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理性、外部激勵與新農保繳費檔次變動
發(fā)布時間:2018-06-26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摘要:新農保制度實施以來一直存在著農民大多選擇最低繳費檔次參保的“逆向選擇困境”,通過對實施新農保較早地區(qū)的調查發(fā)現(xiàn),有相當比重的農民在參保一段時間后選擇提升繳費檔次。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發(fā)現(xiàn),家庭年收入、對養(yǎng)老收入的期望程度、對新農保保障程度和劃算程度的評價、繳費補貼是否差異化是顯著的影響因素。由此可見,農民提升繳費檔次行為主要是基于認知和制度激勵下的經濟理性行為,應當從宣傳動員、經辦管理服務和完善制度設計等方面進一步做好新農保政策的執(zhí)行,進而引導農民自發(fā)選擇更高的繳費標準,實現(xiàn)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關鍵詞:繳費檔次;經濟理性;認知激勵;制度激勵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149(2018)02-0114-08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8.02.011
一、引言
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以下稱“新農保”)自2009年試點以來,有關農民參保意愿和行為的研究眾多。參保行為包括是否參保和選擇何種繳費檔次兩個步驟,在新農保參保實現(xiàn)全覆蓋的背景下,更多研究關注于參保對象繳費檔次的選擇。這主要基于兩點考慮:一是從保險學基本理論上來說,繳費檔次是決定新農保替代率水平的重要因素。相關精算模型顯示,參加新農保選擇最高繳費檔次的個人賬戶替代率水平是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的4倍;按照2.52%的平均投資收益率測算,滿足15年最低繳費年限的養(yǎng)老金替代率在16.27%-30.84%之間,個人賬戶替代率在2.41%-16.98%之間,遠低于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目標替代率。而過低的養(yǎng)老金目標替代率,同時又缺乏法律的強制性保障,最終會導致農民不愿參保并引發(fā)農民“退保潮”。二是從參保行為現(xiàn)實來看,絕大多數(shù)參保農民都選擇100元的最低檔次。這一比例在東三省2010年數(shù)據為89.11%,安徽省201 1年數(shù)據為83.25%,山東、浙江、江西和湖北四省2012年數(shù)據為93.1%。研究者將這種新農保參!吧疃取辈粔虻默F(xiàn)象稱之為“逆向選擇”困局或是“繳費困境”。由此可見,繳費檔次偏低在新農保實現(xiàn)全覆蓋背景下已經成為困擾新農保制度養(yǎng)老保障功能實現(xiàn)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核心問題。
已有文獻關注的重點是分析選擇低繳費檔次參保的原因,并形成了一些初步共識,比如引發(fā)農民選擇較低繳費檔次的關鍵并不是其經濟支付能力。在此基礎上,主要圍繞三類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一是參保農民主觀認知層面上的變量,包括對新農保制度和政策的認知和信任等。來自各地的調查結果表明對新農保的制度信任、對財政補貼的信任、對地方干部的信任和政策認知水平直接對農民的繳費檔次選擇具有顯著正向影響,同時政策認知程度又是新農保政策激勵能夠發(fā)生作用的先決條件。二是新農保制度設計等客觀層面上的變量,重點是財政補貼方式所能產生的激勵效應,來自參保投資收益率的計算結果顯示,“一刀切”和“差異化”兩種財政補貼機制對選擇繳費檔次均產生負向激勵效應;基于參保行為的實證研究一方面未能證實財政補貼方式的激勵效應,另一方面又發(fā)現(xiàn)較高的政策信任程度或較高的邊際補貼水平條件下,財政補貼方式能夠發(fā)揮激勵效應。三是新農保政策執(zhí)行層面上的變量,通過對政策執(zhí)行過程的分析,利益導向型的政策工具與離散性政策共同體之間的非正常匹配造成了參保農民和基層政策執(zhí)行者“合謀”選擇最低繳費檔次進而達成各自的利益目標;實證分析還發(fā)現(xiàn)來自執(zhí)行者的社會動員對提升繳費檔次沒有顯著影響。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有關農民繳費檔次選擇的研究仍存有不足:一是因變量的選擇比較零散,缺少系統(tǒng)性的分析框架;二是仍停留在靜態(tài)視角上,忽視了農民繳費檔次選擇的動態(tài)變化。事實上,新農保制度從試點至今已經有了將近九年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影響農民繳費檔次選擇的諸多因素(如農民的主觀認知、新農保政策設計等)也已經發(fā)生了變化,在新農保政策執(zhí)行上,隨著政策推行和宣傳動員的加大實施,參保農民的主觀認知水平正逐步提升;在新農保制度設計上,隨著政策改進和財政補貼力度的提升,其對參保農民的激勵作用也將發(fā)生變化,所有這些變化最終會落實到參保繳費檔次選擇上。為了考察這些變動結果是否改變了農民參保的繳費檔次,本研究提出從首次繳費與最近一次繳費兩個時點來分析繳費檔次的變化。這種動態(tài)變化一方面反映了新農保制度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程度,另一方面也是對近年來新農保實施推進與制度改進結果的檢驗。與以往研究相比,更是從動態(tài)角度對影響繳費檔次選擇的因素進行驗證,進而有助于更清楚理解農民的參保行為,為新農保制度的政策執(zhí)行與改進提供對策建議,更好地促進其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分析框架與研究假設
已有關于農民參保行為的分析框架雖然比較零散、缺乏系統(tǒng)性,但大致都反映了“行動-結構”的分析路徑:一方面,農民的參保行為不僅是個體層面上決策的結果,更是家庭層面上決策的結果;另一方面,農民的參保行為不僅是經濟理性的結果,而且是經濟、政治、社會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偟膩碚f,農民的參保行為是內部和外部雙重約束的結果。按照以上的這一分析路徑,本研究提出繳費檔次選擇是一種基于家庭內部經濟約束的理性選擇;同時這種理性選擇又受到來自外部激勵因素的影響,包括在前面提到的新農保補貼政策的調整以及新農保制度實施過程中的組織動員和輿論推動等。
由于保險投資是一種收益滯后性很強的投資性支出,因此,新農保參保行為也是一種金融投資行為,屬于典型的經濟行為。按照古典經濟學的“經濟人”理性假定,個人的經濟行為必然遵循“追求代價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經濟理性”原則。數(shù)據分析證明即便選擇中高檔繳費標準也并未對農民構成經濟上的負擔,也就是說,農民選擇中高檔標準參保不存在生存理性上的壓力。在中國農戶經濟行為從生存理性轉向經濟理性的時代背景下,農民的繳費檔次變動行為更多是基于一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判斷,是一種“成本一收益比”判斷。因此,本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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