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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應(yīng)臺:沒有民主,不會有馬英九的鞠躬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中新網(wǎng)10月31日電──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30日下午首次以黨主席身份,參加上世紀50年代“政治受難者”秋祭追思會,同時他也代表國民黨,三度向“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表達歉意。

          據(jù)香港文匯報引述臺灣媒體的報道,馬英九指出,雖然“白色恐怖”時期他只是小孩子,但既然他現(xiàn)在身為主席,就必須承受國民黨過去的責(zé)任。

          據(jù)報道,馬英九30日參加一項名為“五十年代政治受難者秋季追思會”,在致詞中他指出,過去他四度參加這個活動,但這次是他首次以國民黨主席的身份參加祭典,他要代表國民黨,向50年代受難者家屬表達歉意。馬英九三度向受難者致歉,他也是國民黨遷臺40年來,首度公開為“白色恐怖”事件道歉的國民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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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愛爾蘭的恐怖爆炸活動盛行時,你進入一個餐廳時,朋友會說,嘿,不要坐在靠窗的位子,因為,當(dāng)恐怖分子持機關(guān)槍從街上瘋狂掃射時,坐在窗邊的人先罹難。

          如果你從古城耶路撒冷搭公共汽車到猶太人的屯墾區(qū)去,朋友會拉住你說,不要坐公共汽車,公共汽車是自殺炸彈最大的目標(biāo)。

          紐約的高樓、倫敦的地鐵、巴格達的飯店、雅加達的市場,在“危險”的威脅陰影下,人們駐足不前。平常生活里不可或缺的尋?臻g,成為恐怖區(qū)。

          恐怖分子──那身上綁著炸彈沖進超級市場的人,究竟做了什么?

          第一,他濫殺無辜。如果他只挑那“罪有應(yīng)得”的人,震動不會那么大,絕大多數(shù)的人覺得與自己無關(guān),日子可以照樣過。但是一旦濫殺無辜,所有的人都被威脅了,他要的效果,也才能達到。

          第二,他的目標(biāo),在他心目中,是正確的、正義的。因為目標(biāo)有道德的崇高性和優(yōu)越性,因此濫殺無辜是一個必要手段。

          如果這可以構(gòu)成恐怖活動的核心定義的話,那么執(zhí)政者以公權(quán)力整肅異己,就是不折不扣的國家恐怖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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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記憶,是小學(xué)五年級,1962年。大家都很喜歡的年輕的數(shù)學(xué)老師正在講課。教室外樓地板突然響起人聲雜沓,匆忙而緊張。穿著黃色卡其衣服的一堆人,手里有槍,沖了上來。數(shù)學(xué)老師早已躥出教室,奔向走廊盡頭。孩子們在驚慌中四散。

          我們趴在四樓的欄桿往下看。追捕者的腳步聲還在樓梯里砰砰響著,往下追趕。布著黃沙的操場上,數(shù)學(xué)老師的尸體呈大字型打開,臉往上,剛好和我們對望。那黃沙,看起來那么淡漠,荒涼。

          那是我第一次聽見“匪諜”這個詞。

          然后就聽得多了。哪一個老師開學(xué)時突然不見了,最怪異的是,沒有人問,也沒有人談。一個每天在身邊的人,突然“蒸發(fā)”了,而大家都假裝它不曾發(fā)生。

          耳語。連耳語都很少。只知道隔壁人家的大兒子被吉普車帶走了就沒再回來。但是,連他的父母都不吭聲。做父親的照樣上船捕魚,做母親的赤腳坐在地上修補漁網(wǎng)。那是好大一張網(wǎng),鋪開來可以蓋住一整條船。小孩鬧著玩鉆進去,一被纏住,怎么扯都脫不了身。

          1972年,我讀大學(xué)二年級。突然幾個同學(xué)不見了!靶∨值哪信笥炎蛲斫o抓走了”,是我聽到的惟一完整的句子。以后的幾十年,事情沒在光天化日之下浮起來過。

          我們過著正常的、幸福的、向往未來的日子:讀書,考試,畢業(yè)。戀愛,留學(xué),結(jié)婚。還有,我們繼續(xù)愛國,支持我們的領(lǐng)袖。小小的蛛絲馬跡,確實被我們看見,譬如說,報紙新聞版上時不時就出現(xiàn)一則豆腐干大小的方塊:“勾結(jié)奸匪媚敵求榮的×××、×××、×××等三人昨晨伏法!毕耜柟庀碌闹┲刖W(wǎng),我們把它撩過,抹凈了臉,繼續(xù)熱切地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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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被扔進黑暗里的人們,則繼續(xù)腐爛。究竟是些什么人,被國家扔進了黑暗?

          是王志鵬這樣不識字的馬祖漁民。在1965年7月的一個早上,因為天氣特別清朗,王志鵬說,“今天氣候很好,風(fēng)向、潮流也不錯,開到大陸很近。”船主聽見了,馬上去報告,王志鵬變成“叛亂犯”。

          判決書說:“……按共產(chǎn)匪徒竊國以來,禍國殃民,世人有目共睹,大陸愛國同胞,無不以生命為賭注,沖出鐵幕以求自由,王、林二員竟愚昧無知,投匪妄舉實可憫而不可恕。惟查王、林二員知慮淺薄,本于我反攻政策,用示矜恤,依法減輕從寬處有期徒刑五年,以為試法者戒!

          是中學(xué)英語老師柯旗化。一整代人讀他所編寫的《新英文法》而考上高中、大學(xué)、留學(xué),但是沒有人知道,他因為思想“左傾”而被監(jiān)禁17年。罪證之一,據(jù)說,是他所擁有的《湯姆歷險記》,作者是馬克·吐溫,和“馬克思”有關(guān)系。都姓“馬”。

          是進步青年林書揚和陳明忠,參與了反貪官污吏的民眾運動,一次一次被逮捕,林書揚被關(guān)了35年,陳明忠“只有”21年。是中央日報總編輯李荊蓀,是關(guān)切勞苦大眾的作家陳映真,是臺大醫(yī)生郭?琮,是作家和編輯柏楊,因為一幅涉嫌影射的漫畫。

          是知識青年大學(xué)生,我的同代人,因為他們私下組成讀書會,研讀《資本論》,很多人被判了20年~25年的徒刑。不等服刑期滿,已經(jīng)有人在牢里成為精神病患者。

          當(dāng)然還有真正的“匪諜”,譬如朱諶之,堅持自己的政治信仰到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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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很多年之后,我們才知道,在50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有29407件,受難人大概有14萬人。司法院的數(shù)據(jù)更高,政治案件達六七萬件,如果以每一個案件平均牽連三個人計算,那么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yīng)當(dāng)在20萬人以上。如果把這些人的家屬和親人算進去,受到政治迫害的大概就有100萬人。

          很多年、很多年之后,我們才知道,報紙上那豆腐干大小的新聞背面,藏著什么樣的現(xiàn)實: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權(quán)在臺灣至少殺害了四千多人,監(jiān)禁了8000個以上的“匪諜”,而所謂“匪諜”,真正的共 產(chǎn)黨只是極少數(shù)。大多數(shù),是對現(xiàn)狀不滿、心懷理想的知識分子和文化人,是有正義感的工人和農(nóng)民,是糊里糊涂不知所以被構(gòu)陷的小市民。貧窮的50年代,一個人的平均月薪是200元,檢舉“匪諜”的獎賞卻可能高達20萬元。

          制度,鼓勵構(gòu)陷。制度,創(chuàng)造冤假錯案。

          1984年12月,臺灣最后兩個政治犯走出了監(jiān)獄;
        坐滿了34年零7個月的思想監(jiān)獄,他們走進陌生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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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這么多“無辜”的人受難,是因為,主事者必須“濫殺無辜”才能達到他要的震嚇效果:只有在無辜的人也會遭難時,人們才會真正的心生恐懼,才會屈服。

          同時,主事者相信自己動機的高尚,信仰自己目標(biāo)的正確!芭_灣是反 共抗俄的基地。凡是食息于臺灣的人,不論男女老幼,都應(yīng)該一面有死守臺灣的決心,另一面有打回大陸的決心……假如喪心病狂,竟與奸匪相勾結(jié),……那就真正死有余辜!保1950年7月17日《中央日報》社論)

          為了一個自認“崇高”的目標(biāo),整肅意見相左的人,不惜濫殺無辜,以制造震嚇效果,是民間做的,叫做恐怖主義。政府為之,叫做國家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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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千上萬的人,本來應(yīng)該是我們尊敬的老師、倚賴的同事、寵愛的子女、依戀的情人,卻在我們看不見、聽不見的角落里嘆息、哭喊、瘋狂,流血,倒地時滿口塵埃。而同時,我們在校園的陽光里追求個人的幸福,經(jīng)濟在起飛,社會在繁榮,國家建設(shè)在大步開走。

          你幾乎以為,那些未經(jīng)審判就被槍斃的人,那些被扔在黑暗中逐漸腐爛的人,是社會進步必付的代價:以他們腐爛的尸體來肥沃我們的經(jīng)濟發(fā)展。

          可是有一個問題還是避不開的:我們長期默許黑暗的存在,是因為我們天真。在我們的天真里,那掌權(quán)者所教給我們的價值,仍舊是公平、正義、和平、真理那一套。他必須這么教,否則他無法令我們相信他目標(biāo)的崇高和正確。然而,我們是認真的。

          因為我們天真,所以我們認真,愈天真的人,愈認真。當(dāng)社會繁榮到某一個程度,我們就不可避免地回過頭來跟他較真,試圖去看清楚、弄明白,公平正義究竟在哪里。

          你再怎么天真也不能不看見漫天的蜘蛛網(wǎng),不能不聽見鬼魅一樣的嘆息,踩到青草堆里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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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化局新聞稿

          發(fā)稿日期: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

          《撥開歷史的迷霧———黃榮燦墓勾起“二·二八”與白色恐怖記憶》

          走進“二·二八”紀念館,一幅震懾人心的木刻版畫“恐怖的檢查”,令人印象深刻,卡車上滿載荷槍的軍人托著槍桿,向跪地求饒的小販們威嚇,私煙散了滿地,驚恐溢于言表。這幅畫被視為臺灣“二·二八”事件的“圣畫”,也常在民主運動中使用,但作者姓名卻總被隱匿。很少人知道這是一位來自四川,年方29歲的年輕版畫家的創(chuàng)作,但火熱生命卻亡魂于白色恐怖中,直到半個世紀之后才被人發(fā)現(xiàn)葬身處。

          11日上午,龍應(yīng)臺以文獻會主委身份,會同日籍學(xué)者橫地剛、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總會長吳澍培等人,赴六張犁公墓探視木刻家梅丁衍在六年前于荒煙漫草中找到的黃榮燦墓址。黃榮燦,木刻版畫家,四川重慶人,民國三十四年自大陸來臺,任職師大美術(shù)系,作育英才無數(shù),作者當(dāng)年親眼目睹“二·二八”事件,作品“恐怖的檢查”是現(xiàn)存極稀少紀錄“二·二八”事件景況的美術(shù)作品!岸ざ恕敝,黃榮燦并未逃離臺灣,相反地仍積極活躍藝壇,遇害前還在中山堂舉行現(xiàn)代畫展,被喻為臺灣第一位研究抽象畫派者。民國四十一年十一月因匪諜嫌疑于馬場町被槍決,事件發(fā)生后,不僅幾位美術(shù)系老師合開的美術(shù)研究班草草結(jié)束,畫壇寫實主義也隨之夭折,一位當(dāng)時正在影響臺灣近代美術(shù)發(fā)展的巨擘自此殞落。

          半個世紀即將過去,民國八十四年發(fā)現(xiàn)黃榮燦先生埋骨的六張犁公墓,當(dāng)?shù)亟y(tǒng)計出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墳冢達兩百多座。逝者已矣,但歷史不容空白,龍應(yīng)臺表示,從“二·二八”、白色恐怖、臺灣文化協(xié)會、乃至于更早的芝山巖事件、清代義冢,一段段清楚的歷史切片,都給人很大的省思空間。黃榮燦用他火熱的藝術(shù)生命走訪蘭嶼原住民,并用心描繪當(dāng)時生活在貧困中的底層民眾生活,帶來具有人道關(guān)懷的寫實主義畫風(fēng),非常具有啟發(fā)性。龍應(yīng)臺希望透過嚴肅的歷史,使規(guī)劃中的紀念公園還原白色恐怖的史貌,也讓臺北人學(xué)會逃脫紛擾的爭論,用更寬廣的文化胸襟面對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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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化局新聞稿

          發(fā)稿日期: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七日

          《魂葬六張犁———文化局將指定白色恐怖“亂葬崗”為歷史建物》

          民國四十一年苗栗客籍人士徐慶蘭因叛亂被逮捕,同年8月于馬場町刑場被槍決,此后尸首即不知去向。直到民國八十二年5月28日,才被他弟弟曾梅蘭鍥而不舍地在六張犁公墓的竹叢里找到埋尸處。經(jīng)過整理,當(dāng)?shù)匾还舶l(fā)現(xiàn)兩百零一個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墓碑,隱沒近半世紀的歷史,終于又重新出土。

          文化局長龍應(yīng)臺17日下午會同臺大歷史系教授王曉波、臺大城鄉(xiāng)所教授夏鑄九、中原建筑系教授憲二,前往六張犁公墓頂會勘白色恐怖墓冢的歷史保存價值。母親被當(dāng)作“匪諜”遭槍斃的王曉波教授表示,戰(zhàn)后國際冷戰(zhàn),從1949到1954年之間,國民政府進行言論管制,處決許多異議分子,六張犁公墓所淺淺掩埋的這批冤魂,都是當(dāng)年槍決后沒有家屬領(lǐng)回埋葬的受難者。

          上周二文化局才在此就版畫家黃榮燦事跡進行回顧,墳地現(xiàn)場雖經(jīng)受難者家屬稍做整理,但保存狀況并不理想,現(xiàn)場也沒有任何歷史的說明,文化局希望經(jīng)由歷史建筑或古跡的指定,確認這批墓冢的保存范圍與文化價值,讓白色恐怖歷史出土,具有正面的文化意義。

          龍應(yīng)臺表示,今天的指定有三層意義:第一是打破過去只從“建筑”或“美學(xué)”的觀點來認定古跡或歷史建筑,而從歷史的眼光,使所謂“文化資產(chǎn)”的內(nèi)涵更深厚;
        第二是把陰森的墓地和恐怖的記憶,轉(zhuǎn)化為積極的歷史教育場所,讓下一代人透徹認識國家的濫權(quán)所可能帶來的災(zāi)難后果;
        第三層意涵則是把受難者的亂葬崗納入文資法的保護對象,避免遭到可能的破壞。

          文化局在指定歷史建物的法定程序完成之后,將協(xié)助社會局把亂葬崗保存成為白色恐怖受難者的紀念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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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我為了編輯《二十世紀臺灣》畫冊,在許多單位的檔案室搜尋有價值的歷史照片。一天晚上,我在一家過去很有影響力的報社的相片柜底部找到一袋沾滿灰塵的照片。打開袋子,赫然看見一批血淋淋的槍殺照片,發(fā)布單位是“軍事新聞社”,發(fā)布時間是1950年。這些照片是“國防部”發(fā)往特定新聞單位,以便刊在報紙上作為警示之用,或許畫面過于血腥,絕大部分均未曾公布。后來我向該報購買了這批珍貴的照片,還不確定能否以某種形式向外公開。

          “2000年,我向臺北市文化局局長龍應(yīng)臺提到此事,把照片給她看,最后決定以文化局的名義在‘二·二八’紀念館的地下展廳舉行特展。(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這是一項極為勇敢的決定。臺灣社會還沒有成熟到能客觀看待不同政治顏色的獻身者的程度,在長達50年滴水不漏的反 共教育后,把共產(chǎn) 黨員以正面形象展示出來,無論其中強調(diào)何種人權(quán)或人道思想,結(jié)果都不可能是風(fēng)平浪靜的。

          “2000年8月25日,《1950仲夏的馬場町———戰(zhàn)爭、人權(quán)、和平的省思》特展在‘二·二八’紀念館揭幕。這次展覽打破禁忌,客觀陳述了上世紀50年代初國民黨政權(quán)在臺北馬場町刑場大肆槍殺共 產(chǎn)黨員與左翼人士的歷史。由于選題特殊且披露了新史料,這個展覽被媒體廣泛報道,展覽場每天都擠滿了觀眾,說這是該紀念館開館以來影響最大的一次展覽,應(yīng)該不為過。”——徐宗懋,《亞洲周刊》200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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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那個中午,是午休時間,徐宗懋把照片在我桌上攤開,陽光剛好穿過百葉窗照進來,一條一條印在照片上,白花花一片。有好幾張照片,是執(zhí)刑者對著被槍斃者的正面近距離拍的,當(dāng)作死刑完成的證據(jù)。死者的眼睛呆滯而突出,對著鏡頭。

          我看看玻璃窗外,對面摩天大樓建到一半,吊車在空中滑動,工人,螞蟻一般細小,在升降機里揮手。遠處傳來消防車的呼嘯聲,由遠而近,由近而遠。這些50年前因為政治信仰而被槍斃的人可知道,世界最高的樓,即將出現(xiàn)在這個繁華的城市里?他們的犧牲,值不值,用什么標(biāo)準來量?誰又有資格來說?

          徐宗懋完全清楚我的處境:這黑白照片里的,都是被國民黨政權(quán)所虐殺的人,F(xiàn)在,2000年,是民進黨執(zhí)政的時代。辦這個展覽,很可能為我招來兩批人馬的攻訐。那衛(wèi)護國民黨的,會認為這是用過去丑惡的歷史來打擊已經(jīng)失去政權(quán)的國民黨。那支持民進黨的,會認為我在為中國共產(chǎn) 黨辯護,更可能認為,我故意強調(diào)“外省人”在白色恐怖中被殺之眾多,來淡化“二·二八”事件中國民黨殺害“本省人”的相對罪責(zé)。

          政治風(fēng)暴,是逃不掉的。

          我看看徐宗懋,說,“辦吧!钡钦埶谡褂[時,凡是槍斃者的正面照,都必須用一面黑紗罩著。照片旁邊寫上一句話:“為了尊重死者和死者可能幸存的家屬,我們加上黑紗。如果您愿意看,請自己揭開!

          展覽開幕后,民眾反應(yīng)熱烈,但是攻訐果然如排山倒海而來。我被稱為“劊子手”、“加害者”、“文化希特勒”、“共產(chǎn) 黨的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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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實只是不相信,人權(quán)應(yīng)該以政治立場來區(qū)隔。國民黨、共 產(chǎn)黨、民進黨、他媽的黨,如果人的尊嚴不是你的核心價值,如果你容許人權(quán)由權(quán)力來界定,那么你不過是我唾棄的對象而已。不必嚇我。

          從10歲那年看見數(shù)學(xué)老師在黃沙操場上的“大”字尸體,我大概已經(jīng)開始慢慢走向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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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的民主,在“兩顆子彈”之后,被很多人拿來訕笑,作為負面教材。是的,民主了之后,仍舊有權(quán)力的濫用、官商的勾結(jié)、多數(shù)的暴力、庸俗之凌駕于品位、混亂無能之取代效率。電視上呈現(xiàn)的叫囂和充血,被當(dāng)作臺灣民主的注冊商標(biāo),外地人開心地嘲笑,臺灣人羞恥地低頭。

          我總覺得,奇怪,為什么你偏偏看不見那靜水流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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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8月30日,“臺灣政治受難者聯(lián)誼總會”成立。

          1988年9月27日,“臺灣地區(qū)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成立。

          1992年,刑法100條廢止。刑法100條,所謂的“言論內(nèi)亂罪”,結(jié)合“動員戡亂時期”的“懲治叛亂條例”,是導(dǎo)致4000人被槍斃、上萬人長期監(jiān)禁的法源條例。

          1997年9月26日,“50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成立。主要訴求:1、推動平反活動。2、催促政府公布相關(guān)資料。3、成立六張犁和馬場町的“白色恐怖紀念公園”。

          1998年6月17日,公布制定《戒嚴時期不當(dāng)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9月5日設(shè)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dāng)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開始對受難者家屬發(fā)放補償金。

          1999年,控制言論、提供文字獄法源基礎(chǔ)的《出版法》廢除。

          2000年8月,臺北市政府歷經(jīng)兩任市長,設(shè)立了馬場町紀念公園,悼念在此被槍殺的所有政治犯。

          2000年12月,臺北縣政府立碑紀念“鹿窟事件”。1952年12月29日,軍警包圍臺北縣鹿窟山區(qū),大肆圍捕地下共產(chǎn) 黨人,前后四個月逮捕200多人,是50年代臺灣最重大的政治案件。

          2001年,修訂《陸?哲娦谭ā罚管娙艘彩芎虾鯌椃ǖ娜藱(quán)保障。原有四十四項“惟一死刑”修訂后只剩下兩項。

          2001年,修訂《冤獄賠償法》,擴大賠償范圍,包括流氓。

          2002年,廢止《懲治盜匪條例》。

          2002年6月2日,長年監(jiān)禁政治重犯的綠島設(shè)立了人權(quán)碑,碑文作者是曾在此監(jiān)禁12年之久的作家柏楊:“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被囚禁在這個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

          2003年1月11日,六張犁“亂葬崗”正式成為“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公園”,對民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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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嚴時期不當(dāng)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是個令人傷心的療傷劑。“補償條例”?為何不是“賠償條例”?“補償”,代表你對我寬大,“賠償”才代表你向我認錯。受難者家屬要求政府更改文字,但是政府尷尬了:用“賠償”,那么是不是代表從前的法律全都錯了呢?是不是所有的法官、警察、獄吏、公務(wù)員,當(dāng)年的軍人,都得追究責(zé)任、判刑呢?

          “補償”,是一個暫時止痛折衷的辦法。到2004年9月為止,依據(jù)這個條例已經(jīng)受理了7454件,申請人數(shù)18046人,已經(jīng)接到補償?shù)挠?984件,其中死刑是695件。最高的補償金是600萬臺幣。

          冤假錯案在補償之列,那么,真正為共 產(chǎn)黨滲透到臺灣來的“匪諜”被逮捕、槍殺,在60年后的今天,補償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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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條例拿在手上。短短14條,薄薄兩張紙,卻重得像鐵,沉得像一口黑井。那文字,簡單,利落: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戒嚴時期,臺灣地區(qū)系指自民國三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止宣告戒嚴之時期;
        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qū)系指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十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宣告戒嚴之時期。

          第三條……為處理受裁判者之認定及申請補償事宜,得設(shè)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dāng)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其董事由學(xué)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法官、政府代表及受裁判者或其家屬代表組成之。

          受裁判者及其家屬代表不得少于基金會董事總額四分之一。

          第六條補償范圍如下:

          一執(zhí)行死刑者。

          二執(zhí)行徒刑者。

          三交付感化(訓(xùn))教育者。

          四財產(chǎn)被沒收者。

          第七條基金會應(yīng)獨立超然行使職權(quán),不受任何干涉,依調(diào)查之事實及相關(guān)資料,認定受裁判者,并受理補償金請求及支付。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補償:

          ……

          二依現(xiàn)行法律或證據(jù)法則審查,經(jīng)認定觸犯內(nèi)亂罪、外患罪確有實據(jù)者。

          凡是依照今天的“現(xiàn)行法律”不算觸犯內(nèi)亂外患罪的,或者沒有實據(jù)的,都可以獲得補償。

          是的。即使是真正的“匪諜”,只要當(dāng)時不是經(jīng)過正當(dāng)程序的審判,在今天都是補償?shù)膶ο蟆?

          

          16

          

          2005年10月30日下午,上百位老人家,佝僂著背,拄著拐杖,相互扶持地蹣跚行走。秋天的風(fēng)獵獵地吹,他們的頭發(fā),全白了。

          這地方叫馬場町。過去這幾年,每一年秋天,他們來到這里悼念他們50年前倒下的左翼同志。尸體在移走前,地上總有一攤血。人們把土聚攏來,把血掩上。據(jù)說,因此這兒就有了一個山丘。

          2005年10月這一場秋祭,他們獻給那永遠年輕的同志的詩,是這樣的:

          安息吧!死難的同志,別再為祖國擔(dān)憂。

          你流的血、照亮的路,指引我們向前走。

          你是民族的光榮,你為愛國而犧牲。冬天有凄涼的風(fēng),卻是春天的搖籃。

          安息吧!死難的同志,別再為祖國擔(dān)憂。

          你流的血、照亮的路,我們繼續(xù)向前走。

          2005年,半個世紀之后的國民黨主席也在現(xiàn)場,他向老人家深深、深深鞠躬,老人家微微回禮。

          馬英九背起國民黨的十字架,向歷史懺悔,是一個重要的象征,但卻不是孤立的、獨特突發(fā)的事件,而是臺灣民主道路上標(biāo)志里程的眾多指路牌之一。他的深深一鞠躬,透露的不僅只是國民黨的內(nèi)在改變,最核心的驅(qū)動力,其實在于臺灣的民主,造成了臺灣整體的深層質(zhì)變。

          沒有民主,不會有馬英九的鞠躬。

          

          17

          

          2005年2月27日,被國民黨政權(quán)監(jiān)禁過21年的政治犯陳明忠破天荒地踏進了國民黨的中央黨部,發(fā)表演講,題目是“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老人最后的結(jié)束語是這么說的:

          “我與妻子,及妻子的兄長為‘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受難者,然而,今天到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目的,不是為了個人與家庭的悲慘遭遇來討什么公道。只是希望同樣的苦難不要在下一代發(fā)生,因此臺灣各政黨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反省的話,光是道歉或是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fā)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jié)束兩岸的內(nèi)戰(zhàn)敵對狀態(tài),島內(nèi)的族群問題自然可以迎刃而解,締造永遠的和平!

          老人的寬厚、平和,令人動容。這是一個不曾被打倒、拒絕被扭曲的靈魂。

          

          18

          

          可是,“解決發(fā)生悲劇的歷史根源”從哪里開始?如果埋著血的土堆不被打開,如果亂葬崗的尸骸不被發(fā)現(xiàn),如果無數(shù)的陳明忠還在黑暗里從腳腐爛到喉嚨,如果人們沒有勇氣把那“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攤開在陽光下,請問,“解決悲劇的歷史根源”從哪里開始?

          

          2005年11月22日于臺灣清華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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