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在京舉行
發(fā)布時間:2020-02-21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2月24日至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24日,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這次會議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為即將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做準備。為此,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列席人員名單草案。同時,會議繼續(xù)審議國防動員法草案、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審議行政監(jiān)察法修正案草案、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等。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作的關于國防動員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第十二次會議先后對國防動員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進一步明確了國防動員建設的指導原則,增加了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議定事項的組織實施、科研單位參與重要國防產品的研發(fā)享受政策優(yōu)惠、應當為其他預備役人員的訓練、儲備提供條件和保障等規(guī)定。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安民作的關于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明確了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的原則,對國家秘密含義作出了更明確的規(guī)定,增加了嚴格限定定密層級和定密權限、明確保密期限與及時解密條件等規(guī)定。
行政監(jiān)察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來,對于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效能,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依法行政進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行政監(jiān)察的對象、方式、程序以及監(jiān)察機關的職責等需要充實完善。受國務院委托,監(jiān)察部部長馬對行政監(jiān)察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說明。修正案草案進一步明確了行政監(jiān)察對象和行政監(jiān)察方式,增加了提出監(jiān)察建議的情形,對舉報制度、派駐機構管理體制、監(jiān)察機關職責、行政監(jiān)察程序等內容作了修改和完善。
著作權法自1991年實施以來,對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鼓勵作品的創(chuàng)作和傳播,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同時為適應形勢發(fā)生的變化,需要對現行著作權法中有關作品出版、傳播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規(guī)定作必要的修改。受國務院委托,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作了關于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會議還聽取了外交部副部長宋濤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領事協定》的議案的說明。
食品安全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食品安全法實施的當年就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執(zhí)法檢查,充分表明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實施工作的高度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代表執(zhí)法檢查組向會議報告了檢查工作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檢查組認為,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各項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實改進和加強,法律實施的總體情況良好,但也存在許多問題和困難,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根本改善我國食品安全狀況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為此,檢查組從食品安全監(jiān)管體制、配套法規(guī)體系建設、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與評估體系、標準體系、經費保障、企業(yè)責任和產業(yè)發(fā)展、普法宣傳和社會監(jiān)督等方面進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
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zhèn)東作的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了有關任免案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烏云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wèi)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等列席會議。
2月25日,會議分組審議擬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吳邦國委員長參加審議。
分組會上,常委會組成人員結合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對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一致認為,過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各項工作都取得新進展,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了新貢獻。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時指出,去年是實現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目標的關鍵一年,常委會堅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取得決定性進展;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嚴重沖擊,黨中央全面實施并不斷豐富完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一攬子計劃和政策措施,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在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上取得積極成效;面對氣候變化這一全人類面臨的重大挑戰(zhàn),常委會通過作出專門決議、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修改相關法律、開展國際合作等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常委會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出發(fā),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堅持為代表服務的思想,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代表作用得到進一步發(fā)揮;堅持服從服務于國家外交大局,對外交往更加活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自身建設繼續(xù)加強,推動人大各項工作不斷向前發(fā)展。
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就進一步修改完善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具體建議。
2月26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國防動員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著作權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分別簽署第25號、第2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領事協定》的決定,決定批準這個協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并委托委員長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對報告稿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根據委員長會議的提議,吳邦國委員長將受常委會委托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草案,決定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選舉;表決通過了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fā)表的公告,十一屆全國人大現在實有代表2981人。
會議經表決,任命吳雙戰(zhàn)為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小楓為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永治為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鎮(zhèn)武為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葛振峰為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符廷貴為全國人大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案。
在完成各項議程后,吳邦國發(fā)表重要講話。他說,本次常委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為即將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準備。目前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一個多月來,大會秘書處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工作,希望大家繼續(xù)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良好的精神風貌、嚴謹的工作作風,再接再厲,努力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順利進行。
吳邦國指出,會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認真審議了常委會工作報告稿,普遍表示贊同。大家一致認為,過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了新的貢獻。大家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們要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抓緊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律,全面完成法律法規(guī)清理工作,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要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五個更加注重”,以推進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yōu)橹攸c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jiān)督,以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為重點加強對解決民生問題的監(jiān)督,以增強監(jiān)督實效為核心進一步完善監(jiān)督工作方式方法,著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今年經濟社會發(fā)展任務目標的順利實現。
吳邦國說,會議通過的國防動員法,立足我國國情,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國防動員建設要與國防安全需要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協調、與突發(fā)事件應急機制相銜接的要求,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了國防動員組織領導機構及其職權,確立了國防動員的相關基本制度,對平時動員準備、戰(zhàn)時動員實施等作了規(guī)范,對于加強國防建設,積蓄國防潛力,增強國防動員能力,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經濟社會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吳邦國指出,食品安全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常委會一直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去年2月通過了食品安全法。為了推動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們于該法頒布實施的當年就在全國范圍開展了執(zhí)法檢查,有力促進了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審議中,大家指出,在看到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大家強調,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盡快理順和完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體制,加快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規(guī),抓緊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和風險評估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jiān)管能力建設,努力實現食品安全的全程監(jiān)管和科學監(jiān)管,切實改善我國食品安全狀況,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吳邦國強調,即將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開好這次大會,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凝聚全國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完成“十一五”規(guī)劃的各項任務,開創(chuàng)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與全體代表一道,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形勢的分析判斷和對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成一次“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大會。
就開好這次大會,吳邦國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充分發(fā)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要認真執(zhí)行大會的議事規(guī)則和程序,堅持重實際、說實話、求實效,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權利,切實反映人民意愿,廣泛集中人民智慧。二要增強大局意識,提高審議質量。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fā),堅持講大局、抓重點、議大事,實事求是地評價各國家機關的工作,認真負責地提出意見和建議,把各項報告和議案審議好修改好。三要虛心聽取意見,自覺接受監(jiān)督。大會期間,常委會要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這是常委會向代表大會負責、受代表大會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我們要虛心聽取代表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監(jiān)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常委會工作,更好地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不辜負人民的重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路甬祥、烏云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wèi)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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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就剛剛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的有關問題,邀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主任、總參動員部部長白自興少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建立科學合理、權威高效的國防動員組織領導體制,是提高國家動員能力的組織保證。國防動員法對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機構及其職權作了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有利于加強國防動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為有關各方履職盡責、協調一致開展國防動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一是依據憲法的規(guī)定,規(guī)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家主席的相應職權。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脅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fā)布動員令。
二是規(guī)定了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職權。國務院、中央軍委共同領導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制定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實施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的議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國家主席發(fā)布的動員令,組織國防動員的實施。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脅必須立即采取應對措施時,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規(guī)定的必要的國防動員措施,同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三是規(guī)定了各級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職權。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軍區(qū)國防動員委員會、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國防動員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區(qū)域的國防動員工作。
四是規(guī)定了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的職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本級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有關的國防動員職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副主任孫鎮(zhèn)平在回答制定這樣一部專門的國防動員法的必要性時說,1997年我國制定了國防法,對國防動員做了原則規(guī)定。在此后也相繼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guī),涉及到國防動員工作。但是總體來說是分散的、零散的,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統的國防動員法。
一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需要。加強國防動員法律制度建設,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中國也需要有一部符合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防動員法。
二是維護國防安全的需要。通過建立國防動員基本法律制度,規(guī)范國防動員活動,增強國防動員潛力,提高國防動員實力,進一步增強國防動員平戰(zhàn)轉換能力,對于應對各種國防安全威脅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促進國防動員建設與經濟社會建設協調發(fā)展的需要。國防動員建設要遵循正確的指導原則,既要與國防安全需要相適應,也要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相協調,還要與突發(fā)事件應急機制相銜接,充分發(fā)揮國防動員平時服務、急時應急、戰(zhàn)時應戰(zhàn)的作用。
(據2月25-27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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