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平:蔡少卿先生與土匪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1988年,我從蘇州一家飯店的服務員崗位考取了蔡少卿先生的研究生,1999年,我在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獲得博士學位后,又到先生門下做博士后研究,至2002年出站,其間,絕大部分時間都在南京,親沐先生教澤,前后凡14年矣。這些年來,如果說我本人從一個史學研究的門外漢到粗粗領略史學三昧,在中國秘密社會史、中國社會史研究領域取得了一點成就的話,那么,與先生領我進門、時時耳提面命是分不開的。
1980年代,中國社會充滿了活力。在史學界,文化史和社會史研究異軍突起,中國秘密社會史研究于中也成為一座引人注目的重鎮(zhèn)。先生早年的天地會起源研究及當時的多項開創(chuàng)性研究在國內(nèi)外學術(shù)界引起了廣泛回應。正是在這樣的氛圍中,我在先生的教導指引之下,開始了對秘密會黨、秘密宗教、社會反抗、盜匪問題、械斗問題和江湖問題等重大社會現(xiàn)象的研究。
今日,先生福臨高壽,學術(shù)生命長青,作為弟子,撫今追昔,鋪陳一二。在先生涉及的諸多研究領域中,土匪問題不能忽略;
在先生諸多杰出的研究成果中,1993年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民國時期的土匪》一書不能不細說一番。下面說三個問題:一、問題的切入,二、取得的成就,三、幾點評說。
一、問題的切入
土匪問題是近代中國一個無可回避的事實,其影響從鄉(xiāng)村蔓延到城市,從下層推演至上層。土匪活動不僅是社會矛盾的一個焦點,而且土匪成了各派政治勢力競爭的對象,反動勢力利用過他們,進步勢力也爭取過他們。對于這樣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以往人們只是注視它和議論它,很少有人能透徹地了解它和科學地解釋它。因此,有關(guān)土匪的一些基本問題,諸如究竟如何給土匪下定義?什么人充當土匪?土匪組織的內(nèi)幕如何?土匪猖撅的原因是什么?土匪活動的規(guī)律、特點和結(jié)局如何?土匪的文化內(nèi)涵有哪些?土匪與民主革命又是什么關(guān)系?等等,針對如此撲朔迷離的史學難題, 1980年代中期,先生在會黨研究告一段落時,決心以民國時期的土匪為對象展開研究。
1980年代初,先生發(fā)表了題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會黨問題概述》的長篇論文,后來收入其代表作《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中華書局1987年版)。該文雖然是以會黨問題為研究對象,但在其中已經(jīng)多方面地提到了土匪問題。1985至1986年,先生利用在歐美講學訪問之機,系統(tǒng)閱讀了當時國內(nèi)尚不易見到的《時報》、《順天時報》和《北華捷報》(North China Herald)等報刊資料,并做了大量的摘錄和復印工作。1988年我考取研究生時,先生正在著手對民國時期的土匪進行系統(tǒng)研究。當時我親身參與了其中的幾件事,一是收集整理國外有關(guān)土匪研究的學術(shù)論著,了解學術(shù)動態(tài)與觀點(當時國內(nèi)的研究幾近闕如);
二是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為重點,全面收集有關(guān)資料;
三是對相關(guān)地區(qū)的土匪展開研究。這里集中談第一點。
先生為我們開的第一門專業(yè)選修課是《外國學術(shù)名著選讀》。當時,先生選了四本書,即英國霍布斯鮑姆(Eric Hobsbawm)的《土匪》、貝思飛(Phil Billingsley)的《民國時期的土匪》、美國穆黛安(Dian H.Murray)的《華南海盜,1790—1810》和裴宜理(Elizabeth Perry)的《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1845-1945》。其中以霍氏《土匪》為重點。
1969年,英國歷史學家、農(nóng)民學家埃里克·霍布斯鮑姆出版了一本題為《土匪》的專著,這是以他的早期著作《原始造反者》(1959出版)中的一章的主題擴充而成的。盡管該書篇幅不大,但其開拓性的研究確立了土匪問題研究的角度、方法、范圍和體系,成為后來研究土匪活動的學者的指南。
我至今仍然清楚記得當時的讀書情景——每周由我將霍氏《土匪》中的一章翻譯出來,上課時大致介紹,其他同學展開討論,最后由先生加以點評。課堂氛圍之熱烈、融洽,猶如昨日。
霍氏《土匪》最富有意義的是提出了“社會土匪”(social bandits or social banditry)的概念,這一概念的內(nèi)涵和外延十分豐富,比如,我們時常認為,革命者利用土匪是因為他們身上含有濃厚的革命色彩,但霍氏認為,社會土匪活動的內(nèi)在的局限使它的革命性變得很。骸白鳛閭體,他們算不上政治的或社會的叛逆者,更不要說是革命者了;
作為農(nóng)民他們拒絕服從……一般說來,他們只不過是他們所身處社會的危機和矛盾的象征……因此土匪活動本身并非是一種改善農(nóng)民社會的進程,而是在特殊環(huán)境下逃避社會的一種自救形式!盵1]對這種觀點,同學們互相辯難,先生則結(jié)合資產(chǎn)階級革命黨、共產(chǎn)黨與會黨、土匪的關(guān)系作了生動的解說。
1987年和1988年,歐美學界出版了兩部關(guān)于盜匪問題的優(yōu)秀著作,一部是美國穆黛安的《華南海盜,1790—1810》[2],另一部是英國貝思飛的《民國時期的土匪》,[3]這兩部著作的開拓性價值自不待言,即便是其中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對研究對象的評價都是很值得引起人們重視的。當時,先生要求我組織各位同學把貝氏著作逐章翻譯出來,放在課堂中加以討論,穆氏著作則由我獨立翻譯。
英國學者貝思飛1988年出版的著作《民國時期的土匪》,被西方學者推介為“關(guān)于民國土匪活動的第一部綜合專著”。著名民國史專家易勞逸(Lloyd Eastman)教授評價道:“該書最精彩的部分表現(xiàn)在描繪土匪日常生活那部分:匪幫的組織構(gòu)造、形式多樣的冒險活動、富有特色的黑話……貝思飛好象將我們引入了土匪的營寨,使我們不但看到了土匪這一社會現(xiàn)象,而且看到了土匪本身!
1960年代末,在西方國家出現(xiàn)了一種新的治史態(tài)度,許多年輕的學者開始反對傳統(tǒng)的史學家僅僅留意大人物的做法,他們提出歷史學家主要應該關(guān)心普通民眾,因為正是他們構(gòu)成了人口的絕大部分。當時還有一場運動風起云涌,那就是越南人民的抗美衛(wèi)國戰(zhàn)爭。年輕人為越南人民的行動所激勵,他們懷疑現(xiàn)狀,開始尋找審視世界的新方法。隨之在西方學術(shù)界也出現(xiàn)了一種新氣象,他們不再帶著“男性偏見”只關(guān)心歷史競爭中的成功者,他們也開始平等地注意失敗者,以及那些對“正統(tǒng)”社會不適應的人們。不僅注意研究運動,而且關(guān)注個體;
既研究成功者,也不放棄失敗者。[4]正因為如此,貝氏認為,雖然土匪在中國歷史上常被視為“壞分子”,但土匪活動往往是他們面臨險惡環(huán)境所作出的一種合理反應,恰恰是那些“可敬的人們”逼迫這些“壞分子”為匪的。正是從這種意義上,他把土匪放入歷史長河進行考察,他們反抗獨裁統(tǒng)治的傳統(tǒng)源遠流長,土匪既創(chuàng)造英雄業(yè)績,又干出丑陋勾當。[5]這種客觀認識恰恰是一種唯物史觀。
1980年代,中國開始撥亂反正,在史學界,社會史研究勃然興起,人們也開始注意到素被忽視的土匪問題。貝思飛的著作以民國土匪為對象,無疑給了我們更直觀的借鑒。
在了解西方學術(shù)動態(tài)的過程中,值得的一提的是先生對美國裴宜理教授《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1845-1945》一書的推介。裴宜理曾在南京大學訪學,與先生有師生情誼,目前甫從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主任一職卸任,《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一書是她的成名作,在國外學術(shù)界很大的影響。裴著從地理學、人口學、人類學等學科的角度、方法對捻黨、紅槍會和共產(chǎn)黨領導農(nóng)民鬧革命三大問題進行論述,給人耳目一新之感。[6]事實上,在后來貝思飛、蔡少卿各自的《民國時期的土匪》書中都引用了裴宜理關(guān)于土匪群體的三種基本類型的劃分模式:暫時性匪股(又稱“簡單的匪股”),往往呈季節(jié)性,在小范圍活動;
半永久性匪股(又稱“復雜的匪股”),人數(shù)較多,持續(xù)時間較長,活動范圍較大;
土匪軍隊,有成千上萬人的規(guī)模,往往控制一個相當大的地區(qū),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能釀成大規(guī)模叛亂。[7]
上述學術(shù)著作以及有關(guān)論文對于開闊我們的視野,借鑒國外史學研究的方法,起了很大的作用。先生一生的學術(shù)研究,正是在扎實的理論根底、豐富的文獻資料基礎上,充分了解、吸取國內(nèi)外學術(shù)信息,運用縝密的邏輯論證展開的,所以他取得的成就往往具有國際意義——2001年8月,先生榮獲著名的“弗雷德里克·密爾頓·特雷什獎”。[8]
二、取得的成就
蔡少卿先生主編的《民國時期的土匪》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在1993年出版,至此,蔡著與英國霍布斯鮑姆(Eric Hobsbawm)的《土匪》、貝思飛(Phil Billingsley)的《民國時期的土匪》三足鼎立,構(gòu)成了一道獨特的學術(shù)風景。
為了了解這三本著作前后相沿、不斷創(chuàng)新的脈絡,下面先列出三書的目錄。
霍著:一、什么是社會土匪?二、誰會當土匪?三、俠盜;
四、復仇者;
五、海杜克;
六、土匪的經(jīng)濟與政治;
七、土匪與革命;
八、剝奪者;
九、作為標志的土匪;
附錄、女人與土匪。
貝著:一、導論;
二、民國時期土匪活動概況;
三、河南土匪個案研究;
四、誰會當土匪?五、匪股的生成;
六、土匪的生活和期望;
七、土匪、政權(quán)與老百姓;
八、中國成為土匪世界;
九、土匪與革命;
十、結(jié)論。
蔡著:一、什么是土匪;
二、什么人充當土匪;
三、土匪組織的內(nèi)幕;
四、東北馬賊;
五、蘇魯豫皖地區(qū)的土匪;
六、湘鄂贛地區(qū)的土匪;
七、云貴川地區(qū)的土匪與袍哥;
八、閩浙兩廣地區(qū)的土匪與海盜;
九、太湖運河地區(qū)的土匪與鹽梟;
十、西北邊疆的土匪;
十一、土匪與革命。
從目錄上就可看出,這三本書在視角、理論、方法上是不斷推陳出新的。由于蔡著與貝著題目、對象一致,這里重點談談兩者的異同。
眾所周知,土匪并不是中國特有的社會現(xiàn)象,差不多在世界各國都是存在的。在舊中國,也不是在民國時期才有土匪,而是古已有之。但是,民國時期的土匪以其人數(shù)之眾多、影響之廣大、分布之普遍、組織程度和武裝水準之高,卻為其他時代所未有,而且它的存在和發(fā)展又同民國相始終。這一切都成為一種頗為特殊的社會現(xiàn)象。這是清末民初以來一個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從一個方面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國的社會危機的嚴重化程度。以往,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對民國土匪的歷史有過不少記載,但史學界對此卻沒有作過深入的研究,寫出一本較為系統(tǒng)、完整的專著。[9]
1949年以后的中國史學界研究農(nóng)民反抗問題時持兩種態(tài)度,一是忽視或曰故意回避,一是如美國學者穆黛安(Dian Murray)指出的:“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中國學者對于幾乎所有的國內(nèi)動亂一直都抱著一種僵化的觀點,即視之為‘正義性質(zhì)的農(nóng)民起義’和導致1949年共產(chǎn)主義勝利的原始革命傳統(tǒng)的真正動力。這一習慣導致了一種將各類動亂的政治性質(zhì)戲劇化的傾向,甚至將最原始形式的騷動也視為不同程度地自覺反抗清政府的起義先聲”[10]。
貝著與蔡著均以民國土匪為研究對象。貝著的特點在于繼承霍著的觀點、方法,對民國土匪做了開創(chuàng)性研究,其成就已如眾多書評所指出。后來者是全盤繼承還是獨辟蹊徑,這顯然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先生認為,在觀點、方法、理論等方面應該對霍著、貝著有所批判繼承,在體系、結(jié)構(gòu)、內(nèi)容等方面則必須有所創(chuàng)新,而且,由于我們掌握了民國時期各地土匪的豐富資料尤其是大量檔案資料,可以對各個地區(qū)的土匪活動特點加以比較完整的歸納整理。實際上,從現(xiàn)在面世的蔡著中也可看出,民國時期各個地區(qū)具有代表意義的土匪活動已經(jīng)被基本勾勒出來。不僅如此,先生在由他親自撰寫的前面幾章中,對民國土匪的基本內(nèi)涵和外延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這里以“土匪”的定義為例。
“土匪”是一個很籠統(tǒng)的稱謂,不同的時代或同一時代不同的階級和階層所指的土匪的內(nèi)涵不盡相同。不過,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總是將“土匪”與“盜賊”相提并論,凡強行劫掠或竊取他人財物、為非作歹的人,依其情節(jié)之輕重,或稱其為匪盜,或稱其為竊賊。匪者,非人之謂,在匪字之前冠以“土”字而稱土匪,意指本地之匪,或在本地活動的盜匪。其實,土匪并不限于本地人,他們的活動常常也不限于本鄉(xiāng)本土。
到底什么是土匪?霍布斯鮑姆在《土匪》中開宗明義地寫道:“從法律上說,任何一群以暴力從事?lián)屄雍鸵u擊活動的人就是土匪。從那些在城區(qū)街道拐角處搶奪錢財者,到有組織的、尚未被官方認定的起義者和游擊隊員,均屬此列!边@是一個比較寬泛的定義,霍氏認為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在進行土匪問題的具體研究時,是不能用如此粗略的定義的。因此,他在《土匪》一書里,又對社會土匪、羅賓漢式的俠盜、原始反抗者和具有恐怖色彩的復仇者等各類土匪作了具體的考察和概括。(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繼霍氏之后,安東·布洛克(Anton Blok)、安東尼奧·西爾維諾(Antonio Silvino)、貝思飛(Phil Billingsley)等也發(fā)表論著,各抒已見。其中,貝思飛的觀點與霍氏大致相同。他認為,真正的土匪是“越出法律范圍活動而又不反對制度”的人。[11]
參照以上各家之論,先生結(jié)合中國土匪活動的實際情況,認為土匪是這樣一群人:(1)他們來自農(nóng)業(yè)社會,是農(nóng)村社會周期性饑饉和嚴重的天災、戰(zhàn)爭等的直接產(chǎn)物,為了不被餓死,他們結(jié)伙武裝起來,為所欲為;
(2)他們的存在和活動不為國家的法律所允許;
(3)他們的行為雖然是對現(xiàn)實的抗議,在客觀上具有反社會性,但他們又缺乏明確的政洽目的;
(4)他們脫離生產(chǎn),暴力搶劫和勒贖是他們生活的主要來源。概括起來,土匪就是超越法律范圍進行活動而又無明確政治目的,并以搶劫、勒贖為生的人。[12]這一歸納可謂簡明扼要。
蔡著面世后,在史學界得到了廣泛好評。盡管后來國內(nèi)也陸續(xù)出版了一些類似著作,有的也有一定價值,但蔡著與貝著一樣,其開創(chuàng)性價值與學術(shù)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三、幾點評說土匪是民國時期的一個嚴重社會問題。它不僅人數(shù)眾多,分布面廣,而且還擁有自己的武裝和根據(jù)地;
在許多地方,它還左右著當?shù)氐恼、?jīng)濟和社會生活,形成“官匪分治”的格局。土匪之中雖不乏劫富濟貧、申張正義的綠林好漢,但多數(shù)匪幫紀律松弛,所過之處洗劫一空,給人民帶來無窮的災難。
研究民國時期土匪的主耍目標,在于揭示土匪這一社會群體在民國史上的生存、發(fā)展、演變及其在歷史進程中的作用,探索產(chǎn)生這一社會現(xiàn)象的內(nèi)因、外因及內(nèi)在規(guī)律,使人們科學地認識這種社會病態(tài)和社會弊端以及消除這一現(xiàn)象的正確方向。
我本人作為參與蔡著的一名主要寫作者,在十余年以后,回顧當年的研究,覺得總結(jié)正反兩方面的經(jīng)驗很有必要——這些年來國內(nèi)學界存在的弊端可謂多多,每出一書,作者不免自得,旁人也總少不了溢美之辭。先生對于學術(shù)研究,一向嚴謹求實,即使是秘密社會問題研究,他也從來不固步自封。先生在《民國時期的土匪》一書出版后,曾多次與我談起進一步研究這一課題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該書存在的缺憾。這里不揣冒昧,略加記敘,以為后來研究者借鑒。
1、進一步研究民國土匪的必要性。社會歷史是一個整體發(fā)展的過程,歷史的發(fā)展變化是由各種力量造成的。社會上層與社會下層,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正義行為與非正義行為,進步因素與落后因素,都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表現(xiàn)了各自的作用,各種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一種合力,對歷史的進步、倒退與停滯產(chǎn)生了直接的影響。先生認為,著手對民國土匪的殲究,是民國史、社會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對于開拓史學研究領域,從多方面揭示民國社會的本來面貌,更全面地說明民國歷史進程和發(fā)展規(guī)律,具有積極的作用。西方史學界在早期也只是注重研究政治史、軍事史和領袖人物,在1920年代法國年鑒學派產(chǎn)生以后才開始注意對經(jīng)濟史和文化史的研究,到1960年代以后又把視線轉(zhuǎn)移到普通民眾、下層社會與社會運動,一步一步地深入到社會的各個層面。
就民國土匪而言,他們本身的內(nèi)涵色彩斑斕,光怪陸離,實為民國社會的一個縮影;
其外延觸角繁多,與民國政治、經(jīng)濟、軍事、社會等方面的聯(lián)系十分緊密。比如,土匪與各種政治軍事勢力的關(guān)系,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民國史的進程。當時在各類性質(zhì)的軍隊中,有相當一部分將領是從匪首起家的(如張作霖、張宗昌、陸榮廷、劉鎮(zhèn)華、孫殿英、王天縱等),軍閥軍隊的士兵來源,很多來自匪股。因時因地,軍隊與土匪是一對孿生兄弟,很多人時而為兵,時而為匪,兵匪相通,兵匪不分。匪股又是現(xiàn)成的武裝載體,各種政治勢力都在不擇手段地利用土匪武裝。這是民國軍事的重要特征。因此,進一步研究民國土匪,有助于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民國的軍事史。
同樣,研究北洋軍閥、西南軍閥和國民黨新軍閥,研究偽滿政權(quán)、偽蒙政權(quán)和汪偽政權(quán)的歷史,也都離不開對土匪的研究。更不用說,對土匪這一社會現(xiàn)象的研究,對于審視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國社會的內(nèi)在矛盾,剖析其深層的社會危機、經(jīng)濟危機和政治危機,揭示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統(tǒng)治必然崩潰的趨勢,有著更深遠的意義。
民國時期的土匪問題,也是新民主主義革命中面臨的一個實際問題和政策問題。中國共產(chǎn)黨及其領導的人民軍隊,為團結(jié)一切可以團結(jié)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和分化敵人,奪取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勝利,曾經(jīng)對土匪、幫會問題作過系統(tǒng)的研究,并為正確處理這類問題作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對民國時期土匪的研究,也有助于人們更全面和深入地去研究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探討和總結(jié)革命運動在認識和處理土匪一類游民階層問題上的經(jīng)驗教訓。[13]
正是在先生這種認識的鼓勵下,我后來對清代以至民國的土匪問題展開了多方位的研究。[14]
2、深入研究的可行性。近十多年來已發(fā)表的關(guān)于民國土匪的論著,可謂寥若晨星,但令人感到不滿的是,一些書商為了牟利,拼湊土匪、娼妓、黑社會等地攤小書,嚴重干擾了學術(shù)研究——有些關(guān)于土匪問題的書例如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由鶴年編著的《舊中國土匪揭秘》甚至整章整段抄襲蔡著。這種狀況當然是需要著力加以改變的。不僅是政策與機制,學者們也應該作出自己的努力。
在排除這些干擾因素之后,進一步深入研究民國土匪的條件已經(jīng)具備:(1)文獻資料不斷結(jié)集出版,研究力量漸趨成熟;
(2)國內(nèi)外的研究為我們提供了借鑒;
(3)我們已經(jīng)具備了學術(shù)研究的大環(huán)境。這些條件完全有可能推動民國土匪研究向縱深發(fā)展。當然,有些基礎工作如資料的整理還需要投入相當?shù)娜肆ξ锪θプ觥?/p>
3、蔡著《民國時期的土匪》存在的缺憾。蔡著的開拓意義與成就自不待言,由于主觀客觀方面的原因,其中還存在一些不足,本著“不為尊者諱”的史訓,在這里采擷二三。
在主持該項研究時,先生年事漸高,而且身體多病,雖然事必躬親,但畢竟無法面面俱到,所以,該書系分工合作完成,有些地區(qū)的土匪未能兼顧;
有些專題內(nèi)容未能涉及;
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在資料收集上也有欠缺。因此,在該書將來有機會重版時,很有必要加以完善和改正。
總而言之,蔡少卿先生對土匪問題的研究在當代中國史學研究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注釋:
[1] Eric Hobsbawm, Bandits, London, 1969, p24.按,該書前兩年另由李立瑋等譯出,題為《匪徒》,2001年由中國友誼出版社出版;
寫作本文時,手頭無此書,所引霍氏著作用英文原著。
[2] Dian Murray, Pirates on the South China Coast,1790-1810, Stanford University, 1987. 該書由我譯出,1997年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3] Phil Billingsley, Bandits in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1988.該書有兩個中譯本,一是由王賢知等譯,中國青年出版社1991年出版,一是由徐有威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4] (英)貝思飛著、徐有威等譯:《民國時期的土匪》中譯本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頁。
[5](英)貝思飛著、徐有威等譯:《民國時期的土匪》中譯本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頁。
[6] 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 1845-1945,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 p.1. 該書已由蘇州大學歷史系池之華教授與我共同譯出,即將出版。
[7] 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 1845-1945,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 pp.66-74.
[8]“弗雷德里克·密爾頓·特雷什獎”由美國國家?guī)蜁芯恐行挠?992年創(chuàng)立,“旨在表彰那些在所有社會都面臨的幫會犯罪域作出杰出成就的學者、領導人和公職人員!毕壬侵袊@此殊榮的第一人。
[9] (英)貝思飛著、徐有威等譯:《民國時期的土匪》中譯本·余子道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頁。
[10] (美)穆黛安著、劉平譯:《華南海盜,1790—1810》,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161頁。
[11] Phil Billingsley, Bandits, Bosses and Baresticks, Moden China,Vol.7, No.3.
[12] 蔡少卿主編:《民國時期的土匪》,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3頁。
[13](英)貝思飛著、徐有威等譯:《民國時期的土匪》中譯本·余子道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4頁。
[14] 例見拙文:《清中葉廣東海盜問題探索》,載《清史研究》1998年第1期;
《論近代會黨與土匪的關(guān)系》,載《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99年第1期。
。ㄙY料來源:孔祥濤、劉平主編:《我看中國秘密社會——蔡少卿先生執(zhí)教五十周年暨七十華誕紀念文集》,廣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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