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發(fā)布時間:2020-04-11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楊佳和人發(fā)生爭執(zhí)是必然的,這是由其人格決定的,但是楊佳殺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個人在身邊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殺人。 李玫瑾教授有個更出名的美譽叫“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她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學者,更是一名母親。曾介入馬加爵案、黃勇案、楊新海案、邱興華案等近年主要惡性案件犯罪心理分析的李玫瑾既像個警察,又不太像個警察,干練但不失溫婉,她叫自己“帶刺玫瑰”。
楊佳為何會突然殺人?楊佳和馬加爵的情況類似么?是什么讓“沉默的大多數(shù)”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心理問題?誰能挽救楊佳?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李玫瑾詳析楊佳的雙面人生。
要是有個人在身邊提醒他,
他可能不至于去殺人
《新民周刊》:就現(xiàn)在公布的情況看,您對楊佳案的判斷是什么?
李玫瑾:從我目前看到的情況分析,我認為楊佳有偏執(zhí)人格問題,這表現(xiàn)在為小事糾纏不休、不體諒別人、自私。
楊佳有他的生理背景,也有成長背景,再加上現(xiàn)在生活狀況不是太好,這三個原因都會導致他的人格問題。
楊佳的自尊中隱藏著危機,甚至是自卑,生活窘迫,沒有體面的工作,敏感,暴躁。
《新民周刊》:什么是人格問題?
李玫瑾:犯罪心理問題和人的生理問題一樣,人人都會出現(xiàn)心理問題,嚴重的心理障礙就是導致自殺或者殺人。
每個案件都不一樣,大體上可分兩大類。一類是和人格問題有關的。人格問題說簡單點他就是一個人一貫的,所以他出這種問題看似偶然,但帶有他人生當中一種必然的東西,這就叫人格上有障礙的問題。還有一類是心理問題。他完全是一個很好的人,很正常的人,他完全可以很好地生活。但是他在生活當中的某一個刺激面前,過不了這個坎,這就屬于特殊刺激引發(fā)的犯罪問題。
像石家莊爆炸案主犯靳如超、湖南常德?lián)尳俅蟀钢鞣笍埦⒘鞲Z4省作案的楊新海,這些人屬于犯罪是必然的,他一定會犯罪。
但有些人不是這樣的。
像馬加爵(云南大學生寢室錘殺同學兇手)、邱興華(陜西血洗道院兇手)、趙承熙(美國校園槍案兇手)屬于心理障礙。
《新民周刊》:就是說楊佳犯罪是必然的?
李玫瑾:分析楊佳,他的風格是一貫的自尊。民工如果在街上遇到被警察盤問這樣的刺激,是不會有像他一樣的反應的。所以楊佳有偏執(zhí)的人格特點。有人偏執(zhí)能正常生活,但是遇到一些刺激會有極端反應。
楊佳和人發(fā)生爭執(zhí)是必然的,這是由其人格決定的,但是楊佳殺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個人在身邊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殺人。
做出犯罪行為
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
《新民周刊》:楊佳平時的表現(xiàn)挺正常的,是個挺乖的孩子,看不出來和大家有什么異常。
李玫瑾:楊佳本人一個明顯問題是心理不太成熟。他有正常的一面,比如對母親很在意,對律師很客氣。但遺憾的是,他卻做出了一個傷害母親最深的舉動,他去殺了人,等于也是丟掉了自己的性命――母親失去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未來。無論楊佳為了什么“委屈”,他這樣做,讓他母親飽受的心靈之苦恐怕是他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的。我不知現(xiàn)在他是否敢認真地想一想他母親的感受,是否敢面對母親說:兒子只為“委屈”,就不能再陪您了……
這就說明楊佳是一個缺乏思考的人,有認識障礙。等以后有人點撥,他想明白了這個道理,我相信他是會后悔的。
《新民周刊》:父母的婚姻破裂對楊佳有影響么?
李玫瑾:人格犯罪往往帶有早年成長背景。偏執(zhí)人格的形成與生長環(huán)境也有關,偏執(zhí)人格不是一下子就形成的,需要10年左右時間。楊佳的偏執(zhí)性格的形成更多的是后天原因,他在犯罪過程中對男人下手狠,這與他父母離異、和父親關系疏遠有關。
《新民周刊》:很多人認為,如果楊佳沒有受到巨大的“冤屈”,他怎么會做出這樣的行為。
李玫瑾:做出犯罪行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不應該以犯罪去報復他人,這是對他人不公平。
《新民周刊》:馬加爵為什么是心理障礙,不是人格障礙?
李玫瑾:心理障礙是心理發(fā)展的停滯,面對創(chuàng)傷用很長時間才能彌補。比如一個人失戀了,遭遇這樣的失敗肯定要痛苦,茶不思飯不香,三五天是正常的,以后還得正常工作、生活,還會有新女友,創(chuàng)傷愈合。但是心理障礙的人可能半年還走不出失戀的陰影,還會去找前女友的麻煩,不能擺脫這種失敗。
馬加爵則是心理問題,他是意識沖突的問題,屬于情感性犯罪。
馬加爵案當時的情況是,學校放假了,寢室里有一臺二手電腦,他有了一個自由使用電腦的空間,于是可以做一些沒人知道的事,比如瀏覽一些色情內(nèi)容,這個也可以理解。但是這個事情被同學知道了,他無法面對別人對他的嘲諷,于是選擇把知道事情的同學殺掉。
人格障礙多是生理問題、心理發(fā)展、人格出問題。生理好比一臺電腦硬件,心理好比一臺電腦的winXP,18歲以前受家庭、學校影響形成的。
心理問題多是認識、情緒情感、意識活動出障礙,簡稱知、情、意,受每天的活動影響。意識是在不斷變化的,今天不舒服,明天換個人相處相處就舒服了。
警察遇到糾紛
不要自己解決,讓第三者去解決
《新民周刊》:有人質(zhì)疑,上海警方兩次赴北京與楊佳協(xié)商,這就說明了警方理虧。
李玫瑾:我認為警方兩次進京恰恰是辦事風格的轉變。
專政機關應該有其形象和尊嚴,中國的警察是威懾力不夠,襲警罪遲遲不能立法。比如楊佳這個事情,警察有沒有權力攔下人查自行車?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警察盤查的每個人臉上都不會自我標明或?qū)懮希何沂橇鞲Z犯,我有命案在身,我身上持有非法槍支……,在警察眼里,只要有一點可疑跡象,就需要盤查,公民應該無條件配合。
有些評論不了解警察的職業(yè)特點,帶著情緒去評論,是對6條逝去生命的不尊重。
《新民周刊》:您認為的警察職業(yè)特性是什么?
李玫瑾:襲警在世界各國都很常見,不要大驚小怪。警察多接觸社會的陰暗面,并且?guī)в袕娭屏,容易成為人的攻擊目標?
中小學、幼兒園也容易成為攻擊目標,不能理解他們也經(jīng)常招來怨恨、受到報復。
警察的威嚴不容侵犯,比如美國警察暴打黑人被全程錄下來,但最后警察被無罪釋放,因為認定警察執(zhí)法沒有錯誤。又比如,倫敦警方地鐵中誤殺巴西青年被判不負任何個人刑事責任,因為警察當時懷疑巴西青年是恐怖分子對其警告,青年戴著耳機沒能對警告作出反應,因此被擊斃。
《新民周刊》:警方在這一事件中得到了教訓?
李玫瑾:警局太大意了,一個外人怎么能從1樓一直走到21樓?我去過澳門廉政公署,每個房間都有門禁,根本不可能發(fā)生這樣的事。還有就是公共區(qū)和辦公區(qū)應該分開。
另外,行政法應該更明確,警察不能隨意賠償,亂開先例。警察遇到糾紛不要自己解決,讓第三者去解決。督察還是警察,督察去處理糾紛還是警察自己處理自己的問題。
督察在調(diào)解時
可以帶著心理學家去北京
《新民周刊》:在楊佳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有沒有阻止其發(fā)生的可能?
李玫瑾:我們研究案件的意義正是在于知道以后應該怎么辦。心理學不是萬能的,但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其重要性。
如果說楊佳事件有沒有阻止其發(fā)生的機會的話,我認為督察在事情發(fā)生后的處理可以更好,比如請心理學家介入,汶川地震發(fā)生后,就有許多心理醫(yī)生的介入。督察在與楊佳接觸后,應當對楊佳的偏執(zhí)有一定的認識,如果能帶著心理學家去北京,及時對楊佳進行心理評估,對雙方都有好處,心理學家會給警察以處理的建議,這個事情可能不會這么激化。
要有了雙方的角度才能處理好事情,警察也要有老百姓的角度。
《新民周刊》:國內(nèi)外有心理醫(yī)生介入的先例么?
李玫瑾:我還沒有聽說,這是我的建議,也是對執(zhí)法方式的一種完善。
《新民周刊》:在日常生活中,還有什么方法可以預防呢?
李玫瑾:可以進行“危險人格評估”。對陷入糾紛當中有危險跡象的人,可以進行特殊監(jiān)護,及時采取措施幫助或調(diào)整。這種評估可始于學校的鑒定之中,為避免評估結果對其以后發(fā)展的影響可制定相應的程序與規(guī)定。
同時,在司法工作中增加對犯罪人格的鑒別工作,這種人格鑒定并不是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只是一種心理評估項目。尤其對入監(jiān)的犯人以及刑滿釋放的人員更應該實施這種心理評估項目,以便了解其有無心理缺陷、或心理問題、或人格障礙,再犯的傾向性等。這種評估可為犯罪預防或監(jiān)控提供依據(jù)。
危險人格是有跡象的,心理問題也有跡象可循。我就發(fā)現(xiàn)我們學校曾有學生因和同學有矛盾,就用萬能膠堵住別人箱包的鑰匙孔。這名學生心胸狹窄、報復心極強,這種人一旦當上警察,一旦手里掌握某種權力后果不堪設想。因為警察的權力是強制性的,是對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健康具有影響力的。
但也并不是所有犯罪都能預防的,有的犯罪就是不能預防,必然要發(fā)生,比如突發(fā)的情緒性犯罪,兩個人喝多了,打架,捅死人。
缺乏對規(guī)則的敬畏
是我們?nèi)褚庾R的問題
《新民周刊》:近年來的一些極端犯罪是“沉默的大多數(shù)”所為。比如馬加爵,平時也是挺正常的一個大學生,楊佳也沒什么異常。
李玫瑾:人人都追求品質(zhì)生活,守法很重要。慎獨則是對一個人更高的要求――越是獨自的情況下越要謹慎!缺乏對規(guī)則的敬畏是我們?nèi)褚庾R的問題。
犯罪的人都是沒有敬畏之心的人。
敬畏,是一種信仰。現(xiàn)代社會中人的文明不僅需要科學發(fā)展,同樣需要信仰的存在。真理需要驗證,真理還需要敬畏,否則,等你驗證之時就永無回頭之日了!例如毒品,再如犯罪。
《新民周刊》:問題出在哪里?
李玫瑾:你要真正想研究預防這類人的犯罪心理,只有通過我們的教育,但是我們的教育在這方面做得很不好。
一個人18歲時完成了人的基本社會化,就是一個人從出生時完全自然的生物人到能夠獨立地理解并按照社會行為規(guī)范行為的社會人的過程。這一時期,個人從生活上主要依賴于以父母為核心的家庭,學校教育也占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我們的小學教育,我們的中學教育,我們的高中、大學教育……,教育有實在多的機會!問題在于,我們的教育能夠讓人體味到生命的可貴,生命的燦爛,生命的價值嗎?
《新民周刊》:教育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好?
李玫瑾: 首先,體育讓生命有活力,要讓我們的孩子有生命力。以前北大還提8-1>8,就是說每天用一節(jié)課來鍛煉好過8節(jié)全部上課,現(xiàn)在也不提了。我上學的時候,學校經(jīng)常搞拉練、野營,半夜爬起來走很遠的路,現(xiàn)在的孩子也沒這個機會了。因為學校怕承擔責任,出一點事家長就要找學校,學校就不搞了,這是家長的愚昧害了孩子。
在體力訓練的吃苦體驗中培養(yǎng)人的意志力。生命的意義是健康。這種健康從生理到心理。所以,生命的早期不僅僅是智力的開發(fā)與培養(yǎng),更重要的是體力的培養(yǎng)!體力培養(yǎng)不同于智力的培養(yǎng),因為體力的培養(yǎng)必然伴隨著意志力的培養(yǎng)。在這一點上許多家長忽視了!所以現(xiàn)在許多高智商的人往往意志力與智力不般配。
要讓孩子有玩耍的時間。許多兒童不快樂,因為他們沒有自由的活動時間!許多中小學生不快樂,他們的生命都已經(jīng)被科學的教育體系所安排!許多大學生不快樂,最典型的就是曾經(jīng)在生命科學院學習三年多生命科學的馬加爵曾發(fā)出“人活著究竟是為什么”的困惑!在他殺了4個人后,在逃亡期間、在走投無路的背景下他才感悟到:“生命的意義在于人間有情!”但已晚矣。
其次,在付出體驗中培養(yǎng)人的社會性與責任感。只接收而不付出的人一定是自私之人,自私之人不是一個完整的人。父母要學會示弱,要讓孩子分擔家中部分責任。凡包辦生活全部的父母一定得到的是個自私并不知感恩的孩子。在學校的學生也要付出,他們在接受學習的同時就要義務地參與社會服務活動,使其懂得這個社會是彼此互助才可生存的社會!在互助中知道人字是相互支撐的道理。
孩子,需要多與人接觸,多與自然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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