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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叢日云: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的那場爭論(上)

        發(fā)布時間:2020-06-18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最近看到一些材料,在1949年7月初成立的“開國大典籌備委員會”上,關(guān)于新政權(quán)采用什么名稱,曾有過一番爭論。我們今天再來仔細品味一下60年前的這場爭論。

          據(jù)這些資料記載,本來,中共原擬的國名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且在當時已經(jīng)較為流行。這不難理解,“人民民主”概念在中共內(nèi)部流行已久,現(xiàn)在得到政權(quán)了,再加上個共和國,順理成章的事。但是它違背政治學的基本常識。沒有長期浸淫于中共輿論環(huán)境中的黨外“民主人士”看出了其中的荒唐之處。黃炎培和復(fù)旦大學的教授張志讓意識到了“民主”與“共和”的重復(fù),提議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而清華大學教授、著名的政治學家張奚若卻看到了人民與民主的重復(fù),于是提議去掉“民主”二字。他說:“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去掉‘民主’二字后,解釋也很容易明白:為共和而非專制,是民主而非君主。”

          在討論中,曾高呼“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的毛澤東卻提出應(yīng)該沿用“中華民國”國號,理由是共產(chǎn)黨是救中國不是亡中國,新中國取代舊中國是新政府取代舊政府,不是新國家取代舊國家,我們共產(chǎn)黨反蔣不反孫。后來是何香凝出來打個圓場,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里面已經(jīng)包含了“中華民國”四個字,實質(zhì)是一樣的,“民國”的“民”就是“人民”,中山先生一生為共和奮斗,這國自然就是“共和國“了。毛澤東聽了可能覺得有理,就不再堅持了。

          首先需要指出,黃炎培和張志讓發(fā)現(xiàn)“民主”與“共和”重復(fù)是正確的。民主(democracy)源于希臘文,原意為人民的權(quán)力,指由人民掌握權(quán)力的政體。其中demo意為人民,主要指人民中的平民。cracy是政治或權(quán)力。如貴族掌權(quán)就稱aristocracy。而共和一詞源于古羅馬,在拉丁文中,respublica是“公共的事業(yè)或事物”的意思,其中res意為事物,而publicus意為公共的,源于populus(人民)。公共的即為人民的。所以,民主與共和都意味著國家屬于人民,由人民掌握權(quán)力。兩者雖非同義詞,但在很大程度是交叉的。共和是拉丁文對希臘文民主的翻譯,是拉丁化的民主,民主是希臘人的共和。如果兩者連用,就存在部分重復(fù)的問題。

          但真正的重復(fù)不是民主與共和,而是人民與民主。如前所說,民主即人民的權(quán)力的意思,前面再加人民,完全是多余的,那就成了“屬于人民的由人民掌握權(quán)力的國家”。黃和張建議的“中華人民民主國”名稱避免了民主與共和的重復(fù),卻陷入人民與民主的更嚴重的重復(fù)。張奚若發(fā)現(xiàn)了這個問題,于是建議去民主而保留共和,但張沒意識到,其實人民與共和也有部分的重復(fù)。如前所述,共和國即為“人民的事物”,是“屬于人民的國家”的意思,那么,“人民共和國”即為“人民的屬于人民的國家”,雖然字面上沒有了兩個“民”,但“共和國”里本來就包括了“人民”的。

          做為一個政治學家的張奚若看來比作為社會活動家的黃炎培和作為律師和法學家的張志讓有更多的政治學知識,后兩人發(fā)現(xiàn)“民主”與“共和”的重復(fù),可能是因為那時常將兩者互譯,讓人覺得是一回事,所以他們覺得“民主”與“共和”兩者去掉一個就免了重復(fù)。據(jù)方維規(guī)教授的考證,19世紀的時候,中國人將“republic”常譯為“民主”或“民主之國”,19世紀末20世紀初起,才較多譯為“共和國”。把握民主與共和的差別,是需要關(guān)于西方政治學的專業(yè)知識的。而張奚若先生是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碩士出身,在清華長期教西方政治思想史,說起來是我的同行和前輩。但作為政治學家只看到“人民”與“民主”的重復(fù),沒看到“人民”與“共和”的重復(fù),顯然還不夠?qū)I(yè)。

          不過,在當時共產(chǎn)黨正統(tǒng)理論的闡述中對“人民”有特定的解釋,人民是國民中的特定群體,是某幾個階級,其它階級則被排除在人民之外。也就是說,人民共和國意味著,這個共和國不是所有國民的,是部分(多數(shù))國民的。盡管這部分是多數(shù),但多數(shù)也是部分,不是全體。而共和國至少在中文字面上沒有人民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人民共和國”在字面上勉強說得通。只是在80年代宣布消滅階級后,“人民”已等同于全體國民,“人民共和國”的同義重復(fù)才變得格外突出。

          在這個國名中,“中華”是表示民族性特征,“共和國”標志著政體特征,而“人民”則是階級性特征。具體含義是:中華民族中被劃為“人民”的那些人共同掌握權(quán)力的國家。

          在西方思想史上,“人民”的一般含義指整個共同體,有時與“民族”同義。如果在這個意義上使用“人民”,就與“中華”重復(fù)了。但從延安時期起,在中共成熟的以階級斗爭為核心的政治話語體系里,“人民”就不再指整個共同體,而是其中的一部分。這種語境下的“人民”相當于古希臘羅馬人所說的“平民”,被這個“人民”排除在外的,主要是相當于希臘羅馬社會中的貴族寡頭(富人)一類的人物。按羅馬共和主義思想家西塞羅的理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設(shè)計上是“平民政治”或“平民政體”,不是共和政體(而在實際運作上,類似于希臘的僭主政體)。因為共和國的原型古羅馬共和國,或西塞羅所理解的共和國屬于羅馬公民共同體,是公民中貴族與平民分享權(quán)力的國家,不是平民主政的國家。因為共和國或為貴族集體統(tǒng)治,或為貴族與平民分享權(quán)力。平民主政的國家一般不叫“共和國”,而叫“平民政治”,它是后來的“民主政治”一詞的源頭。

          古羅馬共和國末期有了民主派與共和派之分。以下層平民(無產(chǎn)者)為主體的民主派是反對共和的,要將貴族邊緣化,最終他們主導(dǎo)了羅馬政治,顛覆了共和國,建立了個人獨裁的帝制國家。民主派反對共和建立獨裁,這在當時是很自然的。所謂兩極相通。當時反對獨裁的是共和派而非民主派。在西方近代歷史上,也有“民主派”與“共和派”之分,他們都可以建立共和國。在這個場合,分歧在于對人民即國家主體或主人的范圍、內(nèi)涵如何理解。一般說來,民主派比共和派更強調(diào)提高社會下層群體在國家中的地位。

          將共和國前面加上“人民”或“民主”修飾詞,當時在蘇聯(lián)陣營的國家里是常見的現(xiàn)象。其意義無非是更強調(diào)這個共和國的特定階級屬性,即“人民性”或平民性。就如1948年革命中,法國社會下層打出“社會共和國”旗幟一樣,那是表示這個共和國不光是政治的,還要被賦予一些“社會的”特征。如果從這個傳統(tǒng)上解釋“人民共和國”是說得通的。只是這樣一來,“共和國”就不再屬于全體“國民”,其中數(shù)千萬人成為共和國的“棄民”。后來殘酷的階級斗爭又將一批批屬于“人民”的人打入另冊,淪為“棄民”!叭嗣窆埠蛧本筒辉賹儆谒麄。

          奇怪的是,張奚若所做的解釋卻不著邊際。所謂“為共和而非專制,是民主而非君主”,不僅沒有切中“人民共和國”的本意,即以“人民”修飾“共和國”的本意,還將其做了很不專業(yè)的闡釋。其實,應(yīng)該將共和國與君主國相對,民主與專制相對才更貼切。前者指的是政體的形式特征,后者指內(nèi)涵上的特征。正因為如此,一些君主國是民主的,而一些共和國是專制的。如果僅僅要將國名與“君主”和“專制”區(qū)別和對立起來,那只要在“共和國”或“民主國”兩者間任選其一就夠了。張奚若如果了解中共的政治話語,應(yīng)該建議取名為“中華民主國”;
        如果他不了解中共的政治話語,應(yīng)該建議取名為“中華共和國”,也就是“中華民國”。他建議取“人民共和國”同時又作出那樣的解釋,只能理解為,他了解中共的“人民”話語,但對“共和國”的西方政治話語知之不詳。

          至于何香凝出來和稀泥,更讓人不知其所云。她可能根本不懂得這里分岐的要點,更不具備相應(yīng)的政治學知識,只是望文生義地來摻和。誠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里面已經(jīng)包含了“中華民國”四個字,但不等于兩者“實質(zhì)是一樣的”!爸腥A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才是一樣的。要害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多了個“人民”。“民國”的“民”雖然是“人民”,但在國民黨和共產(chǎn)黨兩種語境下,“人民”的含義已經(jīng)大相徑庭。中山先生雖然“一生為共和奮斗”,他創(chuàng)建的國卻不叫“人民共和國”而叫“民國”。這一點,曾追隨孫先生革命多年的何香凝不會不知。

          “人民共和國”與“民國”區(qū)別在哪里呢?孫中山創(chuàng)立的“中華民國”英譯為“RepublicofChina”,與“中華共和國”是可互換的!懊駠奔慈嗣竦膰,亦即共和國。只是在國民黨的語境下,“人民”等同于“國民”,沒有刻意將國民中的某些群體排除出去。如果“共和國”即“民國”,那么,“人民共和國”就可轉(zhuǎn)換為“人民民國”。重復(fù)在這里就非常明顯了。當然,也可以把“中華民國”理解為“中華民主國”,但那前面就更不應(yīng)再加“人民”了。

          在討論中,毛澤東支持沿用“中華民國”國號,其理由是站得住的。孫中山不但創(chuàng)建了一個政權(quán),還創(chuàng)建了一個國家。因為以前是家天下,是某姓皇族之國,也就是他們的家。何況孫中山的革命黨人推翻的,是不屬于“中華”的“韃虜”政權(quán)(后來他將“韃虜”也歸為中華的一部分)。辛亥革命創(chuàng)建了一個新的政治共同體,即屬于中華民族的共和國,它不再屬于某姓王朝,而屬于全體國民。共產(chǎn)黨不是創(chuàng)建了一個新的國,而是在這同一個政治共同體內(nèi)奪取了政權(quán)。所以,沿用“中華民國”稱號是合理的。毛澤東也許并不懂前述前于“民主”、“共和”的詞源學的知識和其中包含的復(fù)雜的政治學學理,但他的想法無疑是高明的。只是在何香凝的那一番和稀泥的高論后,毛才放棄了。不過,毛可能并沒有完全放棄,在8月17日修正通過的組織法初步草案里,新的國名雖然去掉了“民主”二字,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但在隨后提交給政協(xié)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文件中,在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后還帶一個括號,里面寫著簡稱“中華民國”。

          可是,在政協(xié)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期間,周恩來又召集一批元老級的民主人士征求意見時,參加會議的黃炎培、司徒美堂、何香凝、馬寅初、沈鈞儒、周致祥等人的態(tài)度幾乎一邊倒,都表示要與國民黨劃清界限,反對用“中華民國”這個簡稱。仿佛“中華民國”在他們心目中成了臭狗屎,他們一定掩鼻避之。爭相表示對國民黨的仇恨,可能是他們邀寵的方式之一。誠然,以“中華民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有點不倫不類,因為,如果這里的“民”表示全稱中的“人民”的話,“共和”一詞在簡稱里就體現(xiàn)不出來;
        如果“民國”指“共和國”的話,全稱中的“人民”又沒有了。不過這一群老邁的“民主人士”并沒有說這些,而是刻意要與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劃清界限。他們不懂得,在“中華民國”下面,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政權(quán)和制度,制度變了,而國未變。雖然他們號稱“民主人士”,不知其對現(xiàn)代政治和民主有多少知識,更難見民主人格的身影。可他們在當時的大陸上屬于具有知識和道德權(quán)威的人,于是,他們的意見最終被采納。于是,很遺憾的是,這個國家沒有一個適當?shù)暮喎Q,建國的時間被縮短了38年。而更為遺憾的是,失去了采用“中華民國”這一簡稱的機會,兩岸出現(xiàn)了兩個“國”名,給制造“兩個中國”的人留下了方便。至于那幾千萬“棄民”的命運,此前即已注定,那是叫什么國名都無法改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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