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標題族制造爭議才是發(fā)地震國難財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汶川大地震后第一個清明節(jié),祭奠震災死者當然是輿論關注的焦點。網上看到一條來自震區(qū)的新聞,標題是《北川部分居民以地震為賣點謀生,被指發(fā)國難財》,說在北川老城外的路邊,縣城及周邊的一些居民向路人賣地震光盤和畫冊。還未撫平地震帶來的傷痛,他們便以地震為賣點開始謀生。面對周圍的質疑,他們回應說“不是在發(fā)國難財”,是靠這些生意掙錢養(yǎng)家自謀生路,不然無法生存。
不得不佩服一些網絡標題族制造沖突、炮制爭議、編造噱頭的能力,一個標題就能讓一條本來很平常的信息成為火爆的新聞。比如,前段時間,四川省彭州市某景區(qū)建了一個CS游戲基地,并沒有建在地震廢墟上,是很正常的景區(qū)重建?傻搅四承┟襟w那里,就成了“在遇難者遺體上娛樂”、“在死人身上游戲”,激起了一通激烈的道德討伐。“北川居民以地震為賣點謀生,被指發(fā)國難財”也是如此,一些媒體和網絡標題族們?yōu)槲矍蚨桃庵圃斐鰶_突。
怎么是“以地震為賣點”呢?不過是賣一些有關地震的光盤和畫冊——不用說,盜版是違法的,可以從法律角度批評這種行為,但其是否具有“道德批判”的意義?我覺得有些人的思維非?尚ΓN售有關地震題材、反映震災場面的光盤和畫冊,是許多人早就在做的事情。各地電視臺在震災專題片中不斷回放那些場面,許多出版社和書商出版銷售有關抗震救災的畫冊、光盤,除了銘記歷史和凝聚精神之外,不也賺錢嗎——為什么震區(qū)以外的人、非震災受害者都可以冠冕堂皇、名正言順地做這些事,而北川的居民、那些震災的直接受害者卻不行?他們這樣做就成了“以地震為賣點”?自己心安理得地“消費”著震災場面,卻在道德上容不得受災的人賣地震畫冊,這是一種極其虛偽的道德高調。
逝者已逝,生者還要活下去——不是等著別人的救濟,而是自力更生自謀生路。看看所謂的“以地震為賣點”吧:記者掏出20元購買一套售價15元的光盤時說:“錢你拿著吧,別找了!笨蓴傊饔舶5塊錢塞到記者手里,“為什么給小攤起名叫自力?就是不想總靠著別人活。”能說這是“發(fā)國難財”嗎?
災難的黑色不該始終壓得人喘不過氣來,不該永遠成為震區(qū)民眾正常生活的道德障礙,他們有權恢復正常的生活。以“銘記災難傷痛”的名義批評北川人賣地震光盤和畫冊,這些遠在災區(qū)之外、站在道德上對北川人指手畫腳的人,誰能比那些失去親人的北川人有更切身的悲痛感,更尊重那些逝去的生命?道德禁忌只能滿足外人的道德審美快感,對災區(qū)的民眾而言,他們最需要的是活下去,過正常人的日子。
真的是“以地震為賣點”和“大發(fā)國難財”嗎?我讀了好幾遍新聞,感覺這很可能是為了適合新聞傳播而制造的沖突。記者一直在說“周圍的廣泛質疑”、“有人說某某是在發(fā)國難財”——可并沒有說到底質疑聲來自哪里,到底誰在批評“發(fā)國難財”,“廣泛質疑”的到底是哪些人。僅僅報道“北川居民賣地震畫冊和光盤”是沒有多少新聞價值的,可加上“被指發(fā)國難財”的爭議佐料,就肯定能成焦點新聞。添加或者臆造了沖突之后,新聞還是事實嗎?
這條新聞來自山東某報,我查了一下當日該報,原標題是《那些“出售地震”的人們》——雖然加了引號,可“出售地震”也顯得非常刺激。題不驚人死不休,記者和編輯在處理那些來自災區(qū)的新聞時,為什么不能多些謹慎和敬畏,更多地考慮一下新聞傳播可能對災區(qū)同胞產生的傷害?網絡標題族轉載時就更加毫無新聞倫理節(jié)制,加引號的“出售地震”,到網絡上就成了更加火爆的“北川部分居民以地震為賣點謀生,被指發(fā)國難財”,當?shù)鼐用耠S之被推入了輿論爭議的火坑。讓人欣慰的是,絕大多數(shù)網民表現(xiàn)出了可貴的理性,并沒有跟著標題預設的判斷走,而是在充分理解北川居民的同時,譴責記者的夸張和網絡借題炒作。
哪里是北川居民以地震為賣點發(fā)國難財,分明是一些媒體人在編造爭議、渲染沖突、炮制震災議題中大發(fā)國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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