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森:讀蕭公權先生《憲政與民主》的筆記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蕭公權:《憲政與民主》,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韋森注——下簡稱“韋注”】:從美國回來這一個多月,忙得一塌糊涂,既無精力、也無心境閱讀和思考一些思辨哲學和靈空經濟學的東西,只能零零碎碎地偶讀些隨筆文集之類的散論。昨晚,滬雨。雨中,從在復旦附近的書店里買到了被稱作為民國時期中國學術思想界“四大名旦”之一的蕭公權(其他三人為:陳寅恪,吳雨僧,李方桂)先生的《中國政治思想史》(新星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和《憲政與民主》兩本書,高興了好大一陣子。蕭先生的《中國政治思想史》,是部學術巨著,看來短期內還沒時間仔細將之啃讀下來,只有先讀他的這本薄薄的隨筆短論文集。
【蕭公權傳略】:蕭公權(1897~1981年)生於南安(今江西大庾),原名篤平、字恭甫,號跡園,筆名君衡。在中國現代政治思想史上,蕭先生學貫中西、融和新舊、兼容并包,卓然自成一代大家。蕭公權先生早年就讀清華學堂,1920年夏季赴美留學,先后就讀于密蘇里大學和康乃爾大學,至一九二六年夏季在康乃爾取得博士學位。蕭先生在康乃爾的博士論文的的題目是《政治多元論》(Political Pluralism:A Study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eory),并于1927年在倫敦出版,列入“當代心理學、哲學以及科學方法論叢書”,后來又被牛津大學指定為“近代名著”(Modern Greats)。1926年回國后,蕭先生歷任南開大學、燕京大學、清華大學教授,講授政治學、比較政府以及法理學。一九三七年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蕭先生南下成都,在光華大學、燕京大學、四川大學任教,并兼職于國立編譯館。一九四八年,被選作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四十年代末,蕭公權先生再度赴美,在華盛頓州立大學任中國歷史和思想史教授,名譽教授。一九八一年在美國去世。蕭公權先生的主要著述有《中國政治思想史》、《憲政與民主》、《翁同龢與戊戌維新》、《中國鄉(xiāng)村》、《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去世后則有《蕭公權全集》(汪榮祖教授編)九冊出版。
以下是自己讀書的筆記(本)摘錄:
頁31:“中國民主政治之實行雖晚,而輿論則早已為先民所重視。例如,厲王監(jiān)謗,邵公非之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知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頁32:“‘為民者宣之使言’,此真中國政術中至精至當之要旨也”。(《說言論自由》)【韋注:我最近幾篇短文,無非是想自個弄清這個道理,看來先祖?zhèn)冊缇兔靼走@個理了,蕭先生更明白這一點,為什么吾人今天卻不明白?】
頁32:“蓋非言論自由無以憲政,無行憲政無以得言論自由。此理至顯,毫無疑問。吾人惟當謹記自由之根據不在個人而在社會,則可恍然于言論為國家盡之義務而非所享之權利,庶幾能得自由之真諦而不自陷于歐洲十八世紀個人主義之誤解矣”。(《說言論自由》)
頁41:“言論自由是憲政國家人民的權利,也是憲政國家人民的義務。言論必須自由,不是因為言論可以表現個人意見,而是匡助政府,啟迪人民意見。健全的輿論是政治進步的一種原動力。它必須具智仁勇三方面的美德:有見地,合理性,根據愛國愛群之心,養(yǎng)為不屈不撓之氣。少數導于先,多數贊于后,在這個條件下,自由的言論就可以成為公眾的輿論。這樣的輿論不是政府的敵對,而是政府的后援”。(《憲政實施后之中央政制》)【韋注:該說的,蕭先生早就說過了,且說得這樣好,這樣平和,這樣透徹!】
頁7:“憲政就是法治。憲政的成立,有賴于守法習慣的培養(yǎng)。在我們缺乏守法習慣的中國,嚴守憲法的習慣遠比條文完美的憲典為重要。如果憲法可以輕易修改,任何人都可以借口條文有缺點,企圖以修改憲法為名,遂其便利私意之實”。(《原序》)【韋注:此言甚是!】
頁35:“憲,法也;
政,治也;
憲政者,法治也”。(《憲政卑論》)【韋注:蕭先生這里可不是在玩咬文嚼字游戲!言簡意賅,十分確當!】
頁37:“蓋在專制政府之下,政事之得失,法制之廢興,咸可責之政府。而在民主立憲之下,則全國大眾之事當為人民所抉擇推行而責無旁貸。古人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此語在民主立憲國中最富親切實際之意義”。(《憲政卑論》)
頁51:“經驗告訴我們,非民主無以立國,非法治無以立政,非民主與法治無以措國家于治平,致人民以福利。所謂憲政,不過就是民主的法治。憲政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玄妙深奧的烏托邦、華胥國,而是二十世紀立國的康莊坦途”。(《憲政的心理建設》)【韋注:精彩!】
頁56-7:“中國今日當早行憲政,這是人所共持的主張。然而,把憲政看成是普治一切疑難政治病癥的萬靈丹卻未免有點誤會。我們務須認清憲政的本質。它是一種政治制度,也是一種政治習慣。前者成于法律的創(chuàng)造,后者成于心理的修養(yǎng)!覀儜斉τ诿裰髁晳T的培養(yǎng),而不可僅僅注意憲法的公布。有了民主的習慣,一切政治問題的解決和憲政實行的完成,便可同時實現。我們不必問憲政時期到來的早遲,我們要問我們人民努力的大小”。(《憲政二疑及其答復》)【韋注:這是蕭公權先生1922年說的話么?】
頁166-167:
“什么是民主?我們簡單的答覆是:人民有說話的機會,有聽到一切言論和消息的機會,有用和平方式自由選舉生活途徑的機會,有用和平方式選舉政府和政策的機會,——而且這些機會,不待將來,此時此地,便可得著,便可利用——這就是腳踏實地的起碼民主。假使這種起碼的民主尚且辦不到,卻明唱玄虛的高調,暗用武斷的方法,那決不是民主,而是民主的蟊賊!保ā墩f民主》)
2006-11-18謹記于復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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