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方:枘鑿硬接總是傷——晚清五大臣出洋考察記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1905年,希望與絕望并存,探尋與躑躅同在。
就在這一年,作為新政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清政府將實行長達十多個世紀之久的科舉制度正式廢除,統(tǒng)治者們以犧牲莘莘士子十年寒窗苦讀為代價,將士人們拋入一股滾滾向前的洪流之中。士子們的惶恐與無奈、哀怨和憤懣充斥著社會的各個角落。
然而也有這樣一批知識分子,早已將關(guān)注的目光從科舉移向他處。他們關(guān)懷社會而非死讀圣賢之書,心懷挽救國家危亡的宏大志向,翹首以盼清朝政府進行更為廣泛和深入的改革,尤其是在政體方面,這其中首推立憲思想。即使在戊戌變法時期,立憲思想曾一度隨著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人士的出場而被推向歷史前臺,最終也只是曇花一現(xiàn),歸于寂靜。可是,就在1905年,事情卻發(fā)生了變化。
這一年,日俄戰(zhàn)爭告一段落。兩國交戰(zhàn),戰(zhàn)于中國的領(lǐng)土之上,而清朝政府卻宣布嚴守“中立”,這一幕自然頗具諷刺意味,可戰(zhàn)爭的結(jié)局更是令人詫異,小小的島國居然戰(zhàn)勝了龐然大物般的沙俄帝國。面對這一幕,中國知識分子不禁回想起十年之前甲午之戰(zhàn),而這場戰(zhàn)爭也無情地擊碎了洋務(wù)派的“自強”夢想。究竟是什么導致了日本的強大,以致于連續(xù)打敗了諸如中國和俄國這樣的老大帝國?
立憲!立憲!
日本的勝利,產(chǎn)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成為了激蕩中國近代社會立憲思潮的導火索。素有北方清議之名的《大公報》在日俄戰(zhàn)爭結(jié)束后立刻刊載文章稱:“此戰(zhàn)誠為創(chuàng)舉,不知日立憲國也,俄專制國也,專制國與立憲國戰(zhàn),立憲國無不勝,專制國無不敗!薄1〕盡管將兩國交戰(zhàn)之結(jié)果簡單歸于政體之不同,難免有流于浮淺之嫌,但此文卻在某種程度上表達了社會上眾多支持立憲的人士的心聲。立憲人士的積極奔走,再加之報紙輿論的廣泛宣傳,一時間,立憲似乎發(fā)展成為一股全國性的思潮!吧献詣灼荽蟪,下逮校舍學子,靡不曰立憲立憲,一唱百和,異口同聲”〔2〕。此言雖多少有其夸張之處,但確也反映了立憲在社會中擁有眾多支持者和宣傳者的事實。
“窮則變,變則通”。朝中重臣袁世凱、周馥、張之洞等人在其他官員和立憲派的推動下,聯(lián)名上書,請求清朝政府實行立憲政體,并提出了派遣官員出國考察其他國家憲政的請求。
于是,在1905年7月16日,清朝政府又是一紙令下,正式宣布派遣官員出訪日本和歐美等國家,進行實地考察,尤其是在政治政體方面狀況,多少做出順應民心民意、銳意改革的姿態(tài)。
清政府的詔書稱:“方今時局艱難,百端待理。朝廷屢下明詔,力圖變法,銳意振興。數(shù)年以來,規(guī)模雖具而實效未彰?傆沙修k人員向無講求,未能洞達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顛危?茲特簡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等,隨帶人員,分赴東西洋各國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擇善而從。嗣后再行選派,分班前往。其各隨事諏詢,悉心體察,用備甄采,毋負委任。所有各員經(jīng)費如何撥給,著外務(wù)部、戶部議奏”〔3〕。
其實,從清朝政府決定派遣大臣出洋考察憲政到頒發(fā)圣旨的這段時間里,由于種種原因,出洋大臣的人選問題一直變化不定,但最終還是確定下來了這五位官員,他們分別是宗室鎮(zhèn)國公載澤、戶部左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這五位大臣的頭銜和官職不一,有的是來自清朝宗室,代表了滿族皇室的大臣,有的是來自地方改革勢力,屬于銳意進取的新式官員,有的是來自掌管財政和商業(yè)的大臣,也有統(tǒng)籌軍事方面的官員。
實際上,這次五大臣到日本和歐美等國考察憲政,對于清政府早已搖搖欲墜的統(tǒng)治而言,確實是一次具有轉(zhuǎn)折性意義的事件。自從1840年鴉片戰(zhàn)爭起,清朝統(tǒng)治者“天朝上國”的迷夢便被無情打破,整個國家陷入了一種在自大和自卑之間搖擺不定的復雜心態(tài)之中。清朝政府對于“西方”或者“洋”背后所隱含的力量也因此而表現(xiàn)出一種矛盾、猶豫的態(tài)度,不管是在物質(zhì)方面,還是在精神層面——懼怕著,卻又不斷地試探著;
觀望著,卻也在不斷地學習著。而如今,一甲子的時間彈指而過,清政府為自己的這種矛盾、猶豫的態(tài)度付出了昂貴的“學費”和代價,各種不平等條約及割地、賠款等無理要求就像沉重的包袱一樣壓在它的身上。不僅如此,社會內(nèi)部的各種矛盾沖突也是此起彼伏,使得清朝的統(tǒng)治更是雪上加霜。
在王朝統(tǒng)治岌岌可危之時,清政府一方面想要挽救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尋求出路、擺脫困境的考慮,決定派出朝廷重臣,踏上異域之地,去切身感受日本和歐美等國家的政治氛圍,并著重對于憲政政體進行系統(tǒng)而深入的考察。相對于清政府派往各國的使節(jié)而言,派遣大臣出洋并非什么新鮮事,但是這次畢竟是清政府以官方名義正式派遣一批朝廷要員出洋考察,實質(zhì)上也可視為正式承認了歐美和日本等國家在國家政治體制方面的領(lǐng)先地位,而且從這次派遣規(guī)模、出訪國家數(shù)量等方面而言,確實無出其右者。
正因為如此,派遣五大臣出洋的詔書一下,立刻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很大反響。各界人士無不奔走相告,但也有少數(shù)立憲派激進人物如《大公報》主筆英斂之等人,頗為冷靜地指出這一派員出洋考察的舉動所存在的問題:“近者以勢驅(qū)情迫,無可如何,朝野乃競言立憲,政府遂有派四大臣出洋之旨。此一舉也,各國注目其措施,各國評議其利弊,大都以此為改良政治之起點,中國之轉(zhuǎn)弱為強、化危為安,或此是賴。但又群疑滿腹,慮所遣之非人,未必能探取各國政治之精義,將有寶山空歸之嘆”,并提出,希望以“侯官嚴又陵、丹徒馬湘伯、南海何沃生、三水胡翼南”等人代替出訪的五位大臣,以真正達到考察之實效〔4〕。自然,民意尚無如此力量改變政府的決定,而五大臣出洋考察也就這樣提上了日程。
出國考察憲政最初計劃兵分兩路,一路由載澤、戴鴻慈和紹英等帶領(lǐng),考察俄、美、意大利、奧地利等國家,另一部分由徐世昌和端方等率領(lǐng)去考察英、德、法、比利時等國家。
1905年9月24日,就像舉行一場盛大的告別宴會一樣,在拜祭完祖先之后,五位考察大臣在親友、大臣、社會各界人士的簇擁下,如同準備踏上征途的英雄一般,在北京正陽門火車站登車出發(fā)。當時,載澤、徐世昌、紹英三位大臣坐于前車廂,而戴鴻慈和端方則坐在后面的車廂里面。這時戲劇性的一幕發(fā)生了——“忽聞轟炸之聲發(fā)于前車,人聲喧鬧,不知所為”〔5〕。
原來就在開車前,革命黨人吳樾一身皂隸裝扮,趁著人來人往的混亂當口,悄悄地上了火車,而他的懷里則藏著自制的炸彈。吳樾的目的不言自明,就是想用此玉石俱焚之手段,將這五位大臣一并炸死?赡苁怯捎谧灾普◤椥阅懿簧醴(wěn)定,結(jié)果當大臣們乘坐的車廂和機車掛鉤時,車身突然發(fā)生了震動,因而導致炸彈提前爆炸。彌漫的硝煙散去之后,吳樾因為距離炸彈最近,當場被炸身亡;
五大臣中紹英傷勢較重,載澤、徐世昌略受輕傷,而戴鴻慈和端方由于坐在后面的車廂中,故而躲過一劫,“旋面澤公,眉際破損,馀有小傷。紹大臣受傷五處,較重,幸非要害。徐大臣亦略受火灼,均幸安全”〔6〕。
這位吳樾是何許人也?
吳樾,字孟俠,安徽桐城人。受傳統(tǒng)的桐城文化影響,和那個時代絕大多數(shù)心懷遠向的士子一樣,吳樾最初也選擇了寒窗苦讀的道路,準備投身仕途。如果沒有后來接踵而至的國難,或許吳樾就會沿著這樣的人生道路走下去,只是歷史無法假設(shè),清朝少了一位耿直的官員,但是中國歷史上卻多了一位“以個人性命之犧牲,而為鐵血強權(quán)之首創(chuàng)”〔7〕的壯士。十九世紀末的義和團運動就像當頭棒喝,使得吳樾看到了清朝的統(tǒng)治是多么脆弱,遂轉(zhuǎn)向革命的道路。當時社會中暗殺思潮潛滋暗長,吳樾受此影響,將暗殺視為解決社會問題的根本之道。在他看來,“排滿之道有二:一曰暗殺,一曰革命。暗殺為因,革命為果。暗殺雖個人而可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時代,非革命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8〕。恰逢清政府選派五大臣出洋考察,這對于身為革命派的吳樾而言,正是千載難逢之大好機遇,遂出現(xiàn)了上述那頗為壯烈的一幕。
其實,吳樾的所作所為正是近代中國社會革命和立憲思潮矛盾和沖突的直接反映。正是在1905年,同盟會在日本成立,革命思潮一改以前散亂的局面,漸成氣候,但仍無法和立憲思潮并駕齊驅(qū)。吳樾此舉,則不啻讓社會各界人士看到了革命暗殺之力量和影響。一時間,社會上議論紛紛,人們驚駭于革命對于立憲的阻礙,譴責革命黨人的暗殺行為。近代中國執(zhí)北方報界之牛耳的《大公報》首發(fā)責難,“此事實為推動清政府立憲之一大動力……我若畏難而退,彼必趁虛而入,……我政府即迎其機而速行改革,以絕彼黨之望,宣布立憲,以固其內(nèi)力……急行其志,無俟躊躇”〔9〕,“蓋恐政府力行新政,實行變法立憲,則彼革命伎倆將漸漸暗消,所以有此狂悖之舉,以為阻止之計。當此之際,更宜考求各國政府,實行變法立憲,不可為之阻止”〔10〕。而上海的《申報》也認為革命黨人的這一顆炸彈,反而更促進了清朝政府立憲之決心,遂“大聲疾呼于政府,俾知立憲之大有利于皇室,而不可不竭力以達成之”〔11〕。于是乎,社會中要求清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立憲的呼聲似乎伴隨著吳樾炸彈的聲響而越發(fā)高漲。
然而,也應該看到這一意外事件對于清政府排前五位大臣出洋考察憲政的活動還是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此事不得不緩行。
直到當年12月,派遣大臣出國考察的事宜才又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由于載澤、紹英受傷未愈,所以清政府改派山東布政使尚其亨、順天府丞李盛鐸二人接替他們。
這次出行,仍然是分頭進行。一方面由載澤、李盛鐸、尚其亨等人赴英、法、比利時、日本等國家;
另一方面,則由戴鴻慈、端方等人前往美、德、意大利、奧地利等國。
1905年12月7日,寒風凜冽,戴鴻慈、端方等人已經(jīng)待命出發(fā)。鑒于上次出行的教訓,這次出發(fā)時,北京火車站采取了嚴密的保護措施,實行戒嚴,所謂閑雜人等一概不能入內(nèi)!败囌净閲烂埽馊瞬坏藐@入”。按照慣例,完成拜祭祖先儀式、求得祖宗庇佑之后,戴鴻慈、端方二位大臣由北京經(jīng)天津至秦皇島,再換乘兵輪“海圻”號前往上海,搭乘至歐美國家的船只,開始西行;蛟S是由于這次清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憲政意義格外重大,也或許摻雜著中國官員愛擺排場的某些因素,待至上海,由戴鴻慈、端方兩位大臣帶領(lǐng)的隨行隊伍已經(jīng)擴至四十余人,包括三十三位隨行人員、四名各省派往隨同考察人員、兩名差官、四名“戈什”,甚至還有一名剃頭匠。此外還有隨行前往美國留學的八名學生,日后因在美國宣傳孔教而聲名遠揚的陳煥章也在這群留學生之列。12月19日,美國太平洋郵船公司的巨型郵輪“西伯利亞”號(S.S.Siberia)載著幾十名考察人員,也載著清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殷殷期望,收錨起航,向著日本駛?cè)。善于觀察的戴鴻慈剛剛上船,就詳細地記錄下整個郵輪的構(gòu)造和機關(guān)設(shè)置情況。
12月11日,載澤、李盛鐸、尚其亨等人也從北京出發(fā),來到上海。次年1月14日,這批考察團成員搭乘法國輪船公司的“克利刀連”號,先到日本,再轉(zhuǎn)至歐洲等國家。一路上也是眾人擁簇,浩浩蕩蕩,同行的除了一干隨員之外,還有各省選派隨團出洋考察者六人以及留學生若干人。
盡管為節(jié)省時間多參觀一些國家,出洋考察憲政團已經(jīng)兵分兩路行進,但是相對而言,他們的行程還是很緊張的。因此隨行人員就各施所長,按照自己的領(lǐng)域去觀察他國不同的方面,以期用最短之時間取得最大之功效。
自然,這次出國考察,憲政為首要之目標,因此,每到一國,對于議院的參觀和議會制度的考察必在計劃之中,由是形成一個慣例,也引發(fā)許多思考。在戴鴻慈等人看來,在這些實行憲政的國家中,執(zhí)政黨和在野黨之間為了國家利益做出的溝通以及君主和議會之間的互動關(guān)系,讓他們耳目一新。當他們踏上所謂“自由國度”的美國時,看到議院中的議員們“恒以正事抗論,裂眥抵掌,相持未下,及議畢出門,則執(zhí)手歡然,無纖芥之嫌。蓋由其于公私之界限甚明,故不此患也”〔12〕。而當他們來到最早以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國門的英國時,也注意到“議員分為政府黨與非政府黨兩派。政府黨與政府同意,非政府黨則每事指駁,務(wù)使折中至當,而彼此不得爭執(zhí)。誠所謂爭公理、不爭意氣者,亦法之可貴者也”〔13〕。在意大利考察時,戴鴻慈等官員看到意大利議會中往往由議院就可以決定國王任命大臣之去留。對于這些考察大臣而言,此事讓他們感到十分詫異:“義國任命大臣之權(quán),操諸國王之手。而大臣之不職者,得由下議院控訴之,而由上議院以裁判之。歐洲諸國,政制相維,其法至善,胥此道也!薄14〕字里行間,無不流露出對于這種政治體制的驚奇和贊嘆。(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事實上,對于身處異域他邦的人們而言,和本國差異最大的地方往往就是對他們的思想沖擊最為激烈之處。
在進行普遍觀察的時候,考察憲政的大臣們也不忘記錄和參考各個國家的特色和特點。載澤、尚其亨等人訪日時觀察到:“大抵日本立國之方,公議共之臣民,政柄操之君上,民無不通之隱,君有獨尊之權(quán)。其民俗有聰強勤樸之風,其政體有劃一整齊之象!薄15〕戴鴻慈等人在德國考察時也注意到該國立憲政治之中對于軍隊力量的重視,因此,不無感慨地說:“立憲之要在自治,自治之要在民兵!薄16〕由是反思中國這種尚武精神的缺乏以致導致了國弱民貧之局面。到俄國后,考察憲政的大臣們尤為注重俄國人對于中國實行立憲的意見。原因無他,中國和俄國領(lǐng)土相接,而且幅員都十分遼闊,歷史皆頗為悠久,加之都曾經(jīng)敗于日本,因此,戴鴻慈等人特意前去拜訪俄國前首相維特,并請教關(guān)于中國立憲等具體事宜。按照維特的說法,“中國立憲,當先定法律,務(wù)在延中西法律家斟酌其宜;
既定之后,君民俱要實行遵守,然后可言立憲,約計總以五十年準備”。這一見解,贏得考察憲政的大臣們之普遍贊成。勿庸諱言,維特也指出了在中國社會中各項準備事宜應該齊頭并進,以縮短準備時間,否則在近代內(nèi)憂外患的狀況下,怎么可能如此耐心地循序漸進,“雍容作河清之俟”〔17〕。在進行實地考察的同時,他們也聽取了一些諸如日本穗積八束等憲法學家的意見,并整理有關(guān)各國憲政的文章,隨時送回國內(nèi),在官報上發(fā)表,不斷匯報此次考察成果。
在考察憲政之余,這些官員們也對日本和歐美社會的物質(zhì)和文化事業(yè)產(chǎn)生了濃厚的興趣。事實上,這樣的社會氛圍對于他們而言,確有耳目一新之感。因此,在這為時半年的國外行程中,他們分別參觀了一些外國的社會部門和機構(gòu)。大致說來,既有像政府機關(guān)、郵局、鑄幣局這樣的行政管理和服務(wù)部門,又有像監(jiān)獄、瘋?cè)嗽哼@樣諸如管制社會另類人群的機構(gòu);
既有像基督教青年會、商會這樣的依靠宗教和社會力量所組成的團體,又有像美術(shù)院、博物館、學校等文化教育機構(gòu),可以說是比較廣泛地近距離觀察、了解了日本和歐美社會的不同側(cè)面,并且與中國的社會情況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比較。譬如,當考察大臣們在德國劇院觀看戲劇時,對于德國人編排戲劇時所花費的心思感觸頗多,認為像德國這樣的歐洲國家非常注重戲劇對于民眾的教化作用,因此“不惜投大資本、竭心思耳目”,遂聯(lián)想到中國的戲劇改良在社會中遇到的重重阻力,不禁感慨道,“又安怪彼之日新而月異,而我乃瞠乎其后耶!”〔18〕
在參觀余暇,考察憲政的大臣們也在享受著難得的休閑時光。每當他們到大城市進行考察之余,總是不忘前往所謂“優(yōu)游休息”之地放松一下:“每至都會繁盛之區(qū),必有優(yōu)游休息之地,稍得閑暇,即往游觀,輒忘車馬之勞,足益見聞之陋!毕嘈沃,中國這樣的“數(shù)千年文明舊域,迄今乃不若人”,難免讓這些大臣產(chǎn)生相形見絀之感。待他們回國后,便立刻奏請由學部、警部主持,在京師次第籌辦這些公共設(shè)施,并由清朝政府“飭各省督撫量為興辦,亦先就省會繁盛處所,廣開風氣,則庶幾民智日開,民生日遂,共優(yōu)游于文囿藝林之下,而得化民成俗之方,其無形之治功,實非淺鮮”〔19〕。他們不僅提議在全國范圍內(nèi)逐步建立起圖書館、博物館、動物園、公園等,而且還不惜斥重金從國外購買回一批動物,放在北京新建的萬牲園中,可以說是促成了中國最早的動物園的雛形。據(jù)《大公報》載,從國外運抵天津塘沽的動物包括一頭大象、兩頭獅子、三只老虎、兩匹斑馬、兩頭花豹、兩頭野牛、四只熊、一只羚羊、四只袋鼠、四只鴕鳥、六只仙鶴、八只鹿、十四只天鵝、三十八只猴等,林林總總裝了五十九個籠子?芍^壯觀〔20〕。盡管這位作者記述此事之時稍有諷刺之意,但是新鮮事物的引入,必然或多或少會給社會增添了一些亮色,而這點亮色與五大臣出洋考察似乎也不無關(guān)系。中國早期的植物園、動物園等的發(fā)展,成為這些出洋考察的大臣們在促進中國社會發(fā)展方面的無心之功。
總體而言,在這短暫的時間里面,對如此多國家、就如此多內(nèi)容進行參觀,難免會浮光掠影,走馬觀花。因此,這次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的活動似乎更偏重于形式上的觀察。在大臣們和相關(guān)人員進行交流的時候,擔任翻譯工作的,不是隨行的翻譯人員,就是當?shù)氐闹袊魧W生,也有曾經(jīng)在中國生活、會說漢語的外國人,這樣一來,誤解及其曲折之處自然在所難免:
“況今遠涉重洋于語言文字迥然不同之國,而使之考其文物制度,其不同暗摸辨蒼黃,隔壁察媸妍也幾希!薄21〕
1906年夏秋之際,經(jīng)過近半年的海外考察,兩批出洋大臣先后回到中國。他們在梁啟超和楊度等人在東京事先寫好的有關(guān)實行憲政的文章的基礎(chǔ)上草擬了一份“考察憲政報告”,向清朝政府復命,正式提出了實行君主立憲的主張,并且還指出“立憲利于君,利于民,不利于官”。此外,戴鴻慈、端方等人還根據(jù)從國外帶回來的關(guān)于憲政的資料,編寫出《歐美政治要義》一書,將歐美各國的政體或者相關(guān)的政治制度進行了簡略的介紹,“不僅對于改革政治和其他制度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而且也使慈禧和當權(quán)親貴對于世界大勢有所了解,憲政知識有所增長,有利于基本國策的確定”〔22〕。
1906年9月1日,清朝政府終于頒布了仿行立憲的詔令。1908年8月,又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準備立憲,命令各部共籌計劃。1911年5月8日,皇族內(nèi)閣粉墨登場,結(jié)果令人大失所望,實際上也宣告了清朝政府立憲努力的失敗。確實如此,百年積習,豈非一朝一夕所能改變,而且對于失去權(quán)力的恐懼,使得上至慈禧太后,下至各層官僚,旁觀側(cè)目者乃至陽奉陰違、橫加阻攔者大有人在,加之革命浪潮風起云涌,此起彼伏,因此盡管立憲的呼聲回響在神州大地,但最終還是被湮沒于滾滾的歷史浪潮之中,從而也加速了清朝政府的覆亡。
歷史是善于遺忘的,那些并未在其中留下濃色重彩的人物和活動,就這樣不復再現(xiàn)。
注釋:
〔1〕〔9〕〔10〕《大公報》1905年4月13日、9月26日、10月14日。
〔2〕《中國未立憲以前當以法律遍教國民論》,《東方雜志》第2卷第11期。
〔3〕〔15〕《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冊,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6頁。
〔4〕〔21〕英斂之:《也是集》,《大公報》館宣統(tǒng)庚戌1910年版,第28、28頁。
〔5〕〔6〕〔12〕〔13〕〔14〕〔16〕〔17〕〔18〕戴鴻慈:《出使九國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1、41~42、85、111、249、132、225~226、122頁。
〔7〕吳樾:《與妻書》,選自南郭:《吳樾》,金蘭出版社印行,1985年版。
〔8〕吳樾:《暗殺時代》(手稿),選自南郭:《吳樾》,金蘭出版社印行,1985年版。
〔11〕《申報》1905年9月28日。
〔19〕〔20〕《大公報》1907年10月18日、6月5日。
〔22〕侯宜杰:《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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