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湘清:立法與改革開放進程相適應|稅收立法進程
發(fā)布時間:2020-02-16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2011年伊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這是莊嚴的宣告,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xiàn)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各項事業(yè)發(fā)展步入法制化軌道。這是鄭重的宣示,中國堅定不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近日,本刊記者采訪了在全國人大機關工作多年、自稱是“全國人大一老兵”的程湘清。
今年74歲的程湘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的位子上退下來多年了,近年來專注研究生態(tài)文明。他說,生態(tài)文明是十七大提出來的一個新的治國理念,是我國持續(xù)發(fā)展、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的重要理念。前不久,在姜春云副委員長等老同志發(fā)起成立了“中國生態(tài)文明研究與促進會”,程湘清是副會長之一。
但程湘清退休前的本行,卻是參與法制建設。1985年,他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工作,20多年來,見證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創(chuàng)立與形成。
程湘清回憶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制建設步入快車道,立法也進入一個新的時期,和“文革”之前不能類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創(chuàng)立和形成,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法制建設的重大事情。
立法工作階段性
“談到立法工作,不能不談一位老領導,這就是彭真同志,他是我國法制建設的奠基人。新中國成立后,彭真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就領導過法制建設,那個時候,他提出了好多重要觀點,現(xiàn)在看來都不過時。”程湘清回憶說。
關于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階段性,程湘清把它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改革開放初期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起草和制定了百余部法律,為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石。
1979年,彭真同志剛恢復工作,就立即著手糾正文化大革命導致的無法無天狀態(tài),在一片廢墟上著手創(chuàng)建中國的法律體系。
“把立法工作放在第一位,主要是根據小平同志指示,要盡快制定一批法律,有比沒有好!背滔媲寤貞浀。
彭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訂了逮捕拘留條例。彭真的兒子傅洋曾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在刑法制定之前,為什么先搞這個呢?因為文革中間太多隨意抓人,從國家主席到元帥,包括我父親本人,都被莫名其妙地抓起來,不需要任何法律手續(xù)和程序。”
但是要切實有效地保障人權,彭真認為還是要修改憲法、制定刑法等基本法律。1979年6月,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制定或修訂了地方組織法、選舉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訴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等七部重要法律,在民主法制化方面邁出重要步伐。
1980年9月,婚姻法通過,把經過文革而破壞的婚姻家庭法制重新引入了健康發(fā)展的軌道。
在我國立法史上,1982年憲法的制定,無疑具有里程碑意義。
1980年8月,經中共中央提議,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決定再次修憲。葉劍英任修憲委員會主任,宋慶齡、彭真為副主任,后來是彭真親自抓。彭真向中央打報告要以54憲法為基礎修憲,得到了批準。“82憲法確定了憲法至上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寫入憲法。82年憲法之后,又出臺了一系列的基本法律,這對完善人大制度,加強法制建設,保障改革開放順利進行,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背滔媲逭f。
“第二個階段,1984年,民族區(qū)域自治法通過,是實施憲法規(guī)定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法律。1986年,民法通則通過,這是一部規(guī)范民事活動的法律,填補了民事基本法的空白。根據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著重加強了市場經濟立法工作!
程湘清介紹說,立法工作要同改革開放進程相適應,在此期間,全國人大立足于中國國情,大膽吸收和借鑒國外經驗,在規(guī)范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改善宏觀調控、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都出臺了一批重要法律,如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銀行法、價格法、勞動法等,為市場經濟的培育和發(fā)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第三個階段,按照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質量,除修改憲法和許多基本法律,還制定了證卷法、合同法、反壟斷法、保險法、國有資產法、行政復議法、侵權責任法、立法法、監(jiān)督法、反分裂國家法、物權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我國立法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
“這期間,立法工作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是,注重社會民生領域的立法,保障了社會公正公平;二是重視立法質量,廣泛聽取民意,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背滔媲逭f。
正如吳邦國委員長在今年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指出的:“目前,涵蓋社會關系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比較完備,法律體系內部總體做到科學和諧統(tǒng)一。到2010年底,我國已制定現(xiàn)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規(guī)690多件、地方性法規(guī)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對現(xiàn)行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的集中清理工作。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xiàn)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tǒng)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guī)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xiàn)有法可依,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工作目標如期完成!
構架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提出要首先弄清“什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此,全國人大組織了一個專門班子,在廣泛搜集、研討國內外立法情況和經驗的基礎上,集中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涵、特征、結構組成、法律分類、方法措施等問題進行研討,寫出上萬字的研究報告。這個報告曾以法制講座的形式向常委會組成人員做過匯報和講解。
程湘清介紹說,當時我們研究的一個很突出的問題,就是法律分類問題。
“法律分類是門學問,我們原來是這樣分類:有關政治方面的法律,有關經濟方面的法律,有關科技文化方面的法律等等,其實,這樣按照法律所涉及的內容來分類,是不科學的?茖W的分類方法應該是按照法律的調整對象和方法,這樣來分類應當是七個部門: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
這種分類法得到了法學界專家學者的贊同,也被國家權威部門正式采用,F(xiàn)在吳邦國同志在七個部類后面加了個“等”字。為什么要加“等”字?程湘清說,這是因為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法律類別也會有所發(fā)展。比如隨著環(huán)保問題越來越突出,環(huán)保類的法律是不是可以單獨列入一類?
“至于如何評價這個體系?我想什么事情都不能絕對化。這個體系不能說已經十全十美了,今后不必再發(fā)展了。因為隨著實踐的發(fā)展,必然會有新的要求,這個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比如,既有的法律需要修改,配套法規(guī)急需制定,還有個別重要法律尚未出臺等等問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必須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fā)展而發(fā)展!
“我有一個看法,法律在起草階段可以有不同意見,法律在審議期間可以爭論甚至辯論,法律一旦通過就得堅決執(zhí)行,因為法律是神圣的。至于不完善的地方,則要及時修改。”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明確了2011年的立法工作重點,一批社會關注、與百姓密切相關的重要法律提上議事日程,諸如,修改預算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制定精神衛(wèi)生法、行政強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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