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黨建黨員目標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11-03 來源: 演講稿 點擊:
集團黨建 黨員目標管理制度
1、黨員必須認真學習《黨章》,帶頭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組織活動,履行黨員各項義務,在群眾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2、黨員必須帶頭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知識,鉆研本職業(yè)務。
3、黨員必須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堅持定期過組織生活制度,按時交納黨費。黨員因公外出,時間在 3 個月以內(nèi)的,要轉移黨員臨時組織關系,超過半年的,要轉移黨組織關系。
4、長期在外的黨員,2 人以下的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3 人以上的,要建立臨時黨小組,年終參加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老弱病殘的黨員,如參加組織生活有困難,由支部派人向其傳達黨的文件和重要活動,從政治上、生活上關心他們。
6、黨員的紀律處分,須經(jīng)支部大會討論。按照處分黨員的批準權限逐級上報,做到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處理恰當,手續(xù)完備,經(jīng)得起歷史考驗。
黨員聯(lián)系和服務群眾制度
1、積極地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黨的政策變?yōu)槿罕姷男袆,聽取并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各種先進思想和行動,帶動群眾一起完成工作和學習任務。
2、積極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工作,帶動和影響群眾落實好本單位的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完成。
3、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不良傾向作斗爭,在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做群眾的表率。
4、關心群眾的疾苦,組織和幫助群眾解決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難。
黨員激勵表彰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黨員素質(zhì),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全面增強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激發(fā)引導黨員思想和行為向更高層次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七一”前,按照《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條件,評選出一批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2、樹立“黨員先鋒崗”,以黨員隊伍中的先進模范人物作為學習標兵,激發(fā)全體黨員學有榜樣,趕有方向;
3、黨支部結合每年年終的工作總結,開展民主評議和考核黨員的活動。
4、鼓勵黨員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理論研究,撰寫理論研討文章和學習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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