fā)組織了一個追悼會。會議開始,沒人敢做大會主席,陳毅當時是中法大學的學生,挺身而出,擔任大會主席。會上,他痛陳軍閥禍國殃民的暴行,震動全場。但他講完之后,不見有人上臺,會場呈現(xiàn)出一種令人尷尬的沉默。環(huán)視臺下,突見一人青衣馬褂,走上講臺,講的內容大致就是3月19日《京報》上的時評,這人就是《京報》社長邵飄萍。
實際上,在慘案發(fā)生后的第二天,《京報》就介入了此事件。以后幾乎每一天,《京報》都有譴責殺人者,披露屠殺內幕的報道。在這些文章里,邵飄萍嘲笑中國政府“以國務院為小沙場”,彈無虛發(fā)、尸橫滿院的“戰(zhàn)績”,還提出要“緝拿要犯公開審判,使犯罪者伏法”。月底,《京報》更是破天荒地出版《首都大流血寫真》特刊,全面、詳盡地報道了所謂“平暴”真相,印刷三十萬份,以“喚醒各黨各派,一致起而討賊”。經(jīng)京師警察廳和督戰(zhàn)執(zhí)法處事后不眠不休地偵查:僅從3月19日以后的十二天里,《京報》就發(fā)表各類“反政府”的消息、評論、通電、文章113篇,平均每天9篇多。
這種一往無前,與專制主義不共戴天,并戰(zhàn)斗到底的精神,為邵飄萍贏得了巨大的聲譽——馮玉祥將軍就稱贊他“飄萍一支筆,勝抵十萬軍”——但同時也招致許多人的嫉恨,最終引來了殺身之禍。“3.18”之后,政府不但沒有將槍殺徒手民眾的罪魁段祺瑞、賈德耀、章士釗繩之以法,反而擬定了一張48人的通緝名單。北大教授李大釗,教育部僉事周樹人,《京報》總編輯邵振青,均榜上有名。魯迅遠避廈門,李大釗、邵飄萍則終遭毒手。
三
一代報人邵飄萍的直接死因,導源于1925年他支持郭松齡的倒戈反張,并促成郭、馮(玉祥)聯(lián)盟。1925年12月7日,《京報》出版了一大張二整版的“特刊”,以厚紙銅版精印,上面登載的全是時局重要人物的照相,每張照相后面都有邵飄萍親自寫的案語,(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如:“東北國民軍之崛起倒戈擊奉”之郭松齡,“忠孝兩難”之張學良,“一世之梟親離眾叛”之張作霖,“通電外無所成自岳州赴漢口”之吳佩孚,直斥張宗昌為“魯民公敵”, 張作相為“甘心助逆”。他不斷發(fā)表評論,贊揚郭松齡的“叛出”,歷數(shù)張作霖的惡跡,甚至撰文鼓勵張學良“父讓子繼”。
這時,“馬賊”出身的張作霖慌了手腳,馬上給邵飄萍匯款30萬元,“希望能幫助《京報》走上正軌”。沒想到邵飄萍立即將款退回,并一如既往地揭露“大帥”。據(jù)邵的夫人湯修慧女士回憶,收到錢后,他曾對家人說:“張作霖出三十萬元買我,這種錢我不要,槍斃我也不要!”這種軟硬不吃、義無反顧的勇氣讓張作霖十分惱火,他發(fā)誓,打進北京城要活捉邵飄萍。
1925年12月,張作霖聯(lián)合日本關東軍夾攻郭松齡,郭部人少,兵敗被殺。越明年,張作霖、吳佩孚、閻錫山的軍隊三面夾攻馮玉祥的國民軍,并派飛機轟炸北京,馮玉祥被迫下令撤出京城。撤出之前,馮玉祥三次派人到邵的家中,勸他隨軍撤退,但邵堅決不愿離開陣地。4月18日,張作霖的先頭部隊張宗昌的直魯聯(lián)軍抵京。張作霖懸賞捕殺邵飄萍的密令也隨之到了北京。
邵飄萍自知大限將至,在家人的勸說下,避居東交民巷六國飯店。4月22日,他在《京報》上發(fā)表了最后一篇文章《飄萍啟事》,簡短明了,笑逐言開,可以看作是他對這個世界的最后告白。宣告完畢,這個人就要動身前往他早已準備去的地方,F(xiàn)在,讓我們再次溫習一下這個以筆為旗的戰(zhàn)士長揖世界之前那坦蕩無畏的心跡:
鄙人至現(xiàn)在止,尚無黨籍(將來不敢予定),既非國民黨,更非共產黨。各方師友,知之甚悉,無待聲明。時至今日,凡有怨仇,動輒以赤化布黨誣陷,認為報復之唯一時機。甚至有捏造團體名義,郵寄傳單,對鄙人橫加攻擊者。究竟此類機關何在?主持何人?會員幾許?恐彼等自思亦將啞然失笑也。但鄙人自省,實有罪焉,今亦不妨布之于社會。鄙人之罪,一不該反對段祺瑞及其黨羽之戀棧無恥;
二不該主張法律追究段、賈等之慘殺多數(shù)民眾(被屠殺者大多數(shù)為無辜學生,段命令已自承認);
三不該希望取消不平等條約;
四不該人云亦云承認國民第一軍紀律之不錯(鄙人從未參與任何一派之機密,所以贊成國民軍者,只在紀律一點,即槍斃亦不否認,故該軍退去以后尚發(fā)表一篇歡送之文);
五不該說章士釗自己嫖賭,不配言整頓學風(鄙人若為教育總長亦不配言整頓學風)。有此數(shù)罪,私仇公敵,早伺在旁,今即機會到來,則被誣為赤化布黨,豈不宜哉!橫逆之來源,亦可以了然而不待查考矣。承各界友人以傳單見告,特此答陳,借博一粲。
以后無論如何攻擊,不欲再有所言。
1926年4月24日,飄萍因久離報館,放心不下報務,擬回館料理。這時,人類歷史上不斷重復出現(xiàn)的“劣幣淘汰優(yōu)幣”的劇目,再次上演于民國15年的這個不尋常的下午:一個叫張翰舉的,他相與多年的朋友打來電話,信誓旦旦地向邵表示可以放心回館,說張作霖懼怕國際干涉,不敢殺他。并說自己已得張學良口頭允諾,《京報》可以照出,并以人格擔保不會有事。可邵沒有想到,“以人格擔!笔潜仨毾扔小叭烁瘛辈拍堋皳!,對于根本沒有人格的人怎么能“以人格擔!保∠挛5時,邵飄萍驅車回館,館內逗留一小時即離開。才出魏染胡同南口,即為兩旁預設的特務所逮。至此才知為張翰舉所出賣。
當代歷史學者吳思認為,一個人打工雇工有工酬,流血賣命有“血酬”,那么,依此類推,一個人出賣靈魂當有“魂酬”。張翰舉出賣朋友的“魂酬”,為大洋二萬塊以及張作霖委任的造幣廠廠長之職。
4月25日,《北京晚報》發(fā)表了邵飄萍被逮的消息。邵的報界友好和新聞記者13人立即聯(lián)袂往謁張學良,為邵求情。時任奉軍第三軍團長、風流倜儻的“少帥”,這時再也不“帥”了,他直言不諱地說:“逮捕飄萍一事,老帥和子玉(吳佩孚的字)及各將領早已有此種決定,并定一經(jīng)捕到,即時就地槍決,本人無可奈何”。說完,用手做了一個漂亮的殺頭姿勢。代表們始知向張求情不過是與虎謀皮,怏怏而歸。聽說這位雙手沾滿志士鮮血的少帥,晚年篤信基督,不知現(xiàn)在他在天堂里怎么向上帝交待這起罪孽昭彰的謀殺事件。
26日凌晨1時許,京師警察廳把邵飄萍提至督戰(zhàn)執(zhí)法處,“嚴刑訊問,脛骨為斷”,隨后便秘密地判處死刑。罪名是“勾結赤俄,宣傳赤化,罪大惡極,實無可恕”。
過了3小時,也就是4月26日4時30分,一個中國新聞史上值得記憶的帶血的黎明來到了。邵飄萍被押赴天橋東刑場。行刑者用馬槍朝腦后射擊,子彈從右眼穿出。黎明的大地就這樣接納了它自己忠誠的兒子。這個一生給人們提供了無數(shù)消息的男人,死前給人們留下的最后一個消息是,這個報業(yè)巨擘臨刑前,長袍馬褂,向監(jiān)斬官拱手施禮道:“諸位免送!”然后仰天大笑,從容就義。死時年僅40歲。
邵死后,行刑官對邵飄萍很表敬意,未及家人來到,已將其尸浮埋于永定門外。因適逢戰(zhàn)亂,未能安葬,邵的遺體后來一直暫厝于北京天寧寺,“文革”中遭紅衛(wèi)兵劫掠,靈柩被毀,尸骨被揚,其留存的珍貴手稿、圖書及其它遺物被抄沒。遺孀湯修慧也被逐出北京,打回金華老家。這是后話,不提也罷。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