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巴戰(zhàn)略伙伴關系的聯合公報]
發(fā)布時間:2020-02-20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2009年5月19日于北京) 一、值此中巴建交35周年之際,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巴西聯邦共和國總統(tǒng)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于2009年5月18日至2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二、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和盧拉總統(tǒng)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了會談,就雙邊關系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qū)問題交換了意見,達成重要共識。雙方對訪問成果給予積極評價,認為訪問取得了成功并將進一步推動中巴戰(zhàn)略伙伴關系的發(fā)展。
三、雙方簽署了涵蓋政治、司法、農牧產品貿易、科技、空間、金融、能源、港口合作等領域的合作文件,以進一步密切中國人民和巴西人民間的關系。
四、兩國元首一致認為,中巴建交35年來,雙邊合作友好互利,富有成果。1993年兩國建立戰(zhàn)略伙伴關系,2004年兩國元首實現互訪,2006年召開中巴高層協調與合作委員會(中巴高委會)第一次會議,2007年啟動戰(zhàn)略對話,2008年兩國元首舉行三次會晤,這表明雙邊對話和關系不斷密切。今年,兩國已在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倫敦金融峰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習近平訪問巴西期間,數次舉行重要高層會晤。兩國元首表示,在當前復雜的國際形勢下,中巴進一步密切兩國戰(zhàn)略伙伴關系意義更加重大。雙方重申以戰(zhàn)略和長遠眼光處理中巴關系,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進一步加深互信,深化合作,并不斷提升合作水平。
五、盧拉總統(tǒng)重申,巴方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胡錦濤主席對巴方這一原則立場表示高度贊賞。
六、雙方強調中巴高委會對指導和協調兩國各領域關系發(fā)展的重要作用。雙方愿保持密切高層交往,并通過戰(zhàn)略對話、兩國外交部間政治磋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巴西眾議院定期交流機制等雙邊機制及在防務、司法等領域的交往等,加強對兩國關系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就雙邊關系和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和地區(qū)問題交換看法。雙方表示愿進一步加強兩國戰(zhàn)略對話機制,于2009年下半年適時舉行第二次戰(zhàn)略對話。
七、兩國元首決定制訂一項兩國政府2010―2014年共同行動計劃,廣泛涵蓋現有的各雙邊合作領域。為此,兩國元首指示中巴高委會各組成部門和機構盡快就其分管領域制訂共同行動計劃。雙方還決定于2009年下半年適時在巴西利亞召開中巴高委會第二次會議并通過共同行動計劃。
八、兩國元首對雙邊經貿交流持續(xù)擴大表示滿意,承諾進一步推動雙邊貿易結構多樣化和雙邊貿易增長。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雙方重申將努力保持各自國家經濟增長,并強調雙邊貿易關系對此具有重要意義。為此,雙方愿深化兩國海關合作,加強動植物檢驗檢疫等質檢合作,努力消除上述領域中的障礙,為雙邊貿易提供更多安全與便利。雙方同意將積極鼓勵和支持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yè)在基礎設施、能源、礦產、農業(yè)、工業(yè),特別是高技術產業(yè)等領域開展雙向投資,積極探討和推進兩國在生物能源領域的雙向投資與合作。雙方積極評價巴西2008年7月制訂“中國議程”有關工作,并愿進一步開展研究,明確雙方貿易和投資領域的合作重點。
九、雙方歡迎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yè)分別簽署的涵蓋采礦、礦產加工、電力、可再生能源、油氣等領域的《關于能源和礦業(yè)合作議定書》和《中國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巴西石油公司關于加強石油及融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開發(fā)銀行與巴西國家開發(fā)銀行貸款合作備忘錄》等合作文件。雙方愿積極推動上述文件的落實。
十、雙方表示愿在中巴財政對話機制下加強兩國宏觀經濟政策對話,并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區(qū)域或國內財政金融領域的有關問題加強合作。雙方將進一步推動兩國金融合作,加強兩國央行間就貨幣政策、貨幣合作、金融穩(wěn)定以及國際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的交流與對話。同時,雙方將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加強兩國金融機構的聯系,進一步擴展合作領域。
十一、兩國元首均認為科技對制定兩國經濟發(fā)展和競爭力政策具有戰(zhàn)略作用。強調雙邊合作是實現上述目標的關鍵。雙方對簽署科學技術與創(chuàng)新合作工作計劃表示高度滿意。該工作計劃涉及未來五年在以下優(yōu)先領域的合作:農業(yè)科學、農業(yè)能源、可再生能源、生物技術和納米技術。為此,雙方歡迎巴西農牧研究院與中國農科院合作于2010年首先在北京設立聯合實驗室,歡迎設立從事材料、計量和藥物領域研究的中巴納米技術研究中心的倡議,并對清華大學與里約熱內盧聯邦大學于近期決定合作設立中巴氣候變化和創(chuàng)新技術中心表示祝賀。
十二、兩國元首強調愿繼續(xù)加強空間合作。雙方認為,中巴地球資源衛(wèi)星合作是發(fā)展中國家間最成功的科技合作項目之一,愿擴大并豐富該項目框架下的合作。雙方對簽署關于中巴地球資源衛(wèi)星保持連續(xù)性、擴大合作及其應用的合作文件表示祝賀。兩國元首對中巴地球資源衛(wèi)星圖像信息在發(fā)展中國家,特別是非洲大陸的應用表示滿意。雙方在空間領域合作的成功經驗應成為兩國在科技領域開展新合作的典范。
十三、兩國元首重申愿在教育、文化、新聞、旅游和體育等領域開展密切合作。為此,雙方一致同意通過兩國學術界、文化界、新聞界和體育界的交往,促進兩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鞏固中巴友好的基礎。雙方一致認為,應進一步推動漢語和葡萄牙語教學,擴大旅游合作。雙方對在中國增設葡萄牙語教學點和在巴西開設孔子學院表示歡迎。鑒于人員往來在推動中巴各領域交流中的重要性,雙方愿加強雙邊領事合作,積極考慮相互增設領事機構,進一步提供簽證便利。中方對巴方即將開設駐廣州總領事館表示歡迎。盧拉總統(tǒng)祝愿2010年上海世博會取得圓滿成功,巴西將派團參展。
十四、雙方一致認為,中巴在多邊事務中的合作是兩國戰(zhàn)略伙伴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發(fā)展中大國,中巴加強雙邊對話與合作有利于國際社會應對所面臨的重大挑戰(zhàn)。為此,中國和巴西愿在發(fā)展中五國、“金磚四國”等框架下保持密切溝通。同時,將加強與其他發(fā)展中國家的協調與溝通,推動地區(qū)和跨區(qū)域合作,增加發(fā)展中國家在重大國際事務中的參與權和發(fā)言權。
十五、兩國元首認為,中巴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均采取了重要措施,以保持各自經濟增長,并為全球經濟復蘇作出積極貢獻。兩國元首主張深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正在進行的改革,以使發(fā)展中國家擁有更多的代表性和發(fā)言權。雙方主張國際金融機構應向受到危機影響的發(fā)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資源援助。雙方一致認為,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基金會等組織中,應增加發(fā)展中國家的代表性。雙方呼吁發(fā)達國家積極采取措施應對危機,并希望有關措施不損及發(fā)展中國家利益。
十六、雙方認為,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倫敦金融峰會號召國際社會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希望有關各國努力落實倫敦峰會成果,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為推動國際金融體系向更加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方向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
十七、雙方反對通過加強貿易保護主義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雙方愿在世界貿易組織特別是發(fā)展中國家農業(yè)議題二十國協調組(G20)框架內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努力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在鎖定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按照授權早日結束并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為此,雙方愿維護已取得的進展,以實現發(fā)展回合的目標,幫助國際社會特別是發(fā)展中國家克服危機。
十八、盧拉總統(tǒng)對訪華期間所受到的熱烈歡迎和盛情款待表示感謝,邀請胡錦濤主席在方便的時候再次訪問巴西。胡錦濤主席表示感謝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巴西聯邦共和國總統(tǒng)
胡錦濤 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
。5月20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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