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勇:政治與記憶:程度再深的困惑也能得到開解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一 體制思想的制約無所不在
人生識字糊涂始,我聽到的常常是一種解釋,就是人的一生不識字不糊涂,一識字就糊涂了,這樣的解釋在文革期間很流行,是頻遭厄運的知識分子的一種自憐、自嘆、消極性自悟,許多春風得意、沒什么文墨的工人農民也依此來貶低文化,以“大老粗”、為握有無產階級政治優(yōu)先入門卷為榮。(后來的事實證明,他們并沒有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詩無達詁,也可以這樣解釋,人生糊涂始識字。這里,糊涂就是困惑。不管是因困惑而識字,還是因識字而困惑,凡人生就有困惑,意識到困惑是人向上本性的顯現,見證了人心的不死。其實人的識字有兩種,一種是無書的識字,人幼年通過耳聽目染而建立了對身邊世界的認知,人長期置身和聽命于一個程序化習慣化的環(huán)境,如同天天讀“一本書”,統(tǒng)治階級的體制思想制約也就化成了現實;
一種是有書的識字,它承接已經定型的世界印象,又對這個世界產生質疑。質疑——識字;
識字——質疑;
再識字——再質疑。適逢新的精神氛圍,這樣的質疑產生了嶄新的頓悟,這意味著對體制思想的抵抗。我就是這樣的。
我是搞文學的,從小接觸官方提供(通過學校、新華書店和圖書館)的文學名著,像《子夜》(茅盾)《創(chuàng)業(yè)史》(柳青)《三里灣》(趙樹理)《山鄉(xiāng)巨變》(周立波)《青春之歌》(楊沫)《艷陽天》(浩然)等,腦子里就建立了相關的農村農民的印象,把它當作現實和真實。偏偏自己以后下放農村,知道了農村農民農業(yè)的真實情境;
自己偏偏又趕上了80年代改革開放的文學潮,自己的作品一開始有上述這類書的影子(根據當下的體制思想來寫人寫事),很快在質地上又跟這些書不相干了。80年代末“重寫文學史”的呼聲很強烈,我更看到了對這類文學文本的否定性質疑。我以為說得有道理。不過稍后又知道代表官方意愿的對這類書肯定性的文章。此類評論家擺出意識形態(tài)保衛(wèi)戰(zhàn)的嚴正姿態(tài)。真正說起來,倒是夾在否定與肯定之間的學者(說理)文章居多,有的說某某作者有深意(有反骨);
有的說某某作者雖受到政治意識形態(tài)局限,但在藝術描寫上有突破,顯現了作者的良知。正是這樣的評論文字充斥著當下各式各樣的“文學史”書籍。在我,在覺得都有一定道理的同時,又產生了新的深深的困惑,總有隔靴抓癢的感覺,于是期待一種更明朗更直截了當,也更有說服力的“說法”。
為什么此時而不是彼時我才有這樣一種期待呢?這就是反抗壟斷制約的時代精神氛圍起作用了。它如強勁的探照燈漫天照射,終于會在某些人群那里得到回響。過去時代的困惑(疑結之點)總會在日后合適即社會進步的時候得到開解,因而歷史和真相是無法徹底抹去的。在種種“困惑”里,總是附麗著不會消失的真相。
幸好現在媒體資訊發(fā)達;
社會的明顯進步也體現為媒體資訊發(fā)達。媒體資訊發(fā)達正是人類自身進步的對象化顯現——人類進步的一個象征。人類的惰力會由人類自己來克服。我看了丁帆先生的《一九四九:在“十七年文學”的轉型節(jié)點上》(載《當代作家評論》今年第三期)有豁然通暢的感覺。此文沒有回避社會體制思想,較準確給那些曾影響一時的作品的思想藝術價值定位。他說:“一切文學思潮、文學現象、文學創(chuàng)作的分析與透視。若想離開思想史的‘直射’或‘折射’,都是徙勞的……即便是從上個世紀末開始至今的商品化寫作大潮,也同樣是在體制思想制約下的文化與文學的表演性動作。”此文第二章“‘配合’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幾種文學模態(tài)”概括為,一“主動性配合”(如丁玲的《太陽照在桑干河上》,這種“配合”到了六十年代初的階級斗爭時候就直接圖解政治意識形態(tài));
二“消極性配合”(比如《山鄉(xiāng)巨變》的作者周立波把許多描寫的重心放在生活和愛情上,導致“配合”的因子下降);
三“反動性配合”(如王蒙的《組織部新來的青年人》,在政治不變的整體創(chuàng)作思維框架中,做出的是有自己獨立政治見解的價值判斷……僅僅把它們作為一種“反潮流”英雄交響詩來給予禮遇,恐怕也并不符合文學史的客觀要求);
四“抵抗配合”(比如《三家巷》《苦斗》本來的題材是革命歷史內容的,卻被作者歐陽山的抵抗政治意識形態(tài)原無意識占領腐蝕了,以致使其變成了一部“才子佳人”式作品)。
“體制思想的制約無所不在”是我們時代的明顯特征,所不同的是,在進入市場經濟文化多元——文化空隙增大的今天,后兩類創(chuàng)作在增多。就是說,這樣的創(chuàng)作對既定的體制思想及其制約產生質疑并反抗。從社會——讀者角度(包括媒體資訊發(fā)達、思想激活等因素),也會產生對簇新作品的渴望。不管是簇新作品會“培養(yǎng)”新的讀者,還是新的讀者需要簇新的作品,都印證了創(chuàng)新才是社會進步的正途。
丁帆先生的文章是滿足我期待開解我困惑的好文章,此作還意外地開解了我心里蟄伏已久的一個具體的“困惑”。
二 幼年的一次保留真相的“困惑”
《一九四九:在“十七年文學”的轉型節(jié)點上》在“‘反動性配合’舉隅”一節(jié)的末尾說到,一九四九年以后在戲劇領域內的“反動性配合”較少,主要集中在一九五六年創(chuàng)作的所謂“第四種劇本”上,主要代表作有岳野的《同甘共苦》……這種大膽“干預生活”的作品成為那個時代話劇高潮的最強音。我心里頓時一熱。真是“踏破天涯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同甘共苦》在我心底纏繞數十年,我一直想找到它。這個劇名像跟我捉米藏一樣,今天才出現在我面前!原來它是“反動作品”,難怪不容許存在而銷聲匿跡。
我并沒有看過此劇(劇本),倒是見過此劇的宣傳折頁,正是后者讓我夢縈情牽。
大概在60年代初的一天(我也記不清自己當時讀小學六年級還是上了初中),我在我外祖父(我母親的伯父,當年我母親出嫁就是他操心和操辦的)家玩時,看到了《同甘共苦》漂亮的宣傳折頁,有劇照,黑白,題目是毛筆字,豎排,有內容簡介,有副照片好像是一個女性伏在男人腿上哭泣,男人一只手按著她的肩膀。照片流露蘊藉溫馨的感情,連幼年的我也被打動了。我看了幾遍內容介紹,胡亂地想象不已。此折頁一定是在外地工作(讀書)的堂舅舅帶回來的,他一定把它當作平常的戲劇廣告,當然此劇一定合他心意,他才沒有隨手扔掉,帶回家里。當時我所在的小小縣城根本見不到這樣漂亮精致的戲劇折頁?h城戲院的廣告意識十分原始,比如在縣城張貼若干張白紙廣告,上面寫日期、劇名、票價,多是古裝戲,有配合政治的如《三世仇》,移植過《劉三姐》(其實也是配合歌頌勞動人民、貶斥知識分子的政治需要),沒有只會在大城市里上演的現代戲,所以我感到新鮮,不由想象大城市——外部世界的浪漫生活。
現在想來,當時我已接觸現代長篇小說,年齡上開始進入青春期,對青年男女——異性有股隱隱的渴念,那張折頁上漂亮的卷發(fā)年輕女人在縣城是沒有的。我心里盼望著能在縣城看到這樣的戲劇。我壓根兒不知、也沒人告訴,它屬于“反動戲劇”已受到政治批判,更不知道許多人對它如畏蛇蝎。
總之它像青春夢幻一直在我心底揮之不去。就是說,它成了我步入青春期的一道困惑,保留某種真相的困惑。
困惑釀成了沖動,我總想進入“此劇”的內部,想知道得多一些,更多一些,后來去學校和縣文化館的圖書館借書,留心《同甘共苦》,都沒發(fā)現它的影兒。我只知道(通過父親的神情和母親的提示)學校不時有“運動”和精神高壓,也略知有個胡風反革命集團(從糊裱在家里墻上人民日報上的漫畫得知),但不知道《同甘共苦》已遭到整肅。只短短幾年,《同甘共苦》就徹底消失了,好像它沒有存在過似的。
現在我也知道,當時大城市不少人已拋棄它,忘卻它,像避瘟疫一樣躲它;
當時卻沒人知道,偏僻小縣城里一塵芥般的學生對它一見鐘情。無論時局如何動蕩兇險,我往后遭逢不大也不小的生存壓力和精神壓力,也仿佛忘了它,可它在我心中的烙印是不可能消失的。
可見“歷史”(事實)一旦產生,是無法使社會遺忘的。
現在我對盤纏在國家上空和國人心中的令人恐懼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體制思想有了更多也更深入的了解,知道當時整個社會封閉得密不透風,國人的生活生產資料連同身家命運都被攥在一只“鐵手”,國人無須思考,跟隨上級的耳提面命,及時調整自己腦中的“言語編碼”就行,說當權者希望、愿意和喜歡聽的話,比如,說人民公社是通向共產主義的橋梁,社會就響徹“社員都是向陽花”的頌歌,即使餓孚遍野,此類頌歌在學校在城市依然不知疲倦地傳揚。都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即使在六七十年代,“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政治意識形態(tài))也是常常處于一種撕裂狀態(tài),其實是用戰(zhàn)時既定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來圈定和制約建設時代的經濟基礎——國人的生活和思想。人民公社體制(一度全民進食堂),城市農村二元分割,其實就是向著戰(zhàn)時意識形態(tài)回歸。所以,那些存在過的但不合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生活(包括精神創(chuàng)造)與情感,都被批判否定,而且視之為“不曾存在”。表面上,這些“另類”已在地球上消失了——《同甘共苦》也就極快地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之中。
專制政治和由專制政治培養(yǎng)出來的民眾(首先是知識分子)合謀,創(chuàng)造了“即刻遺忘”的文化奇觀。
可是畢竟是現代,數十年時間既長亦短,后來有良知的文學史學者提到它,說明社會還沒有徹底忘卻。不過,《同甘共苦》于我,已經成為一個精神符號,只要碰上它,我對它的記憶即刻復活。我的相關記憶,也不是看戲或劇本——對具體藝術情境的回憶,而是自己那個年齡段遭遇一個“文化事件”的溫馨回憶,并擴大到對那個時代社會的回憶。
我心里蟄伏多年的渴望真相的沖動再次爆發(fā)出來。
也許,與《同甘共苦》創(chuàng)作和演出有一定關系——進入具體政治境遇的人更刻意地將它遺忘,而像我——遙遠而陌生的一個尋常少年,卻記住了它,也曾經不知天高地厚地跟要好同學提過它,我并不知道它已給作者和許多人帶來危險和厄運,我跟人說了也沒給我?guī)硎裁次kU,我周圍屬于另一種與官方沒如此關聯的圈子。換一個說法,就是在我的周圍,根本沒有把它當作什么事件,純粹是閑聊。
這么說來,社會記憶的保存,與官方有關,也同官方無關。
《同甘共苦》保存在社會記憶里,應該說,它同政治相關。與政治糾纏扭結卻是它的幸運。
三 成為“政治事件”加深了社會記憶
是的,我們受到了體制思想(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廣泛制約,我們頭腦里相關的記憶卻如同刀鋒被磨得鋒利,只是許多記憶沒有說出口。仔細想想,有史以來確有無數的事實隨風飄散,但是那些跟政治有深刻關聯的實事倒被保存下來了,所以,成為“政治事件”是關鍵之一著。人類是政治動物文化動物,因與政治發(fā)生了聯系,人類記憶才富有持恒而強勁的力量。
明朝的羅貫中寫《三國演義》,其時離“三國時代”隔了幾個朝代好幾百年了,他只有一部《三國志》史料為憑。可以肯定,羅貫中生活的時代保存了很多“三國”鮮活的社會記憶,耳聞目睹,社會的記憶扎入了他的腦中。為什么當時的社會和羅貫中保存了如此之多而且鮮活的“三國”記憶呢?一定跟社會狀態(tài)相關,跟政治相關,一定是那個時代影響最巨也最恒久的文化事件,茶樓酒肆、宮闕市井以講“三國”為時尚和品位。宋(公元960-1279)到明(1368-1644)之間,以漢朝為標志的中華皇室和正統(tǒng)被折騰得體無完膚,以漢民族為主體的社會與明室本身都有個確立正統(tǒng)文化秩序(天道)的迫切需要,于是形成一個官民相通的政治情結,當時的社會情緒與政治文化莫不與此相關,羅貫中的政治情結油然在遙遠的“三國”(220-280)找到了對應物,準確地說,他在當時朝野對三國記憶的濃厚氛圍中找到了切入口和作品的定位,于是真實加虛假的書寫讓這種社會記憶定格,乃至人們寧可相信《三國演義》的事實,而把史料《三國志》置于一邊。當時的皇權政治對此是無法干預的,也就是個別皇帝即使不高興也無法操行政之法追究問罪抹去社會記憶。
從中華大歷史角度,也跟20世紀中國“無產階級革命”相比照,《三國演義》體現的是一種中國的泛政治,為中國人文化性格的形成注入了基因性的東西。而中國“無產階級革命” 以對中國文化傳統(tǒng)的反叛姿態(tài)走上歷史舞臺,其政治意識形態(tài)表面更宏大(共產國際)實則狹隘多了,它也與剛剛聚攏的世界文明大潮異大于同,所以它也更狹隘更功利更峻切——表面上它更有朝氣和銳氣,口氣也更大(輸出革命解放全人類),可以操行政之法即刻掩蓋事實抹去社會記憶。于是,《同甘共苦》從文化事件上升為政治事件,剛剛誕生就消失了。
《同甘共苦》之所以還能夠被文學史家所提及,正是它與體制政治綁在一塊的緣故。政治摧毀了它也保存了它,酷厲的政治讓官和民決絕地掃蕩它——批判打壓就是嚴酷的掃蕩,(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可始料未及,政治又恰恰成全了它——保留了社會記憶。當然今日之《同甘共苦》非往日之《同甘共苦》,作為作者,當時的岳野也肯定不是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對著干,只是希望就功成名就,顯現自己的才華和價值,他把內心對政治意識形態(tài)不同的看法化作了愛情的溫馨描寫。
因此,作為主導方或主導面,我們的官方政治恨不得一腳把不喜歡和感冒的東西從地上抹掉,在某種程度也做到了;
但還是官方政治把這些東西置于身邊,相伴隨形,與自己共存亡。拿今天的話來說,正是成為政治事件,《同甘共苦》——一切社會事件,勢必成為民族的、社會的永久記憶。
就是在當下,社會記憶的保存不也一樣么?政治與記憶,互為扭結,互為觀照。
于是我又一次聯想到了“鄧玉嬌案”。
四 成亦“政治”,敗亦“政治”
正如有的讀者所說,“開言不談鄧玉嬌,雖讀詩史也枉然!薄班囉駤砂浮本劢构倜竦纳窠洠撬粌H僅是個刑事案件,更是個政治事件。它被定位于政治事件,從制度層面——社會主導面來說,正是官方,官方由只做不說到既說也做。
由“刑事”轉為“政治”,從廣義政治角度,“鄧玉嬌案”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的對象,就具有一種政治意味(政治就是多數人關心的事),可它還不能稱為政治事件;
從體制政治角度,正是政府一連串的政治(行政)行為所造成的、實現的,或者說“體制政治”推波助瀾,反而強化了社會記憶。我以前的相關文章已說過,這不是某個主政者的刻意行為,而是其一種習慣性體制思維下的必然行為。
巴東縣委自然深諳所屬體制政治的底蘊,知道“維穩(wěn)”已成重中之重,何況他們憑經驗就能肯定此案跟官場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和聯系(一開始鄧貴大手里攥著一疊票子為人“買春”跑腿,如果不是官場背景所導致的臉面放不下,在遭到鄧玉嬌拒絕后,他們不可能轉為對她的直接糾纏和侵犯,也就不會有后來的生命悲劇),勢必引起官民沖突。實際上,在案發(fā)的第一時間,巴東縣委書記和公安局長已經弄清了基本事實,以及相關人的身份和政治背景,他們很快將鄧玉嬌定位為“故意殺人”、鄧玉嬌患有精神病,這樣就能把她與社會隔離,把案件置于可操控之下——讓案件的了結朝著權力意志著落。他們也以為如此能把社會反彈限在一個很小的范圍。指鄧玉嬌患有精神病,其實是為加重其故意殺人(平白無故殺人)的法碼(說服力),同時也讓案件留有可操控拓的余地。當然,他們是本能地從縣級維穩(wěn)做考量的主軸的,因為近年連連發(fā)生了縣級騷亂(如貴州甕安)。這是他們的上級——上級的上級所要求的,也就是體制使然,他們的行為即使有不當,上面也會給予寬待。甫一開始,他們雖沒定性為“政治事件”,但在指導思想和處理方法上,已經政治化了,政治先行,此案于是烙上體制政治的烙印。
問題在于,在如此體制思想的制約下,他們不動聲色地“以售其奸”,也就是他們盡最大限度保護那幾個涉案的男子,為其開脫罪責,這也是回應“對官員管教不力、施政無方” 指責的政治性考慮。這屬于權力關系網的運作,對圈子外而言是潛規(guī)則,對圈子內則是心照不宣的為官之道,照顧別人就是照顧自己。殊不知,這樣的“講政治”即“體制制約”,恰恰極快地張揚并加深了此案的“社會記憶”,因為在現代條件下,社會對如此低級而漏洞百出的幾次說辭很快給予戮穿。這時,民眾所率先關心和考慮的,只是案件的全部真相,為弱者聲張正義,追剿社會的毒瘤,而不是巴東官方所希望的壓倒一切的維穩(wěn)。顯然,一開始官民的思維不一致,甚至對立,而不是各種質疑和議論造成了官民對立。
于是,此樁刑事案件就朝著準政治案件發(fā)展了,區(qū)區(qū)巴東縣是難以招架的。因而又上升為國家政治層面,其重要標志,就是國家主流媒體新華社出來“定案”:關鍵詞是“鄧玉嬌防衛(wèi)過度”。這不是“水到渠成”——經過司法有效介入,取證調查基礎上的定案,而是“敏感時刻”的一個純粹的政治考慮,國家當局將此案置于一個大的政治背景之下進行權衡。就是說,從政治考慮層面,國家權力機關接過去了這個“死老鼠”。在國家,“敏感時刻”,是維護大局,基層組織不能亂,于是采取了包括“封網”的一系列行政措施;
在巴東縣則是趁機甩掉剌猬般的包袱(所謂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一切相關的考慮和決策往上面靠,并能獲得支持。顯然,上面的“定性”跟其原先的定性有所后退,巴東縣主政者明白此案的政治要害,還是付諸了“私房”考慮,在本地采取了更嚴密而峻切的政治化手段“封口”,拒絕“恐怖分子”入境——拒絕和打壓來自縣外非官方的調查,也就是沖刷抹掉社會記憶。上面與地方的政治考慮有內在的一致性,但上面無法阻止地方相關動作的“自私性”。
這樣他們無從選擇地陷入了“怪圈”:既要統(tǒng)一思想,永久性清除不利于自己的言行(社會記憶),同時又攪動并加深了不利于自己的社會記憶。此種“社會記憶”已不是《同甘共苦》年代即刻轉為式微的社會記憶,而是憑著互聯網爆炸性擴大、無法銷聲的社會回憶。如此情境下社會記憶的捆綁一起的體制政治,則受到多方面多層面的燭照和檢視。人們不難發(fā)現,如此體制政治并不是現代文明意義上的政治,即現代政治,它與后者的距離很明顯。后者將體制政治分解和溶化在具體的如律師、法律、司法程序、各種社會媒體之中,各行其道,按法律行事,可以允許充分的辯論,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通過案件辦理,推動公民素質——法制精神的提高,促進社會精神生態(tài)——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我們的體制政治狹隘和短視顯而易見,它以“講政治”君臨一切,往往輕慢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條文,臨陣設立了各式各樣一個又一個的禁區(qū)。
按照國人功利性思維,在后來受到的詰難時,有的行政官員會說:我只管我任上的安危,我只對我的任期負責,管它日后洪水滔天。法制建設到頭來只是一句空話,社會的客觀之心公正之心每每被政治所套用。這樣思維的官員還能升官呢。由此可見,狹隘短視的體制思想仍有著濃厚的空氣土壤水分呢。
就這樣“鄧玉嬌案”也成了禁區(qū),其社會利弊大家可去掂量掂量。所以說,對“鄧玉嬌案”而言,成亦“政治”,敗亦“政治”。
體制思想無可避免地造成許多人的困惑,但在當今時代,困惑——社會記憶的開解并不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它依持的恰恰是加在它頭上的政治化。社會事件的政治化也就意味著開解的可能性和長久的現實性。
2009年6月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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