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間設計的秩序性探究
發(fā)布時間:2018-07-05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摘 要】室內設計的空間秩序性是指室內空間按照一定的規(guī)律有序的排列組合成一個整體的空間形式。室內空間設計秩序性具有一定的規(guī)律,包括組合的序列、組合的方式及組合的規(guī)則。室內空間秩序性具有很多的構成形式,如比例與尺度、重復與漸變、對稱與均衡等。室內空間秩序性設計還要遵循整體性、人性化、功能性和形式性四大設計原則。
【關鍵詞】室內設計;空間秩序性;探究
中國目前處于室內空間設計的發(fā)展高峰期,然而許多設計師缺乏獨立設計空間的能力,缺乏對室內空間組織及其形成原因理性的認識,只是一味模仿各種各樣的室內空間表面形式,對本質性的空間形式結構探求不足,只是一味追求形式的新穎和概念的獨特。秩序性法則貫穿于室內設計的全部。在藝術設計領域秩序性就是指設計各相關元素之間的標準化、系列化、秩序化,它是室內設計最為普遍的原理,人們需要更好的認識環(huán)境、人與時空三者之間的關系,就必須認清秩序性的重要性。
一、室內空間的類型及秩序性的概念
所謂室內空間就是指建筑圍合的內部空間,室內空間的形式依賴于平面形狀,再賦予以高度,形成形形色色的空間形體,如正方體、長方體、圓球體、不規(guī)則體等。根據不同的分類方式,室內空間可以分為不同類別的空間類型,如開敞空間、封閉空間、動態(tài)空間、靜態(tài)空間、虛擬空間、迷幻空間、固定空間和可變空間等。這些空間各有其特色和不同功能,室內空間種類的豐富多樣性基于人們豐富多彩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所謂秩序性就是事物都需要依照一定的規(guī)律有序的存在。秩序感有利于人們更好的認識人與環(huán)境、時空之間的關系。魯道夫·阿恩海姆在《秩序與無秩序》一書中說“秩序是一種必要的強制”、“在復雜性的各個層次上都可以找到秩序”。作為社會的人,我們每天都要按照嚴格的生活作息秩序工作、學習、生活,這就是社會秩序。而作為社會行為的室內設計,是通過人類已有的知識、思維、情感等精神領域的東西創(chuàng)造出來的生活、工作、學習的物質環(huán)境,它屬于人造的一種秩序當然屬于社會秩序的范疇。
二、室內空間設計秩序性的規(guī)律
室內空間設計的基礎是空間組合,空間各部分之間的組合關系是研究室內空間秩序性的主要內容,室內空間設計秩序性具有諸多的規(guī)律可循。第一,室內空間組合的序列。是指室內各個獨具特色的空間彼此相互聯系所形成的序列。室內空間是由長、寬、高三維空間與時間因素加在一起組成一個四度空間?臻g的序列性是連貫一致,有起始、過渡、高潮、結尾等節(jié)奏感和韻律感。室內空間往往根據人們活動的路線、人的行為方式,用流線設計房間的序列。第二、室內空間組合的方式。室內空間組合的方式主要有對接與交錯,交錯形式可以使得空間連接富于變化和生動。而對接形式容易造成空間的呆板。接觸有面和體兩種接觸方式,體接觸又分為共享、主次、過渡、包容幾種方式,在空間設計中運用較多的是面接觸與體接觸的空間組合形式。第三、室內空間組合的規(guī)則。室內空間設計的規(guī)則主要有:1、空間的過渡與銜接。主空間之間巧妙的過渡性連接可以避免空間過于直白所產生的心理上的生硬感、突兀感,過渡性空間要簡化些、小一些、低一些,靈活多樣些。2、空間的變化與對比?臻g的排列組合要講究對比與變化,兩個相連的空間既要統(tǒng)一又要有所變化,要具有各自的特點,從一個空間進入另一個空間要在情緒上給人一種新鮮感和愜意感。
三、室內空間秩序性構成的形式
室內空間秩序性的構成主要以下幾種形式:
1.比例與尺度。室內空間良好的比例就是整體與局部之間存在著一種合乎邏輯的、能滿足理智和眼睛要求的必要關系。良好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物內在的邏輯性。室內空間的尺度是物與人之間相比,不涉及具體的尺寸,完全憑感覺來把握。比例是理性的、具體的,尺度是感性的、抽象的。
2.重復與漸變。室內空間的窗戶、柱子、統(tǒng)一圖案的地板等反復、連續(xù)有規(guī)律的排列,樓梯、臺階層層并置,這就是室內空間結構的重復,其特點急速連續(xù)。因結構的重復產生了形象的整體化、秩序化,從而使得空間富有節(jié)奏美韻律美。
3.調和與對比。在家居布置中,對比手法涉及到室內空間的每個角落,無處不在。如室內光線明暗對比、材料的質地對比、色彩冷暖對比、傳統(tǒng)與現代對比等等,對比的應用使得家居風格變化多樣。
四、室內空間秩序性的設計原則
室內空間秩序性設計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整體性、人性化、功能性和形式性這四個原則。首先、室內空間設計的整體性原則。室內空間屬于建筑內部空間的一部分,單體空間與整體空間有機的聯系著。從整體性原則出發(fā)進行構建整個空間形式,使得室內空間形式與室內形式融為一體。其次、是室內空間設計的人性化原則。室內空間是為人們的居住為目的,最終為人所用,所以空間形式必須體現出對人的關懷。以人為本的空間設計既表現在物質層面上,也反映在精神層面上,空間形式的處理要與人相適應,要為人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第三、室內空間設計的功能性原則。在對秩序認知分析中,我們都明白了任何的“形”都是對認知的積極組織和建構,秩序的表達式通過設計師對其有所領悟的基礎之上訴諸于形式手段。
五、結語
現代室內空間設計主要任務就是為了滿足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為人們創(chuàng)造一個溫馨舒服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起居環(huán)境。在室內空間設計中要遵循室內空間設計秩序性的規(guī)律,根據室內空間秩序性構成的形式和設計原則,設計出功能比較完備、空間形式比較完美的家居環(huán)境。通過實現室內空間秩序性的構建來提升人類的家居生活品質,建設一個溫馨和美的家庭生活。
作者簡介:
王哲(1978-),男,山東青島人,副教授,藝術碩士,研究方向:環(huán)境藝術設計。
石晶(1980-),女,山東青島人,副教授,語言學碩士,研究方向:英語語言文學。
周莉(1976-),女,山東青島人,副教授,教育學碩士,研究方向:高職教育。
參考文獻:
[1]住宅室內空間設計[J].郭峰.藝術與設計(理論).2012/09.
[2]室內空間設計的形式法則[J].喬紅娟.山西建筑.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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