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儒家思想與憲政主義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陳明:謝謝資老師,謝謝各位,我剛最進這個房間的時候,早上的時候就看到大屏幕上打出一個題目“自由主義PK專制文化”。我想我的背景和儒家有一點關系,是不是要被PK啊,有一點緊張。后來我一聽,我覺得實際上像那個火爆的題目并不是今天的主題,秋風和秦暉,我都感覺比較親切。
下面我就開始講話,我的題目叫做儒家思想與憲政主義。從憲政角度去談儒家,不是從我開始,我就在秋風的后面,也不從秋風開始,實際上我今天隨便翻一下民國時期的筆記,西方人早就認為《論語》里面有很多東西和憲政是吻合的,哈佛大學的一個博士直接用“中國憲政主義”來翻譯這個禮,而不是用原來“禮貌”這個詞來翻譯這個禮。禮確確實實是按照習俗的,就是一種習慣的秩序,社會的一種價值,這樣一些東西,所以從這個角度去講憲政主義是正確的,如果說傳統就是專制主義的,這個是太簡單化了。
今天我們談政治的民主化,政治的改革,更大程度的提升,實際上有兩條道路在斗爭,一個是自由主義的問題,在北大也是一個比較主流的想法。但是實際上我還是贊成秋風說的,自由主義和憲政主義不是一回事。說自由主義包括憲政主義是可以的。但是憲政,如果按照秋風說的說法,中國社會狀況或者儒家思想是支持秋風的觀點的。有人說“憲政”就是“限政”,某種程度是成立的。但以分權為“限政”的形式或途徑,則是第二義的,并不完全適合古代,也不是核心。早期的憲政主義更多是以集體所有為基礎,盡可能政權或者政府去提供公共產品,承擔一個好的責任——這是政府的第一義。在邏輯上,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它可能被異化,以至于它傷害社會,這個時候才會考慮第二層面的意義,即“分權”。因為制度是有成本的,我們講限制權力,在早期,尤其像中國的社會,魏特夫講的東方專制主義大家都熟悉,治水顯然是一個公共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建立制度,它肯定是效率第一。中間沒有利可謀,權力被異化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所以治水和專制的關系,應該說治水過程中,形成的權力結構本身是沒有限制性的權力和分權意義的。但是把這個就簡單和專制主義聯系起來,顯然就忽略了一點:沒有考慮權力的使用,以及當時建立這個權力結構的成本的問題。
比如說講限權,有一個經典的故事,分西瓜,張三來切就讓李四先拿,暗含了兩個預設,一個預設是性惡的預設,肯定切大的他就要拿到的。第二個是陌生人預設,如果夏天家里母親買了一個西瓜回來,然后來切,假設我說你切了,你不能分,我媽肯定就會罵我,因為在這家的時候,母親的公正性是沒有問題的,她給父親吃一塊大的,也是合理的,給最小的小孩大一點也是合理的,所謂分權不要絕對化,不要說分權是硬道理,這個十字路口你搞一個紅袖標,或者是搞個警察,你說哪個好?不能簡單說哪個好,取決于車的流量和其他技術的東西。我要講這樣一個背景的時候先講一下這個制度要考慮它的歷史階段性。
憲政是一個現代性的產物,不能說把它和傳統完全切割開來,自由主義從古希臘就有,還是什么時候就有?這個另外說,這個方面我是支持秋風的。中國儒家禮治這一套發(fā)生比較早,起源比較早,他們對政府的理解,不是一個“必要之惡”,恰好相反它是一個必要之善,只是因為這個必要之善他是可能會為惡,他為惡了就會成本很高,所以才出現了分權和限政的問題。三代以前分權在一定意義上說是不必要的,因為就像我們剛才前面講的,它是公共的東西。第二它有另外行政上的分權,或者說基本的政治架構的分權。實際三代施行貴族共和制,“分封制”以及“部落聯盟”本身就是一種“分權”,是基層自治,它已經分權了。三代以前是不必要,三代以后不可能,為什么不可能?沒辦法,秦始皇他最厲害,他已經把你滅了,我說不可能,當然我這里面包含儒家在這方面的表述,他只能像董仲舒那樣子做一個妥協,然后在這個空間里面再去用“天”來壓一壓皇帝,叫做“屈民以申君,屈君以申天”。不要忘記這個天后天,天心及民意。他們不僅曲折地將民意作為政治合法性的基礎,并且利用讖緯之類的詭辭異說努力將這一點落實于現實的政治運作實踐過程。用政治,不用思想的概念。霸王什么時候都是以霸道為主嗎?不行。因為帝國很大,他進行完全純霸道的話,成本太高,他必須要引進儒生,因為儒生后邊有一個社會,這個社會本身有一套自組織系統,你用警察治國是可以的,可是你要給警察發(fā)工資,發(fā)不起。所以儒家在這個層面上是這樣的:禮治、三代的東西,普通法的東西還在有限地使用、傳承。
專制是現代的,它需要很大的財政基礎。古代帝國,尤其中國這樣大的農業(yè)帝國,沒有這么大的財政基礎的。實際上我講的儒家思想與憲政主義也是講這樣一種傳統,這種東西不是儒學的全部,但是這是很大的一塊。有一個問題:如果把傳統就看成是專制主義,顯然是看到了(儒家)進入權力體制之后依靠權力謀取利益的情況,或者看到了董仲舒講的“屈民以申君”的內容。但是,實際上應該要把各種不同的現象整合起來,找一個量化的理解才比較合適。
我有一個主要的想法:不只是講過去怎么樣,而是在今天我們進行政治改革的話,探討一種新的路徑。我贊成秋風說的:自由主義在當今中國雖然沒有成為政府的原則,但是它在輿論界,在網絡和媒體里面,因為對手的道德缺陷,使得自由主義這邊就有了“天然的”道德義憤。我并不是說今天可不可以做這些事,但是我有一個想法,能不能考慮用“憲政主義”來代替“自由主義”,討論中國今天政治上的民主化的提升?為什么呢?前面的鋪墊,憲政主義在儒家里面有比較豐富的資源,澄清一下分權即等于憲政的理解。
用憲政主義代替自由主義的好處,第一我們可以超越對民主政治的機械理解。長期以來,我們對政治民主化的理解總是鎖定美國模式,甚至北歐、日本和新加坡都被排除在這個范疇之外。冷戰(zhàn)結束以后封閉了自己的理解,實際上英國的政治就是它自己歷史的延續(xù),你說真有設計性的,日本和德國在二戰(zhàn)以后完全是特定形式了。美國實際上它的政治架構是在希臘自由主義,而不是相反。自由主義這個東西在中國整體上做政治藍圖設計的時候,要考慮這一點問題,自由主義它不只是某個政治哲學,它實際上也是整個價值論、也是一種形上學、也是方法論,在方法論上面它是普遍主義的。我寫的一個文章,這樣一套整體的東西對中國進行改造肯定是“建構主義”。況且中國確實國情是不同的——當然拿國情說事拒絕政治改革是不好的,但不承認國情顯然也是不妥當的。第二,可以相對來說避免政治轉型過程中比較大的政治的振蕩和社會的振蕩。我們有必要考慮的問題是:在今天,我們做了很大的努力,可是似乎仍然沒有辦法。就像女孩子找老公,找男朋友,沒有白馬王子,黑馬王子行不行?黑馬王子也是要考慮的啊!因為找到白馬王子的可能性在下降,你的年齡也在增長,所以不要一攬子解決,這是一種妥協。第二點,比如社會振蕩的考慮。像汶川地震,我不認為這個東西分權的政治制度就一定能搞好,因為分權制度下行政周期長、效率不能保證。遇到大的自然災害,在中國的情況下,諸如行政效率這樣一些東西都是必須考慮的。這方面我也不贊成所為“人權高于主權”的觀點:不同的問題不能放到同一個平面去思考,問題的層面是不一樣的。你跟美國人談論他們的主權看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避免社會振蕩考慮來說,憲政主義也是可以考慮的。第三個就是還有比較能夠兼容文化認同,以及社會化連續(xù)性的問題。前面提到自由主義話語是個人主義的、普遍主義的,在對人的權利給予足夠尊重的同時,人的內在價值如道德、文化等歷史內涵被嚴重忽略、消解;
欲望成為最基本和最后的抽象本質。自由主義內部的許多反思和批評就是指向這點。文化認同的問題,包括個人的認同問題,這是很重要的東西。我們講憲政主義,因為它比較尊重歷史,身段要更軟一些,方案更有彈性一些,這些東西應該好一點。我講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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