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法治國家VS權力缺乏制約廉潔] 廉潔蒼溪權力運行平臺
發(fā)布時間:2020-03-23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自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確立為基本治國方略以來,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已經(jīng)成為全黨和全國的共識。近年來,立法執(zhí)法體系不斷完善,法治文明建設的腳步不斷邁進。但在某些領域。個人的合法權益依然處在不安的邊緣。趙作海雖然得到了國家賠償,但只有保證行政和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才能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fā)生。也許不會再有人囂張地說“我爸是李剛”。但只有完善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機制,才能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而不被濫用,每一個公民的生命權和人格尊嚴都得到應有的保障。把各級政府的行政權力逐步納入法治化軌道,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規(guī)范權力的取得和運行,完善整個社會的法治環(huán)境,將是文明在今后相當?shù)拈L時間內(nèi)努力的方向。
事件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農(nóng)民趙作海1999年因被認定殺害同村趙振晌被拘留,2002年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趙作海的冤案才得以昭雪。趙作海回憶,當年曾被三個審訊組不間斷輪番審訊,被體罰33天,且被手槍恐嚇,才做了有罪供述。
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邁騰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qū)內(nèi)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xù)開車去接女友。肇事者李啟銘囂張地說:“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后經(jīng)了解,李剛是保定市北市區(qū)公安局副局長。
加09年,何勝凱因對他們出裁判的法官懷恨在心,持刀對該院的法警、保安、保潔員等4人進行連續(xù)刺殺,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今年7月21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1月25日,何勝凱故意殺人案二審公開審理,當庭并未宣判。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權益能否得到保障引起外界高度關注。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了《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求各級法院要準確理解并嚴格執(zhí)行、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不久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建議取消13個經(jīng)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力圖從立法層面減少近五分之一的死刑罪名。
聲音
“感謝法院,感謝黨。”
“你懂不懂風水?在這個地方你的建筑起來了,就擋了政府的辦公樓。這里是衙門!”
法治制度在其起源地英格蘭的確立也花費了上百年的時間。因為沒有哪個權力、哪個掌握著權力的人愿意自動地收斂放縱的權力,因此,法治制度的確立乃是一個漫長的博弈過程的結果。
博弈的一方主體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容易敗壞與被濫用的權力。另一方的主體卻有點含混。從理論上說,所有人都應當是法治制度構建的主體,尤其是不掌握權力的人。不幸的是,所有人通常就等于沒有人。因此。現(xiàn)實情況往往是,只有那些遭受最嚴重傷害的人才積極投入到對法治制度的追求中。但是,僅靠這些人士顯然不能構造出法治制度。畢竟,遭到侵害者是分散的,而分散的個體哪怕人數(shù)再多,相對于權力體系來說,也都是微不足道的。
建設法治制度需要更為強大的公民力量,也只有公民意識、公共精神,讓公民與權力的博弈,具有明確的制度變遷指向,而不僅僅是利益指向。今日中國所缺乏的,就是基于,公民意識和公共精神自覺的聯(lián)合,如果這樣的聯(lián)合逐漸構建起來,則法治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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