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幫助農民發(fā)展生產]農村信用合作社客服
發(fā)布時間:2020-02-1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中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從1920年初華洋義賑會辦理河北信用合作事業(yè)開始的。民國時期,雖然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現代金融組織有了一定程度的發(fā)展,但是由于其力量微弱,未能取代傳統借貸尤其是高利貸的優(yōu)勢地位。
解放后,受減租減息及土地改革的影響,農村私人借貸處于停滯的狀態(tài),當時的農村民間借貸主要是農民為了應付一年一度的饑荒或其他生活費用的臨時支出。私人借貸的停滯使農民很難渡過難關,埋怨“四門緊閉,借不到錢”。對此,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方面增加國家農貸,另一方面試圖通過發(fā)展各種形式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來組織農村閑散資金,解決農民生產生活困難,促進農村經濟的恢復與發(fā)展。
1950年3月國家統一財經之后,物價穩(wěn)定,部分地區(qū)進行土改為開展信用合作創(chuàng)造了條件。此時,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首先聯合全國合作社總社在華北地區(qū)開始試辦信用合作社。1952年部分地區(qū)的重點試辦進入普遍發(fā)展階段,到1952年底,信用合作社達到2271個,信用部1578個,信用小組16218個。1954年3月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全國信用合作座談會,統一了對信用合作社的認識,信用合作社開始迅猛發(fā)展起來。
1954年5月號的《新華月報》中就記錄了當時農村轟轟烈烈開辦信用合作社的場面,文章摘自《中國金融》的社論,以《積極開展信用合作社是當前農村工作中一項重要任務》為題。文章指出:“經驗已經證明,信用合作組織是國家在農村調劑資金、扶助生產最適當的組織形式。凡是信用合作發(fā)展的好的地區(qū),它就能配合國家農貸工作,對農民的生產、生活困難給以及時的幫助,給生產互助合作組織擴大生產的資金需要以有力支持,因而高利貸剝削就受到嚴厲的打擊或被消滅,農民的生產和農業(yè)的互助合作就能得到更好的發(fā)展和鞏固。所以在不少地區(qū),農民都把信用社叫做自己的‘小銀行’,稱贊它‘既能發(fā)展生產,又能救急救難’。還有些地區(qū)的農民,把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看做是引導自己走向幸福生活的‘三面紅旗’或‘發(fā)展生產的三連環(huán)’,認為有了政府的引導和幫助,有了發(fā)展生產的三連環(huán),今后的幸福日子就有保障了。這樣就逐步的引導著勞動農民在農村借貸關系上擺脫了資本主義的剝削,加強了農業(yè)社會主義改造的力量。”
在當期的《新華月報》上,還配發(fā)了大量珍貴的歷史照片,照片展現了福建和河南兩省的農民在信用合作社的幫助下,歡天喜地發(fā)展生產的場景。照片中那一張張笑臉,流露出對未來的美好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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