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翰:孔夫子為什么不說詩可以頌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關(guān)于詩歌的社會功能,孔子所謂“詩[①]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的論斷,一直被中國詩學奉為經(jīng)典之論。所謂興觀群怨,一般認為,“興”指詩歌能感發(fā)意志,陶冶情操;
“觀”指通過詩歌可以觀察風俗之盛衰,考證政治的得失;
“群”是說詩歌能交流和溝通人們的思想感情,協(xié)調(diào)人際關(guān)系;
“怨”指詩歌可以怨刺上政,即批評、諷刺執(zhí)政者的過失和錯誤。簡言之,詩的興、觀、群、怨的功能,即陶冶、體察、溝通、諷刺的功能。
后世學者對興觀群怨說多有闡發(fā),但始終不曾突破其基本理論框架。一直到清代,王夫之《姜齋詩話》仍然認為:“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盡矣!薄芭d、觀、群、怨,詩盡于是矣。”
然而,以我輩現(xiàn)代人的眼光看去,詩歌的功能應該不止這四項,興觀群怨之外,詩歌應該還有別的功能。且不去說詩歌的主觀功能,它體現(xiàn)為發(fā)泄功能,自我表現(xiàn)和自我娛悅的功能,作用于詩人自己。詩歌的客觀的社會功能也不止這些。
詩歌的社會功能,經(jīng)由傳播,包括民歌民謠式的口頭傳播,以金石簡牘絹紙為載體的書面?zhèn)鞑,及現(xiàn)代的電子音像傳播,作用于聽眾和讀者,應該符合傳播學的一般規(guī)律。而現(xiàn)代傳播學歸納的大眾傳播的社會功能共有六項,即環(huán)境監(jiān)視功能、社會協(xié)調(diào)功能、文化傳遞功能、娛樂功能,以及設(shè)置議題的功能和授予地位的功能。
兩相對照,互有參差。傳播學者所謂環(huán)境監(jiān)視功能,大致相當于孔夫子所謂詩“可以觀”;
社會協(xié)調(diào)功能相當于“可以群”;
文化傳遞功能不在興觀群怨之列,但與這段“子曰”所謂“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②]的功能相當,只是更為寬泛,不妨稱之為“可以識”。令人納悶的是,作為大眾傳播的另一項重要功能,即批評時政、為民請命的輿論監(jiān)督和輿論呼吁功能,也就是孔夫子所謂“可以怨”——怨刺上政的功能,應該是單列一項的,卻被現(xiàn)代傳播學的權(quán)威論述給忽略了。孔子指出的“可以興”即感發(fā)意志、陶冶情操的功能也被傳播學忽略了?追蜃右灿兴雎。參照傳播學認定的“授予地位”的功能,興觀群怨之外,也許還可以加上一條“可以頌”(或者“可以捧”,并非戲言,不是“江山也要文人捧”[③]嗎);
參照傳播學認定的娛樂功能,還不妨加一條“可以娛”。
傳播學歸納的大眾傳播的消極功能主要是:一、持續(xù)不斷的宣傳會使人們喪失辨別力,從而不假思索地順從現(xiàn)狀;
二、迎合受教育水平低的社會階層的趣味,低水平的文藝節(jié)目充斥,使大眾的審美鑒賞力退化,文化水平降低。前者即制造幻象,麻醉受眾,相當于詩歌的粉飾太平,套用夫子論詩之語,這不妨叫做“可以欺”。后者即取悅世俗,迎合庸眾,今之流行歌曲尤擅此道,套用夫子論詩之語,不妨叫做“可以賤”。
這樣,參照傳播學所論,我們可以羅列的詩歌傳播的社會功能大致有:監(jiān)視環(huán)境(可以觀)、協(xié)調(diào)社會(可以群)、批評時政(可以怨)、授予地位(可以頌)、延續(xù)文化(可以識)、陶冶情操(可以興)、娛樂消遣(可以娛)。加上兩條消極功能:粉飾太平(可以欺)、趨時媚俗(可以賤)。
據(jù)說,西方文化是烏鴉文化,報憂不報喜;
中國文化是喜鵲文化,報喜不報憂。當我們試圖把西方傳播學與中國詩學聯(lián)系起來探討時,發(fā)現(xiàn)這里的情形倒是恰恰相反:烏鴉文化的一方為大眾傳播歸納的社會功能中,居然沒有一條“批評時政”,喜鵲文化的一方卻主張詩“可以怨”。在西方,大眾傳媒在理論上并不從屬于政府,自由的報刊等媒體是對政府、立法、司法三權(quán)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種權(quán)力。獨立于政府的、旨在制衡三權(quán)的大眾傳播,當然有權(quán)批評政府。何況,相對于傳播學認定的“授予地位”的功能,大眾傳播也就應該有一項“質(zhì)疑(或剝奪)地位”的功能。傳播學理論未能列出大眾傳播批評政府(亦即中國詩學所謂怨刺上政)的功能,顯然是一大疏漏。也許在西方傳播學看來,批評政府本來就是大眾傳播的題中應有之義,誰也不曾懷疑過,所以也就不必特別強調(diào)。而中國詩學幾乎是法定地準許具有“可以怨”的功能(語出圣人,無異于為藝術(shù)立法)。盡管“可以怨”的具體內(nèi)涵,孔子語焉未詳,后世也有不同理解,但與《毛詩序》所謂詩之作用在于“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相一致,孔安國關(guān)于“可以怨”即“怨刺上政”,即抱怨、諷刺執(zhí)政者的過失的解釋一直相當權(quán)威,中國歷代詩人也一直有著以自己的詩歌為民代言、怨刺上政、批評時弊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只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怨刺上政”往往難免有“犯上作亂”之嫌,為受怨刺者所不悅,而被有效地遏止了。
無論如何,詩是“可以怨”——而且是“怨刺上政”的,是“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④]的。如果泛化“可以怨”的對象,以為“怨亦不必專指上政,后世哀傷、挽歌、譴謫、諷喻皆是也”[⑤],甚至回避“怨刺上政”這一鋒芒,怨的意義也就不足道了,“怨以怒”與“怨而不怒”的風格差異也就不足道了。畢竟,“詩人覽一國之意以為己心,故一國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詩人總天下之心,四方風俗,以為己意,而詠歌王政,故作詩道說天下之事,發(fā)見四方之風,所言者乃是天子之政”[⑥],是應該胸懷寬廣,以天下盛衰興亡為己任的。
那么,孔老夫子在列舉詩歌的社會功能時,為什么沒有一條與“可以怨”相對應的“可以頌”呢?是夫子一時的疏忽,還是有意的回避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疏忽怕是說不過去的,圣明如孔子,是不大可能有如此明顯的疏忽的,只能是有意回避?桌戏蜃訛槭裁匆幸饣乇茉姷倪@一功能呢?筆者愚鈍,難以體悟圣心,只能妄加猜度。我想,首先,興觀群怨這一命題的提出,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孔安國說“可以怨”就是“怨刺上政”,那么,如果“可以頌”當然就是可以“頌揚上政”了。可是,孔子生活的那個時代,周室衰微,周禮廢弛,諸侯之間相互殺伐兼并,攻城略地,狼煙四起,無一義戰(zhàn),各國君臣實在是乏善可陳,在以恢復周禮、重建理想社會為畢生追求的孔子看來,這個時代詩歌的主題恐怕也只能是“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可以怨,而不可以頌了。何況國君那個大位,多少人覬覦猶不可得,你既然獲。幦、奪取、竊。┝怂谄湮痪驮撝\其政,就該履行那份責任,就該做出良好的政績。治國有方是你的本分,有什么好歌頌的?難道一個農(nóng)民地種得好,一個演員戲演得好,也要享用許多頌歌嗎?治國無能或荒淫誤國則是你的罪過,就該謝罪下臺!難道一個廚師菜燒得賴,一個庸醫(yī)屢屢致人死命,還不該去職滾蛋直至下獄問刑嗎?還有,孔子想必早已覺察人性中那奴性和勢利的一面,深知詩“可以頌”與“可以諛”只有一步之遙,難以界定。不曾認可“可以頌”,歷朝歷代“可以諛”的東西尚且不絕于耳;
一旦提倡頌歌,那獻媚邀寵拍馬屁的東西豈不泛濫成災?所以,孔夫子只說詩“可以怨”,不說詩“可以頌”,不曾給當時和后世的奴才佞臣們以詩媚上以任何理論依據(jù),這是極具先見之明的。
這里可能有一個疑問。相傳《詩經(jīng)》是孔子親自刪選的,《詩經(jīng)》里與“風”“雅”并立的不是還有“頌”,有《周頌》《商頌》《魯頌》嗎?《魯頌》之中《閟宮》《泮水》等篇不是在頌揚魯僖公的興兵殺伐和興修宮殿嗎?其中“穆穆魯侯,敬明其德。敬慎威儀,維民之則”之類的頌詞不是也很肉麻嗎?孔子選詩可以有“頌”,孔子論詩卻不承認“可以頌”,他的選詩原則與論詩精神不是自相矛盾了嗎?
“孔子刪詩”之說出自司馬遷的《史記》,在唐宋兩代就備受質(zhì)疑,孔子不說詩“可以頌”,這一點恰恰可以為孔子并非《詩經(jīng)》選家的觀點再添一條論據(jù)。反之,如果孔子真是《詩經(jīng)》選家,那就只有一個解釋,在孔子看來,《詩經(jīng)》三百零五篇并不全是經(jīng)典之作,其中一些廟堂樂章——頌歌,是僅僅具有史料性的,聊備一格的。這一解釋的佐證是,《詩經(jīng)》這部周代詩選,當時只稱為《詩》,并不稱《詩經(jīng)》,那個“經(jīng)”字是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shù)”之后才加上的。
從學理出發(fā),客觀而論,詩應該是“可以頌”的。六朝以后,中國詩學有“美刺”之說。所謂“美刺”,即贊美統(tǒng)治者的功德,指刺統(tǒng)治者的過失,泛而言之,即贊美良善,批評丑惡。美刺說將贊美與怨刺并舉,應該說是對詩“可以怨”這一命題的合乎邏輯的演繹和補充。美與刺,頌與怨,表揚與批評,對真善美的贊揚和對假惡丑的鞭笞,本來就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相互依存的,不宜偏廢的。詩的主題既然可以是怨刺,當然也就可以是歌頌,與“可以怨”相對應,也就應該有一條“可以頌”。
只是詩在發(fā)揮其“可以頌”的功能時要特別謹慎,這個世界假冒偽劣盛行,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貨色比比皆是,敢于聲稱“我是流氓我怕誰”“我就這么不是東西,你把我怎么著”的無賴倒是并不多見,連貪官污吏也很注重形象工程,連風塵女子也會與時俱進再造一片膜……假作真時真亦假,熱衷于唱頌歌的詩人,到哪里去借得一雙慧眼,能把這個世界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保證不受蒙騙,不至于滿腔熱情滿腹才情,倒為壞人壞事張目,貽笑青史呢?
幸虧孔夫子圣明,不曾說過詩“可以頌”,否則,后世的諂媚小人們溜須拍馬,以詩邀寵,可就詩出有名了,千百年來,不知要平添多少馬屁詩篇。
然而,盡管有圣人為藝術(shù)立法,后來的歷史中,怨詩還是常常被壓抑,頌歌還是常常被鼓勵。“周滅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郊廟登歌贊君美,樂府艷詞悅君意。若求興諭規(guī)刺言,萬句千章無一字。不是章句無規(guī)刺, 漸及朝廷絕諷議……”[⑦]東周以后,歷代樂府機關(guān)和采詩官員形同虛設(shè),或根本不設(shè),君臨天下者根本不屑于體察民情,整日陶醉于贊歌、艷詞,詩歌的作用僅僅在于歌功頌德、粉飾太平、取悅圣上、麻醉人民。其原因也很簡單。在獻媚者,折節(jié)摧眉,諛上獻媚,做文學弄臣,無非是利益驅(qū)動,以一種精神賄賂換取封賞,分一杯羹。在受媚者,則欣然受之,以滿足一顆昏庸之心的虛榮,悅耳之余,還可以掩耳,以拒天下“噪音”。
據(jù)《隋書·音樂志》記載:“文帝開皇中,詔牛弘、姚察、許善心、虞世基、劉臻等詳定雅樂。弘等奏曰,伏奉明詔,詳定雅樂,博訪知音,旁求儒彥,研校是非,定其去就,取為一代正樂,具在本司。于是并撰歌辭三十首,詔并令施行。”由此可知,這種阿諛上政粉飾太平歌功頌德的東西,有時是由御用詩人奉詔而作,并作為“一代正樂”詔令推行的!罢龢贰敝獾囊磺辛钍バ牟粣偟臇|西想必是要加以封殺禁毀的!端鍟ひ魳分尽份d其御用詩人所制“鼓吹曲辭”多篇,試舉兩例:
於穆我后,睿哲欽明。膺天之命,載育群生。開元創(chuàng)歷,邁德垂聲。朝宗萬宇,祗事百靈。煥乎皇道,昭哉帝則。惠政滂流,仁風四塞。
淮海未賓,江湖背德。運籌必勝,濯征斯克。八荒霧卷,四表云褰。雄圖盛略,邁后光前。寰區(qū)已泰,福祚方延。長歌凱樂,天子萬年。
此為《述帝德》,是典型的歌功頌德之作。歌頌吾皇天縱英明,空前絕后,使蒼生得救,宇宙承平,令四表八荒盡享惠政,盡沐仁風!如此這般,活該是“長歌凱樂,天子萬年”,真不知何以蒼天不佑,二世而終,枉留一首諛歌貽笑后人?
阪泉軒德,丹浦堯勛。始實以武,終乃以文。嘉樂圣主,大哉為君。出師命將,廓定重氛。書軌既并,干戈是戢。弘風設(shè)教,政成人立。禮樂聿興,衣裳載緝。風云自美,嘉祥爰集;驶适フ履律耖。牢籠虞夏,度越姬劉。日月比曜,天地同休。永清四海,長帝九州。
此為《述天下太平》。開篇即以作為中華民族人文始祖的軒轅黃帝之德和堯帝之勛,比擬今上,以神化之。繼而,極力渲染其文治武功,夸耀其前無古人的豐功偉績。這是典型的粉飾太平之作。
大業(yè)十年(距煬帝覆滅尚余三年),當隋宮里由御用詩人精心炮制的鼓吹曲辭余音裊裊不絕于耳時,隋煬帝乘船前往揚州途中,于夜半時分卻親耳聽到了下面一首悲哀痛切的民歌。[⑧]據(jù)說,“帝聞其歌,遽遣人求其歌者,至曉不得其人,帝頗彷徨,通夕不寐”。想必是與平日在皇宮之內(nèi)所慣聽的奢華旋律反差太大,以致難以消受:
我兄征遼東,餓死青山下。今我挽龍舟,又困隋堤道。方今天下饑,路糧無些小。前去三千程,此身安可保?寒骨枕荒沙,幽魂泣煙草。悲損門內(nèi)妻,望斷吾家老。安得義男兒,焚此無主尸。引其孤魂回,負其白骨歸。
套用當代一首悼念文革中罹難的思想者張志新的著名小詩[⑨],這叫做:他把帶淚的悲歌,放到樂府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諂笑者,都失去了——重量。
。ㄔd《粵海風》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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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詩,在孔子這段話里,是專指《詩》,即《詩經(jīng)》的,后人引用時,則常常泛指詩歌。
[②] 歷來人們對于《詩》之“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的作用并不看重,也很少論及。袁枚《答沈大宗伯論詩書》說:“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此詩之無關(guān)系者也。”可以認為是對詩的“可以識”的功能的忽視。
[③] 郁達夫《詠西子湖》:“樓外樓頭雨似酥,淡妝西子比西湖。江山也要文人捧,堤柳而今尚姓蘇。”
[④] 《毛詩序》。
[⑤] 黃宗羲《汪扶晨詩序》。
[⑥] 孔穎達《毛詩正義》。
[⑦] 白居易《新樂府·采詩官》。
[⑧] 見傳奇小說《海山記》。
[⑨] 韓瀚《重量》:“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茍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毛翰(1955~ ),湖北廣水人,F(xiàn)為華僑大學文學院教授,西南大學詩學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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