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9-14 來源: 調查報告 點擊:
客田鎮(zhèn)信訪工作管理制度
信訪接待管理制度
為了深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加強信訪工作,建立長久穩(wěn)定信訪工作機制,形成全鎮(zhèn)通力協(xié)作、齊抓共管良好氣氛,依據《信訪條例》及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要求,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鎮(zhèn)黨委定時研究信訪工作。鎮(zhèn)黨委、政府堅持每個月召開一次信訪工作會議或依據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專門研究、布署信訪接待和相關信訪案件調查處理,處理信訪工作中存在具體問題,做好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安排。
二、實施信訪接待周制度。設置信訪辦公室,每七天安排綜治辦和紀委兩名工作人員輪番接待信訪群眾,確保隨到隨接訪,事事有些人管,件件有著落。工作人員必需做到熱情接待,認真聽記,耐心解答,對調處無效和一時難以化解矛盾糾紛歸納梳理后必需立即向鎮(zhèn)分管責任人或關鍵責任人匯報,經指示后向相關責任人提出限時辦結要求并跟蹤進行督查。同時,對上級轉辦信訪件和群眾來信來電反應信訪件,信訪辦公室全部要按責任人指示督促相關人員認真調處,立即回復。信訪接待室對信訪案件要每七天登記匯總,每個月會議通報一次。
三、關鍵信訪案件采取包案管理。對較大和關鍵信訪案件實施分管領導、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及相關村責任人聯(lián)合包案負責制度,做到包調查、包處理、包思想勸解、包息訴罷訪;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要隨時對所包村相關影響社會穩(wěn)定、群眾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和傾向性、矛頭性事件有針對性、相關鍵地集中進行排查調處,確保事態(tài)不擴大,問題不上交,信訪人員不出所在轄區(qū)。
四、堅持定時匯報形成長久有效機制。包村干部每七天星期五下午五點以前,向鎮(zhèn)信訪辦公室匯報所包村本周信訪穩(wěn)定工作情況并做好登記,做到有事立即報,無事零匯報。
五、推行信訪接待首問責任制。鎮(zhèn)機關全體職員必需不停提升為民服務意識,增強信訪工作責任心,不得有意回避來訪群眾。凡被來訪群眾首次遇見和首先找到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必需熱情對待來訪群眾,不得態(tài)度冷漠,推諉扯皮。群眾訴求屬自己職責范圍,要具體了解情況,認真統(tǒng)計登記,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回復工作,并按相關要求立即給予辦理;不屬于職責范圍,或自己不清楚不明白,不能亂回復,甚至說無標準話,要立即將相關人和事領辦、交辦到具體地點,盡可能給指導和幫助。對因態(tài)度冷漠生硬、敷衍塞責、撥弄是非造成群眾不滿或矛盾激化,要嚴厲追究首問人責任。
六、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鎮(zhèn)村組三級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努力爭取將各類矛盾就地消化,確保各自責任區(qū)和轄區(qū)內“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關鍵案件不出鎮(zhèn)”。
七、嚴格落實信訪獎罰連帶責任制。
。ㄒ唬┐甯刹渴堑谝回熑稳,一旦出現突發(fā)性事件,必需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認真處理。假如出現越級上訪事件,對所在村支書、主任及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將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具體標準以下:
1、出現縣級越級上訪事件一次,對所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分別處罰50元; 2、出現市級越級上訪事件一次,對所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分別處罰100元; 3、出現省級越級上訪事件一次,對所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分別處罰200元。
。ǘ┓渤霈F縣級及縣級以上越級上訪事件村,每出現一起,村支書、主任必需在鎮(zhèn)村干部會議上作出深刻書面檢討。該村本年度內不得評為優(yōu)異集體,村干部不得評為優(yōu)異個人。
。ㄈ﹪澜甯刹亢忘h員以多種形式組織或參與聚眾上訪等非組織活動。村“兩委”班子組員和廣大黨員要帶頭實施黨路線方針政策,在各項工作中充足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橋梁紐帶作用。對工作滯后完不成任務,違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或在各項惠農政策落實中優(yōu)親厚友、暗箱操作、顯失公平和處理矛盾不立即,態(tài)度粗暴專橫造成群眾不滿而上訪,尤其是親自策劃、煽動、組織或參與群眾聚眾上訪不合格村干部,要視其情節(jié)給誡勉談話,責令辭職,免職處理或依法免職。對放棄黨性標準,組織或參與聚
眾上訪,破壞社會穩(wěn)定,造成惡劣影響不合格黨員,要根據相關要求分別給限期更正、勸其退黨和除名等組織處理。
。ㄋ模┮磺性郊壭旁L案件,村干部必需在限定時間內到上訪地點全程參與調解、處理和勸返工作,當場提出村上處理意見,事后兩日內向鎮(zhèn)信訪辦提交書面處理意見、處理結果或回復材料,F場拿不出處理意見或事后在要求時間內交不上書面材料,每次對相關村支書、主任分別處罰50元。
(五)包村干部、包村領導及信訪關鍵案件主抓責任人假如因為工作瀆職,造成所包村組出現越級上訪事件,也負有信訪連帶責任。所包村組或主抓關鍵信訪案件出現縣級及縣級以上越級上訪一次,對鎮(zhèn)主抓責任人和包村領導分別處罰100元,對包村干部處罰30元。
(六)對鎮(zhèn)村干部處罰,罰金從年底獎勵工資中扣除。年度內沒有出現上訪或重大越級上訪村,村支書、主任在年底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給予考慮,并酌情分等次給予重獎。
客田鎮(zhèn)信訪接待處理制度
為規(guī)范信訪接待處理工作,促進群眾信訪問題立即、就地依法處理,維護全鎮(zhèn)信訪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要求,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認真落實實施國務院《信訪條例》、《貴州省信訪條例》等政策法規(guī),認真推行職責,主動主動地按時限和要求處理出現信訪矛盾及應該處理信訪問題,認真負責地維護公平公正和社會穩(wěn)定。堅持一把手負總責標準。
二、嚴格實施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日制度。如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接待,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或替換接待。對所接待受理信訪問題,依據“誰分管、誰負責”標準,將上訪人基礎情況、反應問題關鍵內容和要求,轉給分管領導,并嚴格落實。
三、對多人就同一問題集體上訪者,信訪接待人員應首先向其宣傳信訪人員上訪要求,勸其推選5人以下代表反應問題;對不遵守信訪法規(guī),拒不推選代表,執(zhí)意喧華,刁難接待人員,嚴重妨礙正常信訪秩序,要給批評教育;對拒不聽從勸說者,要通知派出所幫助強行帶離現場。
四、信訪工作實施信訪首接責任制,對所接待受理信訪問題要認真登記。能夠當場協(xié)調處理,盡可能當場處理回復,起草《處理意見書》,經上訪人同意簽字后,存檔備查;不能當場處理,按以下措施處理。
、賹儆阪(zhèn)政府職權范圍內通常信訪案件,應該在20日內辦結,
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回復信訪人。情況特殊信訪案件,辦結時限能夠合適延長,但通常不得超出30日。
②對于上級交辦轉辦案件,應該在60日內辦結,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回復信訪人,同時要向原交辦、轉辦機關報送有單位一把手和信訪人簽字同意結案匯報五份。情況特殊信訪案件,辦理時限能夠合適延長,通常不超出90日。
五、機關工作人員辦理信訪案件,不得隱匿、丟失或私自銷毀信訪材料,不得將控告、檢舉材料及相關情況轉給或泄露給被控告、被檢舉單位或個人。
六、機關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該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立即、合適、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和拖延,不然,將按攝影關要求嚴厲處理。
七、關鍵領導對重大疑難案件要親自立案處理,直到案件辦結、信訪人息訴罷訪。
八、對無視法律政策要求,胡攪蠻纏,無理取鬧,干擾正常工作秩序及造謠誣陷或策劃、組織上訪者,由派出所依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追究,決不姑息遷就。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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