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工中國政治制度作業(yè)
發(fā)布時間:2020-09-17 來源: 讀后感 點擊:
《中國政治制度史》綜合作業(yè)
一 、名詞解釋
1 1. .
三公九卿
答:三公九卿制形成于戰(zhàn)國,確立于秦漢時期。所謂三公即:丞相,“掌呈天子,助理萬機”,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太尉,協(xié)助皇帝總領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掌監(jiān)察并幫助丞相處理政務。所謂九卿,是泛指政府各部門的主要官員,也稱之為諸卿或列卿。九卿的設置主要有太常、宗正、衛(wèi)尉等。
2 2. .
尚書臺
答; 官署名,東漢時設置,又稱"中臺",為實際總領政務的機構,長官尚書令、尚書仆射。尚書臺下設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兩主客六曹分領事務,南朝梁時改稱尚書省 3.
三司會審制
答:三司會審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礎上形成的。在審判重大、疑難案件時,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個中央司法機關會同審理,簡稱三司會審。三司會審一般由皇帝下令,三大司法機關承命,審理結果報請皇帝批準執(zhí)行。
4.
嫡子繼承制
答:是中國古代宗法社會王權制度的體現(xiàn)形式,宗法制的特點在于區(qū)分嫡庶長幼,嫡長子繼承制在商代后期已經確立,古代王位繼承就是根據(jù)嫡子繼承制度,一般情況下?lián)窳⑻拥臉藴适?ldquo;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即以嫡后所生的長子為王位首位繼承人;如果沒有生子,則在庶子選擇。這種嫡長子繼承制的出現(xiàn),使政治上一人獨尊的專制制度更加鞏固 5.
三省六部
答:隋唐時期國家組織的核心制度。隋朝改革國家組織, 開始建立三省六部制為核心的國家制度,到唐代完善這種制度。隋代三省為內史(掌擬詔制令權)、門下(掌封駁權)、尚書。ㄕ菩姓䴔啵拼鸀橹袝▋仁肥「拿、門下、尚書省。三省長官在隋唐均為丞相。六部是尚書省下轄的六個具體職能機構,分別為吏、戶、禮、兵、刑、工部,長官為尚書。六部成為當時及后世中國主流的國家行政職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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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
分封制
中國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西周滅商和東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以為藩屏。諸侯的君位世襲,在其國內擁有統(tǒng)治權,但對天子有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等義務。戰(zhàn)國時,各國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權和軍權,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襲。秦始皇統(tǒng)一全國,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漢初又兼采之。七國之亂平定之后,封國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諸侯只征收租稅,封國名存實亡。魏晉以后,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制,其性質不全相同。
7.
改土歸流 是明清兩代對云貴川桂等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的管理和改革制度,“土”即土司制度,“流”指朝廷隨時任命的流官。改土歸流就是廢除土司制度,改行與內地府州縣相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官員由朝廷任免選拔流官充任而廢除世襲。
8.
翰林學士
官名。唐玄宗時舍學士院,挑選用文才的朝臣任翰林學士,德宗時,翰林學士得以隨侍皇帝左右,充任顧問,起草機密詔書,權力日重,有"內相"之稱。
9.
郡縣制
確立于戰(zhàn)國時期而被后世廣泛采行的地方行政區(qū)劃制。春秋時代中期隨分封制被兼并戰(zhàn)爭破壞,大國開始將兼并小國改為縣作為地方行政區(qū)劃,郡的設置比縣稍晚,且規(guī)格比縣要低,戰(zhàn)國時出現(xiàn)郡管縣?さ拈L官為“守”或“太守”,負責一郡行政、軍事和財政?h的長官稱“令”或長,主管全縣軍政事務。漢代以后州、路、行省先后取代郡成為一級行政區(qū),而縣制則沿用至今
二、簡答題
1.
皇帝制度的特點是什么
答:第一,神權被皇權進一步利用,借助神的威靈,突出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
第二,皇帝在全國范圍內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絕對的權力。
第三,全體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龐大的國家機構都是君主的辦事的機構。
2.
簡述 均田制 的內容
答:(1)男子 15 歲以上,授種粟谷的露田 40 畝,婦人 20 畝。奴婢同樣授田。耕牛 1 頭授田叨畝,限 4 頭牛。授田視輪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準買賣,年老或身死還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隨奴婢和牛的有無而還授。(2)男子授桑田 20 畝。桑田世業(yè),不必還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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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傳給子孫,可賣其多余的,也可買其不足 20 畝的部分。產麻地男子授麻田 10 畝,婦人50 畝,年老及身死后還田。
3. 元代" " 一省制" " 概述 答:元朝正式廢除三省制而實行一省制,以中書省為全國政務中樞(其間雖三次設立過尚 書省,但不領宰相事而只是主管全國財政,相當于宋代的三司使司,且旋置旋廢,不為定制)。執(zhí)掌最高軍政事務的仍為樞密院,但地位較中書省低。長官為樞密使(由太子兼任),其下有樞密副使、同知院事等官。
4.
簡 秦朝時期三公的涵義及 職能。
答:三公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由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寺構成中央的中樞核心機構。丞相(也稱相國)協(xié)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太尉掌軍政,為全國最高軍事長官;御史大夫為副丞相,兼掌監(jiān)察百官。
5.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宰相制度萌生情況概述。
答:春秋時期,各國中央一級的主要職官仍承襲西周制度,尚無太多的變化,但宰相制度確已顯端倪。各國都相繼出現(xiàn)君主之下執(zhí)掌朝政的職官。他們的職掌和地位相當于后來的宰相。各國的最高執(zhí)政這時也有直接稱"相"的。戰(zhàn)國時期,宰相制始告初步形成。名稱雖不一致,職掌卻是相同的,協(xié)助國王處理全國政務,由國王任免。這一時期的宰相多為客卿,由布衣而置相位者為數(shù)不少。
6.
簡述漢代“對策”與“射策”的考試方法 。
答:對策始于漢文帝,主要應用于賢良方正等科。又稱策問或策試。即由皇帝提出問題,由應試者作口頭或書面的回答。策問內容主要是時政、經義等方面。射策類似于抽簽考試。即由主考官先擬出許多道題。將試題分別寫在竹(木)簡上,封存后致于案桌之上,考試時由被試者隨意抽取。進行當場解答。依據(jù)回答的優(yōu)劣分為甲乙二等。射策的考試對象主要是明經及博士?荚噧热葜饕侨寮医浟x。
7.
中國政治制度史的特點
第一,君主專制、個人集權與宗法血緣關系、婚姻裙帶關系貫穿在中國政治制度史的始終。
第二,政權與神權相結合,以神權作為論證政權合理性的依據(jù),以政權和神權作為制定制度的標推,是一切剝削階級政權的共同手段。
第三,政治制度與倫理道德相結合,儒家學術思想長期影響古代政治制度,在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倫理道德和傳統(tǒng)思想依然是難以回避的問題。
第四,貴族特權和官僚政治伴隨著中國政治制度史的始終,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日益加
強,顯示出政治制度的集權化、嚴密化、嚴酷化和任意化的特點。
第五,在高度君主集權制度下,行政權力包攬一切,使中國政治制度史出現(xiàn)人治的特點。
第六,政治制度公開承認不平等的原則,肯定社會等級差別,承認特殊權利階層,對不同的階層采用不同的對待方法。
第七,中國一直是地域遼闊的多民族的國家,不論是以漢族統(tǒng)治集團為主,還是以其他民族統(tǒng)治集團為主建立的政權,都曾經實行“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
8. 唐代宰相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第一,群相制。宰相是集體的而非個人。第二,有共同的辦公地點和集體議事會議稱為"政事堂"。第三,既有分工,又集體議政。決策、審議、執(zhí)行三大系統(tǒng)有機結合,辦事效率高,政策性失誤相對較少,有利于唐代政局之相對穩(wěn)定。第四,科舉進士逐漸成為宰相來源的主體。唐代大興科舉,科舉宰相日益增多并逐步成為中樞系統(tǒng)的主體。第五,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種特殊的宰相稱為"使相",多指節(jié)度使兼宰相。這種使相實為優(yōu)崇性職務,并不過問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實際上的宰相,至于以宰相銜兼地方節(jié)度使、鹽鐵使等的也可稱為"使相"。但這種宰相兼任外官的使相,回朝后一般還繼續(xù)行使宰相權力,這與以外官兼宰相的"使相"有所不同。
9.
簡述國民黨一黨專制的發(fā)展階段
答:第一階段,自國民黨政府成立到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政治會議發(fā)揮國民黨的具體職能。
第二階段,抗日戰(zhàn)爭時期,以國防最高委員會統(tǒng)一指揮黨政軍,并代行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的職權,從而形成黨政軍一體化的集權制度。
第三階段,抗戰(zhàn)勝利到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潰敗。
總之,在國民黨一黨專制下,國民黨不僅以黨治國,而且是以黨員治國,全面控制政權,完全違背了孫中山的以黨的主義治國,最后達到憲政國家的目的,更違反了中國人民長期以來追求政治民主化和國家現(xiàn)代化的發(fā)展潮流 三、論述題(9 9 分)
1 1 、 試述中華民國政治制度的形成和特點。
答: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政體,民國元年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確立了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但憲法并沒有達到人們的期望佳值,卻成為政治家手中的政治斗爭工具。從 1911 年 10 月武昌起義到 1914 年 1 月國會被強令解散,是所謂“政黨政治”的時代。實行政黨政治是民國初年風靡一時的潮流。民初政黨政治的舉與初步發(fā)展,標志著政治主體的近代化、政黨化,政治形態(tài)由皇機政治轉身政黨政治。但從民國初年到北洋軍閥主政時期,基本上是采取硬性移植西方制度的辦法確立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體系的,只能成為失敗的試
驗。如何建立適合當時國情的國家,孫中山的“建國三時期”學說提出了建立理想中的民族 國家的設想。但孫中山這種建立在個人權威之上的政治設想,也就決定了他的繼承者必然要走上“一黨專制”和“以人治國”之路,走向國民黨一黨專政和個人獨裁體制。
1927年,國民政府開始了為期 10 年勉強維持統(tǒng)一的局面,而在國民黨一黨專制的情況下,中華民國政治制度體系沒有得到完善,反而走向政治黨化,實行黨在國家之上的所謂“黨制”體制。政治黨化和“黨國”體制,使得政治制度的結構形式類似現(xiàn)代國家,但在實際上卻成為國民黨實行統(tǒng)治的工具,根本沒有起到現(xiàn)代政治制度所應該起到的管理和規(guī)范社會的作用,只是繼承了中國封建政治的傳統(tǒng),又采用了部分資本主義政權的管理形式,又吸取法西斯主義個人獨裁制的特點,是一種封建主義、資本主義和法西斯主義混合的政治制度。
中國現(xiàn)代政治制度自出現(xiàn)以來,受到世界上三大政治治理模式的影響:一是德、意、日法西斯主義的獨裁治理模式,在 20 世紀 30 年代曾經喧噪一時,對當時的中國有很深的影響。二是英、美式的資產階段民主治理模式,從興中會、強學會到以后的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者,都將此作為追求的目標。三是蘇聯(lián)的社會主義國家治理模式,經過中國共產黨人的不懈努力,中國人民終于選擇了這種治理模式。
2 2 、 分析古代地方行政體制的利弊和特點。
答:(1)中央嚴格控制地方行政權,不允許有相對獨立的行政體系存在。
(2)中央對地方實行多層次,多渠道的管理,在分權的基礎上必須抓緊對官吏的任免、監(jiān)督和考核。
(3)地方基礎行政組織的超穩(wěn)定與人身控制。
弊端:首先地方沒有一定的自主權,就不能有效在實理治理,其次,造成地方官對君主和中央的絕對依賴
3 3 、論述中國古代訴訟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答:(1)自訴:分口頭訴訟和書狀訴訟。在嚴格的程序下,必須有書狀的形式。
(2)
舉訴:是被害人以外的人向司法機關舉告犯罪人,是有一定限制的。
。3)官訴(公訴):官訴是以官府的名義起訴。公訴是以國家名義將刑事嫌犯提交法庭審判。
(4)自首:是犯罪人在罪行被發(fā)覺前主動向司法機關投案,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和經
過,表示愿意接受審判的行為。
(5)越訴和上訴。越訴就是越級上訴,法律有嚴格限制。上訴是指訴訟當事人依照審級的 規(guī)定由下級審判機關申訴于上級審判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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