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和鑰匙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09-08 來源: 讀后感 點擊:
文件名 第 5.9 章—鎖和鑰匙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BB–C-TPAT–01 文件版次 0 版本 A 頁碼 1 / 2 第 5.9 章
鎖和鑰匙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的鎖和鑰匙得到合理管理,鑰匙的發(fā)放、歸還有記錄可尋,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鎖和鑰匙管理。
3.職責:
3.1 行政文員:制定《鑰匙清單》(注明有無備用鑰匙,若有的話多少把),負責本公司的大門鑰匙和各車間的保管和使用。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jiān)督各鑰匙的管理情況,對公司總鑰匙統(tǒng)一管理。
4.作業(yè)內容:
4.1 鑰匙發(fā)放:全廠的鑰匙均由行政部管理發(fā)放,各部門需要領用時須經(jīng)所在部門負責人確認后上交行政人事部批準,由行政主管安排行政文員將鑰匙分發(fā)給申請人,并將記錄填寫在《鑰匙領用更換回收登記表》上,每次更換鎖需填寫《換鎖登記表》且保存。
4.2 門窗鎖和鑰匙的管理:
4.2.1 所有的門窗鑰匙行政文員負責統(tǒng)一保管、發(fā)放,相關授權人員每個星期一對鑰匙進行領取并填寫在《鑰匙領用更換回收登記表》上,并在每個星期工作結束日回收清點。
4.2.1.1所有的門窗都要按照C-TPAT相關規(guī)定上鎖;員工不得隨意復制鑰匙,如果鑰匙丟失,必須馬上向行政人事部備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后方可復制鑰匙。員工每人只能擁有自己的鑰匙,不得將鑰匙隨意轉借其它員工。
4.2.1.2 門窗的鎖有損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并填寫《基礎設施檢查及維修記錄》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裝鎖及更換鑰匙。
4.2.1.3 破損的鑰匙員工要上繳到行政人事部,員工不得私自毀廢。
4.2.1.4 員工離廠前必須上繳所有保管的鑰匙。
4.3 倉庫、工廠大門鎖、鑰匙的管理:
4.3.1 倉庫、車間鎖、鑰匙由行政文員統(tǒng)一管理。相關授權人員每個星期一對鑰匙進行領取并填寫在《鑰匙領用更換回收登記表》上,并在每個星
文件名 第 5.9 章—鎖和鑰匙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BB–C-TPAT–01 文件版次 0 版本 A 頁碼 2 / 2 期工作結束日回收清點。
4.3.2 如果每個星期工作結束后出現(xiàn)沒有歸還鑰匙的情況時,安全主任應開出《異常事件調查匯報表》,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剝奪其使用鑰匙
權力、更換鎖具等); 4.3.3 下班時倉庫、車間大門必須鎖閉,不得將人員滯留于車間、倉庫內。
4.3.4 如持有鎖匙者無正當原因自離或從事恐怖活動等,相關部門必須立即向行政部匯報,由行政部安排換鎖。
4.3.5 如持有鑰匙的人員發(fā)生了部門之間的崗位調動,則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原有重點管控的鑰匙,并開出維修單,要求相關人員更換鎖具。同時持有此位置鑰匙的人員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原有鑰匙并發(fā)放新鑰匙。
4.4 鑰匙使用人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4.4.1 不得隨意復制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則一旦出現(xiàn)財產(chǎn)丟失,則追究其連帶賠償責任,并追究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若確實有需要用到備用鑰匙人員則需填寫《備用鑰匙的分發(fā)記錄》,說明用途方可借用。
4.4.2 離職時,當事人應持《員工離職交接單》將鑰匙交回行政部,由行政文員確認無誤并簽名后方可辦理相應離廠放行手續(xù),若應交接手續(xù)出現(xiàn)混亂,給公司造成財產(chǎn)損失者,一切后果將由相關負責人承擔。
4.4.3 鑰匙遺失或損壞時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和安全主任報告,并由相關部門 提出更換申請并填寫《基礎設施檢查及維修記錄》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 事部安排裝鎖及更換鑰匙。
4.4.4 各部門如有鑰匙復制、更換鑰匙、鎖頭的需求,需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主任批準同意后,行政部安排執(zhí)行。
5.支援檔 無 6.相關記錄:
《鑰匙清單》C-T5.9R1
《鑰匙領用更換回收登記表》C-T5.9R2 《換鎖登記表》C-T5.9R3
《備用鑰匙的分發(fā)記錄》C-T5.9R4
《異常事件調查匯報表》C-T5.9R5
《基礎設施檢查及維修記錄》C-T5.9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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