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遺產(chǎn)之爭|希特勒的遺產(chǎn)
發(fā)布時間:2020-02-2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1956年,德國官方證實了希特勒的死亡。希特勒的妹妹保拉作為最近的直系親屬,向法院提出了遺產(chǎn)繼承申請。到了1960年,保拉得到了希特勒遺產(chǎn)的三分之二。但是這一年的6月,她去世了。根據(jù)貝希特加騰地區(qū)法院1960年10月25日的一份判決書,保拉的遺產(chǎn)將判給同父異母的姐姐安吉拉?勞巴爾的兒子列奧?勞巴爾和女兒艾爾弗里德?勞巴爾。
戰(zhàn)后,對希特勒私人財產(chǎn)的估計價值在1000萬馬克左右。戰(zhàn)爭結束后,同盟國查抄了希特勒所有已知的財產(chǎn),但還有一部分畫作、現(xiàn)金和黃金流失了。希特勒生前曾收集了大量畫作和藝術品。戰(zhàn)后,美國人沒收了這些藏品,返還給了它們原來的主人,剩余的一部分轉交給了聯(lián)邦德國政府,巴伐利亞州政府沒收了希特勒在慕尼黑攝政王大街16號的宅邸。
在德國投降后的最初幾個月里,鄰居、朋友以及希特勒身邊的工作人員順手帶走了不少有價值的物品。貝希特加騰地區(qū)上薩爾茨山的希特勒別墅里,一些剩余的物品在政府默許下,被各路人馬掠奪一空。不久,這些物品相繼出現(xiàn)在市場上。1950年,警察在希特勒前女管家安妮?溫特爾家中的箱子里,搜查出一批和希特勒相關的物品:希特勒的簽名照片、《我的奮斗》的第一版、希特勒的水彩畫以及他的士兵證、武器證和奧地利護照。這些物品后來被慕尼黑總檢察官沒收。安妮?溫特爾向法庭提出訴訟,要求保留這些遺物。法庭最后的審判結果是,她只需交出希特勒的證件。
根據(jù)二戰(zhàn)后制定的一些特殊法規(guī),慕尼黑第一法庭在1948年10月15日作出判決:沒收希特勒在巴伐利亞的所有財產(chǎn)。在這些被沒收并歸屬巴伐利亞州政府的希特勒遺產(chǎn)當中,包括《我的奮斗》和希特勒其他出版物的著作版權。
但希特勒的親戚們卻不能認同這項判決。他們質(zhì)疑:版權是私人的、非物質(zhì)的權益,政府是否有權沒收充公?他們得到了歷史學家、希特勒傳記作者維爾納?馬塞爾教授的援助。通過調(diào)查《我的奮斗》版權的情況,馬塞爾得出的結論是:版權應該歸希特勒的親戚所有。在德國,版權至作者死后70年內(nèi)有效,希特勒版權的有效期將持續(xù)到2015年,到那時,希特勒的版稅估計將在2000萬歐元左右。為了爭這筆巨款,眾親戚推選希特勒姐姐安吉拉的兒子列奧?勞巴爾為家族代言人,和巴伐利亞州政府打一場官司。
1977年8月,列奧?勞巴爾去世,他上訴巴伐利亞州的計劃戛然而止。他的妹妹艾爾弗里德?勞巴爾直到1993年9月去世,都無法決定是否為版權問題而提起訴訟。剩下的還活著的希特勒的親戚們,并不愿意為了這些假想的權利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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