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學黨章黨規(guī)習主席系列講話專題知識競賽題庫及答案(二)
發(fā)布時間:2020-07-09 來源: 調研報告 點擊:
2020 年學黨章黨規(guī)習主席系列講話專題知識競賽題庫及答案(二)
1.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 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2.黨章總綱指出:馬克思列寧主義揭示了( 人類社會歷史發(fā)展規(guī)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確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3.在現(xiàn)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 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
4.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堅持( 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
5.黨章總綱強調,要不斷提高黨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建設學習型、( 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zhí)政黨。
6.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黨員干部要做到“三嚴三實”,“三嚴”是指( 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
7.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黨員干部要做到“三嚴三實”,“三實”是指( 謀事要實、創(chuàng)業(yè)要實、做人要實)。
8.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要求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聚焦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著力解決(” “不嚴不實”)問題。
9.中國共產黨的最大政治優(yōu)勢是( 密切聯(lián)系群眾)。
10.黨員的黨齡從( 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11.黨章規(guī)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12.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鞏固反腐敗斗爭成果,健全改進( 作風)長效機制。
13.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推進同有關國家和地區(qū)多領域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打造陸海內外聯(lián)動、( 東西雙向開放)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14.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 開除黨籍)處分。
15.處分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 全面從嚴治黨)戰(zhàn)略部署。
16.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 隱匿)證據的,給予黨紀處分。
17.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 掩蓋)事實的,給予黨紀處分。
18.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 政治避難),或者違紀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9.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 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黨紀
處分。
20.違反議事規(guī)則,個人或者( 少數(shù)人)決定重大問題的,給予黨紀處分。
21.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 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給予黨紀處分。
22.縱容、( 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根據違紀情節(jié)給予黨紀處分。
23.違反有關規(guī)定從事營利活動,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 投資入股)的,根據違紀情節(jié)給予黨紀處分。
24.違反有關規(guī)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 額外利益)的,根據違紀情節(jié)給予黨紀處分。
25.《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第八條要求,(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26.“三重一大”指的是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 大額度資金運作)。
27.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黨規(guī)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造成( 破窗)效應。
28.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任務是實現(xiàn)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和(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29.《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第四條要求,堅持吃苦在前,
。 享受在后,甘于奉獻)。
30.《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第六條要求,廉潔用權,( 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31.(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guī),是管黨治黨的總規(guī)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
32.《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分為兩部分:一是( 黨員)廉潔自律規(guī)范,二是( 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范。
33.黨的紀律處分應當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把( 紀律)挺在前面,注重( 抓早抓。猿贮h紀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zhí)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 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34.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5 5)種,分別是( 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對嚴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有(2 2)種,分別是:( 改組、解散)。
35.黨員受到警告處分(1 1 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1 1 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6.對于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時,應當明確是撤銷( 一切)職務還是撤銷( 某個)職務。
37.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1 1)年、留黨察看(2 2)年。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 自然撤銷)。
38.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5 5)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39.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xiàn)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涉嫌( 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40.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jié)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 延長預備期);情節(jié)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41.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 配合)調查工作,如實( 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42.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 開除黨籍)處分。
43.在黨內搞團團伙伙、( 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 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44.拒不執(zhí)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 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45.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 重大問題)、( 重要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46.《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生活紀律條款中新增了( 生活奢靡行為),違背( 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
47.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 期限),或者擅自變更( 線路)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8.生活( 奢靡)、貪圖( 享樂)、追求( 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9.中央組織部《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黨員管理的規(guī)定》要求,不準在干部教育培訓中用公款組織學員、教員之間的( 聚餐)、( 宴請),接受和贈送( 禮物)。不準在學習培訓期間及結(畢)業(yè)后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成立任何形式的( 同學會)、( 聯(lián)誼會)等組織,以及開展有組織的活動。
50.聯(lián)誠集團于(2 2002 年 年 4 4 月)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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