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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卓:聯(lián)省自治與湖南省憲法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ā幭瓤趾蟮暮先

          

          說湖南人什么事都要爭個先,這話不假。以鼓吹洪憲帝制為后人詬病的楊度楊皙子,在清末留學日本時,原也是個激進的革命份子,曾作《湖南少年歌》抒懷詠志,其中最為人知的幾句是:“中國于今是希臘,湖南當作斯巴達,中國將為德意志,湖南當作普魯士,諸君諸君慎于此,莫言事急空流涕,若道中華國果亡,除是湖南人盡死!”那種以天下為己任,救中國舍我其誰的氣概,真?zhèn)是湖南人倔騾子精神的最佳寫照。而時過境遷,皙子先生挺身為袁世凱稱帝鳴鑼開道,卻又是不遺余力,毫不愛惜自己的羽毛,管他世人如何說三道四,我自一條道走到黑。至于他后來秘密加入共產(chǎn)黨,垂暮之年再次否定自己的一生所為,則更是令人大跌眼鏡。這些不用多說,因為此文不是為了評說楊度其人其事,只是以楊皙子為例,引出民國初年湖南人的一段往事。

          

          此事恐怕今日之湖南人知者不多,卻的的確確是八十余年前湖南領先中國其他省區(qū)的一樁大事呢。那便是上世紀二十年代鬧得全國沸沸揚揚的湖南省自治憲法,就是要由湖南人自己對自己省內(nèi)的事務說了算,而且還有一部省憲法作為法理依據(jù),什么北洋政府、廣州護法軍政府,都不能再隨便插手進來。咦?那豈不成了“獨立王國”了?不錯,當年年輕氣盛的毛潤之毫不隱晦這一點,他甚至還給起了個“湖南共和國”的名稱,他說:“我們主張‘湖南國’的人,并不是一定要在字面上改一個名稱,只是要得到一種‘全自治’,而不以僅僅得到‘半自治’為滿足!蹦瞧鋵嵾是因外省人張敬堯督湘以來,將湖南禍害得天怒人怨,他一旦被驅除,湖南人覺得再也不能讓外人左右自己的命運了,這樣一種強烈情緒的表達而已。

          

          毛潤之認為實行全國總建設一時還完全無望,最好的辦法是“索性分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先和正處于混亂中的“大中國”脫鉤,待十年二十年各省“分建設”好了,再搞“徹底的總革命”,才是“進于總解決的一個緊要手段”。毛潤之這種驚世駭俗的見解,在當時正代表著一股強勁的思潮,那就是自辛亥革命建立民國以來,一直暗流涌動,時而風行各省,時而遭打壓而式微的“聯(lián)省自治”運動。

          

          此時正當民國九年(1920年),湖南乃至全中國正處于又一個十字路口,是各省由自治而聯(lián)合,走自下而上和平統(tǒng)一之路,還是沿襲自古以來大一統(tǒng)的觀念,由強者以武力削平群雄,重建真正集權的中央政權以號令全國,人人都在期盼,各省都在揣測,看誰敢率先打破僵局,而且是怎樣來打破這僵局。果然,敢實干的又是湖南人!剛剛趕走張敬堯重掌湖南軍政大權的譚延闿,7月22日向全國發(fā)出了“祃電”,宣布湖南自治了,今后省長要湖南人自己選舉了,不再由中央政府任命了,還要制訂省憲法了!譚延闿說,這就叫作“湘人治湘”。

          

          

          (二)聯(lián)省自治的由來

          

          要說清聯(lián)省自治這回事,還得回頭看看自1911年辛亥革命以來,中國都發(fā)生了一些什么情況。

          

          辛亥革命起自武昌起義,新軍暴動,手里握著幾條槍桿,可力量既稱不上強大,組織更談不上嚴密,何以聲勢越來越大,最后逼得朝廷不得不下詔退位?都說是袁世凱乘機要挾,嚇唬住了頭發(fā)長見識短的隆裕太后,才得以冒了這肇建共和之名,竊取了大總統(tǒng)的寶座。但究其實是各省督撫見風使舵,紛紛宣布獨立脫離了朝廷,才造成不可逆轉的分崩離析之勢,令朝廷徒嘆奈何,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乖乖下臺。各省督撫原都是由朝廷任命的,為什么在危難之時不力挺主子,卻要落井下石呢?除了不愿作殉葬品謀自保權位的私心之外,受制于地方勢力的挾制當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其實在慈禧太后所做出的最后一次欲挽救清王朝的努力中,實已種下了各省在事急時自行其是的禍根,那就是以立憲為目的設立的各省諮議局,其中為首領的均為地方名流耆宿,而不是按清朝立國以來一直對封疆大吏實行的回避本籍原則。未發(fā)生動亂時,諮議局議長不過是個擺設,實權完全掌握在外籍的督撫之手,但一旦出現(xiàn)辛亥年那樣的政治危機,朝廷的權威盡失,“王綱解紐”,外籍督撫駕馭地方無所憑依,不借重本地名流聚集的諮議局,又當何如?而本地人自然以置身事外各保桑梓之地為第一選擇,那也就由不得督撫獨斷專行了。換句話說,一旦皇上的指揮不靈了,地方大員的執(zhí)政合法性就不再出自皇權,而是要轉而看地方勢力的眼色行事了。這種時候,只要不是伯夷叔齊那樣的死硬派,宣布獨立就是唯一識時務的明智之舉了。從這個角度看問題,我們也可以把辛亥革命看作是對中央集權的否定。那么合乎邏輯的發(fā)展前景就應該是地方分權了?事情卻遠不是這么簡單。

          

          辛亥革命畢竟是以民族革命的名義進行的,“驅逐韃虜”是首要目的,而中國人心目中的大一統(tǒng)觀念根深蒂固,“建立共和”當然也還要團結在一個頭頭之下,形成一個整體才覺得心里有底。于是臨時大總統(tǒng)孫文只能讓位于袁氏,“臨時約法”應運而生,袁大總統(tǒng)在北京執(zhí)掌了名義上號令全國的中央政府。美好的愿望,未能產(chǎn)生預期的結果,袁世凱不愿受國會約制,殺宋教仁于前,謀黃袍加身于后,眼看著剛剛建立的共和制度危如累卵,孫中山和他的“中華革命黨”也好,梁啟超、蔡鍔等進步黨人也好,只能重披戰(zhàn)袍,為“再造共和”而流血犧牲了。袁氏皇帝夢破滅,驚怖而死,卻留下了南北兩個政府對峙的僵局,把中國帶入了軍閥混戰(zhàn)的災難之中。

          

          湖南謀自治,并非唱獨角戲,當時“聯(lián)省自治”的呼聲正響徹全國,儼然要把中國引上美利堅合眾國式的聯(lián)邦國體軌道。說起聯(lián)省自治,最初被稱為“聯(lián)邦主義”,其實由來已久,孫中山遠在光緒年間已有對未來推翻清朝后中國根本制度的設想,他說:“……惟在聯(lián)邦共和之名下,夙著聲望者,使為一部之長,以盡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馭之,而作聯(lián)邦之樞紐!毙梁ツ暾䴔喽Ω,民國建立,孫中山與他旗下的國民黨人為了限制袁世凱日益擴張的權力,更是不斷鼓吹地方自治思想。比如二次革命失敗后,孫中山在日本組建中華革命黨,辦《民國雜志》作為喉舌,戴傳賢在該刊發(fā)表《中華民國與聯(lián)邦組織》,明確說:“中國文化之發(fā)達,由于地方分權,而文化之退步,由于中央集權。”矛頭直指謀求專制獨裁的袁世凱。而原來組建共和黨、進步黨在議會里與國民黨對壘的梁啟超,在看穿袁世凱稱帝野心后,也逐漸有了新的想法。他在游覽歐洲之后,發(fā)表《歐游心影錄》抒發(fā)感想,極力推崇地方分權思想,已與當年在國會中高舉中央集權旗幟與國民黨議員斗爭時大異其趣了。還有一幫名流學者,都在鼓吹聯(lián)省自治,其中為今人所熟知的有:蔡元培、胡適、熊希齡、蔣百里、章太炎,甚至還有北大的教授李四光等。其論調(diào)不外乎是鑒于國家憲法遲遲不能制定,就不如轉而另辟蹊徑走地方分權之路,由各省制自治憲法,自行施政,自管軍事、經(jīng)濟、教育,進而聯(lián)合成一國,可釜底抽薪,永遠免除重蹈中央政府被獨裁者控制而為害全國的覆轍!奥(lián)省自治”這個口號,是浙江人章太炎提出來的,為的是強調(diào)“聯(lián)省”而非“聯(lián)邦”,以防被“統(tǒng)一派”斥之為“分裂”,可見“聯(lián)治派”用心之良苦。

          

          至民國九年時,聯(lián)省自治的呼聲格外強烈起來,究其原因是因為武人長期專權,各省人民都不勝其苦,卻又看不到消弭戰(zhàn)禍重享和平的前景,于是日益對南北兩個所謂中央政府徹底失望,而自謀保全家園之道的結果。正是“求人不得,不如求己”。特別是在袁世凱洪憲稱帝丑劇落幕,猝死之后,北洋政府府院相爭,段黎交惡,繼而段祺瑞為脅迫國會通過對德宣戰(zhàn),制造流氓圍毆國會議員案,再至張勛率辮子軍入京,扶廢帝溥儀復辟,再到段祺瑞為擴充皖系實力,不惜以中國路礦之權為質,向日本舉借“西原貸款”,終于在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的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山東不但未從戰(zhàn)敗國德國手中爭回,反而落入宿敵日本之手,激起國人憤怒,爆發(fā)了愛國學生為主體的“五四運動”……。種種不堪回首的痛史告訴國人,寄希望于只知專制不知民主的北洋政府,只有國權的一步步淪喪,戰(zhàn)亂絲毫未見平息之跡象。那么南方的廣州護法軍政府呢?桂系軍閥陸榮廷與孫中山的大元帥府從貌合神離到公開對抗,粵桂兩家已經(jīng)呈分道揚鑣之勢,而粵軍內(nèi)部陳炯明也傳出與孫不和的消息。拋開主義不談,孫大元帥要北伐,逐鹿中原,問鼎神州;
        段總理要直搗廣州,飲馬珠江。兵鋒所向,無不以華中華南為戰(zhàn)場。黎民何辜?又要遭兵燹之災了!看來只有走聯(lián)省自治一途,各省自選首腦,自定憲法,以民眾的意志和法理的力量阻止外軍的侵入,才是釜底抽薪杜絕內(nèi)戰(zhàn)之禍的唯一途徑!

          

          問題是,北洋政府段祺瑞和廣州的孫中山大總統(tǒng)都不吃“聯(lián)省自治”這一套,老段迷信武力統(tǒng)一是一貫的,而孫大炮也早放棄了自己原來的理想,轉而信奉“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論,一心要北伐,以建立新的號令全國的中央政府。湖南因其所處的地理中心位置,不可避免地又將成為南北軍隊交鋒的角逐場。從民元到民九(1911—1920),北洋勢力三度禍湘,先是湯薌銘,次為傅良佐,再為張敬堯,湖南人深受其害,早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再承受刀兵之災,湖南人是絕不情愿的了。為求免禍而祭起自治這個“法寶”,靈不靈先不說,總算是一套臨時抱佛腳的辦法。死馬醫(yī)不活,不過仍是死馬,若醫(yī)都不醫(yī),死馬斷無復活之理,又怎能心甘?前清翰林出身,當過湖南省諮議局議長的譚延闿,從辛亥年就任湖南都督始,之所以屢仆屢起,總是位子還沒坐熱,就又被敵對勢力逐走有如喪家之犬。他個人痛定思痛,也覺得哪怕是出于保屁股下的位子起見,也只有宣布自治這一條道,誰會愿意老夾在狹縫之間,過著風箱里的老鼠般的日子呢?所以他一旦借助趙恒惕、程潛的軍事實力,假廣州“護法”軍政府之威,重歸故里執(zhí)掌湖南督軍兼省長的大權之后,馬上就毫不猶豫地打出了自治的旗號,為的就是改弦更張,跳出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惡性循環(huán)的怪圈。

          

          譚延闿在“祃電”中說:“……鄙見以為吾人茍有根本救國決心,當以各省人民確立地方政府,方為民治切實辦法。近年海內(nèi)明達之士,對于國家之組織,尤主張聯(lián)邦合眾制度,或主張地方分權制度……湘人此次用兵,純本湘人救湘,湘人治湘一致決心……采用民選省長及參事制,分別制定暫時條例,公布實行……”。譚延闿真要搞“湘人治湘”了!他還要制訂湖南省自治憲法呢!南北勢力都在觀望,湖南人卻已激動起來,各種論調(diào)一齊出籠,誰都想為家鄉(xiāng)未來的命運畫出自己的藍圖,毛潤之那“湖南共和國”的說法自然也在其列。

          

         。ㄈ┳T延闿的“攘外”與“安內(nèi)”

          

          無庸諱言,譚延闿的自治,與學界、商界,乃至一般老百姓心目中的自治,并不完全是一回事。這里面有個“在朝”與“在野”的區(qū)別,在朝者除了謀長治久安之外,不讓外人插手的真實目的,不能說沒有保個人權位的私心;
        而在野者欲得到參政議政的發(fā)言權,也即是要獲得一定的民主權力,才是他們最為急迫的訴求。所以馬上就有了“要自治不要官治”的呼聲出現(xiàn)在本省的《大公報》上,那是該報主編龍兼公所言,直指譚延闿想借湖南人的家鄉(xiāng)觀念,為他們一批本省籍的官僚政客包辦湖南政治開路,弄得譚延闿好不尷尬。

          

          譚延闿也有他得力的支持者,就是當過“國務總理”的湖南人熊希齡。熊希齡是湘西鳳凰人,前清進士出身,曾被袁世凱網(wǎng)羅進所謂“第一流人才內(nèi)閣”,卻又暗做手腳,誣其在任“熱河都統(tǒng)”時盜賣避暑山莊國寶,意在逼其簽字解散國會,為袁氏掃清稱帝的障礙。此時熊希齡閑居北京,是在京的頭號湖南籍名人。熊希齡在譚延闿的“祃電”之后,立即通電支持,還約請了梁啟超為湖南草擬了一份《湖南自治根本法》草案,供譚延闿參考。熊希齡給譚延闿支招曰:“此舉宜于南北統(tǒng)一以前辦成,并須經(jīng)過全省人民總投票,基礎方能穩(wěn)固,各省自可響應,然后聯(lián)省立國,可以刷新,不致為中央權奸所把持,湘亦可免為南北之戰(zhàn)場。”熊希齡的方案基本上還是主張尊北京政府為正朔的,既主張省長民選,又要由省議會牽頭,會同學商各界聯(lián)合舉薦三人為候選者,再交中央選擇任命,方可生效。熊希齡的這一套方案在湖南一公開,就被《大公報》等報紙逐條駁斥,稱其為“陳詞濫調(diào)”,意在欺騙輿論。

          

          龍兼公與毛潤之等人也擬了一份省自治法草案,公布在《大公報》上,題為《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憲法會議”制定“湖南憲法”以建設“新湖南”之建議》。這個文件佯作恭維譚延闿為首的湖南省政府“實在是一個革命政府”,認為應抓住這“千載一時的機會”,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開人民憲法會議,而人民憲法會議代表,必須實行直接的普選,每五萬人中產(chǎn)生一個。再由人民憲法會議制定憲法,根據(jù)憲法產(chǎn)生正式的湖南議會、湖南省政府以及縣、區(qū)、鄉(xiāng)自治機關。(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只有這樣,“新的湖南乃建設告成”。這個文件發(fā)表時,簽名者多達三、四百人,一時間湖南省教育會、學聯(lián)、商會、報界等各團體聞風而動,召開“籌備自治運動之各界聯(lián)席會議”,討論憲法會議選舉和組織法要點,對譚延闿造成了頗大的壓力。

          

          譚延闿本與國民黨有著密切關系,于是邀請了一批屬于國民黨系的人物,抵達長沙來“襄贊”湖南自治,也就是來提供意見與幫助的意思。其中有張繼、吳稚暉、章太炎等。章太炎在宋教仁被刺案后,策動討袁,遭袁世凱關押,深恨北洋政府之專權,這時候成了一個極端的地方分權論者。他不但主張各省自治的聯(lián)邦制度,而且主張中央僅保留一個虛設的政府,連國會也不必設,甚至外交問題都應經(jīng)各省首腦副屬方能生效,他說:“或云外交大權中央不能專主,則應敵為難。不知今日所公患者,不在外人之迫協(xié),而在中央之販賣路礦,以偷一時之利耳。中央之所販賣者,其實還在各省,而非中央自能有之……今使事涉某省者,皆由該省督軍省長副署負其責任,督軍省長去人民近,茍有奸私,事易宣露……故外交權歸于各省,則販賣自止,而應敵反易,外患亦可漸息矣。此種聯(lián)省制度,為各國所未有,要之中國所宜,無過于此。”長沙的報界聯(lián)合會,也請來了一位國際級的重量人物,那就是美國學者杜威。他當然贊成中國的聯(lián)邦制應仿效美國,湖南不妨先行制訂一個臨時省憲作為全國的榜樣。

          

          要有一部省憲法,這點大家都同意,可由哪個機構來討論產(chǎn)生,卻是爭議的焦點。章太炎反對由省議會制憲,因為那樣代表性不夠廣泛,可他也不贊成由人民直接制憲,他認為那是辦不到的事情。他建議由全省七十多個縣議會,再加上商會、教育會、農(nóng)會、工會及各社會團體共同制憲。而省議會自然不甘放棄主導制憲的權力,力主要由自己召集制憲會議。在北京的熊希齡也來湊熱鬧,派出了自己的代表赴湘,將一份《湖南省自治大綱》印刷很多份,分送省內(nèi)各界要人,作為研究自治法的藍本,同時召集了全省各界名流四十余人,籌備召開自治會議。譚延闿眼看著要“艄公多了打爛船”,趕緊在9月中旬在湘軍司令部以私人名義召集了第一次自治會議,與會者計三十余人,議定由省政府指派十個人,再由省議會推舉十一人,組成省憲起草委員會,開始制憲工作。可社會上一得知此訊,立刻輿論大嘩,堅決反對制定省憲由官紳包辦。省議會方面見風使舵,也轉而反對上述省憲起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主張由全體省民推舉制憲委員,來組成代表廣泛民意的憲草委員會,顯然是受了《大公報》毛、龍方案的影響。譚延闿沒想到省議會會出面反對,只得致函議會,表示同意將起草省憲的事務交由省民憲法會議來解決,惟應如何召集組織,只能交給省議會這個立法機關負責主持。這樣一來,原定由省政府與省議會合制憲草,就變成了全由省議會獨家出面打理了。

          

          省議會爭到了制憲主導權,卻馬上又陷入了內(nèi)部的意見分歧之中。有人說,在搞省自治之前,先應恢復縣自治,而且要完善一套縣自治草案,再在縣自治的基礎上進而議省自治問題;
        有人大批特批熊希齡的《自治法大綱》,并擬出了自己的長達上百條的省憲草案。省議會勉強協(xié)調(diào),召集了專題會議一次,推舉出十一人為理事,負責研究草案條例。但這時社會上的輿論更進一步轉為對省議會的不信任,指出此屆議會任期已滿,在法理上已經(jīng)失去民意代表之效力。譚延闿不是個性格強悍的人,凡事總采取無可無不可的態(tài)度,曾被譏為“混”型政客,他自己反自嘲說“混之用大矣哉”。他原來以為這難辦之事已有省議會代庖了,正樂得躲個清靜,沒想到又橫生此枝節(jié),正在不知所措之際,人民已經(jīng)不耐煩了,在“雙十”國慶日舉行了上萬人的大游行。省會的三十多家團體聯(lián)名向省政府遞交了“敦促盡速制憲”的請愿書,指責政府和議會“或則徒托空言,或則各執(zhí)己見,或則存心敷衍”,要求由人民直接制憲。

          

          譚延闿宣布自治,進而要制定省憲法,為的是造成湘人治湘的局面,為自己披上一層法理的鎧甲,使南北兩個以中央政府自居的強勢集團不能輕易染指湘境,也就是主要以“攘外”為目的?伤麤]想到的是,此議一開,眾說紛紜,各種看法和政見互為抵牾,湖南內(nèi)部矛盾大爆發(fā),使他窮于應付,“安內(nèi)”尚且不暇,甚至似乎比“攘外”還難!事情延宕到當年的10月份,湖南內(nèi)部仍是莫衷一是,在北京的熊希齡看著著急,發(fā)來通電勸告湖南鄉(xiāng)親們,說:“……今當吾湘粗定,南北政府均無能力干涉之時,大好機會,倘不利用,迨至事過境遷,或推代表請愿于中央,而中央不理,甚至求見當?shù)蓝豢傻,或集公民開會于地方,而地方不準,甚至結社出版而不可行,吞聲忍泣,雖悔莫追……切望諸公注重根本,迅勸各界互相容讓,速告成功,方合民族自決之精神,免貽再誤桑梓之大罪,同心協(xié)力,是在諸公。”他這番話實有所指,因廣州護法軍政府內(nèi)部桂系失勢后,陸榮廷已出現(xiàn)投向北洋方面的跡象,而段祺瑞正欲利用此一對己有利之形勢,發(fā)動南征而“統(tǒng)一”全國。譚延闿也知時不我待,趕緊向全省各縣發(fā)出電報,征求對省議會擬定的憲法會議組織法的意見,以便迅速確立湖南的自治地位,作為對北京政府剛剛頒發(fā)的“統(tǒng)一令”的抵制?伤麤]想到,后院先已失火了——湘軍內(nèi)部發(fā)生了兵變!

          

          幾個月前的驅逐張敬堯戰(zhàn)役,乃是湘軍幾個派別聯(lián)合行動的成果,可譚延闿當上了省長兼湘軍總司令,屬于他一派的人物自然多占據(jù)要位,而趙恒惕、程潛二派的軍人們就暗存不服心理。這種心理又被一直想要北伐的廣州護法軍政府方面所利用,孫中山為掃清北伐進軍路線上的障礙,暗派周震鱗到湖南策動程、趙派軍人,干擾譚延闿的自治進程。程派軍人終于發(fā)起兵變,先在平江以索要欠餉的名義槍殺譚延闿親信,繼而有李仲麟調(diào)動軍隊,喊出“除宵小,清君側”的口號,實則對譚延闿形成逼宮之勢。譚延闿為了穩(wěn)住趙派,宣布將湘軍總司令的頭銜讓給趙恒惕,可老趙卻堂而皇之地說,公職豈可“私相授受”,硬是逼得譚延闿召開全省軍政要員擴大會議,公開讓職于趙,才接受下來。

          

          譚延闿知道立憲以自保的最佳時機已經(jīng)喪失,知趣地自下臺階,又將省長之位讓給了民政長林支宇,然后離湘出走,去了上海,寓居觀風以待時機。他后來的行為果然說明,政治人物之間沒有永遠的敵友之分:正是策動推翻譚延闿的周震鱗,引薦他反投入孫中山的北伐陣營,譚即宣布放棄“聯(lián)省自治”的政治主張,服膺以三民主義統(tǒng)一中國。這便使譚謀湖南自治其實不過是出于自保自固,而非真有此種政治理想的真相暴露無遺。

          

          (四)城下之盟逼出個省憲法

          

          譚去趙代,湖南換了一朝“天子”,可夾在南北勢力間的危殆地理位置不會改變,趙恒惕仍要面對“攘外”的難題。所以他宣稱“繼承譚公未竟之志”,繼續(xù)推行制定省憲,就一點也不奇怪了。程派的軍官李仲麟等并不給老趙面子,繼續(xù)憑武力鬧餉,不聽新任湘軍總司令的命令?哨w恒惕卻不是譚延闿那樣的性格,加上他本來手中掌握的軍力就強于譚,于是立刻以鐵腕鎮(zhèn)壓嘩變,殺了李仲麟一干人等,將程派徹底粉碎了。至此湘軍一統(tǒng)于趙,已不再有譚、程二派的地位。趙恒惕先解決了武裝方面的“安內(nèi)”問題,接著來在文治方面施展手段,要快刀斬亂麻地解決制憲問題。他操縱代省長林支宇的省政府,與自己控制的湘軍總司令部一起,“軍民兩署”協(xié)議定下“制定湖南省自治根本法籌備章程”,決定由省政府聘請具有專門學識之學者,負責擬出省憲草案,再交由各縣議會推舉的審查員審定,并提出修改意見,最后交全省人民直接投票公決。譚延闿在位時,社會上攻擊他的人說他是“官紳包辦”制憲,而這時趙恒惕干脆來了個“軍人干政”,卻沒有誰敢再出來反對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于是就三緘其口,干脆什么也不說了吧。

          

          這時的湖南,因連年兵災,加上空前大旱,已是民窮財盡,百業(yè)凋敝。部隊鬧餉,實在也是拖欠過于嚴重,不得已而為之的。從譚延闿手中接過代省長職務的林支宇,囊中羞澀無法應付軍人要糧餉,民政缺資金的困窘局面,勉強支撐了四個月,就棄職出走了。趙恒惕經(jīng)省議會推選兼任臨時省長,于是干脆將制憲的主導權抓在了自己的手心里。

          

          趙恒惕請來了省內(nèi)外的學者名流李劍農(nóng)、蔣百里、彭允彝、王正廷等十一人作省憲起草委員,打開千年學府岳麓書院的大門,讓他們在那里精心思索,仔細研討,經(jīng)一個月完成了全部草案的擬訂工作,其時已到了民國十年(1921年)4月下旬。接著就進入了憲法草案的審查程序。譚延闿制憲是在第一個環(huán)節(jié)——由誰起草上卡了殼,趙恒惕卻是在第二個環(huán)節(jié)——審查問題上難產(chǎn)。原因是湖南從來是分中、西、南三路,這次審查憲草也按此劃分,分別委派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省憲籌備處主任,對分屬三個部分的各縣審查員加以組織和召集。這個做法本為照顧各方利益,卻不想反成各方畛域之見暴發(fā)的起點。在審查過程中,部分人基于路界成見,各爭利益,互不相讓,特別是在省議員的分配問題上爭執(zhí)不下。另一個爭論要點,是究竟采取省長獨任制,還是模仿瑞士聯(lián)邦的政務委員合議制?也就是選出七名省政務委員,其中一名為省政務院院長,其余兼任各廳廳長,共同對省務負責。贊成者極言此制迎合民主潮流,既可泯除首領之爭,又可免被野心家利用,既能遇事審核周詳,又可免除相互推諉之弊,還能提升人民的參政意識。而反對者卻堅決要求采取類似美國總統(tǒng)制的省長獨任制,說只有那樣才能在外力脅迫下果斷應對,否則不待內(nèi)部爭論清楚,人家早已越過省界闖進家門了!這一爭就爭了三個月,尚無結論。其間北京的熊希齡親蒞湖南,出席并主持了懇談會,協(xié)調(diào)之下,主合議制的一方才勉強放棄自己的主張。其實趙恒惕雖不直接表態(tài),他當然是反對合議制的,遇事一大堆的人說三道四礙手礙腳,怎比得上他一人決斷痛快?而主張合議制其實也多具譚延闿、程潛派色彩,他們已經(jīng)在軍事上失去了發(fā)言權,怎會不想從政治上爭一些回來?

          

          雖排除了合議制,但其他細節(jié)上的分歧仍不少,一時還難以達成共識。但就在這個時候,卻發(fā)生了所謂“援鄂之戰(zhàn)”。原來湖北一直在北洋系的督軍王占元統(tǒng)治之下,鄂人對他的橫征暴斂極為痛恨。此時鄂人羨慕鄰居湘人得以自治,也一心想來他一個“鄂人治鄂”,于是派出代表向湘、川兩省求援,請求派兵幫助他們驅逐王占元。按說湖南自治,基于湘人自決的原則,出兵干涉鄰省事務,乃屬名不正言不順,而且開罪于北洋系,后果叵測。但趙恒惕之所以動心并鋌而走險,實在是有他不得不爾的難處:本省財政極度困難,軍隊卻難以裁抑,軍官們都視所部為私產(chǎn),你裁誰的兵就是逼誰兵變。而來借兵的湖北人恰好提出了十分誘人的條件:湘軍出兵幫助湖北驅王之后,可以在鄂南駐軍兩個師,其軍餉全由湖北方面提供,湘軍方面還可以掌握漢陽兵工廠,使軍火得到可靠的供應。這個誘餌實在是太大了,老趙實難拒絕,心想一旦事成,不但可將湖北拉入聯(lián)省自治的范圍,使湖南從此與北洋軍閥之間有了緩沖地帶,而且還順帶著將湘軍的勢力伸展出了省界,還連餉械都由人家給包了!趙恒惕于民國十年秋季在長沙誓師,發(fā)兵北渡洞庭,攻入湖北境內(nèi)。王占元在湖北確實盡失人心,難敵湘軍鋒芒,掛印逃走,趙恒惕躊躇滿志,眼看武漢指日可下。沒想到北洋政府立刻委派吳佩孚任兩湖巡閱使,揮軍入鄂,與湘軍接戰(zhàn)。湘軍不敵,一潰再潰,退出湖北不說,連湖南自家的北大門岳陽都沒有守住,眼看北洋的鐵蹄又將踐踏三湘大地了!

          

          都說文人清談誤國,可有的時候文人們的言論也還是能造成一定的輿論壓力,挽狂瀾于即倒,得以“一言興邦”的。救趙恒惕與湖南省憲于大軍壓境之際的,就是一幫文人。熊希齡、梁啟超等不忍坐視湖南自治的局面功敗垂成,進而使全國的聯(lián)省自治進程歸于破滅,紛紛發(fā)動輿論,制止北軍深入湘境。梁啟超并親自代黎元洪寫了一封致吳佩孚的信,說全國人民望聯(lián)省自治若饑若渴,年來湘軍即以此為號召,故不可與之作殊死戰(zhàn),當適可而止云云。吳佩孚果然駐馬長江南,與趙恒惕簽訂了“湘直停戰(zhàn)協(xié)定”。仗雖沒再打下去,但北軍在家門口虎視眈眈,總是令湖南人不寒而栗,自知這個“城下之盟”難保不被隨時撕毀;叵胄芟}g預言的“……大好機會,倘不利用,迨至事過境遷,或推代表請愿于中央,而中央不理,甚至求見當?shù)蓝豢傻,或集公民開會于地方,而地方不準,甚至結社出版而不可行,吞聲忍泣,雖悔莫追……”,參與制憲的湖南各界人士無不唏噓感嘆,只能倉促審結定稿唯恐不及,但求能免除逼到眼前的外禍就念阿彌陀佛了!湖南省自治憲法于民十9月獲審查完畢,共十三章一百四十一條,擇其要者,有如下規(guī)定:

          

          湖南為中華民國之自治省,以現(xiàn)有土地為區(qū)域,省自治權屬于省民全體;
        全省公民凡年滿卅歲以上,(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皆得被選為省議員,省議員任期三年,設議長一人,副議長二人,閉會時設常駐委員會;
        省長由省議會選出四人交由全省公民總投票決選,以得票最多數(shù)者為當選,當選后得受國政府之任命;
        凡湖南公民年滿卅五以上在湖南居住五年以上者得被選為省長,現(xiàn)職軍人被選為省長時,須解除本職方得就任,省長任期四年,期滿改選,可連選連任一次;
        省長之職權包括:公布法律及發(fā)布執(zhí)行法律之命令,統(tǒng)率全省軍隊管理全省軍政,任免全省文武官吏;
        省長有重大犯罪行為,議員可提出彈劾;
        省務院下設內(nèi)務司、財政司、教育司、實業(yè)司、司法司,省長為省務院長,各司長為省務員;
        中華民國現(xiàn)行法律及基于法律之命令與本法不相抵觸者,仍得適用于本;
        國憲未實施以前,應歸于國之事權,得由省議會議決執(zhí)行。

          

          這套憲法的要害,仍在軍政不分,規(guī)定省長統(tǒng)率軍隊,并能任免全省文武官吏,當然是趙恒惕利用了眼前的危局,為自己抓取更多實權的動作。湖南人這時候已經(jīng)顧不得是否會留下省長獨裁的隱患了,不管怎么說,總比讓北軍再次禍湘為好!于是這套省憲法就交由全體公民投票表決了。投票日定在12月11日,票上只有可決與否決兩個選項,并不再能修改其中條款。于是終于以絕對多數(shù)票獲得通過,確立了中國歷史上首開紀錄的地方自治憲法。

          

          繼而是省議會的改選,此乃行憲之第一步。從民十一3月底起,經(jīng)過激烈的選戰(zhàn),誕生了新的湖南省議會,時至6月底。其實普通百姓多不識選舉為何物,參與意識不強,更兼選民資格調(diào)查粗率,登記造冊缺乏精確統(tǒng)計,就給操縱議員選舉留下了很多空隙。因有譚延闿派的民康社、林支宇派的湘社加入競爭,與趙恒惕派的新新社成三足鼎立之勢,誰奪取了議會多數(shù)派的地位,誰就在未來的省長選舉有更大之勝算,于是各自行為都相當出格,甚至可說是駭人聽聞!當時買票、搶票成風,已不是一般的所謂拉選票的概念。長沙的各選舉場有公開貼出招貼,寫明“一張票吃點心,二張票吃飯,四張票吃酒,十張票與洋一元”的價格,來為自己一方拉票的。還有的地點尚未開始投票,票箱里已經(jīng)有了八千多張選票的。下面各縣的選票基本上都被鄉(xiāng)紳掌握,哪派要票需從掌握選票的鄉(xiāng)紳手中去買,價格從一二角錢到一兩元錢不等,于是掌握選票的鄉(xiāng)紳也大發(fā)其財。等到正式投票時,更有大打出手的,毆斗、搶奪票箱、砸毀票箱的事件屢有發(fā)生,甚至在安化縣還發(fā)生了團防局武裝奪取選票的事情,真是聞所未聞。于是省會各公團提出這樣的選舉“殊為自治之玷”,要求一律廢除,重新選舉。就連舊的省議會也向全國發(fā)出通電,對選舉結果提出質疑。

          

          質疑歸質疑,想推翻省議員選舉的結果卻不是易事,因為趙恒惕派已成省議會多數(shù)派,也就是說當政者已經(jīng)達成了自己的初步目的,被統(tǒng)治者想動搖其統(tǒng)治談何容易?接著進行正式省長的選舉時,更可看出趙恒惕的用心:原來按已通過的省憲規(guī)定,省長候選人由省議會選出四人,交由全體省民總投票決選;
        可此時趙恒惕恰恰利用了議員改選時出現(xiàn)的種種弊端,以選民教育未普及,對候選人才能判斷難以確實為借口,改為由省議會提出七名候選人,交由全省縣議員決選!縣議員只有兩千七百余人,當然比兩千多萬選民好控制多了!果然,趙恒惕在9月的省長選舉中,以1581票的絕對優(yōu)勢當選,終于當上了中國首位“民選省長”。

          

          (五)護憲、修憲與廢憲

          

          不管怎么說,1922年誕生的湖南省憲法,在中國是首開紀錄的。它確實成了全國人民息戰(zhàn)罷兵、各保其境的希望所在,于是四川、兩廣、江浙、云貴、湖北、福建、安徽等省蜂起擁護與效仿,對南北兩個欲以武力統(tǒng)一全國的政府都造成了極大的壓力。橫梗在中間的湖南,真成了雙方開戰(zhàn)奪取最高權力的最大障礙!也正因為此,湖南的自治注定難以久長,即使有一部省憲作為護身符,仍難免刀兵之災。

          

          在民十一年2月,就曾有孫中山照會湖南方面,欲借道北伐的事情,被趙恒惕以剛剛通過的省憲法抵擋了回去。孫中山只得繞開這只攔路虎,準備轉經(jīng)江西入鄂,但又被也堅持要走聯(lián)省自治路線的陳炯明以財務拮據(jù)為由,拖住了后腿。孫中山曾與陳炯明當面爭執(zhí),陳炯明力陳應先定廣東省憲,以確立民治的基礎,進而使廣東成為全國的“模范省”,然后再議國憲,循序漸進地推進統(tǒng)一的主張。孫中山與這個死硬的“聯(lián)治派”話不投機,終至徹底反目兵戎相見,5、6月間廣州成為戰(zhàn)場,陳炯明叛孫,炮轟總統(tǒng)府,卻不久敗走。趙恒惕與陳炯明之間是時有信使往還的,對于湖南的自治及制憲,陳炯明也是極力贊成并且十分羨慕的。待到孫陳交惡局勢逆轉,趙恒惕心知不妙。而戰(zhàn)火終于燒進湖南境內(nèi),卻是起于趙恒惕與譚延闿之間的矛盾。譚離湘后,對湖南的制憲過程仍十分關注,而趙也一直在表面上對譚尊為老長官,顯得恭謹有禮。可就在省議員的改選和正式省長的選舉上,譚趙之間的矛盾表面化了:各縣的賄選成風,無庸諱言是被趙派所主導操縱,譚派受到壓制,進而在省長選舉中使同為候選人的譚延闿敗在趙恒惕手下,二人間便漸成水火之勢了。譚延闿也就是這個時候投入孫中山陣營的,他還在孫陳交惡時遣說客回湘,動員趙恒惕抄擊陳炯明的后路,當然被趙堅拒,于是譚乃運動湘西蔡巨酋、陳渠珍部叛離趙恒惕,轉投廣州政府。趙恒惕派兵討伐蔡、陳二部,自此挑起了湘軍內(nèi)部的戰(zhàn)爭。湘軍中頗有一批原不屬于趙派的將領,貌似中立出面調(diào)停,其實在助蔡抗趙,意圖迎譚返湘。趙手下的一批實力派團長,在唐生智的率領下,聯(lián)名通電宣布誓死“護憲”,社會各團體也成立了省憲維持會,并發(fā)動大游行,要求驅蔡護憲,拒譚入湘。趙恒惕覺得民心可用,向群眾發(fā)表公開演說,稱省憲為保障湖南利益之公器,有破壞者即為公敵,決以武力驅除之云云。這不啻對譚延闿發(fā)出了討伐令。譚延闿則干脆由韶關率借來的兩營滇軍入湘,直抵湖南腹地衡陽,宣布就任孫中山委任的湖南省長兼“北伐討賊湘軍總司令”,并打出了“省憲修正事務所”的招牌,與省會長沙的趙恒惕湖南自治政府分庭抗禮。趙恒惕痛心疾首,發(fā)表通電斥責曰:“……夫吾湘托命于省憲旗幟之下,在國憲未成立之前,不受任何方面之干涉,久為國人所共喻?v令省憲有未盡完善之處,不難依合法程序,提案修正。今以一紙電文破棄之,而復出于首倡制憲之湘人,此誠吾湘之大不幸事也。”乃成立護憲軍總指揮部,決心與出爾反爾的譚延闿血戰(zhàn)到底。

          

          譚延闿憑自己在湘多年積累下的人脈關系,迅速網(wǎng)絡了大批湘軍將領與部隊,分三路進逼長沙。趙恒惕也調(diào)兵遣將以應敵,擺開了廝殺的架式。譚軍先敗退耒陽,繼而趙軍一部嘩變,使譚軍張輝瓚部得以圍困長沙。兩軍以省會為戰(zhàn)場,拉鋸戰(zhàn)持續(xù)半月之久,長沙毀于雙方炮火之民房不計其數(shù)。湖南人本欲以自治拒客軍入境,用省憲保護自己不卷入內(nèi)戰(zhàn)漩渦,卻不料反因省憲問題陷于本省軍隊的殊死戰(zhàn)爭之中。此時吳佩孚的北洋軍占據(jù)著湘北的岳陽和常德,不斷要求趙恒惕放棄湖南自治,接受北京政府任命,然后北洋軍可加入趙軍一方打擊譚軍。趙恒惕雖在萬分危急的關頭,倒也知道一旦公開借助北軍,就失去了湖南省憲的法理依據(jù),所以一再婉拒,弄得吳佩孚大發(fā)雷霆卻無可奈何。就在此時,陳炯明叛軍再圍廣州,孫中山急令譚延闿回援,這才解了長沙之圍。湖南“護憲”戰(zhàn)爭達三月之久,人民生命財產(chǎn)的損失尚在其次,真正受到致命打擊的則是原來對省憲的上下一致的信仰。譚派、趙派從此分道揚鑣,涇渭分明。特別是一部分譚派的軍人,因此產(chǎn)生了投向廣州方面以北伐完成統(tǒng)一的想法,使湖南自治不但受到強大的外力壓迫,更有了來自內(nèi)部的武力威脅。而趙恒惕雖然一再拒絕吳佩孚介入湖南內(nèi)部的戰(zhàn)爭,但仍然難以避免北軍趁護憲戰(zhàn)爭之機插足湘境,除了湘北的門戶岳陽、常德早已落入北軍之手外,更有一部北軍深入湖南腹地,占據(jù)了衡陽。這樣一來,趙恒惕無異于在北洋軍監(jiān)管之下茍延殘喘,一舉一動都只能仰吳佩孚之鼻息了。果然,吳佩孚在民十三年(1924)以開戰(zhàn)相威脅,逼迫趙恒惕放棄自治以北附,省憲再度陷于朝不保夕的境地。章太炎等在上海發(fā)出通電,勸告湖南省議會及社會各界,當竭盡全力維護來之不易的湖南省憲法,激起了湖南人再度護憲的高昂情緒。請愿、示威、省內(nèi)報刊發(fā)表文章,不一而足,使趙恒惕也有了堅持交涉的更大信心。吳佩孚眼見民心不可欺,與趙恒惕反復談判后作出讓步,但一定要湖南方面對原有省憲做出相當?shù)男薷,才能得以繼續(xù)保留。實際上吳佩孚之所以堅持要廢除、或者起碼要修改湖南省憲法,是因為這時北京政府正是由直系掌權,曹錕賄選當上了大總統(tǒng),吳佩孚一定要維持一種全國政令統(tǒng)一的形象,當然就容不得湖南自行其是了。經(jīng)過一番掙扎與爭吵,湖南完成了“修憲”,使原來的立法、司法等自治權力大大縮小了,相互制約的省長與省務院制也取消了,更接近于省長獨裁了。而就在湖南修憲的過程當中,北京政變發(fā)生,馮玉祥囚禁了賄選上臺的總統(tǒng)曹錕,聯(lián)合奉系張作霖,重新抬出了段“執(zhí)政”段祺瑞,全國形勢又為之一變。趙恒惕解除了肘腋之患吳佩孚的威脅,卻修出了一個更利于自己獨斷專行的省憲,實在是一時的意外之喜。

          

          自治也好,省憲也好,具屬“文治”范疇,問題是在當時的中國實力派無不崇尚“武功”,槍桿子里面出政權,誰打得贏誰說了算,要不怎么叫軍閥混戰(zhàn)呢。趙恒惕打“護憲”戰(zhàn)爭,對手下大將唐生智倚重頗多,所以戰(zhàn)后為了防范廣州革命勢力北上入湘,就將唐的湘軍第四師駐扎在湘南郴州、零陵一帶。而唐利用了湘南二十余縣財賦充裕的優(yōu)勢,急劇擴張了自己的軍力,竟在短期內(nèi)使第四師的規(guī)模超過了其他三師的總和!趙恒惕明知是養(yǎng)虎遺患,但也無可奈何,只能坐視唐生智擴軍。唐實力漸強后,自然產(chǎn)生取趙自代的念頭?尚迲棔r取消了原來省長不得連選連任的規(guī)定,為趙恒惕連任掃清了法理障礙,卻對唐生智的政治野心是一大打擊。于是唐生智與趙恒惕的矛盾又漸趨公開化了。趙恒惕對付唐生智的辦法是裁軍,以節(jié)省軍費為號召,要鑄劍為犁發(fā)展經(jīng)濟,不可謂不冠冕堂皇?蛇@只能加速唐生智反叛的步伐,他于民十五年(1926)春天發(fā)難,起兵進逼長沙。

          

          趙恒惕情知難敵第四師的攻擊,派人到衡陽向唐生智表示,自己絕無競選下屆省長的意思,只希望唐生智以合法手續(xù),出而主持全省政局。唐生智也彬彬有禮地答復說,我沒有對趙省長逼宮的野心,只是想請趙省長到衡陽來檢閱第四師的軍容。趙恒惕哪敢赴這個鴻門宴?干脆宣布任命唐生智為省內(nèi)務司長兼省務院長,代行省長職權,自己則向省議會提出辭呈,步譚延闿之后塵離湘出走了。唐生智于是從容地抵達長沙,正式接任了湖南代省長的職務。其實他這時早已與廣州政府方面暗中聯(lián)系上了,只是仍在表面上維持著湖南省憲法和自治的地位,為的是麻痹北邊的吳佩孚,不讓他在自己立足未穩(wěn)之際抓到把柄,提早攻入湘境。果然,蔣介石7 月9日在廣州誓師北伐時,唐生智也在長沙宣布廢除湖南省憲法,解散省議會,結束湖南六年的自治,正式站在了北伐的陣營中來了。

          

          有人說,二十世紀中國喪失的最大機遇之一,就是與聯(lián)邦主義失之交臂。設若中國由湖南自治始,進而達成各省自治,再建立類似美國的聯(lián)邦制度,則我們在二十世紀遭遇的種種不幸或者大多可免。又有一句話說,歷史不可以假設,用在這里似乎暗指中央集權大一統(tǒng)是中華民族的命定之數(shù),誰也無法更改。其實聯(lián)邦主義或說聯(lián)省自治功敗垂成,僅差那么一口氣的根本原因,還在于軍權不統(tǒng)一于中央,同時各省卻又是軍政難分。自晚清以來的封疆大吏各掌其兵,留下了民國建立以后的軍閥割據(jù)隱患,而擁兵自重者不進而謀求更大的權力,讓他作一個謙謙君子,豈不是癡人說夢?聯(lián)省也好,聯(lián)邦也好,先得讓槍桿子置身事外,大家誰也不能威脅誰,才有平心靜氣議事的可能。否則有的人掌握強大武力,更多人卻手不能縛雞,光有一張嘴巴,能爭來平等的權利?“革命”是個富有激情的誘人的字眼,而“改良”總是讓人覺得保守,甚至反動,這卻是我們在二十世紀養(yǎng)成的偏見;蛟S,這個觀念一旦改變,我們回顧歷史,乃至于瞻望前程的眼光就也會大為改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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