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林甫:《中國地名學(xué)史考論》后記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第一章 中國傳統(tǒng)地名學(xué)理論的初步探討
我國地域遼闊、歷史悠久,各色各樣的地名豐富多彩,“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雖然傳統(tǒng)地名學(xué)談不上有什么高深的理論,也沒有系統(tǒng)的闡述,但也有為數(shù)不少的樸素思想,在地名認(rèn)識、命名原則等方面均有長足的進展,取得了可觀的成就。筆者姑且稱之為“理論”。今天我們清理這筆歷史遺產(chǎn),既有助于了解古代地名學(xué)的學(xué)術(shù)成就,又可古為今用,為今天的地名工作提供借鑒和參考。
關(guān)于傳統(tǒng)地名學(xué)理論的研究成果,學(xué)術(shù)界目前尚付諸闕如。所以,它所包含的具體內(nèi)容還無人作過界定,筆者認(rèn)為至少應(yīng)包括地名學(xué)概念的認(rèn)識過程和歷代對地名命名與更名原則的總結(jié)這兩方面的內(nèi)容。
第一節(jié) 地名學(xué)概念的認(rèn)識過程
如果以現(xiàn)代地名學(xué)的標(biāo)準(zhǔn)來衡量,中國古代恐怕沒有完整的“地名學(xué)”概念,即使“地名學(xué)”一詞也是七十多年前才被引進中國的 。所以,此處所謂的地名學(xué)概念僅是指傳統(tǒng)地名學(xué)上的“地名”、“嘉名”、“別名”等概念。
一、“地名”概念的認(rèn)識過程
“地名”一詞最早出現(xiàn)在成書于戰(zhàn)國時期的《周禮》!吨芏Y》卷三三《夏官司馬第四》載:“ 師,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墳、衍、 、隰之名” 。
師所掌管的“地名”,并不是現(xiàn)代意義上的地名概念,而是指具體的丘名、陵名、墳名、衍名、 名、隰名,因為《周禮》同一卷中還有“山師,掌山林之名”和“川師,掌川澤之名”的記載,山林之名和川澤之名都在當(dāng)時的“地名”概念之外。所以,當(dāng)時的“地名”內(nèi)涵沒有今天這么豐富,所指范圍也比今天要狹窄。至于《戰(zhàn)國策•魏策》中出現(xiàn)的“天地名”,系整個天穹、地表實體的名稱而已,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地名”。
《春秋》三傳之一的《谷梁傳》,初僅以口說流傳,至西漢初年才寫定成書。該書于隱公元年下云:“昧,地名也”;
又于桓公元年下云:“越,盟地之名也”?梢,該書 在遇到具體地方的名稱時才注出是“地名”,無法看出當(dāng)時“地名”概念的整體內(nèi)涵。所以,“地名”一詞雖早已出現(xiàn),但直到西漢時仍未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地名”概念。
東漢初年,歷史學(xué)家班固撰成《漢書•地理志》,被譚其驤先生譽為“我國地理學(xué)史中一部劃時代的代表作” 。有人風(fēng)趣地說,把“地理學(xué)”換成“地名學(xué)”也是如此 ,意謂在地名學(xué)史上也是一部劃時代的著作。班固認(rèn)為“先王之跡既遠,地名又?jǐn)?shù)改易”,才撰成這部《漢書•地理志》,并且著錄了約4500處地名,又記載了四十來種地名通名,大大豐富了我國地名學(xué)的寶庫,從而也由此完成了“地名”概念從模糊到準(zhǔn)確、從不完善到完善的過程。伴隨著“地名”概念的完善、地名數(shù)量的增加和地名知識的積累,我國的地名學(xué)在兩漢時期奠定了基礎(chǔ)。
西晉時期的杜預(yù)(222~284年),對地名的認(rèn)識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他說:“天有列宿之號,地有山川之名,尚矣”;
又說:“然自書契以來,歷代七百余年,數(shù)千其名號處所因緣改變,加以四方之語音,聲有楚夏,文字有 同,或一地而二名,或二地一名,或他國之人錯得他國田、邑、縣以為己屬,既難綜練,且多謬誤疑闕”,故“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地名很多 。他在《春秋釋例》卷五至卷七的《土地名》中統(tǒng)計出“地有二名七十九,錯綜其七”,并且釋出了1200多處春秋地名的“今”地方位。
東晉時期的郭璞(276~324年),并不滿足于個別地名的詮釋。《山海經(jīng)•海內(nèi)東經(jīng)》:“濟水出共山南東丘,注渤海,入齊瑯槐東北”,郭璞注:“凡山川,或有同名而異實,或同實而異名,或一實而數(shù)名,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且歷代久遠,古今變易,語有楚夏,名號不同,未得詳也”,體會到了研究地名的難處。其“或同名而異實,或同實而異名,或一實而數(shù)名”的論述,較之杜預(yù)“或一地而二名,或二地一名”之言,概括得更抽象、更全面、更系統(tǒng)。由此可見,東漢、兩晉之世“地名”概念與今天已無本質(zhì)的差別了。
二、“嘉名”觀念的承繼與運用
“嘉名”觀念先秦時即已產(chǎn)生,屈原《離騷》:“皇攬揆余初度兮,肇錫余以嘉名” 。漢魏時代,“嘉名”的使用已逐漸增多,如漢朱浮有“惜乎棄休令之嘉名、造梟鴟之逆謀”之言 ,三國魏何晏也有“或以嘉名取寵、或以美材見珍”的話 。不過,最早提出地名“取其嘉名”思想的,當(dāng)推東漢末年的應(yīng)劭 。陳留郡己吾縣的命名,東漢圈稱認(rèn)為是“命以嘉名” 。應(yīng)、圈二氏記載如此,地下出土文物也證實了這一點,據(jù)周振鶴教授《新舊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一文之總結(jié):“里名以嘉名為多,這是中國地名的特點,因而如萬歲、萬年、長樂、千秋、安漢、富貴等里名便為許多縣所共有”。
隨著魏、晉、隋、唐吉祥美愿類地名的逐漸增多,“取其嘉名”的思想已日漸成熟!稘h書•地理志》千乘郡有博昌縣,臣瓚注:“從東萊至博昌,經(jīng)歷宿水,不得至也,取其嘉名也”!稘h書》卷六八《霍光傳》:“封光為博陸侯”,文穎曰:“博,大;
陸,平。取其嘉名,無此縣也”!段簳•靈征志下》:“高宗太安三年(457年)三月,有白狼一見于太平郡,議者曰:太平,嘉名也”!赌淆R書•祥瑞志》:“昇明三年(479年)三月,白虎見歷陽龍亢縣新昌村。新昌村,嘉名也”。據(jù)《梁書》卷四七《江钚傳》,慧眼水亦為嘉名。《括地志》:“又按《史記》,趙亦有長安君,未詳趙取嘉名,將更有長安地名也” 。《通典》卷一七三寧州彭原郡:“西魏改為寧州,立嘉名也”!对涂たh志》卷三慶州:“(開皇)十六年割寧州歸德縣置慶州,立嘉名也”;
卷四勝州:“(開皇)二十年,割云州之榆林、富昌、金河三縣置勝州,立嘉名也”;
卷二八江州都昌縣:“本漢彭澤縣地,武德五年分置都昌縣,以縣北有都村,配以‘昌’字,取嘉名也!薄短藉居钣洝肪砣龖c州:“(隋文帝)十六年割寧州歸德縣置慶州,以慶美,取其嘉名也”。
“嘉名”也叫“美名”,《戰(zhàn)國策》中已有“美名”一詞 ,漢劉歆《西京雜記》 、西晉潘岳《西征賦》 也有“美名”的說法。不過“美名”運用到地名上大概較遲。《元和郡縣志》卷四烏水:“初,統(tǒng)萬城成,(赫連)勃勃下書曰:‘今都城已建,宜立美名。朕方統(tǒng)一天下,君臨萬國,宜以‘統(tǒng)萬’為名’!薄对涂たh志》卷一七恒州:“(北魏)道武帝登恒山郡城,北望安樂壘,嘉其美名,遂移郡理之”。《元和郡縣志》卷三四廣州增城縣:“本漢番禺縣地,后漢于此置增城縣,按昆侖山上有閬風(fēng),增城蓋取美名也”?梢姷孛懊烂敝f大約起始于漢魏時期。南宋的王觀國嘗云:“古人建立州縣,或由山名,或因水名,或因事跡而為之名,非此三者而以意創(chuàng)立,則必取美名” 。王象之《輿地紀(jì)勝》卷一 三0泉州•景物:“錦田山,在惠安縣,舊經(jīng)云:上有豪民,居山下,開腴田萬頃,故有美名焉”。則知南宋時地名“美名”之說已很常見。
“嘉名”又稱“令名”!妒酚•秦始皇本紀(jì)》:“阿房宮未成;
成,欲更擇令名名之”。王符《潛夫論•貴忠篇》:“貴戚愿其宅吉而制為令名,欲其門堅而造作鐵樞”。
此處“令名”均是指地名,是“嘉名”的同義詞。圈稱嘗云:“昔天子建國名都,或以令名,或以山林” ,此處“令名”據(jù)王先謙的解釋是“如聞喜、獲嘉之類” ,系指以吉祥為名的地名。這些均是對后世美愿、祥瑞類地名的最早歸納!度龂尽肪硭摹度俚奂o(jì)》:“克敵之地,宜有令名,其改丘頭為武丘,明以武平亂”。
與“嘉名”、“美名”相反,有些“惡名”、不善之名應(yīng)改名或回避。例如據(jù)圈稱《陳留風(fēng)俗傳》云:“章帝東巡過縣,詔曰:‘陳留菑縣,其名不善,高祖鄙柏人之邑,世宗休聞喜而顯獲嘉應(yīng),亨吉元符,嘉皇靈之顧,賜越有光,列考武皇,其改菑縣曰考城’” 。另據(jù)闞骃《十三州志》云:“后漢章帝巡北岳,以‘曲逆’名不善,改為蒲陰縣” 。又,隋長安城東郊有浐坂,“隋文帝惡有‘反’字,改為長樂坡焉” 。再者,唐玄宗《改丹水為懷水敕》:“不息惡木,忍渴盜泉;
行道之人,避惡名也” 。既然嫌地名不善而將其更改,說明漢魏唐宋時期運用“命以嘉名”、“取其嘉名”的思想已經(jīng)相當(dāng)成熟。
三 、“別名”概念的發(fā)展過程
目前所知最早記述事物“別名”一詞的,恐怕要數(shù)東漢的何休(128~182年),《史記》卷三二《齊太公世家》“山戎伐燕”句裴骃《集解》引何休曰:“山戎者,戎中之別名也”。山戎系一部族。不過,最早記述地名別名的,則首推三國吳韋昭(204~273年)。佚書《漢書•貨殖傳》:“譬猶戎狄之與干越不相入明矣”,韋昭注:“干越,今余干縣,越之別名” 。此別名所指為政區(qū)名。在《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卷一一0《匈奴列傳》、卷一一四《東越列傳》的《集解》、《索隱》中,三次引述韋昭所釋“別名”,均為部族名,如“僬僥,西南蠻之別名”,“漢曰匈奴,暈粥其別名”,“閩越,東越之別名”。
西晉的司馬彪也有類似說法!端(jīng)•河水注三》:“司馬彪曰:增山者,上郡之別名也” 。別名所指也是政區(qū)名!独m(xù)漢書•郡國志》長沙郡湘南:“侯國,衡山在東南”,劉昭注引郭璞曰:“山別名岣嶁”。別名所指為山名!妒酚洝肪矶断谋炯o(jì)》“沱涔已道”句《集解》引孔安國曰:“沱,江別名”。此處孔安國當(dāng)為東晉偽撰《古文尚書》中之語,別名所指為水名?梢娫跂|晉文獻中,別名所指已涵括山、水兩大類地理實體。
南北朝、隋唐時期,別名主要被用于山、水地名!妒酚洝肪硪弧段宓郾炯o(jì)》“分命羲仲、居郁夷”句,南朝宋裴駰《集解》:“蓋郁夷亦地之別名也”。北魏人陽固在其《北都賦》中,指出:“茂丘,茂山也,蓋恒岳之別名” 。酈道元《水經(jīng)•滱水注》:“順?biāo),蓋徐水之別名” 。唐初李泰《括地志》云:“北岳有五別名,一曰蘭臺府,二曰列女宮,三曰華陽臺,四曰紫臺,五曰太一宮” ;
又云:“汝水至豫州郾城縣名濆水,《爾雅》云‘河有三雍、汝有濆’,亦汝之別名” 。《后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駱者,越別名”。《史記》卷一《五帝本紀(jì)》司馬貞《索隱》:“一曰崆峒山之別名”!妒酚洝肪硭氖冻兰摇窂埵毓(jié)《正義》:“蘭臺,桓山之別名也”。
唐佚名《吳地記》:“笠澤,松江之別名” 。
唐代以后,別名仍主要被用來指山、水類地名,并且宋代已被普遍使用。如《太平寰宇記》卷二東京陽武縣:“蒗蕩渠,即汴河之別名”;
卷三河南府河南縣:“芒山,一作邙山,在縣北十里,一名平逢山,亦郟山之別名也”;
卷二五雍州長安縣:“高陽原渭水西自鄠縣界流入,漢武建元三年造便門橋以跨之,斯滮池之別名也”;
卷二七雍州昭應(yīng)縣:“百丈水,即泠水之別名”;
同卷武功縣:“敦物山,即華山之別名也”;
卷五七澶州頓丘縣:“鮒魚禺山者,蓋今廣陽山之別名也”。又如《輿地紀(jì)勝》卷六常州:“洞庭,《楊州記》云太湖之別名”;
卷一三五興化軍:牛頭嶺“東為二支,一自狼山為仙壽峰,為日月、角山、金芝、王累珈、旸谷、夾際、越王、烏石、皆其別名”。
元、明、清《一統(tǒng)志》中,也均有“別名”的記述 ,因已得到普遍使用,茲不贅述。
總之,地名“別名”概念自東漢、魏晉、唐宋以來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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