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潭:組織意見、知情權利與人事檔案的功能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眾所周知,“組織意見”對于中國單位人來說具有不可動搖的權威性和不可挑戰(zhàn)性,它在評價個人思想品德和工作業(yè)績方面具有“不容置疑”的專斷性。在單位中國時代里,人們始終抱有對組織的高度信仰與虔誠,因此造就了“組織叫我干啥就干啥”、“一切服從組織安排”的信任政治格局。那個年代里,組織關心著個人的一切——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連找對象組織也會周密考慮。的確,組織的形象來自于組織的領導者,許多解放初期基層黨的領導者“他們從戰(zhàn)爭中來,有經(jīng)血與火洗禮過的純粹和透明,都有很強的黨性和原則性,對同志如親人,沒有物欲,沒有私心,讓人從心底里信得過。那時,心里有什么事盡可以對組織講,組織會想方設法幫助你,替你排憂解難。”[1]檔案是“組織”對我們成長過程的鑒定和評價,“組織”是我們檔案及其話語的制造者,而“組織意見”是對我們生命歷程中的最具權威的政治話語,它影響著個人的升遷榮辱甚至命運沉。河腥艘驗椤敖M織意見”中的“此人可堪重用”而平步青云,有人因為“組織意見”中的“此人不可重用”而終生郁郁不得志。
同為湯國基鄉(xiāng)黨和前輩的杜高先生就感受到了“組織意見”的無比威力:“在一個世紀的四分之一的漫長年月里,它的威力在于迫使我不再是真實的‘我’,而變成一個被政治運動塑造成‘敵人’、‘罪人’”,“它像一個可怖的暗影緊緊地跟隨了我二十四年,目睹了我從一個活潑的青年變成衰頹的老人,目睹了我作為一個人的最美好的人生歲月的毀滅!盵2]從中國迄今為止散落民間的一份最完整的個人政治檔案中了解到:在1955年5月發(fā)動的清算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和肅反運動中,“組織”通過收集和制造各種材料,證明杜高從建國前的十多歲就是一個“反共分子”,建國后和胡風集團一起成為一個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在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組織意見”證明為杜高是一個思想反動、道德敗壞、生活腐朽的資產(chǎn)階級右派分子;
在1958年4月到1969年11月,杜高被囚禁在勞改單位實行強制改造整整十一年零六個月!敖M織意見”像是一個無形又無影的緊箍咒,主宰著個人生命的沉浮,而且會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同影子一樣始終纏繞著每一個“組織人”——杜高和湯國基的案例就是明證。
毫無疑問,“組織意見”是組織經(jīng)過慎重討論通過的意見、決定和評價。然而,“組織意見”更多的是個別掌握著印章的領導人的意見,表現(xiàn)在檔案評語中有時僅僅為一行字或一句話,但往往就是這一行字或一句話決定著一個人的否泰。這種非民主化的主觀評定無疑摻雜著組織領導者的個人喜好甚至“恩怨情仇”,你能說它是公正的嗎?在畢業(yè)鑒定中,由班主任老師對學生下“結(jié)論”,在缺乏充分的討論和溝通的情況下,這種“結(jié)論”可靠嗎?我們的疑問有三:一是班主任老師對學生的了解到底有多少?二是不經(jīng)過學生本人的確認,評定能不能符合基本事實?三是對學生的一些負面評價,該不該給學生以申辯的權利?再者,這種“結(jié)論”科學嗎?實際上,有資格鑒定湯國基“精神反!钡慕M織是醫(yī)學組織,準確地講是精神醫(yī)學組織,不是教育組織,更不是班主任。
如果“組織意見”加大透明度,向當事人公開、讓當事人知情,不搞暗箱操作,那么,正確的“組織意見”確實能以組織紀律教育當事人,并能讓當事人弘揚優(yōu)點、改正錯誤。而錯誤的“組織意見”能夠公開“商榷”和質(zhì)詢,至少它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那個時候的湯國基是不幸的,連他對學校處分他的決定不僅不“知情”更毋庸說“申辯”了。2005年3月29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新《規(guī)定》根據(jù)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規(guī)定,第一次將學生的權利義務引入學生管理規(guī)定之中,為學生規(guī)定了權利救濟機制即申訴程序。學生如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向?qū)W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如對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的復查決定仍有異議,可向?qū)W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同時,新《規(guī)定》還要求學校處分學生嚴格做到“程序正當、證據(jù)充足、依據(jù)明確、定性準確、處分恰當”。如果當時的管理規(guī)定向今天的新規(guī)定一樣表現(xiàn)得更為人性化,如果學校老師表現(xiàn)得更為寬容,如果當初他就能看到自己的檔案,并能對導致他坎坷命運的評語提出疑義,使他能有機會以醫(yī)學鑒定證明自己并非“有時有精神反常現(xiàn)象”,那么這句讓他受苦20年的話進入檔案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如果畢業(yè)鑒定和處分決定能夠按照新《規(guī)定》要求做到程序正當、證據(jù)充足,也許就不會出現(xiàn)后來的“湯國基檔案事件”了。
顯然,傳統(tǒng)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紀律要求“組織意見”和整個人事檔案必須是“封閉”的,人事檔案的當事人是無權“介入”的。當初實行封閉式的管理模式,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密和安全的需要;
二是防止人為地篡改人事檔案;
三是避免產(chǎn)生糾紛和矛盾。[3]然而,正是這種高度保密性反而降低了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因為“信息壟斷”而使“組織意見”主觀隨意性增強,因為缺乏認同而使“組織意見”流于形式,因為得不到監(jiān)督而造成了杜高們刻骨銘心式的“冤假錯案”。因而,增強人事檔案的相對透明度成為現(xiàn)實的必然選擇。除了檔案中的一些干部考查材料、群眾意見匯總等涉及保密的仍需繼續(xù)保密之外,有關一般性的評定材料必須對本人開放。因為透明度越大,科學性也就越強,公民個人的權益無端受到損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如果個人的基本信息有誤,個人可以通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以更正;
如果“組織意見”有出入,個人可以通過事實和證據(jù)申請更改。在公共事務管理日益民主和開放的今天,實現(xiàn)人事檔案的“陽光化”既是自我了解和社會認知的需要,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要求,同時也是維護公平公正社會準則的保證。此外,實現(xiàn)有條件開放和陽光化操作,更能彰顯人事檔案的生存價值。
說到底,“組織意見”的公正公開和人事檔案的有條件開放是以轉(zhuǎn)換人事檔案制度功能為前提的。傳統(tǒng)人事檔案制度過分側(cè)重于“組織意見”,以組織評價為標桿衡量個人的品行和業(yè)績,對個人形成凝固化的主觀性定論,從而導致檔案功能的異化。在異化了的檔案文本里,“立場堅定,愛憎分明”等階級斗爭話語充斥著組織對個人的定性,沒有經(jīng)過組織介紹或者婚姻資源的組織配置而展開自由戀愛被認定為“思想品德不夠端正”;
因為對病號沒有吃掉的兩個窩頭產(chǎn)生了“私心”而暴露了“反人民的,個人主義的貪婪本性”,致使杜高遭到了沒完沒了的批判;
[4]對湯國基所形成“個性強,多疑善嫉”的人格診斷和“有嚴重的神經(jīng)官能癥”的醫(yī)療診斷,只能使他屈從于由這種人格評價所主導的命運安排之中。一種片面化的治療性話語壟斷著檔案文本,并把每一個單位人作為理療的對象,從而顯現(xiàn)“組織意見”的話語霸權,進而神圣化單位統(tǒng)治的政治符號。由此,由“組織意見”主導的評價功能已經(jīng)遠離了人事檔案的原初功能——記錄功能,組織評價中的“定性”遠比工作業(yè)績中的“定量”重要,直到今天這種荒誕的邏輯仍然在“檔案人”身上延續(xù)。然而,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檔案管理的失范從一定程度上否定著這種檔案功能的錯位和紊亂,注重能力和表現(xiàn)的“行動中的事實”已經(jīng)取代了“字面上的文字”,“雙向選擇”性的市場就業(yè)政策沖擊著固化的用人觀念,“組織意見”在人才的選拔和使用上已經(jīng)不再成為限制個人自由發(fā)展的“緊箍咒”了。
實際上,人事檔案是個人的信用標志,是個人的信息記錄。說實在的,在檔案文本里,只須說明一個人的學歷、經(jīng)歷,干過哪些工作,有什么樣的專長,取得過哪些成績,對社會有過什么貢獻及公開受過什么獎懲等等,就可以了。如今,市場經(jīng)濟下的人才觀和價值觀顛覆著原有計劃經(jīng)濟體制所養(yǎng)成的舊有思維:
時代發(fā)展到今天,整個用人機制不能再墨守成規(guī)了,應隨著時代發(fā)展而發(fā)展,完全按鑒定中的“組織意見”作為用人的標準已不合時宜。當年,一紙“此人是右派”的“組織意見”,曾將50萬精英人才埋沒地下,22年的悲劇記憶猶新,它極大地影響了中國現(xiàn)代化建設的進程,慘痛的教訓不堪回首,F(xiàn)在早已不是階級斗爭為綱的年代,已不再搞政治運動,那些政治評語已失去特有的效應。人才觀和價值觀已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過去認為很不聽話的人,現(xiàn)在表現(xiàn)得非常自覺;
過去認為有問題的人,原來十分忠誠老實;
計劃經(jīng)濟時代認為經(jīng)常犯錯誤的人,今天市場經(jīng)濟中表現(xiàn)得成績斐然非常出色;
甚至對一些讓人頭痛三年兩年就跳槽的人,據(jù)一位教授告訴我,國外有一些企業(yè)家對這類人竟然表示歡迎,因為這類人見多識廣,可以將許多國家企業(yè)中好的東西帶到自己企業(yè)中來,只要對企業(yè)發(fā)展有利,即便三兩年再跳槽也無所謂。[5]
注釋:
[1]黃東成:《且質(zhì)疑“不容置疑”的“組織意見”》,《太原日報》2004-06-16。
[2] 李輝、杜高:《關于杜高檔案的問答》,《書屋》2001年第4期。1998年,《人民日報》主任記者李輝從北京潘家園市場的地攤上意外淘來一堆舊文件,其中就有杜高的檔案。杜高,湖南長沙人,著名戲劇理論家,曾任中國戲劇出版社總編輯。“杜高檔案”成為出版界2004年度熱門詞匯,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的兩本著作《一紙蒼涼——杜高檔案原始文本》和《又見昨天——對“杜高檔案”的詮釋》分別由中國文聯(lián)出版社和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前者為李輝編著,后者由杜高自己所著。能造成相當?shù)纳鐣错懯且驗樗浭隽?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社會的政治歷史和杜高個人的悲慘遭遇,同時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所有干部,無論職務高低,能看到自己完整檔案的,恐怕絕無僅有了”。參見這方面的介紹文章,劉錫誠:《一個知識分子的精神死亡檔案》,《中華讀書報》2004-06-18;
羅雪揮:《中國人直面“檔案之痛” 民間出現(xiàn)解密檔案》,《新聞周刊》2004-09-08;
郭慕岳:《“杜高檔案”和我經(jīng)歷的往事》,《湘聲報》2005-01-28;
浣官生:《“杜高檔案”和á又見昨天ñ》,《湘聲報》2005-04-21等。
[3] 參見王英瑋:《信息時代人事檔案管理變革若干問題的思考》,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內(nèi)部刊物《檔案聚焦》2003年第4期。
[4] 參見羅雪揮:《中國人直面“檔案之痛” 民間出現(xiàn)解密檔案》,《新聞周刊》2004-09-08。
[5]黃東成:《且質(zhì)疑“不容置疑”的“組織意見”》,《太原日報》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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