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亚洲欧a∨人在线观看|欧美亚洲日韩在线播放|日韩欧美精品一区|久久97AV综合

        高一飛:對王斌余案件的討論是“輿論審判”嗎?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看看這幾天的人民網(wǎng),筆者在新京報9月7日發(fā)表的《有必要判處王斌余死刑嗎?》幾天來在其《觀點》欄目文章中一直排行第一,絕大多數(shù)網(wǎng)友支持不對王斌余判處死刑,形成這種看法,是公眾對王斌余殺人的原因、社會經(jīng)歷綜合考慮的結(jié)果,表達了社會正義的聲音。正義是人們的一種內(nèi)心感受,無法用邏輯推理來準確論證,公眾輿論是在具體案件中正義標準的最好說明。

          但是,相反的意見認為,社會同情影響司法會形成“輿論審判”,妨害司法獨立,破壞我們剛剛起步的法治進程,這種擔(dān)心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對“輿論審判” 存在一些誤解。我們通常所說的防止“輿論審判”是針對事實是否成立而言的,對于事實問題確實要理性,要盡量隔斷公眾對司法裁判的影響,因為真相只有一個,法官不應(yīng)當有自由裁量權(quán),有就是有、無就是無、疑則從無,不因公眾的影響而違背事實,把有判成無、把無判成有。

          但量刑則不一樣,它是法官獨立審判與社會公眾的意愿相結(jié)合的產(chǎn)物。

          以美國量刑程序來看,之所以要把量刑程序分離出來,不僅是因為陪審團不懂適用法律的原因,還因為量刑時會考慮包括犯罪人犯罪原因、身世、受教育狀況、社區(qū)評價在內(nèi)的“量刑調(diào)查報告”(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 簡稱PSI );
        我國北京門頭溝法院的“量刑引入社會評價”制度和青島市法院實行的量刑前“人格調(diào)查制度”都包括社區(qū)意見,事實上包括調(diào)查民意。陳興良教授認為“人格調(diào)查制度可以先在未成年犯罪審判中試行,不斷地總結(jié)經(jīng)驗,逐漸完善,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推廣到所有刑事案件!

          在美國的死刑案件裁判中,無論被告人是否放棄陪審團的事實處理權(quán)利,在事實審理之后,都必須由陪審團決定是否處以死刑。在所有案件中,無論是否有量刑答辯,在有罪裁決之后,只要是一級謀殺案件,必須進行加重還是減輕刑罰的聽證。在聽證時,個人的經(jīng)歷、個人與家庭的關(guān)系、犯罪時的特殊處境都應(yīng)當加以考慮。聽證的參加人員和作證人員也不光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還包括“知道被告人的情況”(被告人的經(jīng)歷、處境等)的人,包括同情和不同情被告人的人。這些人都對案件的量刑產(chǎn)生影響。

          在沈陽黑社會頭目劉涌的案件的審理中,有的專家指責(zé)最高法院對劉涌處以死刑是社會輿論施加影響的結(jié)果,認為這是不正當?shù)乃痉。但是我認為,劉涌之死是輿論對量刑施加影響,而沒有對事實是否成立施加影響,因為當時的評論是建立在法院已經(jīng)認定劉涌指使殺人的基礎(chǔ)上。至于專家意見中所謂刑訊逼供而導(dǎo)致證據(jù)存疑的問題,這是法官在事實認定時應(yīng)當考慮的。如果有錯,就錯在法官應(yīng)當堅持非法證據(jù)排除原則和疑罪從無原則;
        如果(這要強調(diào))法官在這兩個問題上沒有錯,則在認定了殺人傷害事實成立的基礎(chǔ)上,是否處以死時,輿論施加壓力、最高法院尊重民意,都是正確的。

          對專家的“輿論審判”導(dǎo)致劉涌處死刑的結(jié)果之說,我們還可以這樣反問專家們:在劉涌案辯護過程中,辯護方組織了由專家組成的論證會并向媒體頌,這樣的論證會所形成的影響難道不是輿論審判嗎?它甚至于比一般公眾的輿論的影響力更大。只不過專家輿論與民眾輿論博弈的結(jié)果是最高法院尊重了普通民眾的意愿而已。

          王斌余案件也是如此,公眾的討論是建立在法院已經(jīng)認定的事實的基礎(chǔ)上,沒有對事實問題這一由獨立的法官自由心證的問題提出質(zhì)疑(當然民眾也有權(quán)提出質(zhì)疑,只不過法律應(yīng)當設(shè)計合理的程序防止法官受到影響,如美國的“封閉陪審團”、大陸法系國家的集中審理制度)。法院考慮他的犯罪原因和民眾評價去量刑,是一種正當?shù)淖龇āT诖税钢,我們沒有看到關(guān)于法院是否進行了量刑調(diào)查、考慮了“社會評價” 的報道,因為量刑調(diào)查目前只是在一些地方進行試點,而且針對的對象也是未成年人犯罪。但是,在二審法院量刑時尊重民間的呼聲,對王斌余不處以死刑,也可以說是對目前我們?nèi)狈α啃搪犠C制度的一種補救。

          

          參考資料:

          1.Sentencing,Sixth Judicial District Court

          ,http://www.co.bannock.id.us/sentenci.htm。

          2.北京門頭溝法院對未成年人量刑引入社會評價,2005年07月0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7/07/content_3185213.htm.

          3.人格調(diào)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陳興良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misc/2003-06/03/content_29949.htm)

          4.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 (PSI) , http://www.hmichaelsteinberg.com/thepresentencereport.htm。

          5.劉涌案之司法政治化與一般性殺劉輿論解讀,蕭瀚, http://www.lawintsinghua.com/content/content.asp?id=911。

        相關(guān)熱詞搜索:審判 輿論 案件 討論 王斌余

        版權(quán)所有 蒲公英文摘 smilezhu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