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壟斷以及企業(yè)和勞工的社會責任
發(fā)布時間:2020-06-1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競爭有兩個非常不同的意思。在一般的論述中,競爭的意思是個人之間的爭勝;
在其中,人人設法勝過他的已知對手。在經濟事務中,競爭幾乎意味著相反的事物。在競爭市場上,沒有個人的爭勝。沒有個人的討價還價。在自由市場內,種植小麥的農民并不覺得自己在和事實上為自己的競爭者的鄰居進行個人競爭或受到他的威脅。競爭市場的本質是它的非個人的特征。沒有一個參與者能決定其他參與者將會有獲得物品或工作的條件。所有人都把價格高作為市場決定的事實,而對于價格,每個人只能具有微不足道的影響,雖然所有參與者在一起決定由他們各自的行動的共同影響而決定的價格。
當一個特殊的個人或企業(yè)對一個特殊的物品或勞務具有足夠的控制力在很大的程度上來決定其他個人獲得物品或勞務的條件時,壟斷就存在。在某些方面,壟斷比較接近于一般的競爭概念,因為它的確涉及個人的爭勝。
對于自由社會,壟斷引起兩類問題。第一,通過減少個人的可供選擇的辦法,壟斷的存在意味著對自愿的交換進行限制。第二,壟斷的存在引起逐漸被稱為壟斷者的“社會責任”的問題。競爭市場的參與者沒有多少力量來改變交換條件;
作為一個單獨存在的實體,競爭者是難于辨認的。因此,除了所有公民都必須遵守的本地的法律和根據他的觀點而生活以外,很難說他具有任何“社會責任”。壟斷者是可以辨認的并且具有權力。我們不難爭辯:壟斷者應該使用他的權力,不僅僅助長他自己的利益,而且要促進社會上可取的目標。然而,廣泛地使用這種說法會毀滅一個自由社會。
當然,競爭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象歐幾里得幾何中的線或點那樣。沒有人看到過歐幾里得的線——它的寬度和厚度均為零——然而,我們大家認為把許多歐幾里得的容量——例如勘測者的繩索——看作為歐幾里得的線是有用的。同樣的,不存在象“純粹”競爭這樣的東西。不管他的影響如何地微小,每個生產者都對他生產的物品價格具有一些影響。在理解和在政策上的重要問題是,這個影響是否很重要或是否能被忽視,正如勘測者能忽視被他稱為“線”的這個東西的厚度一樣;卮甬斎槐仨毴Q于具體的情況。但是,當我研究了美國的經濟活動以后,我逐漸感到:應該把經濟制度看作為競爭性情況下的問題和企業(yè)具有非常廣闊的范圍。
壟斷引起的問題是技術性的并且涉及到我在其中沒有特殊研究的領域。由于這個原因,本章局限于對某些一般性的問題作出相當概略的論述:壟斷的范圍、壟斷的來源、政府應采取的政策以及企業(yè)和勞工的社會責任。
壟斷的范圍
有三個重要的壟斷問題的領域需要分別加以考慮:企業(yè)壟斷、勞工壟斷和政府所造成的壟斷。
1.企業(yè)壟斷。關于企業(yè)壟斷,從整個經濟觀點來看最重要的事實是它的相對的不重要性.在美國,大約有四百萬個單獨經營的企業(yè)。每年成立的新企業(yè)大約為四十萬個。每年關閉的企業(yè)的數目大約稍小一些。自我雇用的人接近于占勞動人口的五分之一。在人們所能想到的幾乎任何企業(yè)中,巨人和侏儒并肩而存。
除了這些一般印象外,很難提出令人滿意的客觀的方法來衡量壟斷和競爭的范圍。主要的原因巳經在上面提到:這些在經濟理論上使用的概念是理想的事物,其目的在于分析特殊的問題,而不是描述目前的情況。由于這個原因,對一個具體的企業(yè)或行業(yè)能否被看作為是壟斷的或競爭的并沒有明確的決定辦法。由于很難對這些名詞的意義作出解釋,這一事實已經導致了大量的誤解。同一個詞可用來指不同的東西,取決于判斷競爭狀態(tài)的經驗背景。最顯著的例子也許是美國學者稱之為壟斷的范疇。同一范疇會被歐洲人看作為很有競爭性的概念。結果,歐洲人按照競爭和壟斷在歐洲的意義來解釋和討論美國的文獻,從而,趨于相信美國的壟斷程度比事實上存在的大得多。
大量的,尤其是G.沃倫·納特和喬治·J.施蒂格勒的研究成果試圖把企業(yè)分類成為壟斷的、有效競爭的和政府經營或監(jiān)督的,并且找出這些范疇里的企業(yè)在不同時間中的變化。他們作出結論:在1939年,整個經濟的大約四分之一可以被當作為政府經營或監(jiān)督的。在剩余的四分之三中,至多四分之一或許少到15%能被當作為壟斷的,而至少四分之三或許多至85% 能被當作為競爭的。政府經營或監(jiān)督的部分當然在過去半個世紀左右大為增長。另一方面,在私有部門內,看來不存在任何壟斷范圍增加的趨勢,而它很可能還有所減少。
我懷疑,存在著廣泛的印象認為壟斷不但比這些估計數字所表明要遠為重要,而且還隨著時間的進展而持續(xù)增大。造成這個錯誤印象的原因之一是把絕對的大小和相對的大小混淆起來。隨著整個經濟的增長,企業(yè)的絕對大小變?yōu)楦蟆_@就被認為是指它們占有市場的較大部分,而事實上市場可能比企業(yè)增長得甚至于更快。第二個原因是壟斷更具有新聞價值,從而使得人們對它比對競爭更加注意。假使請一般人列出美國主要行業(yè)的名單,那末,幾乎所有人會在該名單中寫進汽車生產,而很少人會寫進批發(fā)生意。然而,批發(fā)生意卻比汽車生產重要兩倍。批發(fā)生意具有高度的競爭性,因而很少引起人們的注意。很少人能舉出在批發(fā)生意中的主要企業(yè)的名稱,盡管其中有幾個在絕對規(guī)模上是很大的。雖然在某些方面具有高度競爭性,然而,從事汽車生產的廠商的數目卻遠為較少,從而肯定比較接近于壟斷。每個人能說出生產汽車的主要公司的名稱。引用另外一個顯著的例子:家庭服務業(yè)比電報和電話業(yè)更為重要得多。第三個原因是過分強調在大與小對立中的大的重要性的一般偏見和趨向。關于這一偏見和趨向前面一點僅是一個特殊的表現。最后,我們社會的主要特征被認為是它在工業(yè)上的特征,這導致對經濟中的制造部門的過分強調,而這一部門僅占有大約四分之一的產量或就業(yè)量。同時,壟斷在制造業(yè)中比在經濟的其他部門中更為流行得多。
由于許多同樣的原因,伴隨著對壟斷重要性的過分估價而來的是對那些在壟斷與競爭之間更加偏于促進壟斷的技術變化重要性的過分估價。例如,非常強調大規(guī)模生產的擴展。運輸業(yè)和電訊業(yè)的發(fā)展卻得到了很少的注意;
而通過減少地區(qū)市場的重要性和通過擴大競爭的范圍,這兩個行業(yè)可以促進競爭。汽車業(yè)的不斷增長的集中程度為眾所知,而能減少對大鐵路公司依賴的卡車運輸業(yè)的增長卻無人注意。對鋼鐵行業(yè)的集中程度的減退也是如此。
2.勞工壟斷。在勞工方面,也存在著類似的對壟斷的重要性的過分估價。工會包括大約四分之一的勞動人口,而這一事實大大地過分估計了工會影響工資結構的重要性。許多工會是完全不起作用的。甚至于強大有力的工會對工資結構只能發(fā)生有限的影響。勞工的事例要比企業(yè)的事例甚至可以更加清楚地表明為什么存在著過分估價壟斷的重要性的強烈趨勢。在有工會的條件下,任何工資增加都要通過工會,即使工資增加并非工會組織的影響。近年來,家庭仆役的工資增長很大。假使存在著一個家庭仆役工會,工資的增加也將通過工會,并且會把此事歸因于工會。
這并不是說工會是不重要的。正象企業(yè)壟斷那樣,它們在使許多工資率不同于由市場單獨決定的工資率方面起了一個重要和有意義的作用。過低估價和過高估價它們的重要性都是相同程度的錯誤。我曾作了一個粗略的估計,即:由于工會的存在,大致在10-15% 之間的工作人口得到大約10-15% 之間的工資率的提高。這意味著大約85—90% 之間的勞動人口的工資率減少了大約4% 。自從我作了這些估計以來,其他人作了更為詳細得多的研究。我的印象是:他們得到的結果大致和我得到的差不多。
假使工會在一特殊的工種或行業(yè)中提高工資率,它們勢必使那個工種或行業(yè)中所使用的就業(yè)人數要少于原來的數量——正象任何更高的價格會削減購買量一樣。結果是:尋找其他工作的人數增加,其他工種的工資被迫下降。由于工會一般地在總是得到高工資的工人集體中間力量最為強大,它們的影響使得高工資的工人以犧牲低工資工人的利益作為代價來獲得更高的收入。因此,通過扭屈勞動的正常的使用方式,工會不僅損害整個社會和工人的利益;
同時,通過減少條件最差工人可能有的機會,它們也使工人階級的收入更不均等。
以一個方面而論,在勞工壟斷和企業(yè)壟斷之間存在著一個重要的差異。過去半個世紀里,雖然企業(yè)壟斷的重要性似乎沒有任何上升的趨向,而勞工壟斷的重要性卻肯定增加。工會的重要性在第一次大戰(zhàn)期間有著顯著的增長,在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初期下降,而在新政時期有過巨大的躍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及其后,工會鞏固了它們的增進的地位。較近期間,它們剛好保持原有的規(guī);蛏踔劣兴陆怠O陆挡⒉环从吃谔厥夤I(yè)或工種內的一種下降,而代表:相對于工會力量弱小的某些行業(yè)或工種而言,工會特別強大的行業(yè)或工種的重要性的下降。
在勞工壟斷和企業(yè)壟斷之間,我根據一個方面而劃出同差別是非常突出的。在某種程度上,工會的作用是加強出售產品時的壟斷的一個手段。最明顯的例子是煤炭。格非煤炭法企圖對煤礦經營者的規(guī)定價格的卡特爾提供法律的支持。在三十年代中期,當該法被宣布為違反憲法時,約翰. L.劉易斯和礦工聯合工會卻填補了留下來的漏洞。不管什么時候,當開采出來的煤產數量多到有可能迫使煤炭價格下降時,劉易斯通過罷工或怠工來控制產量,從而在煤礦經營者的默契的合作之下控制價格。從這種卡特爾的經營辦法所獲得的好處則在煤礦經營者和煤礦工人之間瓜分。礦工的好處表現為較高工資率,而這當然意味著較少的礦工的就業(yè)量。因而,只有那些能保留職位的礦工分享了卡特爾帶來的好處,甚至于他們也只能以較多閑散時間的形式來取得很大部分的好處。工會之所以可能發(fā)生如此的作用,原因在于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不把工會當作為壟斷組織。很多其他工會曾經利用了這一點。它們應該更恰當地被看作為是為出售使工業(yè)卡特爾化的勞務的企業(yè),而不是工會組織?ㄜ囁緳C工會也許是最明顯的一個。
3.政府和政府支持的壟斷。在美國,直接生產商品出售的政府壟斷不太廣泛。郵局、電力生產、如田納西河域管理局和其他政府所擁有的發(fā)電站;
間接通過汽油稅或直接通過使用稅來提供的公路設施以及城市供水和類似的工廠是主要的例子。此外,有由于存在著象目前這樣巨大的國防、空間和研究的預算,聯邦政府實質上成為很多企業(yè)和整個行業(yè)的產品的唯一購買者。這便引起了保持一個自由社會的非常嚴重的問題,但這些問題和最適宜于放入“壟斷”的標題下的問題并不屬于同一類型。
在私有生產者之間利用政府來建立、支持和實施卡特爾和壟斷的安排比政府的直接的壟斷增長遠為迅速并且在目前也遠為重要。州際商業(yè)委員會是一個早期的例子,而它的范圍已經從鐵路擴展到了卡車運輸和其他交通工具。農業(yè)方案無疑是最突出的。它基本上是一種政府強迫實施的卡特爾。其他的例子是聯邦電訊委員會,對無線電和電視進行控制;
聯邦動力委員會,對進入州際貿易的石油及煤氣進行控制;
民用航空委員會,對民航公司進行控制;
以及由聯邦儲備局對銀行的定期存款的最大利息率的規(guī)定,以及在法律上禁止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
這些例子屬于聯邦的一級。此外,在州和地方各級,類似的發(fā)展曾大量增長。就我所知,得克薩斯鐵路委員會與鐵路無關,它通過限制油井出油的天數來對油井產量進行限制。它這樣做的名義上的理由是保護資源,但在事實上的目的則是為了控制價格。最近,它由于聯邦對石油進口施加限額而得到強烈支持。我認為,另一種形式的“羽毛填被”,即:使油井在大多數時間中閑著以便維持價格似乎完全相當于對柴油機車的閑著的司煤爐工人支付報酬。然而,某些用最大聲音譴責勞工方面的羽毛填被,認為它侵犯自由企業(yè)的一些企業(yè)的代表們——顯著地在石油工業(yè)本身——對石油方面的羽毛填被不聞不問。
在下一章將討論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規(guī)定是州一級政府所創(chuàng)造和支持的壟斷的另一個例子。對出租汽車的輛數的限制可以說明在地方一級類似的限制。在紐約,表示有權獨立經營出租汽車的標記現在售價約為20,000美元到25,000美元;
在費城售價為15,000美元。在地方一級的另一個例子是制訂建筑的條文規(guī)定,外表上是為了公眾的安全,但事實上一般被控制在當地建筑工會或私人營造廠協會之下。類似的限制為數眾多,而且被施加于城市和州一級許多不同的活動。所有這一切構成了對個人之間自愿交換的個人能力施加任意的限制。它們同時限制自由和促使資源的浪費。
有一種政府所創(chuàng)造的壟斷在原則上和迄今所考慮的那些壟斷很不相同,即:給發(fā)明者以專利權,和給作家以版權。這些是不相同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因為,它們能同樣地被看作為屬于財產權的范疇。按照實際的意義來說,假使我對一塊特殊的土地具有財產權,我也可以被說成為對于那塊土地具有政府所規(guī)定和強制執(zhí)行的壟斷權。就發(fā)明和出版而言,問題為是否有必要建立一種類似的財產權的范疇。這問題是利用政府規(guī)定什么可以被看作為財產,和什么不被看作為財產一般需要的一部分。
以專利權和版權而論,顯然存在著足夠的理由來把它們規(guī)定為屬于財產權的范疇。除非是這樣做,發(fā)明者會發(fā)現,為了他的發(fā)明在生產上所作的貢獻而收集費用是困難的或不可能的。這就是說,他給與別人他不能取得報酬的利益。因此,他會沒有積極性來投入發(fā)明所需要的時間和精力。類似的考慮也適用于作家。
同時,還涉及到費用問題。首先,有“許多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不可能給予專利權的。例如,超級市場的“發(fā)明者”把巨大的利益給與他不能向之收費的同胞們。就各種發(fā)明需要同樣的能力而言,專利權的存在趨于使活動轉向于可以取得專利的發(fā)明。再者,可有可無的專利權或其合法性可能在法庭上引起懷疑的專利機常常被用作為維持私人相互勾結的安排的一種辦法;
否則,相互勾結的安排就很難維持或根本不可能被維持住。
這些是對困難和重要的問題非常表面化的說明。它們的目的并不想提出任何具體的答案,而僅想說明為什么專利權和版權的類型不同于政府支持的其他壟斷的類型,以及說明它們所引起的社會政策問題。有一件事情是明確的。附著手專利權和版極的特殊條件——例如,給與專利保護十七年,而不是其他時期——這不是原則問題。它們是由實際考慮來決定的適合與否的問題。我本人傾向于相信:專利保護的期限應該遠為較短。但這是對一個問題的隨意的判斷,而對這問題曾經有過許多詳細的研究,并且需要很多進一步的研究。因而,我的意見不值得重視。
壟斷的來源
壟斷有三種主要來源:“技術”方面的原因、政府的直接和間接支援和私人之間的相互勾結。
1.技術方面的原因。正如在第二章里所指出的那樣,壟斷在某種程度上起源于技術方面的原因,因為,技術考慮使得一個企業(yè)而不是有許多企業(yè)的存在成為有效率和經濟的辦法。最明顯的例子是電話系統(tǒng)、供水系統(tǒng)以及在單個社會中類似的東西。遺憾的是:并沒有解決技術壟斷的好辦法。只存在著三個壞的可供選擇的途徑:不加控制的私人壟斷、國家控制的私人壟斷以及政府經營。
我們似乎不可能說這些壞途徑的任何一個在一切情況下都比其他兩個要好一些。如在第二章里所說的那樣,政府調節(jié)或政府經營的壟斷的巨大缺點是政府非常難以退回不管。由于這個原因,我傾向于相信:在可以容忍的限度內,壞處最少的是不加調節(jié)的私人壟斷。動態(tài)的變化很可能減少它的壟斷的作用,然而,在這里,至少存在著允許動態(tài)變化發(fā)生作用的某些機會。甚至在短期內,一般存在的代用品似乎比初看起來要多,所以私人企業(yè)能使價格高于成本以便牟利的程度具有相當狹窄的范圍。此外,象我們巳經看到的那樣,進行調節(jié)的政府機關它們自己常常傾向于受到被調節(jié)的廠商的控制之下,從而,在政府調節(jié)下的價格未必比沒有調節(jié)下的價格要低。
很幸運的是,技術考慮使壟斷成為可能或現實的領域是相當有限的。假使不把以技術壟斷為理由而造成的政府調節(jié)的趨向擴大到不適用的情況,技術壟斷不會對保存自由經濟施加嚴重的威脅。
2.政府直接和間接的支援。壟斷力量的最重要來源也許是政府的直接和間接的支援。許多相當直接的政府支援的例子已經在上面加以引用。對壟斷的間接支援包括為了別的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它們主要是這些措施的副作用,對目前公司的潛在的競爭者加以限制。其中三個最明顯的例子也許是關稅、賦稅以及有關勞工糾紛的強制性的法律和立法。
關稅的主要目的當然是“保護”國內的企業(yè),它們意味著對潛在的競爭者設置阻礙。它們總是干預個人參與自愿交換的自由。自由主義者畢竟把個人,而不是國家或特殊國家的公民作為他的等同的單位。因此,假使不讓美國和瑞士的公民進行雙方互利的交換,自由主義者把它看作為對自由的侵犯,正象不讓美國的兩個公民這樣做一樣。關稅不一定造成壟斷。假使受到保護的行業(yè)的市場大到足夠的程度,而技術條件又允許很多公司的存在,那末,正象在美國的紡織業(yè)里一樣,受到保護的行業(yè)在國內能存在著有效的競爭。然而,關稅顯然還是助長壟斷的。由少數幾家廠商比由許多廠商串通起來制訂價格要容易得多,而一般說來,由同一國家的企業(yè)比不同的國家企業(yè)串通起來制訂價格較為容易。在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早期,英國通過自由貿易而防止了廣泛擴展的壟斷,盡管英國的國內市場范圍相對微小,而且具有許多大規(guī)模的廠商。自從首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然后以較廣泛的范圍在三十年代早期放棄了自由貿易以來:壟斷在英國已經成為遠為嚴重的問題。
賦稅立法的影響甚至于更為間接,而卻不是更不重要。一個主要的因素是個人和公司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中關于資本增益的特殊處理的結合。我們假設:一家公司納稅后的收入為1,000,000美元。假使它把整個1,000,000美元付給它的股東作為股息,他們必須把這筆款項算作為他們應據以納稅的收入的一部分。假設他們平均起來應該繳納這個額外收入的50% 作為所得稅。這樣,他們只能有500,000美元可以使用于消費或儲存和投資。假使這家公司不付給股東現金股息,它就有整個100萬美元作為內部投資。這種再投資會趨向于提高它的股票的價值。在分配股息情況下本來就想把股息儲存起來的股東可以簡單地把股票保持下去,從而推遲稅款的支付一直到他們出售股票時為止。他們和在較早時期為了消費而出售股票的其他人一樣,將按低于普通收入稅率的資本增益的稅率付稅。
這種征稅的結構鼓勵公司把利潤保留在公司之內。即使在公司之內的款項所能賺取的利潤率遠低于股東自己把該款項投資于公司之外所能賺取的利潤率,由于稅款的節(jié)約,在公司內部投資仍然是可取的。這會導致資金的浪費,導致它被使用于生產力較小的目的,而不是較多的目的。由于廠商為它們的利潤尋找出路,這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的橫方多樣化的一個主要原因。這也是已經具有基礎的公司超過新成立的企業(yè)的力量的一個巨大泉源。已經具有基礎的公司可以比新成立的企業(yè)具有較小的生產力,然而,它們的股東們還是具有對它們進行投資的積極性,而不是把收入取出來,以便通過資本市場把它投入于新的企業(yè)。
勞工壟斷的一個主要來源是政府的支援。上面論述過的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物規(guī)定,以及類似的其他項目是其中一個來源。給與工會特殊權利的立法,例如不受反托拉斯法制裁、對工會責任的限制、出席特殊法庭的權利以及其他等等,是第二個來源。重要性和上述兩點的任何一個相等或較大的是一般輿論的風尚和法律的執(zhí)行。它們對有關勞工糾紛的事件采取不同于其他事件的標準。假使由于完全的惡意或在進行私人報復的過程中有人把車子開翻或毀壞了財產,沒有人會伸出手來保護他們免于法律上的后果。僅使他們在勞工糾紛的過程中有同樣的行動,他們或許可以完全免于處分。引起實際或潛在的暴力或高壓的工會行動不太可能發(fā)生,假使它不是由于當局的默許的話。
3.私人的勾結。壟斷的最后的一個來源是私人的相互勾結。正如亞當·斯密所說“即使為了娛樂和消遣,經營同“行業(yè)的人們很少能相聚在一起而又不以相互勾結、反對社會利益的談話或以某種提價的策劃來結束會見”。因而,這種相互勾結或私人卡特爾的安排不斷在發(fā)生。然而,除非它們能取得政府對它們的支援,它們一般是不穩(wěn)定的,而時間是短暫的。由于能提高價格,建立卡特爾會使局外人進入該行業(yè)更加有利可圖。此外,由于較高價格的建立只能由參與者把他們的產量限制在低于他們想按固定價格進行生產的水平,所以,每個人都有積極性來削減價格,以便擴大生產。當然,每個人希望其他人遵守他們之間的協議。只需要一個或幾個“騙子”——他們確實是有益于公眾的人——來拆散這個卡特爾。在沒有政府支援的情況下,卡特爾幾乎肯定會非?斓乇徊痖_。
反托拉斯法的主要作用是制止這種私人勾結。在這一方面,它們通過訴訟而取得的主要成就要小于通過間接的影響而取得的成就。它們排除了明顯的相互勾結的辦法——例如為了達到這個特殊的目的而大家公開地聯合在一起——從而,相互勾結的代價更為昂貴。更為重要的是:它們重新肯定了習慣法的原則,即:為了限制貿易而進行的聯合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在各個歐洲國家里,對于一群企業(yè)所締結的通過同一機構出售并向違反者處罰的協定,法院承認協定在法律上生效。在美國,這種協定在法律上無效。這個差異是為什么卡特爾一直在歐洲國家比在美國更為穩(wěn)定和普遍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府應有的政策
在政府政策的范圍內,第一個和最迫切需要的是消除那些直接支持不論是企業(yè)還是勞工壟斷的措施,并且對企業(yè)和工會以同樣的態(tài)度執(zhí)行法律。兩者均應從屬于反托拉斯法,兩者在關于破壞財產和干涉私人活動方面應該在法律上同樣對待。
除此以外,減少壟斷力量的最重要和有效的步驟便是廣泛地改革賦稅法。公司稅應該取消。不管是否如此做,應該要求公司向股東分攤沒有作為股息支付出去的利潤。這就是說,當公司發(fā)出股息支票時,它要附上一個聲明,說明:“除了每股若干股息以外,你的公司還為每股賺了已經用于再投資的若干錢!边@樣,就得要求個人股東把他的股息和已經分攤到還沒有發(fā)給的紅利都填入所得稅的報稅單。公司仍然可以自由地保留任何數量的利潤,但是,他們保留利潤只能具有正確的動機,即:它們內部投資能賺取的比股東的外部投資能賺取的要多。在使資本市場具有活力、刺激從事企業(yè)的精神和促進有效競爭的方面,很少有措施能起著更大的作用。
當然,只要個人所得稅象現在那樣高度的累進,就會有強大的壓力來尋找避免它的沖擊的方法。以這種方法和直接的方法,高度累進的所得稅構成了對有效使用我們資源的一個嚴重阻礙。應有的解決辦法是大量地減少偏高的稅率以及消除已經在法律里體現的逃稅方法。
企業(yè)和勞工對社會的責任
認為公司和勞工的領導人具有超過自己的股東和會員利益之上的“社會責任”的觀點已經得到廣泛的接受。這種觀點表明了對自由經濟的特性和性質的一個基本上的誤解。在這種經濟中,企業(yè)僅具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許可的范圍之內,利用它的資源和從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潤的活動。這就是說,從事公開的和自由的競爭,而沒有欺騙或虛假之處。同樣,勞工領導人的“社會責任”是為他們工會會員的利益服務。我們這些其余人的責任是建立一個法律制度,以便使個人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時,再度用亞當·斯密的話來說:“有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他去促進一種目標,而這種目標決不是他所追求的東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經常促進了社會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進社會利益時所得到的效果為大。我從來沒有看到那些自稱為了社會利益而從事貿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
公司領導人接受除了盡可能為自己的股東牟利以外的社會責任是一種風尚,而很少有風尚能比這一風尚更能如此徹底地損害我們自由社會的基礎。這在基本上是一個顛覆性的說法。假使企業(yè)家除了為其股東賺取最大的利潤以外,確實具有社會的責任,他們又怎么知道責任如何呢?毛遂自薦的私人能否決定社會利益如何嗎?他們能否決定為了既定的社會利益加在他們自己或他們的股東身上的負擔究竟有多大才是合適的?關于稅收、開支和控制這些公共的職責,是否可以容忍完全由私人集團所選擇的正好在某些企業(yè)中任職的人們去執(zhí)行嗎?如果企業(yè)者是公職人員而不是股東們的雇員,那末,在民主政體中,他們遲早會通過選舉和任命的公開方式而被推選出來。
在這一事實出現的很久以前,他們決策的權力應該已經從他們那里取走。一個戲劇性的范例是1962年4月美國鋼鐵公司取消了鋼鐵的提價。對于提價,肯尼迪總統(tǒng)表示憤怒,并且以使用報復手段相威脅,包括使用從反托拉斯訴訟到檢查鋼鐵公司領導人的稅務報告等各種大小的辦法。這是一個觸目的事件,因為它顯示了集中于華盛頓的巨大權力。這使我們全都注意到我們具備的警察國家所需要的權力已經有多少。它也能很好地說明了目前的要點。假使鋼鐵價格象社會責任的學說所聲稱的那樣,是一個公眾的決定,那末,就不能允許由私人的方面這樣做。
這個例子所說明的和最近一直是很突出的學說的一個特殊方面是:所謂企業(yè)和勞工的社會責任來壓低價格和工資率以便避免價格通貨膨脹。(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假設在某一時期,物價具有上漲壓力——當然,最后反映了貨幣數量的增加——每個企業(yè)家和勞工領袖接受了這個責任,又假設他們能使任何價格不致上升,所以我們具有自愿的價格和工資控制而沒有公開的通貨膨脹。結果會是什么呢?顯然是產品短缺、勞工短缺、半黑市和黑市。假使不運用價格來把物品和勞動分配給各種使用的途徑,那末,勢必要用一些其他手段來這么做。其他的分配手段可能是私人的嗎?在某個小而不重要的領域也許暫時會如此。但是,假使涉及到的物品是多而重要的,那末,必定會有壓力,或許是不可抗拒的壓力,要求政府分配物品,要求政府執(zhí)行工資政策和要求政府執(zhí)行調撥和分配勞工的措施。
假使能有效地加以實施,不管是法律上的或自愿的物價控制,最后會導致自由企業(yè)制度的毀滅而被中央控制制度所代替。同時,它甚至于在防止通貨膨脹方面也不是有效的。歷史提供了大量例證,即:決定價格和工資平均水平的是經濟制度中的貨幣數量,而不是企業(yè)家或工人的貪婪程度。政府要求企業(yè)者和勞工自我克制,因為他們沒有能力來管理政府自己的事務——包括控制貨幣在內——也因為人類天然的推缷資任的傾向。
在社會責任領域內,我認為有義務簡略論述一個主題,因為它影響我個人的利益。這個主題是:認為企業(yè)應該出錢支持慈善事業(yè),尤其是支持大學。在一個自由企業(yè)社會中,這種出錢的方式是不合適的使用公司資全的辦法。
公司是擁有它的股東的一個工具。假使公司捐贈款項,那會使股東不能自己決定地應該如何處理他的資金。由于公司稅和捐贈款項減免征稅的規(guī)定,股東當然會愿意要公司為他們而捐贈款項,因為,這能使他們捐贈的款項加大。最好的解決辦法將是廢除公司稅。但是,只要公司稅存在,就沒有理由來允許對慈善和教育機關的捐贈減免稅款。這些捐贈應該由我們社會中最終的財產所有者個人來做。
以自由企業(yè)的名義企圖擴大這種公司捐贈來減免稅款的范圍的人基本上是違反他們自己利益行事。經常出現的反對現代企業(yè)的主要論點之一是有關企業(yè)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相分離的問題——即:公司已變成本身具有規(guī)律的一個社會機構;
在其中,不負責任的公司職員不能為其股東的利益服務。這種指責是錯誤的。但是,現在的政策的移動方向,即:準許公司對慈善事業(yè)捐贈的款項減免所得稅的方向,是走向在所有權和控制權之間制造真正分離的方向的一個步驟,也是走向損害我們社會基本性質和特性的方向的一個步驟。它是脫離個人主義的社會和走向公司國家的一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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