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社群的崛起|社群崛起,未來已來是誰說的
發(fā)布時間:2020-03-17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簡單到傻瓜程度的網絡群體構建十分重要,因為渴望成為群體的一員,在群體中與他人共享、合作、協(xié)調一致地行動,是人的基礎本能,而此前它一直受到交易成本的抑制。但幫助群體形成的那些工具的發(fā)明不太像是普通的技術變革,而更像已經開始的一場運動。論中外,談到中國的互聯(lián)網,人們都會不斷追問一個問題:“互聯(lián)網會不會促成中國社會的大幅轉變?”筆者曾經在《眾聲喧嘩》一書中試圖回答這一問題。我的觀點是,與那些享有充分的政治自由的國家相比,在對政治自由有嚴重限制的國家中,互聯(lián)網的政治作用存在較大的不同。
在前者中,互聯(lián)網介入了選舉政治,網絡為政治候選人提供了發(fā)表政綱、籌資、招募志愿者等等功用;同時,網絡成為討論更加廣泛的政治議題的場所,例如,少數(shù)群體的議題現(xiàn)在可以獲得更大的聽眾,一些不被重視的議題也得到了浮出水面的機會?偟膩碚f,主要政治機構把互聯(lián)網當作舊的、一對多的電視、廣播和印刷媒體的新版本來使用,它們也的確在政治傳播上實現(xiàn)了一些顯著的創(chuàng)新,或多或少地促進了這些國家的民主。在其他溝通渠道眾多的情況下,互聯(lián)網只是為這些國家的政治活動提供了又一個信息傳播和動員的有效出口而已。
而在政治自由有限的國家中,互聯(lián)網擁有相對較大的民主潛力。在這些國家里,互聯(lián)網不只是在傳統(tǒng)媒體之外的信息傳播和動員的又一個出口,當其他出口被阻塞或被縮緊時,互聯(lián)網以其有效性和靈活性,成為促使政治更加具有公共性、更加民主的工具。就中國而言,這種工具并不能保證政治的民主轉變,但它在幫助普通公民發(fā)出自己的聲音、從而建立中國的公共領域方面發(fā)揮了重大作用。
首先,分權、匿名和靈活的互聯(lián)網促進了信息傳播的民主化。在中國,媒介從來不是獨立的政府制衡機構,相反,政府把媒介看作創(chuàng)造國家統(tǒng)一和政治認同的核心工具,對媒介實施高度壟斷。在這種情況下,互聯(lián)網成為政府唯一無法完全壟斷的媒介。在互聯(lián)網的環(huán)境下,公民獲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所獲得信息的豐裕度和即時度也都有了較大提高。簡言之,公民對于社會事物的知情能力大大提高。在新的Web 2.0媒體之中,公民更是可以直接介入信息的生產,而這在傳統(tǒng)的、國家控制的媒體渠道中是無法想象的。
其次,互聯(lián)網創(chuàng)造了公民對政治和社會問題展開討論的公共領域。由于互聯(lián)網的交互特性,各種公共論壇應運而生,公眾第一次擁有了對公共事務進行評論、交換意見、形成輿論的場所。隨著知情能力和評論能力的提高,他們對社會生活和社會決策過程的介入程度越來越高,而這種介入程度的提高反過來又促使公民在這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正如法國學者戴揚所說,“就具體問題表述立場就等于構建公共領域!
第三,對于集會與結社自由匱乏的中國,互聯(lián)網加強了民眾之間的聯(lián)系與集體行動。無論是2005年“超女”的“粉絲”們通過網絡和手機在全國多個城市協(xié)調發(fā)起的支持自己喜愛的明星的活動,還是2009年網民針對“綠壩”展開的集體抗議行動,都初步顯示了互聯(lián)網作為一種組織民眾的手段的作用。因為實地的集會仍然受到嚴格的監(jiān)控,互聯(lián)網成為一種替代性的活動場所。同時,興趣相同者開始利用互聯(lián)網從事志同道合的事業(yè)。
由此,一種新生事物開始在中國出現(xiàn):它就是網絡社群。在這方面,中國正在發(fā)生的事情,契合全球勢不可擋的趨勢――群體對話與群體行動將揭開互聯(lián)網發(fā)展的新的一幕。
簡單得可笑的群體構建
一個旅客在乘坐飛機時領受惡劣服務,她通過自己的博客發(fā)動了一場全民運動。在倫敦地鐵爆炸案和印度洋海嘯中,公民們用可拍照手機提供了比攝影記者更完備的記錄。世界上最大的百科全書是由管理甚少的參與者們撰寫的。白俄羅斯的青少年發(fā)起了一場政治抗議,國家卻無力阻止……
不論在何處,你都能看見人們走到一起彼此分享,共同工作,或是發(fā)起某種公共行動。東歐的政治抗議、一部集眾人之力的百科全書、公民報道者的傳奇,這些事情看上去似乎沒有什么聯(lián)系,但它們乃至更多事情的影響實際上有著共同的根基: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我們的交流工具支持群體對話與群體行動。聚集一群人并使之行動原本對資源有極高的要求,使得全世界范圍內的群體努力都被置于一種制度的壟斷之下。今天,全球分享與合作的工具終于交到了個體公民的手中。
如同印刷機放大了個人的頭腦,電話加強了雙向溝通,一系列新工具如即時通信、移動電話、網絡日志和維基百科也強化了群體交流。因為人類天生就擅長群體工作,所有能夠強化群體努力的東西終會改變社會。
群體行動賦予人類社會以特殊的性質,任何對群體做事的方式的改變必然影響到整個社會。變化不會不發(fā)生,也不會一切都不變。任何既定機構發(fā)現(xiàn)自身不得不變的程度會有所不同,然而,各種各樣的變化全部來自于一個深刻的根源:具備新能力的群體在形成,它們的工作無需遵循傳統(tǒng)的管理規(guī)則,克服了限制其有效性的歷史性逼仄。在世界上所有允許群體走到一起實現(xiàn)某種目標的地方,這樣的變化都會在那里造就新貌,這將意味著,沒有這些變化觸及不到的地方。
加拿大的電腦科學家西巴?帕克特提出一個表述,叫做“簡單得可笑的群體構建”。互聯(lián)網的價值絕大多數(shù)來自它作為群體構建的工具的作用,這一觀察常常被稱為里德定律(Reed"s law),它以戴維?里德的名字命名,內容為:“隨著聯(lián)網人數(shù)的增長,旨在創(chuàng)建群體的網絡的價值呈指數(shù)級增加!
我們最近的通訊網絡――互聯(lián)網和手機――正是形成群體的平臺;為這些網絡開發(fā)的很多工具,從郵件列表到可拍照手機,則視群體構建為理所當然,且各有不同的延展。簡單到傻瓜程度的群體構建十分重要,因為渴望成為群體的一員,在群體中與他人共享、合作、協(xié)調一致地行動,是人的基礎本能,而此前它一直受到交易成本的抑制。由于形成群體已經從困難變得極其簡單,我們正在看到,短時間里涌現(xiàn)出來大量有關新的群體類別的試驗。
群體行動與個人行動的不同在于,群體行動更難開展,而一旦開始,也更難阻止。如美國理查德?波斯納法官所言:“對密謀的處罰與對個體犯罪行為的處罰是分開的,而且,對前者的處罰也更嚴厲,即便密謀者未能實現(xiàn)其目的。原因在于,如果一個群體存在某種非法企圖,事態(tài)要比個體擁有同樣的非法企圖危險得多!辈还庠诜缸锲髨D方面是這樣。在許許多多的領域,群體能夠施加一種迥異于個體的力量。
在群體行動中,存在一種“共享的認識”(shared awareness),它指的是許多不同的人和群體了解一種情形、并了解還有誰擁有相同的了解的能力。如果我看到一場火起,并發(fā)現(xiàn)你也看到了,那么我們也許會更容易協(xié)調我們的行動――你給119打電話,我抓起一部滅火器。而如果我還要告訴你著火了, 或者我不確定你會在火災面前會有何反應,那么協(xié)調行動就要困難得多。共享的認識使得本來互不協(xié)調的群體開始以更快的速度和更有效的方式共同工作。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采用了簡單的社會工具,隨著這類工具帶來更快的溝通,群體行動的速度也在加快。網絡與社會動員
所謂群體行動指的是許多個人或團體,基于推廣特定觀念,或針對反對力量所采取的一種集體目標行動。在每一樣態(tài)的群體行動中,互聯(lián)網都可以同時扮演主動性及支持性兩種角色。例如,在網絡上主動發(fā)起網絡簽名、游說、請愿、不服從等說服性的行為(可同時訴諸個別和集體對象),而網絡的支持性角色則在協(xié)助真實的群體行動,傳播相關信息并動員群眾參與,從而提高群體行動的社會壓力。如Twitter在伊朗大選中名聲大噪,但其實它所扮演的只是支持性角色。伊朗改革派領袖及支持者決定發(fā)動游行后,通過不同管道散發(fā)消息,沒有證據顯示人們借彼此發(fā)送Twitter信息組織游行,畢竟Twitter作為公共平臺,就行動規(guī)劃方面并非很有效,因為政府也會看到這些信息。此時,網絡只是眾多傳播工具中的一環(huán)。
使用網絡進行社會動員的主事者從政府到非政府組織、從團體到個人應有盡有,其擴散速度之快與規(guī)模之廣更是超乎想象,例子不勝枚舉。例如,2005年初,中國與日本兩國因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修改二次大戰(zhàn)教科書及日本爭取成為聯(lián)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等議題而關系緊張,中國內部民族主義情緒逐漸高漲,4月間在數(shù)個城市爆發(fā)反日示威活動,而推升的助力之一是一群在美國的中國年輕人發(fā)起網絡聯(lián)名請愿活動,希望募集100萬個簽名,然后向中國政府要求阻止日本成為安理會成員。結果,在手機短信的協(xié)助下,上網聯(lián)名人數(shù)短時間內便高達2200萬人次。
美國的霍華德?萊因戈德在《聰明行動幫》一書中則記錄了發(fā)生在菲律賓的一個事件。當約瑟夫?埃斯特拉達總統(tǒng)的政府行使否決權以對總統(tǒng)貪污案從輕處置。數(shù)千名憤怒的公民迅速地組織了一場抗議活動。菲律賓人互相轉發(fā)短信,告知要去的地址,并勸誡大家穿黑色衣服以示對于正義的哀悼。迅速集合起來的數(shù)千名菲律賓人占據了街道,這使得政府決定審判繼續(xù)進行,埃斯特拉達最終被控有罪。
“有印刷機的人才有新聞自由”,這句老話指出了新的變化的重大意義。如今在線上講話即是出版,網上出版即是與他人關聯(lián)。有了全球范圍接入的出版,言論自由就成了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就成了集會自由。很自然地,新的自由源所帶來的變化在較不自由的環(huán)境里將更為顯著。任何時候,當你提高一個群體的內部溝通能力,這個群體能夠做的事情也因之改變。至于他們會用那種能力做什么,則是另外的問題。
飛流直下的單人皮劃子、
總有人在使用某種新的社會性工具,每天達百萬次之多;有人在莫桑比克得到一部新手機,有人在上海查看維基百科的中文版本,有人在白俄羅斯聽到“快閃”抗議的消息,有人在巴西參加了一個社會關系網絡。
世界上許多的人今天都能使用這些工具,10年之內世界上絕大部分人應該都能。當簡單到傻瓜程度的群體構建普及開去,我們的社會可能將發(fā)生什么變化?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將會有比過往曾經存在的多得多的群體出現(xiàn)。這是件好事情嗎?用新的工具追逐新的承諾的群體大爆發(fā)將會使社會獲得利益嗎?如美國被譽為“互聯(lián)網革命最偉大的思考者”的克萊?舍基所說,即便承認群體行動將給許多現(xiàn)存的組織造成痛苦,以及它會產生壞的和好的影響,仍然可以得出兩條論斷,顯示我們所經歷的各種變化將是有益的。第一個論斷是基于群體行動的凈價值,群體行動新增的靈活性和力量的好處將壓倒其不利之處;第二個則是基于政治性的假定,當前的變化是好的,因為它們增加了人們按自己的意愿說話和做事的自由,自由是社會應該追求的東西。
考慮凈價值有一個微妙的弱點就是,好和壞的變化并不總是可比的。當討論僅僅與技術性的改進有關時。凈價值是好的工具――不含鉛的汽油比含鉛的好,快的火車比慢的好,等等。然而說社會被印刷機或者電報改觀了容易,聲稱社會從而變得更好卻較難。
不過,即便支持自由的論點也存在某種危險,即夸大了我們對群體能力的新變化能擁有的控制程度!拔覀儜撛试S這些社會性工具的普及嗎?”這個假設是有問題的。打個比方,社會對于使用核能的控制就好像我們用汽油、剎車和倒車檔對于汽車駕駛進行控制一樣。我們對于汽車行進的線路和速度都有很大的控制權。我們的社會性工具的普及卻完全不像這樣。每當有人買了一部移動電話(可謂今天人們能作出的最常規(guī)的技術性選擇之一),他們就接人了社會性工具的網格之中。社會性工具的戲劇化改進使我們對于它們的控制更像是駕駛一條單人皮劃子,我們被推動著沿大體由技術環(huán)境決定的路線飛流直下:我們對于這些工具的傳播有較小程度的控制,但那不包括我們能使船調頭、停下或者根本性地改變我們前進的方向。
因此,我們的首要挑戰(zhàn)不在于決定我們想去哪里而是在去的過程中能夠扶好坐直。幫助群體形成的那些工具的發(fā)明不太像是普通的技術變革。而更像已經開始的一場運動。因此,重要的問題不在于這些工具是否會普及或改造社會,而在于它們將怎樣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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