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也揚:嚴復譯《法意》一百周年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一百年前,1909年,由嚴復翻譯的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名著《法意》(即《論法的精神》)第七分冊(也是最后一冊)在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問世。至此,該書第一個中文版本終于出齊,完整地呈現(xiàn)在了國人面前!斗ㄒ狻肥菄雷g八大世界名著之一,也是僅次于《天演論》,在中國影響最大的嚴譯作品,全書包括嚴復所加的167條按語,共五十多萬言,從1904年起陸續(xù)分冊出版,前后耗時五六年。
在《法意》卷首,嚴復特別寫了一篇介紹作者孟德斯鳩生平事跡的“列傳”。孟德斯鳩(1689—1755)出生于法國南部一個貴族家庭,青年時代在故鄉(xiāng)波爾多大學專修法律,后來曾任職地方法院,但他的志趣卻是著書立說。目睹路易十四晚年及路易十五時代法國政壇的腐敗黑暗,孟氏以《波斯人信札》一書,批判君主專制主義,宣傳民主啟蒙思想,遂名聲大振。繼而他又旅行歐洲各國,考察社會政治制度,積27年的研究思考,寫成《論法的精神》一書,再次引起轟動,一年內重版22次。面對教會等保守勢力的攻擊責難,孟德斯鳩毫不退縮,大思想家伏爾泰也站出來力挺,稱贊該書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嚴復說,當年“拿破侖于兵間攜書八種自隨,而《法意》為之一。后其國更張法典,勒成專編,近世法家,仰為絕作,而《法意》則其星宿海也!
《法意》是一部探討法律的性質,進而研究國家政治制度的法學、政治學理論專著。孟德斯鳩唾棄“君權神授”說,認為體現(xiàn)人的理性的法律才是治國的根本。嚴復在按語中這樣理解:“然法之立也,必以理為之原。先有是非,而后有法”,“國之與國,人之與人,皆待法而后有一日之安者也!边@可謂法制國家理念的早期表述。孟氏給公民的自由權利下定義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
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在《法意》書中,世界各國政治體制被歸納為三種,即共和、君憲和專制。共和是民主政治體制;
君憲是君主根據(jù)既定的法律行使權力;
專制則是一個單獨的個人依據(jù)自己的意志和反復無常的愛好治國。值得一提的是,孟德斯鳩還與中國人有交往,他對國家政體的研究,也把中國納入了視野,認為傳統(tǒng)中國的政治體制屬于專制一類。這個觀點的提出,在西方學者中是第一位。孟氏指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一條萬古不易的經驗!币乐箼嗔Ρ粸E用,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這就是所謂分權的思想,它最早萌發(fā)于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書。后來,英國政治學家洛克提出國家的立法權力與執(zhí)行權力應該分立,前者要高于后者。在“光榮革命”中,這個主張得到實現(xiàn),英王威廉三世接受《權利法案》,承認“國王不得干涉法律”;
“人民有選舉議會議員的權利”;
“沒有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征稅”;
“國王不得干涉議會的言論自由”等條款。孟德斯鳩在充分肯定英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和全面闡發(fā)了權力制約理論,他把國家最重要的政治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強調應該使這三種權力分屬于各自獨立的國家機關,以互為制衡,才能保證法律的公平正義和權力的不被濫用!叭绻粋人或者是由重要人物、貴族或平民組成的同一個機關行使這三種權力,即制定法律權、執(zhí)行公共決議權和制裁私人犯罪或爭訟權,則一切便都完了!眹缽驼f:“三權者,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也。中國自古至今,與歐洲二百年以往之治,此三者,大抵不分而合為一。至孟德斯鳩《法意》書出,始有分立之談,為各國所謹守,以為稍混則壓力大行,民無息肩之所!钡拇_,三權分立學說就這樣成了孟德斯鳩和《法意》一書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在近代法學、政治學中,也被公認為基本原則。經過二百多年的社會實踐,一代又一代的學人仍在研究、論證這一思想,英國歷史學家約翰·阿克頓(1834—1902)的名言:“權力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會產生腐敗。”可以說是對孟氏學說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詮釋。
嚴復的本行是艦船駕駛和海軍教育,他早年以優(yōu)異成績考入福州船政學堂,繼而成為中國第一批派赴英國學習海軍的留學生,與劉步蟾、林泰曾、薩鎮(zhèn)冰等人為同學;貒,嚴又長期任天津水師學堂教務長、校長。但時代的潮流,使他從追求船堅炮利的洋務路徑,轉向研究、翻譯、傳播西方先進思想學說,要求中國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在《法意》按語中,他對傳統(tǒng)專制政體尖銳地批判道:“中國自秦以來,無所謂天下也,無所謂國家也,皆家而已。一姓之興,則億兆為之臣妾。其興也,此一家之興也,其亡也,此一家之亡也。天子之一身,兼憲法國家王者三大物,其家亡,則一切與之俱亡,而民人特奴婢之易主者耳,烏有所謂長存者乎!”他對民主政治制度衷心贊美:“民主者,治制之極盛也。使五洲而有郅治之一日,其民主乎?雖然,其制有至難用者!泵裰髦贫群我噪y用呢?他認為當時中國民力、民德、民智三方面都落后,因此他不同意急進,而主漸進,希望通過發(fā)展經濟和文化教育事業(yè),鼓民力、新民德、開民智,逐步使國家走上民主、法制之路。在列強環(huán)伺、民族危機深重的年代,嚴復也和許多憂國之士一樣,認為國家權利要領先于個人權利,在《法意》按語中,他說自由的意義包含“國群自由”和“小己自由”,后者應該服從前者:“特觀吾國今處之形,則小己自由,尚非所急,而所以怯異族之侵橫,求有立于天地之間,斯真刻不容緩之事。故所急者,乃國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用現(xiàn)在流行的話,就是愛國第一,其次才輪到個人的民主自由。辛亥革命后,袁世凱的外國顧問古德諾等人散布“中國國情特殊,只有君主立憲制度能夠保證國家長治久安”。在楊度的攛掇下,嚴復被拉進擁袁的“籌安會”,卷入政治野心家開歷史倒車的丑劇——“洪憲帝制”事件,這不能不說是嚴復一生的污點。雖然事后嚴的學生為老師辯解說是受了蒙蔽,但思想上的教訓無疑十分深刻,究竟什么認知差池致其失足?引人深思。當然,瑕不掩瑜,嚴復作為中國啟蒙思想家的先驅,在近代史上自有其不可動搖的地位。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