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生:重大危機頻發(fā)和隱患催生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立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日本和印度等世界主要大國都有專門應對重大突發(fā)危機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甚至連臺灣都有“國家安全會議”。當國外,尤其 是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訪問中國時,中國沒有對應的人和機構與之接觸,只好相關的部門首長和最高領導都見面。這情形有如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中國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國家元首的一樣,與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家不符、與負責任大國的訴求不和!
近日,中石油一個下屬企業(yè)的事故,從一個工業(yè)國家很普通的事件,逐步到環(huán)境污染、政府誠信危機、社會混亂,再到外交糾葛、國家利益與信譽受損的演變,集中反映了中國決策層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事前沒有必要的監(jiān)管和預警;
事發(fā)沒有及時的統一協調和應對處理;
事后沒有科學的總結反;
中央和地方的權利與利益出現搏弈;
臨時拼湊機構的權威性不足等。盡快成立應對危機的工作機制—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僅再次成為社會的共識,而且早是當今中國、未來中國對中國現政府提出的迫切要求,這一要求日益迫切!
一、未來中國國家安全可能面臨的嚴峻挑戰(zhàn)
切實有效地維護國內社會發(fā)展、政局安定、主權與領土完整,是中國國家安全的核心。同時,國內外安全環(huán)境的惡化也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不斷引發(fā)重大危機。今后對中國國家安全的主要挑戰(zhàn)可能源于下述不利因素:
1、外部隱患重重
(1) 中國的發(fā)展和政策仍受到懷疑和猜疑,在一些地區(qū)和國際問題上還較為孤立,不斷有“黃禍論”、“中國威脅論”和“遏制中國論”出現,摩擦和沖突在所難免,既不能排除圖窮匕首見的可能,更不能無視扼殺中華再次復興的野心和陰謀的若隱若現;
(2) 中美關系充滿變異,如果呈現非良性互動的趨勢,“以日制華、以印制華”等政策勢必出籠,其他鄰國也會紛起效尤,在亞洲有可能成立旨在全面遏制中國的類似于北約的國際條約組織,朝鮮戰(zhàn)爭時的情景有可能再現,甚至更差;
(3)國際上真正的朋友不多,一旦中美關系朝著非良性互動的方向發(fā)展,一些中立或友好國家可能臨陣倒戈,美國及其盟國也可能會加強對中國政治異己團體和民族分裂勢力的支持,在國內外層面激起影響深遠的連鎖反應;
(4) 經濟全球化和區(qū)域一體化對中國經濟安全構成的重大的負面影響,石油、水資源等危機已經逐步顯現,經濟、金融、社會、能源、信息、衛(wèi)生等非傳統安全問題已悄然降臨中華大地,并可能與傳統安全相互作用、推波助瀾;
(5)中國的國家安全與東北亞地區(qū)安全、亞太安全和世界安全緊密相連、息息相關,針對中國公民、公司、甚至瞄準中國的恐怖事件等還會接連不斷;
(6)隨著中國逐漸成為一個全球利益、全球安全和全球影響的國家,國際動蕩、局部戰(zhàn)爭、地區(qū)沖突可能從目前的涉及中國,到直接面對中國的方向轉變;
(7)中國是世界上唯一處于分裂狀態(tài)、海洋與陸地均未完全劃界,并實行“一國兩制”的大國,危機爆發(fā)的外因和內因相互促進與轉化的幾率極高。
對此,中國必須防患于未然,趁時猶未晚,采取因應措施。
2、內部問題叢生
(1) 未來10至15年,中國失業(yè)率將趨于高峰,實際失業(yè)率已經并將繼續(xù)處于世界前列,復轉軍人失業(yè)增加并參與和組織暴力維權的趨勢非常危險;
(2) 貧富懸殊、東西部差距、城鄉(xiāng)差距繼續(xù)擴大,因而地區(qū)矛盾、城鄉(xiāng)矛盾、弱勢群體與強勢階層的矛盾不斷加劇、愈演愈烈;
(3) 教育、醫(yī)療等不公積重難返!皵U招生”覓職日益困難,社會地位趨向邊緣化,一旦掌握現代知識的青年大量投身于工農群體性事件,隱患堪憂;
(4) 信仰真空嚴重威脅著一黨執(zhí)政,官場腐敗日益腐蝕著政權的合法性,由此引起的社會動亂和暴亂的地域、規(guī)模和影響此消彼長,社會失控和階級對立似有非無、霧里看花;
(5)目前兩岸是一個不穩(wěn)定, 不讓人釋懷和不能持久的現狀。漸進式的臺獨已經形成氣候,也是臺灣朝野和社會的最大共識。不能完全排除國際敵對勢力有朝一日強化對臺獨的承諾和提供各種支持的可能性、臺獨鋌而走險的可能性;
。6)在可預期的將來,中國政府能夠控制疆獨、藏獨造成的禍患,卻不可能一勞永逸地予以消滅;
由于某個涉及中國的國際危機的爆發(fā)或者臺灣問題的惡化,隨時可能觸發(fā)連鎖反應,導致疆獨、藏獨勢力的騷亂和恐怖活動空前加劇;
(7)環(huán)境、衛(wèi)生、人口和礦產資源短缺等天災,容易轉變成人禍,并造成社會混亂。釣魚島、東海油氣田、南海爭端和邊界談判等外患極易轉為內憂。
無庸諱言,大陸政治動亂的因素今后可能有增無減。中國政府必須擬定相應的對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弭禍于未形。
3、現行機制弊端多多
1、危機爆發(fā)有各種征兆,幾乎沒有一個單位會主動對涉及國家安全戰(zhàn)略的各種危機主動提出預測和預案,即使有建議,也是不相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因而對領導層的決策是無用的,還可能是有害的;
2、危機應對涉及到的各職能部門,出于嚴重的本位主義,會以不同方式相互牽掣,甚至推卸責任,最終體現在對策和決策程序的混亂與矛盾上,以及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上;
3、目前決策中樞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實際運作上都缺乏權力和能力對各職能部門進行整合,以致在關鍵時刻無從迅速決策并付諸明快、有力的行動,以切實維護國家的全局、根本和長遠利益;
4、由于沒有機構在事前對隱患作出審慎評估,提出最佳對策供決策考慮,并在事后對危機處理進行深入的反省和總結,供決策者在今后處理類似事件時作參考。以致決策錯誤難以迅速糾正,甚至可能經常重犯類似的錯誤;
5、目前機制是“有功歸于集體,有過眾人負責”。這不利于發(fā)現、使用人才,不利于激發(fā)眾人的創(chuàng)新動力和主觀能動性。在太平盛世,這一機制因循守舊,差強人意,在國家多事之秋,在大風大浪中,這一機制顯然缺少生命力;
6、“僅對上面負責”的現象源于現行的官員任命制度,一旦面臨棘手的國內外危機,在需要乾綱獨斷且協調各職能部門付諸實施時,卻層層上報,不能從對人民和國家的利益負責的角度當機立斷,阻滯了處理危機的效率;
7、危機處理的簡單和粗暴造成的屢屢血案,已經給在海內外造成惡劣影響,必將形成更多更劇烈的沖突和對抗,埋下更深更長久的恐懼、怨憎和仇恨,必將為社會和諧制造不可逾越的障礙,演變成廣泛的社會對立和雪崩式的政治危機。
中國領導層處理危機時容易或難以避免出現的缺失,并非由于他們的素質比發(fā)達國家領導人稍遜一籌,而是植根于現行決策機制和決策程序中的一些弊病;耍挥袌猿志哂兄袊厣母母,除弊興利,才能與時俱進。
二、成立中國國家安全委員要考慮的主要問題
和平崛起的中國,一定是一個內部和諧,社會安定(安全)、政治清明(安全)、經濟發(fā)展(安全)和軍事強大(安全)的國家。為此,中國必須調整決策體系,靈活地調動外交、軍事、經濟、情報和宣傳力量,才能夠對國內和世界各地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作出高效、有力的反應。首先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是:
1、深入總結經驗和教訓
自1999年5月,中國駐南聯盟使館被轟炸起,其間經歷“911”事件、印尼排華、中美軍機相撞、阿富汗戰(zhàn)爭、伊拉克戰(zhàn)爭、中日關系惡化、顏色革命、聯合國改革、朝核危機,以及臺灣2次大選、沙斯流行、層出不斷的安全事故與群眾抗爭等,中國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教訓。
中美軍機相撞后,如果對非法進入中國的24名間諜迅速予以正式逮捕、公開起訴、公正審判、人道大赦和適時驅逐,則可體現依法外交,有容乃大的文明古國風范;
阿富汗戰(zhàn)爭開始時,如果直接派兵參戰(zhàn),則可宣示不怕用兵和善于用兵、堅決反恐和徹底反恐的大國形象。
2、立法
美俄等大國,都有《國家安全法》或《緊急狀態(tài)法》,對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后,政府各部門如何協調制定了全局性法律規(guī)定,并依法成立了專門的危機應對機制。沒有這個立法,與中國國際地位不相稱,也不符合依法治國的精神。
立法的目的,是將武裝力量正式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促其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發(fā)揮更直接的作用;
理順危機應對機構之間的關系并對各自的職能予以調整;
對整個情報體系和各個情報系統進行整合;
使危機的應對依靠正常的決策體系,遵循體制化的程序。
3、定位
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應是直屬國家元首—國家主席的正部級以上行政機構,僅在中央政府存在,與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平行,吸納各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只對國家主席負責。
國家主席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由國家主席直接任命,從研究機構挑選著名學者擔任,負責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在國家安全層面,同國家主席一起既是決策人又是政策的執(zhí)行人,并作為國家主席代表對政策進行研究和協調,監(jiān)督各部門切實執(zhí)行國家主席的國家安全政策,統一對涉及應對危機的各部門——外交、軍事、情報、公安、國安、金融、宣傳等進行建議、協調和監(jiān)督。
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由國家主席擔任,并與國家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外交、國防、公安和國安的部長及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組成法定成員。非法定顧問由國家主席決定,非法定成員視情況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邀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策權在主席,其他成員只有建議權和被咨詢權。
4、下屬機構:
。1)部長級委員會
負責審查、協調和監(jiān)督國家安全政策的制定及其貫徹情況,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主持,成員是法定成員及其他應邀參加的政府部門一把手。
。2)副部長級委員會
對制定和執(zhí)行國家安全政策提出建議,負責審查和監(jiān)督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跨部門工作,由國家安全事務副助理主持,成員由關政府部門的第一副首長組成。
。3)政策協調小組
對地區(qū)性或專門性的國家安全政策的制定與貫徹提出建議和意見,供決策參考。分為地區(qū)性政策協調小組(如中日關系、朝核問題、湄公河開發(fā)、伊朗核問題)和專門性政策協調小組(如禽流感、能源問題)。
。4)其他委員會或小組
根據需要,在不同時期,國家安全委員會還可成立和委托成立跨部門小組、專家團體以及政策審議委員會或小組等(如煤礦安全、群體事件)。
5、任務
。1)確立大計方針,制定戰(zhàn)略,如軍事戰(zhàn)略、核戰(zhàn)略、反恐和對臺戰(zhàn)略;
(2)不便立即公開的行動,如法輪功問題、與達賴集團的談判;
(3)處理重大的國內安全問題。如重大生產安全、環(huán)境安全;
。4)專注于國外的危機處理和應對等“短線活動”,如駐南聯盟使館被炸;
。5)負責計劃和安排國家主席的外事活動,包括會見外賓和出國訪問。
6、重要關系
全國人大負責審批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年度預算,并依法對其活動享有監(jiān)督權和調查權;
全國政協對國家安全委員會享有咨詢權和建議權;
工作上,與中共中央書記處一起,進行每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
三、結語
可以欣慰的是,從江澤民開始,國家主席就是實際上的中國最高領導人。在對外交往中,還多次設過國家主席助理或特別助理職務。據悉,2002年,江澤民在北戴河會議上就提出過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建議。2004年,中共四中全會又提出要“抓緊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科學、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
2003年,中國民政部批準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機構—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該委員會的宗旨是從國家的根本、長遠和全局利益出發(fā),對涉及國家發(fā)展和安全的諸多領域,進行戰(zhàn)略層面的探討研究,并向有關領導和決策機關提供咨詢建議。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主辦的“中國國家安全論壇”已經連續(xù)召開過4次,獲得了一致的好平、造成了廣泛的影響!
美國老牌思想庫布魯金斯學會,對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立做過劃時代的貢獻。它很早就提出了思想,提交了政策建議,并多年推銷自己的研究成果;蛟S,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建立,會走相同的道路。
實際上,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最大威脅的,是沒有應對危機的機制本身。歷史已經告訴我們,面對危機,沒有作為,或作為太晚,才會帶來最嚴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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