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正來:學術批評抑或“逮誰批誰”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中國法學界,嚴格地說是中國學術界,始終缺失的就是嚴肅的學術批判,也就是對知識增量具有重要意義的從知識角度的批評。而我們知道,正是通過這種有助于知識增量的學術批評,我們能夠進一步洞見到此前我們認識不到、或不意識、或忽視的許多問題。
中國法學界所盛行的多是吹捧、無甚知識增量意義的所謂“書評”。在這樣的“書評”中,我們所能夠見到的乃是“創(chuàng)新”、“填補了空白”等毫無實質內(nèi)容的大詞,充其量也只是對書或文章的內(nèi)容做些無關痛癢的介紹。當然,真正嚴肅認真的批評文章是不能發(fā)表的,不僅不能發(fā)表,即使發(fā)表了,也會遭到各種不應有的“待遇”。更為嚴重的是,一些地位顯赫、所謂的名人教授們還在他們之間進行著“書評交易”:你寫我一篇書評,我也寫一篇書評予以回報。在這種做法的示范下,導致了至少這樣兩個結果:一是誰都不愿意批評其他人,因為批評不僅得不到正確對待;
既然這樣,還不如寫些吹捧之文,因為這可以使他取得同樣的回報。二是這種趨勢給年輕的學生們構成了我所謂的摧毀人對知識之尊重的“示范性效應”,使得他們在對知識更應持有開放和質疑態(tài)度的時候,在對知識應當培養(yǎng)出尊重之態(tài)度的時候,卻只能去學著吹捧或“大話”那些他們本應認真對待或持有批判態(tài)度的論著。
面對這種情勢,中國法學界或中國學術界出現(xiàn)了一種與之反動的趨勢,即無甚知識根據(jù)卻亂貼標簽的“逮誰批誰”的趨勢。毋庸置疑,我們確實需要嚴肅認真的學術批評。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我們所需要的并不是走向另一個極端的不對知識做認真分析和研究的“逮誰批誰”。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不僅在當下的法學界,而且也在各種網(wǎng)站上發(fā)現(xiàn)了類似于此的情形,即對所要批判的對象不做任何分析或研究,就進行簡單化的批評或亂貼標簽。
上述兩種趨勢,對于中國法學或中國社會科學的發(fā)展來說,都是不可取的,也是極不可欲的。因此,我認為,我們所需要的是在對批判對象保有基本尊重的前提下展開的從知識脈絡或思維方式或論證效力或價值取向或前提建構等角度出發(fā)的學術批評。當然,此一努力的推進,不僅需要我們在學術書評方面進行切實的實踐,而且也需要,甚至更需要,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并嚴肅地拒絕上述在中國法學界或中國社會科學界中已然處于支配地位的那兩種勢必動搖學術之根基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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