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院制劑室負責人職責
發(fā)布時間:2020-08-29 來源: 演講稿 點擊:
醫(yī)院 制劑室負責人職責
一、批準制劑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的使用與否。審定批生產記錄,作出成品可否放行的結論。
二、主持編寫、修訂制劑配制機構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主持制訂和審核標準工藝規(guī)程的原始記錄格式。
四、主持制訂生產工藝及設備的驗證方案及實施細則。
五、主持完成每年一次的制劑生產管理自查工作,并寫出自查與整改報告。
六、負責進一步論證和審批設備采購計劃與包裝材料采購計劃。
七、組織實施大型設備的安裝與搶修。
八、負責制劑配制機構人員的全面培訓工作。
九、與藥檢室人員配合,共同處理制劑配制過程中出現的異常問題。
十、對制劑生產有關質量的人和事負有監(jiān)督實施、改正及阻止的責任。
十一、負責或授權給制劑生產部門負責人對制劑成品批生產記錄的審核簽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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