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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修楓:交易秩序的沖突——中國足球市場失靈的社會學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內容摘要:本文關注的是由中超“十月革命”所揭開的中國足球市場失靈的現象。通過對于關于市場轉型研究的綜述,得到了“交易秩序的沖突”的理論工具,并以此來對中國足球進行一種經濟社會學的分析。本人認為,現有的足球市場中確實已經存在了兩種交易的沖突,并且嘗試著將這個結論放置在社會轉型的大環(huán)境中來討論。

          關鍵詞:市場轉型;
        交易秩序;
        足球市場;
        沖突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fā)展,人們閑暇時間越來越多,包括體育在內的文化娛樂活動不斷豐富著現代人的生活,漸漸成為現代社會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然而,許多原本用來玩耍享受的游戲因為情感、文化、經濟和利益等因素的涉入而變得復雜嚴肅起來,成為了“沉重的游戲”(李力研,1997),中國足球就是其中之一。

          2004年10月2日,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在首屆中國足球超級聯(lián)賽第十四輪對陣沈陽金德的比賽中宣布罷賽。由此中國足壇發(fā)生了一系列的事件,政府與市場、正式制度與行業(yè)規(guī)定、人治與法治等等矛盾沖突全部凸現在公眾的面前,所謂的“十月革命”將這十多年來的體育市場化改革的種種弊端一下子揭露了出來,吸引了全社會的關注。孫立平教授連續(xù)撰寫了五篇專欄文章探討足球市場的“西西里化”和“斷裂”[1],鄭也夫教授在接受中央電視臺訪問的時候也將足球的問題與社會大環(huán)境聯(lián)系了起來[2].此外,還有很多學者在其研究和討論中提到中國足球的案例。可以說,職業(yè)足球市場的困境并非體育界所特有的,其中透射出其背后市場權力、組織決策、市民社會和網絡結構等諸多對于經濟改革和社會轉型都具有參考意義的社會學議題。

          基于現狀,我們可以發(fā)現今天的中國足球有這樣一個事實:無論是體現國家行政力量的中國足協(xié),還是追求經濟利益的足球俱樂部和資本投資方,抑或是尋求足球本身快樂的球迷,都無法從中國足球中實現各自的目標[3].如果把這些主體所形成的“足球圈”看作一個市場或者系統(tǒng)來進行整體觀察和研究的話,它仿佛是一個“黑洞”,任何試圖掌控并從這個市場系統(tǒng)中獲益的力量,最后都失敗了。沿著這個問題,本文試圖借用經濟社會學的理論,尤其是“交易秩序”的概念,將中國足球置于中國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對這樣一個“無效的市場”進行分析。

          

          二、方法論基礎

          

          自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由經濟改革所引發(fā)的社會各個領域的重大變革,“向社會學理論提出了空前的挑戰(zhàn),為社會學家提供了絕好的理論試驗場”(邊燕杰,2002)。本文認為,中國職業(yè)足球市場化改革中出現的種種弊端,尤其是去年的“十月革命”,可以視為社會轉型所引發(fā)的結構性矛盾的體現,是“社會學試驗場”的試驗之一。但是,在下文展開具體的分析之前,有必要對于足球改革與社會轉型的關系、個體到整體的推論邏輯和方法論依據做簡要論述。

          

         。ㄒ唬┳闱蚋母锱c社會轉型

          首先,中國足球改革與今天正在發(fā)生的社會轉型之間具有相同的發(fā)展邏輯和演變軌跡。

          由國家主導的市場改革開始,中國經歷了從經濟制度到思想觀念,再到社會生活規(guī)則,直至社會結構力量的轉變。其邏輯是經濟體制的改革帶動社會結構的變遷,但是逐步定型下來的新的社會結構,會強有力地影響著改革的方向和實際的進程!斑@種影響最終會體現在改革的結果,特別是利益的結果上”(孫立平,2003)。而中國足球改革的發(fā)展經歷了一個相同的過程:90年代初作為體育體制改革的試點,足球試行了“職業(yè)聯(lián)賽”,同樣經歷了社會資金介入、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與市場利益分化、派系關系形成和“足球政治的西西里化”[4](孫立平,2004)等幾個階段,“十月革命”的實質就是新定型的足球權力結構要求市場利益重新分配的表現。雖然下文還會對中國足球發(fā)展的過程進行詳盡的分析,但是我們至少可以看出社會轉型和足球改革具有相同的發(fā)展規(guī)律,兩者之間存在著類似性。

          其次,足球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社會轉型的結果之一。足球最先從計劃經濟的“舉國體制”中加入“市場”的因素,是體育市場化改革的試點。但是,隨著來源不同的大量資金注入足球市場,以及十年多來的發(fā)展變遷,足球市場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社會資本,不僅影響了足球領域原有的體制結構,還涉及到足球之外的社會力量[5].正如德國社會學家查普夫教授所指出的,社會變遷的實質就是社會結構的變化、社會制度的變化,社會變遷/轉型理論的主要任務就是“觀察社會變遷的單元和層面”(查普夫,2000)。因此,對于足球改革的考察可以作為對于整體社會轉型研究的一個個案和觀察緯度,通過職業(yè)足球聯(lián)賽的種種現狀解釋和剖析相關的市場改革問題。

          由于以上兩方面的原因,筆者認為可以用社會學對于社會轉型的理論來分析足球市場,而且對于中國足球分析的結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到中國經濟社會變遷的層面來討論。這是符合由個體到整體、由特殊到普遍的推論方法的,在邏輯上是成立的。

          

         。ǘ┳闱蚴袌龈母锱c“過程——事件”分析

          本文對于足球市場改革的考察是符合“過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的。由于靜態(tài)就夠分析存在“不可見性”的局限,事物內部的復雜關系無法顯現(孫立平,2000);
        相反,只有在一種動態(tài)過程中,甚至是偶發(fā)性因素發(fā)生之后,結構性關系才能夠展示出來。中國足球的“十月革命”正是“過程——事件”分析所需要的“有事情的時候”。在這一系列事件中,中國足球的種種弊端和其背后千絲萬縷的關系逐步暴露出來,權力結構和交易秩序在這種動態(tài)過程中才能夠被認識和了解,而且這些事件還沒有完全結束,有助于我們對其過程的考察。

          正如孫立平教授在所倡導的“過程——事件”分析研究策略是為了接近實踐形態(tài)的社會現象,所要起的作用“不是推斷,而是發(fā)現邏輯,實踐的邏輯”(孫立平,2002)。本文對于中國足球改革的分析會盡量采用敘述式描寫,在事件過程中對其進行解釋。希望把“十月革命”看作一個整體的事件,通過注重“事件性過程”的個案研究,發(fā)現那些真正起作用的隱秘機制和實踐的邏輯。

          

         。ㄈ┓治霾牧系囊罁

          受時間和資源的限制,筆者無法收集到所有的第一手資料。但是受新經濟社會學對于賬目公開的股票上市公司研究的啟發(fā),本文分析的材料主要來自于新聞媒體的報道,其原因如下:

          1.媒體為了自身利益的需求,常常通過各種途徑獲得足球圈形形色色的多類新聞事實,其報道范圍較廣。同時,由于體育相對的“單純性”,國家政府在體育新聞報道中沒有太多意識形態(tài)的限制,有能力的媒體能夠接觸到較多的“內幕”,這一點有別于其他領域的媒體功能。因此,通過開放、透明的體育新聞媒體助于研究者更全面透徹地了解中國足球發(fā)生的情況。

          2.雖然時有“新聞炒作”的出現,但是媒體出于公信力的要求和自身職業(yè)道德的準則,大部分媒體做的是符合客觀事實的報道。筆者所采用的分析資料一般來自于《體壇周報》、《足球報》、《東方體育日報》和“新浪體育”等較受好評的大型專業(yè)媒體,所以分析材料具有可信度。

          3.筆者在選取媒體的新聞報道時,注意避免了帶有記者或作者主觀性評價的話語和猜測性內容,盡量將報道中所引用的足球事件“當事人”的原話作為分析的依據,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因此,本文所分析的材料基本符合社會學研究的要求,可以作為深入分析和理論推導的事實依據。

          

          三、關于轉型的社會學研究

          

          如果說“現代性的斷裂”是社會學最核心的價值命題的話,那么“社會轉型”就應該是當代中國社會學研究最為重要的話題了。事實上,現在有許多對于轉型社會的研究,并在不同的領域和層面進行探討。本文關注的是,已有的研究中對于中國經濟改革前后市場類型的分析,或者說對于一般所謂的“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關系結構實質的描述,以及其造成轉型后出現的諸多結構性矛盾的解釋。

          

          (一)再分配權的轉化

          “再分配權”是西方社會學劃分經濟生產類型的核心概念之一。自經濟人類學家波蘭尼提出互惠經濟、再分配經濟和市場經濟這三個經濟發(fā)展歷史階段后,對于再分配權的考察成為了劃分市場經濟和再分配(計劃)經濟[6]的一個重要標準。

          任何一種經濟模式下經濟資源都必須通過分配、再分配的途徑到達生產者、消費者手中,而再分配權就是指對于產品和生產的盈余進行配置的權力(朱國宏,2003)。再分配經濟就是指生產之和消費者沒有直接的橫向聯(lián)系,所有生產者都納入“中央”指揮下的縱向網絡,然后由中央按照縱向網絡中的權力關系從上而下地對成品和剩余進行再分配的經濟管理體制(邊燕杰,2002);
        而以價格和貨幣為聯(lián)結紐帶的市場直接配置再分配權的經濟體制就是市場經濟。在傳統(tǒng)的經濟社會學理論中,市場無疑是唯一可能達到再分配效用最大化的手段,因為在“為生產而生產”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資源的再分配似乎已經患上了投資饑渴癥(朱國宏,2003),只追求投資數量及目標而不論效果,這個觀點似乎可以解釋在社會主義經濟中普遍存在的重復投資和效率低下現象。

          但是,對于市場經濟和再分配經濟的討論似乎不能夠解釋中國市場改革后的特征,因為中國改革開放后的市場并不是一個純粹的市場經濟。中國社會轉型的特點是中央政府始終處于主導地位,改革是沿著再分配經濟的邏輯自上而下,并沒有馬上形成完全的市場經濟。這種整體性連續(xù)型的特點與蘇東劇烈的社會政治變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劉欣,2003),波蘭尼的理論劃分能夠揭示中國現實的情形嗎?況且,在原有的“計劃經濟”中的足球市場并沒有多大的價值[7],可以被“再分配”的資源很少,不適宜再分配權的討論。所以筆者認為,無論是當前的足球市場改革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都不能夠單純地以“再分配權”來考察,而需要借用其他的途徑。

          

         。ǘ┚㈦A層的變遷

          在社會轉型與分層流動的研究中,一般將市場轉型理論與精英循環(huán)/再生理論結合在一起討論的。但是,筆者認為兩者在解釋市場轉型所導致的結構性變遷時時給出了不同層面的答案。“再分配權”揭示了計劃經濟無效的根源,而精英階層的研究則能夠體現轉型前后的權力結構。

          美國社會學家米爾斯在其名著《權力精英》中就曾指出,現代社會是一個由精英,尤其是權力精英,支配的社會,所以對于精英的研究是審視和批判社會結構的重要緯度(謝立中,2001)。對于精英而言,當他們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定時,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他們制定出錯誤的決策,并通過他們所占據的核心位置轉化成權力時,往往產生較之他們成功決定更大的、更嚴重的影響。因此,改革開放前后的精英階層變遷可能是能夠解釋社會轉型的結構性矛盾的方向。

          現有的研究中,以伊萬·澤蘭尼和倪志偉的理論為代表的精英再生論認為市場經濟轉型導致了原有的以再分配經濟為基礎的精英地位的衰落,產生了新的分層機制和精英群體,而這一精英群體的成員并非是舊體制下的那些人;
        以諸簡·奧伊、阿科斯·羅納塔斯、魏昂德、邊燕杰和約翰·羅根、白威廉和麥誼生等人為代表的精英循環(huán)理論則認為再分配體制下形成的社會結構具有延續(xù)性,昔日的精英在市場轉型中將繼續(xù)處于優(yōu)勢地位(劉欣,2003)。本文并不準備展開雙方理論分歧的探討,筆者注意的是雙方的理論都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市場經濟轉型之后,原有的精英群體肯定試圖保持自己的權力優(yōu)勢,而市場經濟所產生的新興精英也要獲得更多社會權力,因此兩者之間的矛盾沖突可能是導致結構性矛盾的直接原因。

          本文贊同邊燕杰和羅根的一個觀點:中國的改革是在兩大制度未發(fā)生動搖的情況下進行的,一是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沒有變,二是城市單位制沒有發(fā)生根本的動搖(邊燕杰,2002)。

          這里兩種體制的持續(xù)存在保證了政治權力能夠繼續(xù)控制、分配資源,在市場體制中也有所體現。在此,他們的政治權力基本等同于再分配權力的范疇,闡明了公共權力作為再分配權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然持續(xù)發(fā)揮作用的機制。重要的是,他們注意到了擁有政治權力的人可以優(yōu)先在市場中得到實惠,在再分配體制內部成長起來的市場機制對擁有再分配權力的人最為有利。同時,白威廉和麥誼生關于權力、市場以及“政治市場”的討論也指出市場制度的建立往往遵循著一種政治的邏輯。這些觀點對于現在聯(lián)賽中“行政足球”、“奧運足球”等足球管理者的官僚化思維給出了很好的解釋,國家足球管理中心的官員們在設計聯(lián)賽架構時之所謂忽略市場的聲音[8],主要原因還在于體制內的政治邏輯。

          然而,以上這些理論本身還存在著一些缺陷,例如公共權力在當前中國這種獨特的社會經濟形態(tài)里,(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是否只是表現為再分配權力?公共部門授予的權力與基于市場的權力在經濟過程中的表現形式如何進行區(qū)分?(劉欣,2003)這些概念分析上的不足,加上前文所提到的,足球市場中資源的計算和界定[9]等問題,使人感覺僅僅使用精英變遷的解釋不夠完整,沒有絕對的說服力。

          

         。ㄈ┙灰字刃虻倪\動

          筆者認為,要對市場轉型進行更好的補充和完善就需引入汪和建關于交易秩序的結構研究,其“計劃的交易秩序”、“傳統(tǒng)的交易秩序”和“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的類型學分析和概念建構[10],在中國的“本土化”社會實踐中比較具有解釋力。

          汪和建認為,“交易秩序”構成了中國社會歷史上傳統(tǒng)的、計劃的和市場的經濟生產方式的共同特征,即指“一種能夠增進或至少不損害社會利益的權利交換的狀態(tài),或者,也可以將其廣義地視為一種可導致雙層利益協(xié)調的權利交換的秩序”(汪和建,1999)。汪通過建立以“交易秩序”為核心概念的一般性理論,指出了無論外在的經濟形式表現出來有多么的不同,其實質具有一個相同的行動結構,這種結構尤其自己的基本組成要素和邏輯,而非某一兩個強制力量導致經濟結構的突然變遷。本文不對“交易秩序”的行動——結構互動理論進行深入的探討,也忽略其對于傳統(tǒng)的交易秩序的解釋,重點來看“計劃的交易秩序”和“市場導向的交易秩序”的分析。

          前文已經提到,任何一個形態(tài)的經濟模式不可能是直接通過強制或政府權威建立起來的,“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也有其社會交易的基礎——“社會契約”的過程。汪和建通過初始狀態(tài)——說服與信任——權利轉讓與集體控制等若干環(huán)節(jié)來顯示這一社會契約過程。簡要說來,大致的過程如下:(1)經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長期的政治革命,計劃交易秩序建立的初始狀態(tài)(大約1949年至1953年期間)是一種“人民”之外的少數人無自由、受專政,廣大“人民”則有自由、有平等、有自己財產的狀態(tài)。但是當時的政治精英們認為這種個體所有制和單個經營部能夠促進生產力的迅速提高,而且其自發(fā)力量不穩(wěn)定可能引起貧富分化,所以希望集中分散的財產權,通過計劃機構的集體控制和決策,來達到解放生產力,提高人民生活的目的;
        (2)在“人民”內部平等的情況下,不可能采用強制和剝奪的方法集中控制和分配財產,因此只有通過平和的、說服的方法來達到。具體就是勸導和教育大眾主觀地比較“權力分散狀態(tài)下的低生產力和不可避免的貧富分化”和“由集體統(tǒng)一控制和計劃決策來配置這些經濟資源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生產力”兩種狀態(tài),以取得人民對于集體計劃機構的信任,并自愿“貢獻”出個人的所有權。因此,“說服的實質是以承諾來促使每個人與集體進行一種權利轉讓的交易”;
        (3)在說服——信任的交互影響下,就產生了計劃或集體控制的“社會契約”的基礎。民眾通過“合作化”、“集體化”等形式將財產權和附屬的經濟權利讓與了不同層次的計劃機構,國家就在正中大規(guī)模權利轉讓中獲得了集體控制的權威。

          雖然個人的權利并沒有被剝奪,而是對集體財產和權利平等的享有,但是當集體權威通過合法的途徑稱為一種“公意”和原則時,集體與個人的關系實質上成為了一種命令——服從的關系。因此,當集體假借大多數人的意志濫用權力而個人只能聽其擺布的時候,計劃的或集體控制的經濟秩序就顯露出其可怕的一面。

          按照汪和建的觀點,“計劃經濟不是由秩序設計者單方面建立的,也不是建立在對民眾的剝奪或強制的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個人與集體(計劃機構)之間的相互交易的社會契約基礎之上”(汪和建,1999)。個人統(tǒng)一向集體轉讓權利是為了自己的預期利益;
        集體接受民眾授權,其目的并非侵占個人的權利,而是為了保持與維護每個人對集體權利的合法而平等的享有,同時還許諾在未來支付給每個人應有的利益。然而,關鍵的是“這種交易和社會契約是非對稱的,個人轉讓的是作為‘現貨’的權利,而集體可以支付的則是一種作為‘期貨’的權利(未來的權利或利益)”,所以當集體經濟因為“搭便車”、“有限理性”等各種因素出現低效率的時候,“期貨”無法“套現”,“未來的承諾”無法實現,導致民眾“信任”的喪失,因此計劃的交易秩序最后幾乎都要面臨失敗。

          市場導向的交易秩序與計劃的或集體控制的交易秩序的最大區(qū)別是,它是建立在個人選擇(依靠價格機制)基礎之上的經濟秩序。市場以哈耶克所言的“個人(實用)知識”為基礎,在“普遍主義”的信任機制的保障下,支持和維系個人的選擇權,從而成為了一個有效率的、可以長期發(fā)展的交易秩序。

          初看起來,汪和建所構建的從計劃的交易秩序到市場導向的交易秩序的運動過程,與其他的關于市場轉型的類型學分析沒有太大形式上的區(qū)別,但是他對于交易秩序形成過程的描述,尤其是計劃的交易秩序的社會契約基礎的解釋,補充了精英變遷理論的缺陷,揭示了精英階層在再分配經濟中的權力來源。但是,“交易秩序”的運動過程分析和“再分配權”的轉化研究一樣,都無法避免類型學“非此即彼”的邏輯,不能很好地體現中國政府自上而下的經濟改革的特殊性。因此,筆者認為最合適的理論是用交易秩序的解釋結合精英循環(huán)論的邏輯,才能給出對于經濟轉型所引導的結構性矛盾的解釋。

          

          (四)交易秩序的沖突

          經過上文的梳理,筆者試圖給出自己對于市場轉型中出現的諸多弊端的解釋。

          正如精英變遷理論中指出的,在中國當前的社會結構中,其實是基于再分配體制的政治精英和基于市場的經濟精英并存的情況,暫且不管兩者是再生關系還是循環(huán)關系,兩股精英力量之間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肯定會產生沖突,其實質也就是兩種權力精英所賴以生存的計劃的交易秩序和市場導向的交易秩序的沖突。這個解釋與平常所謂的“雙軌制[11]”的區(qū)別在于:后者指的是兩種機制同時存在所造成資源分配方式等方面的矛盾,強調的是外在的體制制度(形式)的沖突;
        而筆者借用汪和建的“交易秩序”概念,強調的是同時存在的兩種交易秩序背后的社會契約的沖突,具體說來就是政治精英希望建立一種新的集體——個人權利轉讓的交易與經濟精英堅持的市場為載體的個人—個人的交易之間的沖突。

          筆者認為,“交易秩序沖突”的說法,既承認了現有的兩種機制(精英)并存的假設前提,又指出了這兩個機制(精英)間的矛盾,并暗含了對這兩個機制背后不同的社會契約基礎的解釋。下面,本文將把職業(yè)足球的變遷發(fā)展過程作為一個實證案例,具體分析足球市場中所存在的交易秩序的沖突。

          

          四、中國足球發(fā)展歷程

          

          前文已經提及,中國足球市場的發(fā)展是與市場改革和社會轉型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的。事實上,中國有不少體制改革是從體育系統(tǒng),尤其是足球,開始的試點的,例如國有企業(yè)“廠長責任制”的改革就是從足球隊“主教練責任制”試行的[12],以及“不拘一格”、不按行政級別選拔國家隊主教練等等,都是當時的國家體制所進行的一些嘗試。90年代初,又選擇“足球作為體育體制的突破口,并在體育改革取得初步經驗的基礎上,又擴大了改革的試驗范圍,對50年代以來形成的體育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了全面的改革”(伍紹祖,1999)。但是,今天中國足球的種種現實似乎并不能說明十年前的改革的成功,其結構性原因何在呢?

          本文的目的就是通過對于去年七家中超俱樂部投資人聯(lián)合要求足球管理體制改革的所謂“十月革命”的分析,來回答這一問題,并且揭示足球市場轉型的弊端,以及其中帶有市場經濟改革共通性的特征。但是在具體分析之前,先對于中國足球的發(fā)展歷程做一個簡要介紹:

          

          (一)職業(yè)化改革之前的中國足球

          和其他體育項目類似,中國足球在市場經濟改革之前的主要任務是“為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服務”,其主要目的是“增強人民體質”和“體現中華民族形象”。整個體育事業(yè)都是在中央政府主導的計劃經濟體制中的統(tǒng)一配置安排中,就經濟屬性而言屬于“消費”環(huán)節(jié),依靠中央再分配的資源維持運轉,基本不具有“生產”功能。

          在新中國建立的初期,因為政治因素,“中華體育總會”幾次進出國際足聯(lián),而且當時的中國體育缺乏和世界的聯(lián)系。足球方面的國際交流僅限于蘇聯(lián)等東歐國家以及朝鮮、印尼、越南老撾等周邊國家[13],但是1958年解放軍八一隊戰(zhàn)平時為奧運會冠軍的蘇聯(lián)隊等成績還是掀起了中國足球的“第一次高潮”。同時,與50年代國內全面“學習蘇聯(lián)”相應,足球界也依照蘇聯(lián)模式,各省、市相繼成立了“專業(yè)”足球隊,并于1955年成立中國足球協(xié)會,初步啟動了全國聯(lián)賽,擴大了足球的影響。

          在經歷了國民經濟的多年動蕩后,足球也面臨經費削減、國內外競賽被迫縮減的局面。

          直到改革開放后,中國足球才恢復原有的活力。尤其是認識到“隸屬于上層建筑文化領域的足球體制必須與其相適應”之后,中國足球進行了一些改革的嘗試,開展了帶有升降機制度的聯(lián)賽,不斷擴大的國際交流比賽和足球運動本身固有的競爭性,使之“得到了廣大觀眾的熱忱支持”。這種熱情初次表現在1980年中國足球隊在世界杯預選賽以3:0力克科威特隊的當晚,許多城市的群眾自發(fā)慶賀勝利,隨后足球影響越來越廣泛。

          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國足球的競技水平一直都還是處在一個低級的水平。除卻1988年漢城奧運會短暫“沖出亞洲”外[14],中國足球在亞洲都不算是頂級強隊,且至今為止從未在各級男子比賽中獲得冠軍,未能充分發(fā)揮出中央政府所調配給足球系統(tǒng)的諸多資源的作用。

          

          (二)足球聯(lián)賽的職業(yè)化改革

          1990年2月,國家體委發(fā)出了《關于中國足協(xié)實體化的通知》,國家體委“足球辦公室”撤銷,宣告了中國足協(xié)實體化過渡的開始。多年來由體委行政部門行使的職能,逐步過渡到由中國足球協(xié)會管理,中國足協(xié)是唯一領導全國足球運動的權威性機構,足協(xié)和足球管理中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伴隨著“實體化”[15],還在聯(lián)賽體制等各方面進行了嘗試,至1992年1月30日晚中國國奧隊在吉隆坡遭遇“黑色三分鐘”,在全國上下引起較大反響,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致電國家體委,鼓勵中國足球界奮發(fā)圖強,東山再起,中國足球的體制改革呼之欲出。

          1992年6月的紅山口會議上決定,“把足球改革作為中國體育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旨在摸索出一條在體育界全面改革的路子”(袁偉民,2002),并且指出中國足球體制改革要“一步到位”——走職業(yè)足球之路。由此開始了一系列突破:實行足球俱樂部體制,參賽隊掛上以企業(yè)名稱冠名的俱樂部牌子;
        足壇引入市場機制,參賽隊伍可以根據票房參與門票分成;
        打破專業(yè)隊人員體制,可以進行球員轉會。在1994年展開了正式的職業(yè)聯(lián)賽。

          從這個改革的過程來看,我們可以發(fā)現,中國足球體制改革明顯的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導的改革。雖然在體制上有所突破創(chuàng)新,也引入了一些“市場”因素,但是只是一種初級的職業(yè)聯(lián)賽,仍然沒有擺脫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控制市場的模式,這一點對于后來中國職業(yè)聯(lián)賽的發(fā)展,有著直接影響。

          

         。ㄈ┞殬I(yè)聯(lián)賽初期的十年

          1994年4月17日,首屆中國足球甲級聯(lián)賽正式揭幕。職業(yè)聯(lián)賽一開始,獲得了較大的成功。這主要表現在:(1)由于存在升降級制度,比賽更加緊張激烈,運動員和教練員的競爭意識和職業(yè)意識都得到增強;
        (2)足球經費的來源廣了,渠道多了,國家投入的經費從改革以前的1200萬下降為1997年的630萬,改革前足球隊沒有收入轉變?yōu)楦鱾俱樂部的整體年收入超過億元,足球從過去的消費型轉變?yōu)榻洜I型行業(yè),并且成為體育界的納稅大戶;
        (3)足球獲得了大量的社會關注,觀眾大量進入球場看球,到1996年達到了320.85萬人次,平均每場觀眾達2.43萬人,已經比較接近足球發(fā)達國家的水平,同時還有大量球迷協(xié)會(群體)出現,繁榮了社會發(fā)展。

          但是,在足球市場一片熱鬧的同時,職業(yè)聯(lián)賽的各項矛盾也逐步展現出來。從職業(yè)聯(lián)賽的第三個年頭——1996年開始,“假球”、“黑哨”等傳聞不時見諸于各類媒體,尤其是在聯(lián)賽末期的一些牽涉升降級的關鍵場次中,往往出現了“出人意料”的結果,以及“隋波事件”、“洋帥風波”等等都讓人隱約感覺到中國職業(yè)聯(lián)賽存在“背后黑幕”。直至2001年最后一輪甲B 聯(lián)賽,在關乎升級的三場比賽中,接連出現“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離奇高比分結果,即著名的“假B 五鼠”事件,才將中國足球的黑暗徹底暴露在社會面前。這些無不顯示出體制轉變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16],中國足球轉型的弊端已經顯露出來。

          同時,通過十年的職業(yè)足球聯(lián)賽,中國足球水平似乎并沒有實質性提高。(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1995年沖擊亞特蘭大奧運會、1997年法國世界杯預選賽和1999年奧運會亞洲預賽,中國國家足球隊依然在“亞洲線”以內徘徊。雖然2001年世界杯預選賽在“上上簽”的幫助下實現了突破,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中國足球始終處于亞洲二流水平。其后的兩次沖擊奧運會和世界杯的努力,又是讓國人失望?梢,最初的十年職業(yè)聯(lián)賽并沒有讓中國足球的競技水平有實質性提高。

          

         。ㄋ模┲谐甑娘L暴

          2001年1月,時任中國足球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xié)常務副主席的閻世鐸在深圳足球工作會議上宣布對聯(lián)賽賽制進行重大調整:2001年的甲級聯(lián)賽實行“只升不降”,2002年甲級聯(lián)賽實行“只降不升”;
        2003年恢復升降級;
        2004年推出首屆中超聯(lián)賽。所謂的中超聯(lián)賽,是指在俱樂部管理、聯(lián)賽商務開發(fā)、低級聯(lián)賽設置等各方面更為優(yōu)越的聯(lián)賽體制[17],從此,中國足球將走上“超級聯(lián)賽”的新階段。

          按照中國足協(xié)最初的設想,2001年聯(lián)賽實行“只升不降”是為了減少俱樂部在成績方面的壓力,一方面為了國家隊沖擊02年世界杯創(chuàng)造條件;
        另一方面希望能夠緩解和“消化”當時足球圈內已經逐漸顯現的一些弊病。然而,國家隊雖如愿沖出亞洲,01年末的“假B 五鼠”事件卻將中國足球推向了無底深淵。因此,中國足協(xié)不得不將升級和降級里兩項同時取消,而是將2002和2003兩年聯(lián)賽的成績“捆綁”來決定最后的中超名額,這也就造成了2003年甲A 最后一場比賽,重慶力帆只有輸球反而才能夠進入中超的滑稽結局。加之,足協(xié)后來又模糊了自己制定的俱樂部建設的考核標準,在遼寧等幾家俱樂部是否具有“中超資格”的問題上出爾反爾,2004年的中國足球在一片混亂中開始了“超級聯(lián)賽”,并最終出現了“十月革命”這樣引起國際足聯(lián)關注的“超級事件”。

          有人認為,中國足球的現狀源于閻世鐸這樣的“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破化了足球運動的規(guī)律;
        有人認為,中國足協(xié)運用的是“行政官員”的行動邏輯,甚至指責某些官員在搞政績和政治資本;
        還有人認為,足球市場的現狀完全是體制造成的,中國足協(xié)“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本身就有問題,是一套違背市場規(guī)律的政府意識。可見,大部分人的意見基本還是一致的,發(fā)現了問題出在了體制變遷的過程中,但是其中規(guī)律性的原因到底何在呢?筆者認為,“十月革命”事件中所表現出來的各方行動者的邏輯能夠揭示出,中國足球市場的失靈是同時存在的兩種交易秩序的沖突。

          

          五、中超“十月革命”的過程事件分析

          

          2004年10月2日,第一屆中國足球超級聯(lián)賽第十四輪一場比賽在沈陽五里河體育場進行,沈陽金德主場迎戰(zhàn)北京現代。比賽進行到下半場第34分鐘,張楊在和張帥掙搶的過程中倒在了北京隊禁區(qū),主裁周偉新判罰點球,現代隊不滿主裁周偉新爭議判罰集體退場抗議,周偉新宣布比賽提前結束。北京罷賽,一時引得輿論的嘩然,不僅因為這是中國足球職業(yè)化史上首例比賽提前結束事件,而是這“一石”所激起的“千層浪”迅速蔓延開來,引起了中國足壇的一場“風暴”。

          隨后兩天,有媒體報道說中國足協(xié)內部認定點球判罰無誤,而大連實德、上海國際等幾家較有影響力的俱樂部則聲援罷賽,北京國安俱樂部的董事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國安保留推出足球圈的權利[18].面對當時的壓力,足協(xié)的紀律委員會在10月14日發(fā)布了關于北京現代隊罷賽事件的處罰決定,北京隊在10月2日同沈陽的比賽被判0-3失利,此外進行了扣除聯(lián)賽積分3分和俱樂部罰款的處罰,俱樂部總經理楊祖武被禁賽至年底,當值主裁周偉新也被停止本賽季后八輪執(zhí)法資格。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尤其是先后對于裁判判罰是否錯誤的認定的改動,引起了多方的不滿。三天后的10月17日,由大連實德集團總裁徐明牽頭制訂的13個文件[19]向大眾媒體公布,其核心內容是成立中國足球職業(yè)俱樂部聯(lián)盟有限公司,即目標直指聯(lián)賽管理體制的改革。這13份文件被媒體認為“真正拉開了中國足球改革的大幕”。

          緊接著,事態(tài)的進展頗具“革命”的架勢。足協(xié)召開中超委員會會議,俱樂部方面就召開投資人會議;
        中國足協(xié)要求通過地方足協(xié)控制俱樂部的行為,俱樂部就舉行投資人會議。

          10月23日,大連實德、北京國安、上海國際等七家俱樂部在討論了大連的13份文件后,出臺了八項決議,并要求停止當年度的中超聯(lián)賽。10月24日的第十七輪中超聯(lián)賽中,大連實德在這種風口浪尖的情形下也宣布因裁判原因而罷賽,這種行為無疑表明了一種反抗的態(tài)度。面對挑釁,足協(xié)一邊宣布要重罰罷賽俱樂部,另一邊也同意當年聯(lián)賽再次停止升降級,并成立改革小組,這就意味著,足協(xié)自身已經承認,所謂的“超級聯(lián)賽”改革失敗。短短一個月間,中國職業(yè)聯(lián)賽發(fā)生的這一系列事件將足球市場幾乎面臨崩盤。

          然而,事情并沒有因為足協(xié)答應“改革”而結束。中國足協(xié)的官員當時明確表示,“怎么能既令俱樂部滿意又讓改革小組始終在中國足協(xié)的絕對領導之下就是問題的關鍵”。于是,七家投資人聯(lián)盟進行第二次聯(lián)席會議,進行“逼宮”,要求獲得聯(lián)賽改革的主導權,并且邀請了包括日本J 聯(lián)賽的主要規(guī)劃人原田宗彥教授在內的十多位專家學者,進行“中國足球體制改革理論研討會”。盡管這一次由“民間”發(fā)起的研討會得到了許多爭議[20],但是很多媒體和學者認為,足球投資人至少通過這種形式發(fā)出了來自“市場”的聲音,是一個市場發(fā)育成熟的標志。

          可是,“十月革命”隨后的發(fā)展仿佛是一場鬧劇,讓人懷疑起徐明等人當初“大張旗鼓鬧革命”的本意。12月初,國家體育總局表示了強硬的態(tài)度,一切以中國足球的穩(wěn)定發(fā)展為大前提,支持中國足協(xié)的決定。同時,在與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之后,徐明突然間偃旗息鼓了,表示可以接受目前的事實,即改革的主導權仍舊由足協(xié)控制。俱樂部投資方又重新和足協(xié)握手言和,一場革命仿佛就此結束,在市場權力的競爭中,足協(xié)重新控制了局面。但是,十月革命所引起的風波遠沒有平息,而且產生了更致命的影響:2005年1月初,閻世鐸公布改革方案,甚至提出了離奇的取消聯(lián)賽等級劃分而采用南北大分區(qū)賽制;
        1月聯(lián)賽冠名贊助商德國西門子公司單方面取消了原有的合同,退出聯(lián)賽的贊助,其理由是聯(lián)賽的形象已經影響到了其品牌的品質,這意味著中超聯(lián)賽至少要損失60%的收入[21],新賽季的中超聯(lián)賽將無法維持;
        2月份,國家體育總局宣布調令,謝亞龍接任閻世鐸的職務;
        2月24日,原定3月5日份開始的第二屆中超聯(lián)賽宣布推遲到4月開幕,原本公信力已經下降的中國足球徹底迷失了方向……

          至今,奧運之隊的爭論、深圳球霸事件,中國足球仍然在不斷地爆發(fā)出問題。中國足球的事件并沒有結束,足球市場的轉型也沒有完成,本文關注的不是這場革命的開展過程,而是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所表現出來的社會關系,以及這場革命爆發(fā)的原因。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參與“十月革命”的七家俱樂部投資人的情況:北京國安、大連實德、遼寧中譽、上海中遠、青島貝萊特和四川冠城,其中除了中國電信投資的北京國安外,其他六家俱樂部都是民營資金或者部分民營資金投資的,可以將他們的行為視作一種來源于市場的行為;
        反觀參與事件的另一方中國足協(xié),在本文的第四部分已經敘述過了,中國足協(xié)的性質雖然是行業(yè)協(xié)會或者說專業(yè)社團,但是其實質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國家體育總局足球管理中心,是一個事業(yè)單位,而最后出面“終止”革命的國家體育總局就更是一個行政部門。因此,可以把中國足球的十月革命看作是市場精英和政治精英的一次權力斗爭。

          再來分析雙方的行動邏輯。北京國安俱樂部的總經理兼教練組組長楊祖武在罷賽事件發(fā)生后接受媒體采訪,表示當天退出比賽并不是針對裁判當時的那一個判罰,而是在經歷了長時間不公正待遇后的一種表態(tài)。他們認為,足壇的現狀大致是這樣形成的:足協(xié)要求限薪,但是這幾乎不可能實現,球員有其各自的反抗表現;
        而即使俱樂部嚴格做到限薪,地下的“黑手”也會伸向球員,“黑哨”、“假球”已經是足球圈內存在的事實,而足協(xié)對此沒有什么對策,只是一味地對俱樂部提出要求,這就導致了國安接連遭受的“歪哨”判罰,直接影響了俱樂部的成績,那么在俱樂部的長期大量投資得不到回報,足協(xié)也沒有干預的情況下,俱樂部只能通過罷賽來表達自己的聲音。其次,大連實德、深圳健力寶等俱樂部聲源以及領到了足球投資人的改革,正式直接反映了其對于足球市場利益的追求。被人稱為中國足球資本大鱷的徐明,本人已經在一些采訪中證實,他投資足球是為了其集團的盈利,而他在“13個文件”中的核心內容就是成立職業(yè)俱樂部聯(lián)盟公司,并且由俱樂部參與到聯(lián)賽的財政決策問題,這是一套完全源自于市場規(guī)律的邏輯。

          相對的,足協(xié)一直強調是以大局為重,以中國足球水平提高為大前提。閻世鐸在其離職前曾說過,中超元年發(fā)生的種種“風暴”是社會結構轉型的正,F象,只要中國足球最終的成績上去了,這些問題就都能夠解決。這正是足協(xié)一貫的行動邏輯,中國足球職業(yè)化改革的“一把手”王俊生在其回憶錄中提到領導的要求,“足球這個項目是群眾喜歡、輿論關注、容易變成熱點的項目,而我國足球與群眾和領導的期望值有較大的差距,要盡快提高足球水平”。中國足協(xié)為了保證國家隊的成績,經常變更聯(lián)賽的政策,包括改變既定的聯(lián)賽日程和規(guī)定年輕隊員上場人數,其中有很多政策是違反競技體育和商業(yè)體育本身的規(guī)律的,但是足協(xié)認為只要提高各級國家隊的成績了,中國足球整體就能夠獲益,而屆時各個俱樂部也能夠得到豐厚的回報。到此,我們發(fā)現中國足球的邏輯與汪和建所揭示的計劃的交易秩序的社會契約過程具有相同的邏輯,足協(xié)要求各個俱樂部放棄暫時的利益,來交換長遠的共同利益。

          現任的足協(xié)掌門人謝亞龍所提出的“準公共產品”的概念,且不論足球是否符合經濟學意義上公共產品的定義,其目的仍然是通過這種學術術語來使俱樂部犧牲經濟利益的行為合法化,仍然是一個教育、說服市場服從集體支配的手段。

          但是,現有的俱樂部似乎并不能夠接受足協(xié)這種“現貨”與“期貨”的契約交換,一方面是因為事實已經證明,中國足球的競技水平近年來并沒有實質性提高;
        另一方面是因為俱樂部方面已經具有了市場的意識,明確了所追求的利益目標,所以不愿意繼續(xù)和足協(xié)進行權利交換,這也就是“十月革命”所表現出來的內容:以足球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與足協(xié)計劃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產生了沖突。然而,“十月革命”之所以以俱樂部方面的妥協(xié)而告終,是因為在現在的市場和俱樂部的發(fā)展不夠成熟,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缺乏必要的整合力量,在與計劃的交易秩序的沖突中,暫時受到了各方面的壓制[22],所以中超改革呈現出現有的局面。

          經過上文的過程事件分析,我們已經發(fā)現了基于足球市場的權力精英和來自政府部門的權力精英同時存在,而且以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和計劃的交易秩序也同時在中國足球中運行。延用汪和建的解釋,計劃的交易秩序希望繼續(xù)通過俱樂部自愿的權力交換來維護其合法性的社會契約;
        而在以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中,俱樂部基于自己的(足球/經濟)知識,希望直接使用屬于自身的權力進行市場交易。這兩個交易秩序之間的必然矛盾就在“十月革命”這樣的事件中爆發(fā)出來。因此,中超元年的一系列事件爆發(fā),已經證明在中國足球市場中確實存在兩種交易秩序的沖突。足協(xié)最后獲得了暫時的勝利,足球俱樂部進行了妥協(xié)。筆者認為,這可以視為計劃的交易秩序壓制了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因此,在現階段,足球市場表現出來的仍然是一種足協(xié)為核心的模式,俱樂部沒有自身的權力。但是,現有再分配機構暫時掌握權力的情況和完全計劃交易秩序最大的區(qū)別在于,俱樂部的這種權力交換并非出于自愿,只是一種無奈的放棄。然而,以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畢竟已經存在,雖然“十月革命”已經結束,兩種交易秩序之間的沖突仍然在繼續(xù),中國足球的麻煩和事件也必將不斷地出現,中國足球市場失靈的原因似乎也就在此了。

          

          六、結論與探討

          

          本文的考察對象是以“十月革命”事件為標志的中國足球市場失靈現象,但是從開篇起始,本文就將足球市場置于中國經濟改革的大背景之中,關注的是市場背后的結構性因素。

          在方法論部分的探討中,筆者已經對于足球市場和社會轉型的關系進行了描述,中國足球職業(yè)聯(lián)賽既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嘗試和部分,也能夠反應出社會轉型中一些具有普遍性的規(guī)律。

          基于這樣的基礎,以及“十月革命”的過程事件分析,文本可以得到以下幾個觀點:

          首先,通過轉型社會學已有研究的梳理,(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本文得出關于交易秩序沖突的理論假設。無論是“再分配權理論”還是“精英變遷理論”都承認了同一個事實,即在今天的中國社會,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同時存在,并且之間存在權力的競爭。但是,筆者在前文已經提到,這兩個理論似乎都有其不完善之處,而引入了汪和建的“交易秩序”概念之后,將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社會契約基礎揭示了出來。因此,借用交易秩序的理論,筆者認為可以建立關于“交易秩序的沖突”的理論假設。

          其次,基于中國足球發(fā)展歷程的分析和“十月革命”的過程事件分析,我們發(fā)現了職業(yè)聯(lián)賽中確實存在著交易秩序的沖突,從而印證了理論假設。足球職業(yè)化改革后的十多年來,中國足球已經出現了市場利益的共同體,也就是追求從足球市場上直接獲利的俱樂部投資人,具體表現就是大連實德等七家俱樂部所提出的成立職業(yè)俱樂部聯(lián)盟公司,由聯(lián)盟公司掌握聯(lián)賽的主辦權力。然而,這種基于市場的交易秩序受到了原有的長期延續(xù)下來的計劃交易秩序的壓制,以足協(xié)為表現的整個政府體制仍然采用犧牲現實“利益”交換長期“利益”的計劃交易秩序的契約邏輯,掌握足球市場的權力!笆赂锩敝,俱樂部和足協(xié)之間對于聯(lián)賽財政權的爭奪,就是這兩種交易秩序的沖突。但是,由于足球市場改革畢竟是在全國的大經濟體制改革的范圍內進行,在賦予足協(xié)行政權力的國家體育總局的強硬立場的表態(tài)后,這場交易秩序的沖突以俱樂部的妥協(xié)而告終。不過由于集體經濟制度的低效率已經被眾多理論所解釋,加之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并沒有瓦解,反而其整合的力量通過這一系列事件將越來越強大,所以,中國足球必然還將要不斷地爆發(fā)出各種矛盾,繼續(xù)“失靈”下去。

          最后,筆者嘗試著將從足球市場所得到的分析結論推廣到整個中國市場轉型中去,這種交易秩序的沖突可能同樣存在于其他的社會結構的變遷過程中。隨著經濟改革,市場的發(fā)育越來越得到強化,基于市場的利益共同體也必然會不斷形成,從而產生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但是,中國的經濟改革畢竟是由政府主導的由上而下推行的政策,其運行邏輯仍然是計劃的交易秩序的邏輯,因此,兩者之間必然會產生沖突,而這可能也就是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諸多結構性矛盾的根本原因。從足球市場“十月革命”的結果來看,足協(xié)所代表的政治機構還是在交易秩序的沖突中掌握了市場的權力。在現實中看,筆者認為這樣的情況同樣存在于其他市場和系統(tǒng)中,然而以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畢竟已經形成,這一點可能是不受經濟改革的設計者所控制的,兩者交易秩序的沖突在今后的很長一段時期內將繼續(xù)在中國存在。

          然而,受到能力和條件的限制,筆者深知本文還存在諸多不足,以及沒有深入分析的問題。例如汪和建教授所描述的“交易秩序”概念沒有得到充分展開,交易秩序的測量標準就是是怎樣的?如何才能夠更好地將足球市場的交易秩序實證化和量化考察?此外,本文對于中國足球的分析,只能夠證明足球市場中存在兩種交易秩序的沖突,而對于一般市場的分析只是一種推測。“交易秩序的沖突”是否在其他領域中存在還需要不斷地驗證,同時,本文對于計劃的交易秩序是如何在沖突中壓制住市場為導向的交易秩序的,市場權力的獲得到底取決于什么?這些都沒有進行詳盡的考察,都有待于今后進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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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Conflict of Transactional Order

          ——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Market Failure in Chinese Football Market

          Abstract:The incident called “October Revolution”which happened in Chineseprofessional football league last year was issued as a sign of the failure in footballmarket transition.Through analyzing the contradictions in professional sports circlefrom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this paper exposes the conflict of transactionalorder existing in Chinese football market.This paper also shows the conclusionthat the conflict of transitional order is an inevitable outcome of Chinese markettransition in a theoretical way.

          Key words :market transition transactional order football market conflict

          

          作者簡介:

          張修楓,男,上海大學社會學系2005級研究生,研究方向:體育社會學、組織社會學。

          ----------------

          [1]孫立平教授在11月24日至1月20日,在《經濟觀察報》上發(fā)表了五篇專欄文章,討論中國足球問題。

          [2]鄭也夫教授在11月11日作為嘉賓參與中央電視臺《電視批判》的特別節(jié)目,深入地探討了中國足球的一系列事件,同時,他還在多家媒體撰寫了評論文章。

          [3]具體說來,就是指:中國足球水平沒有顯著提高,國家隊2006年世界杯預選賽的小組賽即遭淘汰,足球管理中心沒有獲得應有的政績;
        除了個別的俱樂部曾經有過短暫盈利外,幾乎全部的中國職業(yè)足球俱樂部是虧損經營的;
        屢遭規(guī)則修改的聯(lián)賽,已使投資方和贊助商失去了廣告效應;
        中國足球的糟糕現狀自然會不會給感情付出的球迷任何回報;
        現有唯一獲益的可能是足球媒體,因為“眼球經濟”而贏利,但也有觀點認為,如果中國足球長期處于低水平和混亂狀態(tài)的話,足球媒體也會因此而失去吸引力。

          [4]足球政治的“西西里化”由孫立平教授在《經濟觀察報》的一篇專欄文章中提出,但是尚未成為正式的學術觀點。

          [5]最為典型的例子是曾爆出“國資委認為足球產業(yè)為‘不良市場’,要阻止國有資金的進入”的消息,雖然最后沒有被證實,但是仍然引發(fā)了一場政府與媒體的風波。

          [6]需要指出的是,在這套理論的話語中似乎不提“計劃經濟”的概念,反而把社會主義認同為再分配經濟,至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說法根本不在這套概念體系中,只是在20世紀30年代的時候提出過“市場化社會主義”的概念,但是內涵與中國現實情況有所不同。

          [7]在原有的體制中,競技成績低下的中國足球并不像兵乓球等高水平項目那樣能夠起到“強國威”的作用,因此足球項目在“舉國體制”中獲得的資源不多;
        同時,90年代之前的市場還不夠開放,足球的“眼球經濟”價值并沒有得到開發(fā),企業(yè)資金的贊助很少,因此說當時的足球市場沒有多大的價值。

          [8]主要是指足協(xié)出臺的各項政策往往都是建立在忽視俱樂部的利益之上的,具體的分析下文會繼續(xù)展開。

          [9]足球市場中,除了經濟利益的資源,還有其他資源嗎?政治、聲譽等資源如何界定?

          [10]必須注明的是,汪和建教授所做的“秩序轉型的類型學分析只是一個必要的經驗背景的鋪墊”,他的目的“是要在類型學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和抽象出一般化的交易秩序概念,并從這一概念中解析出那些足以引致交易秩序建構和擴展的內在結構”(汪和建,1999)。可是,由于本文關注的是對于市場轉型的解釋,而非對于一個普遍性的一般理論的探討,所以重點引用的是其“經驗背景的鋪墊”,但并沒有對汪和建教授的理論進行故意曲解之意。

          [11]雙軌制即指計劃機制與市場機制并存。

          [12]80年代初,國家先在體工大隊試行了“主教練責任制”代替領隊管理制,之后才在其他系統(tǒng)中推行了“廠長責任制”來替代原先黨委書記對于國有企業(yè)生產營銷各方面的控制。

          [13]中國足球隊曾隨奧運代表隊參加赫爾辛基奧運會,但是和其他運動項目一樣,最后只是觀摩了那屆奧運會,僅和波蘭、蘇聯(lián)等隊進行了一些非正式的友誼賽。

          [14]但是,中國國奧隊在小組賽中三場皆負,且一球未進。

          [15]“實體化”是針對我國原有單項協(xié)會進村在形式上、名義上存在的虛設狀況而提出的一種形象化提法。所謂“實體”在法律上是指社團法人,單項體育協(xié)會成為實體組織要滿足三各方面要求:成為管理本運動項目的主體;
        符合社團法人條件,責、權、利統(tǒng)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能夠依托社會,自我管理,自我發(fā)展。協(xié)會實體化是指單項運動協(xié)會逐步具備這些條件的過程。足協(xié)是首先推行實體化改革的試點組織(伍紹祖,1999)。

          [16]事實上,通過對于“黑哨”、“假球”現象的分析也能夠揭示出市場轉型中的結構性矛盾,但是由于本文選擇了中超的投資人“十月革命”作為重點的分析對象,所以在此不作深入分析。

          [17]然而,事實證明中超改革正如很多人擔心的那樣,是“換湯不換藥”的行為。

          [18]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已經提及,本文所采用的資料來自于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專業(yè)體育媒體,但是本文是對于這些新聞報道的內容進行分析,因此此處以及下文對于所引用的新聞出處就不一一注明。

          [19]這13個本件包括:一份遲發(fā)的公開信;
        致中國足協(xié)的公開信;
        關于中國足協(xié)向各足球俱樂部公布歷年財務狀況的提案;
        關于成立中國足球職業(yè)聯(lián)賽聯(lián)盟有限公司的提案;
        關于設立中國職業(yè)足球俱樂部聯(lián)盟公司的意見;
        中國足球職業(yè)聯(lián)盟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內容。

          [20]與會的專家學者包括國務院發(fā)改委和國家體育總局科研所的人士,這些人是明確表示反對所謂“改革”的,并且認為俱樂部投資人在沒有告知其實情的情況下,邀請其來參加這種“民間”研討會,試圖為其改革提供“資本”是不合適的。

          [21]按照足協(xié)在“十月風暴”中公布的財務預算,2004年中超委員會的收入為14491萬,其中由西門子移動提供的中超冠名贊助商金額為8100萬。

          [22]其實質就是,在政府主導的市場轉型過程中,足球俱樂部投資人在足球之外的發(fā)展還是要依靠和政府之間建立良好的關系。所以,盡管足球市場已經到了可以“革命”的地步,但是足協(xié)背后的國家體育總局和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仍然對投資人具有“權力”,也就是說,中國現在的任何一個市場的改革,還要牽涉到許多其他的領域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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