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慈善觀】2018中央對基督教政策
發(fā)布時間:2020-02-2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基督教作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對于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浇痰拇壬苽鹘y(tǒng)深深地影響著西方人的思想和行為方式。西方文化中廣泛流行的慈善事業(yè),其實就是基督教文化的一種現(xiàn)實表現(xiàn)。
一
基督教的慈善觀,直接來自基督教關于愛的看法。
在基督教的經(jīng)典著作《圣經(jīng)》里:上帝通過耶穌基督彰顯無私的愛,因此,人與人之間應該形成更為廣泛而深沉的愛。上帝愛人,盡管人犯了很多罪,但上帝仍然要實施拯救,甚至不惜差遣自己的兒子降世來拯救世人。人通過耶穌基督而得到愛,同時也從耶穌基督為人類舍棄自己的生命中認識愛。正如《圣經(jīng)》中所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耶穌基督彰顯了上帝無私的大愛――它能夠使人擺脫個體的束縛,實現(xiàn)愛在對象上的延伸。所以,基督教提出了關于愛的兩條誡命:“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和“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從宗教的意義上來說,前一條誡命是首要的。但是,后一條誡命恰恰體現(xiàn)了前者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對上帝的愛,必然包含始終與上帝一起,愛人乃至一切造物。盡管從本質(zhì)上來說,人是傾向于自愛的,但是第二條誡命通過“愛鄰舍”而將自愛虛化了。
在這里,鄰舍的含義是廣義的,與血緣、地域等毫無關系:因為得到別人的愛,所以別人成為自己的“鄰舍”;同樣,因為愛別人,所以自己成為別人的“鄰舍”。
《圣經(jīng)》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边@就是“愛仇敵”的思想。事實上,這是一個象征,即應該愛所有的人,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博愛”。
可以說,愛是基督教思想中的核心和基礎。
《圣經(jīng)》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恩典”。在《圣經(jīng)》之中,上帝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意思是說,憐憫、恩典是上帝自身具有的屬性,他施加恩典是無條件的。按照基督教的說法,上帝和人之間,是不存在“互惠”的情況的。因為上帝不需要人的任何回報。上帝對人的要求,僅僅是為了保證人不走向歧途,沒有任何利害因素在里面。這也可以解釋與恩典相配合的上帝的“懲罰性”:這種屬性并不是因為人違背上帝而導致的憤怒,而同樣是一種讓人不走向墮落的保證。
實際上,上帝創(chuàng)造世界就是一個恩典的行為。這里包含的一層意思就是:上帝的恩典是超越功利性的無私行為。懲罰性被放在了末世(末日審判)。這就更強調(diào)了愛的色彩。作為施恩者,恩惠是無功利的,無所求的,恩典行為的本身就是愛的體現(xiàn)。
二
這些關于愛的看法,是基督教慈善觀的基礎,我們可以由此推論:
慈善這種對窮困者的關懷,是一種對所有上帝所造之物的愛,以及來自這種愛的分享。《圣經(jīng)》中有大量關于慈善的教導: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現(xiàn)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
周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舍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里謀害弟兄。
施比受更為有福。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chǎn)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無分無業(yè)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在基督徒的觀念中:關注窮困之人,不應該有任何功利性的目的,乃是發(fā)自內(nèi)心的憐憫,沒有一點可以炫耀的,是出于信仰對弱勢群體的關愛之情。
這種觀念,來自對耶穌基督的效仿。耶穌基督在幫助窮人、顧念被踐踏的人時,立下了最好的榜樣。他最為人知的比喻之一是關于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當祭司或利未人都不愿意停下來照顧陌生人時,他卻這樣做了。《圣經(jīng)》中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圣經(jīng)》并沒有完整系統(tǒng)地規(guī)定慈善的內(nèi)容,大致包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周濟窮乏之人等等。《圣經(jīng)》更強調(diào)從純粹的愛的角度(非功利性)出發(fā)進行慈善的重要性。正如《圣經(jīng)》中所說: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于我無益!
基督教強調(diào)的慈善,就是這種愛的具體延伸。
概括說來,基督教的慈善事業(yè)有以下特點:
慈善事業(yè)的動機是出于對基督的愛,出于基督的教導。愛和恩賜是上帝的屬性,行善也就是一種沒有任何條件的行為。所以,基督教的慈善事業(yè)不僅限于教友,也擴張到非基督徒身上,是一種博愛。
慈善是所有階層人士的義務,無論貧富。因為所有上帝的造物,都要按照上帝的誡命去行事,這和世俗身份沒有任何關系。同時,每一個人都應該量力而為。《圣經(jīng)》中強調(diào)慈善的原則是按照自己的能力去行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有行善時的愉悅之心:“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慈善事業(yè)的對象更強調(diào)弱勢群體,如孤兒、寡婦、有病的、行動不便者,以及那些因信仰被解雇或被流放下監(jiān)的人。
基督教的慈善事業(yè)強調(diào)個人化――由個人贈予個人,同時強調(diào),慈善應該針對最需要的人。
(本文作者為宗教文化出版社副主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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