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對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6-25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摘 要]隨著競爭形勢逐漸嚴峻,山東省花生產品在出口過程中面臨著諸多問題,極大地制約了山東省花生產品的進一步發(fā)展,因此加強對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分析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的現狀與存在問題,提出加強技術投入,提高花生產品品質;提高管理監(jiān)督能力,規(guī)范出口秩序;花生行業(yè)協會著重加強資源分配;提高國際營銷能力等對策建議。
[關鍵詞]山東;花生產品;出口貿易
[中圖分類號] F746.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8)02-0054-03
Abstract: With increasingly serious competition situation, the shandong province peanut products in the process of export is facing many problems, these problems greatly restricted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peanut products, so t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peanut products export trade in shandong province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This paper mainl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of peanut products export trade in shandong province, and excavate the problems, finally proposed the concrete solution countermeasures in view of the problem, also hope that through this article research for peanut products export in shandong province to give some advice.
Keywords: Shandong Province; Peanut Products; Export Trade
一、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現狀
(一)出口規(guī)模
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規(guī)模在國內一直處于領先地位,花生及其制品年出口量占全國的80%以上。2014—2016年,花生產品出口量分別為21.9萬噸、22.6萬噸、24.2萬噸,出口額則分別為2.03億元、2.1億元、2.16億元,均呈現出逐年遞增態(tài)勢。隨著國際市場經濟一體化以及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山東省花生產品的出口規(guī)模在不斷擴大,國際市場的進一步開發(fā)也為山東省花生產品的出口帶來了更加積極的影響。
(二)出口市場
山東省屬于我國花生生產和出口大省,出口的國家也相對較多。2016年,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的前十個國家為日本、泰國、荷蘭、西班牙、加拿大、馬來西亞、英國、越南、新加坡、希臘。其中出口到日本的花生產品總量為6.98萬噸,出口到泰國的花生產品出口總量為5.83萬噸,出口荷蘭、西班牙、加拿大的花生產品總量分別為3.43萬噸、2.01萬噸、1.3萬噸。出口馬來西亞、英國、越南、希臘的花生產品總量分別為1.28萬噸、1.2萬噸、1.1萬噸、1.02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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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的主要花生出口產品有帶殼花生、去殼花生、花生油以及花生餅等,其中去殼花生的出口總額居于所有花生產品種類的首位,2014—2016年出口額分別為1.43億元、1.47億元、1.52億元。其次為帶殼花生,出口額分別為0.46億元、0.48億元、0.493億元。而花生油的出口額相對比較小,分別為0.13億元、0.14億元、0.15億元。出口額最小的是花生餅,近三年的出口額僅為55萬元、67萬元、77萬元。通過這一系列數據可以看出去殼花生、帶殼花生、花生油以及花生餅在2014—2016年間的出口額呈現穩(wěn)定增長的趨勢,說明花生產品的對外出口貿易額也在不斷擴大。
二、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中存在的問題
。ㄒ唬┏隹诋a品品質不高
山東省花生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尚不完善,質量監(jiān)管工作相對薄弱也使得花生產品質量不高的問題愈發(fā)明顯。品質低,無法達到出口質量規(guī)定也成了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最大的障礙。其中一些制作花生產品的小作坊、小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存在技術研發(fā)、質量監(jiān)督、制造工藝等方面還比較落后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一是因為企業(yè)的管理者缺乏質量監(jiān)督意識,在花生產品栽培、收獲、儲存、加工等環(huán)節(jié)沒有進行嚴格的管理;二是企業(yè)員工在加工過程中由于缺乏相應的技術知識以及環(huán)保意識,進而導致了花生產品的質量不高;同時也有小部分經營者為了一已私利,不顧市場規(guī)則,使用促進花生生長的催生劑,使花生產品本身就存在質量的問題,最后導致部分花生產品因不符合出口質量規(guī)定而無法出口。以上這些因素直接導致少部分花生初級產品的質量低,從而使相關花生制品受到影響,因此阻礙了山東省花生產品出口貿易的發(fā)展。
。ǘ┏隹谥刃虿环(wěn)定
山東省花生產品在對外出口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其中對出口影響最大的就是出口秩序很不穩(wěn)定。山東省屬于花生生產規(guī)模較大的省份,因此從事花生產品出口的企業(yè)眾多,這些企業(yè)多為中小型企業(yè),由于數量很多,出口過程中競爭比較激烈,為了能夠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這些企業(yè)往往會采取低價競爭策略,而花生產品的生產和加工成本較為固定,低價的競爭策略只能是壓縮了花生產品出口企業(yè)的利潤空間,所以一些出口企業(yè)為了能夠擴大自身的利潤空間,往往在產品的技術投入上進行壓縮,如設備不更新、不引進先進技術、不注重人才的培養(yǎ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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