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初次審議受挫,之二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不過根據(jù)當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程序,對法律草案的審議一般都進行兩次,第一次會議聽取起草說明,初步審議,并不表決;
第二次再次審議之后便進行表決。對于破產法來說,其危險性并不在于初次審議受挫,而在于第二次審議可能被無限期推遲。而這個信息也是法工委的小王透露給我的。他深諳人大常委會的辦事習慣。作為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作為我的忠實戰(zhàn)友,他給我提供了詳盡的分析。
他說:第16次人大常委會議的情況你也知道了,反對意見占絕對優(yōu)勢,而法工委對破產法更是持否定態(tài)度。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慣例,對一個議題的反對意見如果太多,下次會議就有可能不再列入議程。聽說,領導上正在考慮向黨中央寫報告,要將破產法暫時擱置一段時間,待條件成熟時再議。而一旦擱置,今后再想提交常委會討論,還得重新排隊。人大常委會兩個月開一次,幾次會議一拖,最少就要拖上一年半載了。好不容易造成的輿論熱度、試點工作都可能被拖垮。我們不怕討論中有反對意見,就怕捂住不再提出來討論。可以說,現(xiàn)在你如果不采取行動,破產法不但今年出不了臺,恐怕明年也出不了臺!
小王的警告引起了我的反復思索。要搶救破產法,使其避免被擱置以致夭折的命運,最佳對策是搶先給中共中央寫報告,促使第17次人大常委會議繼續(xù)將破產法列入議程。
誰來打這個報告呢?我曹思源人微言輕,在黨內恐怕起不了作用,最好是請一位全國人大常委委員出面。于是我重新翻閱《快報》。發(fā)言贊成通過破產法的常委委員有九人:愛新覺羅·溥杰、李貴、葉飛、許滌新、廖海光、劉東生、伍覺天、陳鶴橋、張秀龍。我一眼就看出經濟學家許滌新先生最合適!吧蠒允隆笔怯幸欢ㄕ物L險的,在這方面,理論家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對強一些,容易動員。
于是,我撥通了許滌新同志的電話,說明來意之后,許老表示為難,倒不是他不愿寫信,而是他第二天要去參加中國民主建國會的中央會議(許老既是中共高干,又是民建中央領導人),只能過5天再寫信。我說,5天以后恐怕就是“馬后炮”了。對破產法立法的兩種意見尖銳對立,現(xiàn)在是關鍵時刻,就看誰的意見先送到黨中央。只有先得到中央批示才能取得主動權。這可是分秒必爭的事啊。許老在電話中沉思了約半分鐘,最后毅然表示:“好吧,明天的會議我去請假,明天上午你到我家里來商量一下吧!
第二天,我?guī)Я艘淮蟀飘a法資料,來到北京西城區(qū)南沙溝許滌新同志的住所,我們親切交談了兩個多小時。臨別時許老說:我的信準備一式四份,主送胡yaobang同志;
同時送一份給彭真同志,因為我是人大常委委員,不宜越過委員長;
另外給Ziyang同志送一份;
最后一份由你收存。我充滿敬意地說:“太好了!”
7月5日上午,我便收到了許老所發(fā)的四封信中的一封:
曹思源同志:
這次全國人大第16次會議上,委員們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草案)》的討論十分熱烈,多數(shù)人采取慎重態(tài)度,這是對國家負責的良好態(tài)度,值得稱贊。但是從發(fā)展我國國民經濟的觀點來看,對“破產法”采取懷疑或過于慎重態(tài)度,值得考慮。茲將我的說得不清楚的意見,作一反映:
(一)有的同志認為“破產法”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產物,而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怎能把資本主義的“破產法”吸引過來?“破產法”確是資本主義的產物。一個公司到了資不抵債沒法償還給債權人的時候,只有申請破產這條途徑。但是,在實質上,資本主義的公司負責人是對資本家債權人負責的;
而在我國,國營企業(yè)之實行破產法,是對國家、對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對其他國營公司債權人負責的。此中區(qū)別,一目了然。如果把我國的破產法同西方國家破產法,在性質上混為一談,是不符合事實的。
(二)我國過去在“左”傾錯誤的指導思想之下,把吃大鍋飯、捧鐵飯碗當成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現(xiàn)在實行生產責任制,應該是在承擔盈利的任務的同時,承擔虧損、破產的責任。盈利與虧損(破產)在理論上是對立的統(tǒng)一。企業(yè)如果只負責盈利而不負責虧損和破產,企業(yè)的虧損和破產,都由國家包下來,那么,國營企業(yè)有什么責任呢?長期以來,在沒有破產法的情況下,企業(yè)有國家做靠山,高工資、高獎金、高福利,千方百計,成為奮斗的目標;
而虧損和破產呢?那是國家的事。難道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國營企業(yè)嗎?難道這不是國營企業(yè)在吃國家的大鍋飯嗎?如此下去,我國的社會主義國民經濟怎能有健康的發(fā)展呢?
。ㄈ╊C布“破產法”,對于國營企業(yè)的廠長經理以至職工,都是一種巨大的壓力。因為現(xiàn)在企業(yè)的虧損總是由國家財政一筆勾銷的(或者轉嫁與之“合并”的企業(yè)),廠長經理毫無責任照樣當官;
而職工的安置則由國家包下來,工資照發(fā),甚至獎金繼續(xù)照拿。難道這同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原則不相矛盾嗎?如果頒布“破產法”,對于經理廠長,的確是一個可怕的壓力,但是,壓力是能夠轉化為動力的。有了“破產法”這個壓力,就可打破一些企業(yè)的負責人和職工的胸無大志、不為國家,不為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發(fā)展前途動一點腦筋的毫不負責的懶漢生活!∫恍┩緸椤捌飘a法”的壓力太大、條件不成熟而擔心,我認為有可能是忘記了壓力與動力之間的辯證關系。
(四)經濟體制改革就是要在經濟效益上提高企業(yè)的生產經營,F(xiàn)在不少國營企業(yè)只重視產量與產值,而忽視產品的質量(使用價值),F(xiàn)在,次品、廢品到處皆是,它們有的在倉庫睡覺,有的以搭配的方式走到市場。次品、廢品的生產,是工廠和職工對于國家財富(原材料)的糟踏和破壞!百|量問題關系企業(yè)生死存亡”的判斷是真理,但是,只有實行破產、淘汰制度,這一真理才有可能“由可能變?yōu)楝F(xiàn)實”。
。ㄎ澹┢飘a法是對于已發(fā)生嚴重經營虧損的企業(yè)的善后處理辦法。國家財產的損失并非破產法所造成,而是由企業(yè)經營失敗所造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按照老辦法,由國家長期承擔無限責任,用財政長期去填補這個無底洞,那我們的國家怎能有力量以較快時間,實現(xiàn)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怎能使人民在改善生活方面獲得較好的條件呢?如果按破產法處理嚴重虧損的企業(yè),由企業(yè)以其資產承擔有限責任。這種損失是有限度的,至于職工可以由原企業(yè)按其全部職工標準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所繳納的保險基金,得到基本生活保證。
頒布破產法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對于打破大鍋飯制度,對于保護國家財產,對于促進企業(yè)負責人和職工對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對于穩(wěn)步發(fā)展我國的現(xiàn)代化建設,都會帶來積極作用。當然,困難不可能沒有。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草案)》對于如何解決困難的問題,大體上都已提到了。因此,“破產法”的頒布并不過早,反而由于這部法的頒布,會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前進,會推動其他有關法律的及時產生。
我對國家當前經濟實際,了解并不多。所提意見可能有錯誤,請予指正。
此致
敬禮!
許滌新
1986年7月3日
許滌新同志時年80,曾任中共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lián)副主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兼經濟研究所所長,是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他的信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yaobang同志很快批示:轉喬石、丕顯同志。
這就很有分量了。
喬石,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國務院副總理。他說:國務院討論破產法,原則上是通過了的。人大討論情況怎么樣,我沒有參加,就不清楚了。請丕顯同志參酌。
問題最后轉到時任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陳丕顯同志手里,陳丕顯同志于是表態(tài):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常委會按照議事程序,只作起草說明,不表決。從初步討論的情況看來,主要是對于破產標準有些不同的意見。現(xiàn)在人大有關工作機構正在抓緊修改草案,爭取在下次會議,即第17次常委會上繼續(xù)討論。
好!破產法終于轉危為安,克服了不被列入第17次常委會議程的潛在威脅。我們下面要做的事,就是千方百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迎接對破產法的第二次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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