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滸中吃牛肉的故事說起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法律系郭建教授講授
俞君超筆錄、整理
4月11日,3109A
引題:《水滸傳》中頗多殺牛宰馬的情節(jié),加上吃食的情節(jié),總共有140多處,而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指明是牛肉。與時代相近的其他作品相比,這個特點是很突出的!督鹌棵贰分,描寫了很多吃食的場面,但是提到牛肉只有一處;
《醒世姻緣》中沒有提到;
《三言二拍》中提到七處。
其實中國人早先是吃牛肉的,但到春秋戰(zhàn)國時期,牛成了戰(zhàn)略物資,用來耕地,不許殺來吃。直到20世紀,依然存在這種情況,毛主席在《湖南農(nóng)民運動考察報告》也規(guī)定不許屠宰耕牛。秦朝時,殺牛是罪,少說也要判一年半,牛老了必須交給官府,官府說能殺才可以殺。對于私自殺牛,官府還鼓勵檢舉揭發(fā)。這條法律在封建時期一直維護得很好,那么為什么《水滸傳》中會如此頻繁地出現(xiàn)殺牛吃牛肉的情節(jié)呢?
總結了一下,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水滸傳》是一部歌頌造反的小說,而吃牛肉恰恰代表了造反精神。作者在描寫這一類情節(jié)時是很講究分寸的。有身份的人不輕易吃牛肉,一般的屠夫不殺牛,鎮(zhèn)關西也不殺牛,只有極像強盜的人才殺牛,比如史進在家里殺牛,母大蟲、顧大嫂的黑店門口掛牛肉。
二,《水滸傳》中有不少英雄聚義的場面,在這類場面中要殺牛宰馬。不僅在《水滸傳》里,在《西游記》里牛魔王孫悟空等七兄弟結盟時也是殺牛宰馬的。
三,《水滸傳》里要打仗,而作戰(zhàn)時到了彈盡糧絕的地步牛肉成為主要的軍糧。
由此可見,文學作品里總是會直接地抑或間接地反映法律問題。
放官吏債:既然題目是“從《水滸傳》中吃牛肉的故事說起”,那么下面就生發(fā)開去,說一說《金瓶梅》吧!督鹌棵贰分校鏖T慶是開生藥鋪的,但是財勢卻如此不同凡響——關鍵就在于他除了做生意,還放“官吏債”,所謂放“官吏債”就是借貸給官吏。為什么官吏要借債呢?因為古代的皇帝十分“小氣”,在新官到任前是不發(fā)放俸祿的,只給相當少、根本不夠用的路費。所以官員只好去向商人借債,應付眼前;实壑懒诉@件事,下令禁止,犯此條的官員一律革職。表面上看,這樣不利于“官吏債”的發(fā)放,然而事實上恰好相反,正是由于被法律禁止,風險性大大提高,所以商人借此把利息升得相當高,牟取暴利。普通的,一個月5%,按一月一結算,一年就是60%,這還不算,還要“二扣”,比如你像他借100兩,他只給80兩,利息還按100兩的算,這樣一來過了一年,連本帶利就是160兩,比拿到的錢翻了一倍。如此 高的利潤,難怪不少人鋌而走險呢!西門大官人也正是靠這種手段賺足了錢,又結識了很多大官。立法者可能沒有料到這樣的結果吧。
避風頭:回到《水滸傳》,這部小說里有不少“避風頭”的觀念。宋江、武松就是“避風頭”時在柴進的莊園里相遇。會產(chǎn)生這種觀念主要是因為古代法律上有時效的規(guī)定。西漢平均是26個月,東漢是28個月。唐宋時期每隔一年半便有一次大赦(故意殺人不在大赦之列)。元代是2年一赦。而古代的徒刑最高是三年。所以只要能躲過風頭,就可以免罪。
行刑:先說一種近乎“私刑”的——元朝開始法律規(guī)定可以殺奸,這種習慣一直延續(xù)到清末。本夫有殺奸的權利,甚至還有獎賞,比如被打20棍——這可不是刑罰,而是稱作“披紅”的一種獎勵,這樣鬼就不能來騷擾了(據(jù)《醒世姻緣傳》)。
關于死刑的行刑時間,一般沒有特別的規(guī)定,而是一種習慣,帶有迷信色彩。唐代習慣在下午2點至5點之間行刑,宋代開始是午時三刻(正午),因為那個時候太陽最大,可以壓鬼氣。劊子手在砍人前會說:“惡殺(煞)都來”,就是怕承擔殺人的責任,傷了“陰德”。他們通常會取名姜安,因為據(jù)說鬼害怕姜太公。
等級:古代的人不知分階級,但分等級。
關于賤民:李逵對宋江最忠,因為他是個小牢子,那個時代的賤民,而宋江對他卻比較尊重,有知遇之恩。等級差別原本是習慣上的,清代有了法律上的規(guī)定,最賤的是四類人:倡、優(yōu)、皂、卒(由高到低),乞丐很窮,幾乎一無所有,但卻不是賤民,因為他們“身無疤痕”。乍看起來的確有點匪夷所思,但是只要你明白中國古代的“孝”的觀念,就不難理解了。孝,最基本的一條就是“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所以一定要好好呵護,不能讓它受損傷。倡的身體讓別人糟蹋,優(yōu)穿戲服任由別人目光掃視,皂卒由于工作的性質(zhì)經(jīng)常會受傷,所以被人看不起,當作賤民。
關于中介:《水滸傳》里出現(xiàn)了“漁牙主人”,人們要買魚吃,就必須經(jīng)過他,他不在場,就不能進行交易。為什么他有這么大的權力呢?因為明清時期有這樣的法律規(guī)定,商人之間不能直接交易,必須通過“牙儈”,所謂強制性中介。從事這種職業(yè)叫做入牙行,要交牙稅,不過牙儈的收入非常豐厚,是個肥差,這點牙稅就不算什么了。訂立這條法規(guī)的目的在于規(guī)范和監(jiān)督買賣行為,買賣貨物的單價、數(shù)量都要清楚地記錄在案,這樣的話,遇到欺詐性商業(yè)行為就可以有稽可查,便于取證。出現(xiàn)這種狀況,牙儈要負責任。
關于仆人:《紅樓夢》里有許多家人奴仆。明清時期,家人奴仆分兩種:家仆和長隨。家仆又分奴俾和雇工人。說是雇,實質(zhì)上類似于收養(yǎng)關系,故又稱作“義男”。真正屬于雇傭關系的是長隨。長隨又分執(zhí)帖(二爺)、跟班和門房(大爺),從括弧里的別稱可以看見他們地位的高低。執(zhí)帖的人要求相貌端正,善于交際應酬,連名字都得喜氣,一般名字里都含有“(長)喜”、“(連)升”之類的字眼。跟班類似保鏢,而門房是負責看門的,也是不可或缺的。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大家一定對這句話很熟悉了,它出現(xiàn)在什么時候,誰說的呢?沒有定論。明末清初,《石點頭》里提到這句話,說這是“虛套子”!稛舨莺蜕小、《綠野仙蹤》、《比目魚》里都有類似的提法。大約是明初開始流行起來的。
結束語:作為一種文藝作品,小說有意無意地向讀者灌輸了法律的意識。法律是用來約束普通人的,它對兩類人是約束不了的:一類就是有權有勢的人(比如權傾朝野的達官貴人),另一類是膽大妄為的人(比如落草為寇的綠林好漢,也是天不怕,地不怕,法律奈何不了他們)。打一個比喻:法律就好比是原子核,人就好比是電子。電子的能量有高有低,能量低的,就只能乖乖地繞著原子核轉,而能量特別大的,就可以掙脫原子核的束縛,游離開去……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